第239章 插秧
一夜无话。
伴随着风雨声入眠,林烨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醒来,风停雨歇,天灰蒙蒙亮。
淼淼已经提前起床,去地里拔秧苗。
拔出来,甩掉一些泥土,捆成一小把,装好。
不一会的功夫,捆好的秧苗便已经装满了一个簸箕。
林烨看到淼淼房间门开着,厨房也不见人,一猜想便知道淼淼到地里去了。
孙爷爷在厨房准备早餐,看到林烨,打了声招呼。
农村,耕种乃是一年里的头等大事。
民以食为天,这是自古来的真理。
种田为生,所以很重视。
“爷爷,我下地去了。”林烨对孙爷爷说了一声。
“注意安全,别累着了,今天种不完,明天继续。”
孙爷爷开口道。
林烨微微一笑,他和淼淼两个人种不完,但加上蘑菇屋的几位,应该是差不多了。
到地里的时候,林烨看到淼淼拔了一小块地的秧苗,便打算不拔了。
按照两个人插秧的速度,一上午这点量差不多。
再多的话,拔了也是浪费。
“淼淼,把剩下的都拔了。”林烨走过来,和淼淼一起拔了起来。
淼淼??
“烨哥,全部拔了,种不完的。”淼淼说道。
林烨把蘑菇屋几人要来帮忙的事情,跟淼淼说了。
淼淼这才恍然。
干活的人多,倒是可以。
“太好了,那争取今天就把三亩田全部种完。”
林烨和淼淼一起把秧苗全部拔了,用小推车运到小溪旁,搬上了木舟。
这个时候,正好蘑菇屋众人也赶到了,所有人一起前往稻田。
“小烨,你家的田还要往山里去?”
“可真够远的。”
“等到稻谷成熟的时候,有没有麻雀去吃?”
山里麻雀多,不仅麻雀,还有田鼠等偷吃庄稼的动物。
“有做稻草人,插在田里,这样那些麻雀就会收敛点了。”淼淼说道。
对于麻雀...这在农村地区,可是一度被归于四害的范畴,和老鼠,蚊子,苍蝇齐名。
这是因为麻雀主要以谷物为食,会破坏庄稼,造成粮食减产,而且麻雀的数量很多,经常成百上千活动,所到之处,铺天盖地。
以前在粮食紧缺的年代,农民对麻雀自然也很讨厌。
麻雀是人们最熟悉的鸟类,也是争议最大的鸟类,人们曾一度认为麻雀是“四害之一”,大量的捕杀麻雀。
不过因为大肆捕杀的缘故,原本遍布全国的麻雀,竟然一度绝迹,数量锐减到需要国家保护的程度。
其实麻雀除了吃谷物,也吃昆虫,是消灭害虫的高手,它是蝗虫、飞蛾等昆虫的天敌。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如果没有了麻雀,那蝗虫的数量就会泛滥。
对于麻雀,淼淼倒是不讨厌,但也说不上喜欢。
众人谈话间,便来到了水田处。
前几天,田里经过林烨犁田耙田,然后雨水冲刷,大部分水又从水坝处流到小溪里,此时的田里一览无余,再无杂草,平整的像是一个艺术品。
林烨手里拿着簸箕,沿着田埂,往田里扔。
今天因为要干农活,所有人都没有穿白衣服,白色衣服脏了难洗。
“干活了。”
“何老师,我们上次插秧还是前年吧?”
“哈哈,怀念啊,时间真是过得快,不知不觉,向往都第5季了。”
众人陆续下了田,开始劳动起来。
张一兴和彭彭,林烨一起撒秧苗,看水扔的远。
秧苗就像是手榴弹一般,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抛物线,然后垂直落在水田里,砸的水花四溅。
“哈哈,妹妹,你看,他们玩起来了。”
“小烨的臂力真好,这扔出得有三十米了吧。”
“这体格,不去参加运动会真是可惜了。”
林烨扔完田埂旁边的秧苗,然后也加入了插秧大军。
这插秧也有讲究,掌握对方法,事半功倍。
插秧的诀窍在于身体和腰,身腰腿脚,呼应配合。
腿,栽左退右,栽右退左。
身体掌握重心,往后挪移便不累。
动若灵猫,轻若流风。
颇有种练武的感觉。
“烨哥,是这样吗?”一兴在旁边虚心请教。
林烨教了他几遍,张一兴也开始逐渐速度变快。
一行人弯腰低头间,秧苗尽皆在田里扎根。
一个小时后,林烨招呼众人休息。
劳逸结合。
休息的时候,众人分享带来的零食和水果,由于刚才一番体力劳动,吃起来倍儿香。
早上的时候,孙爷爷还摊了煎饼,给大家当点心。
“诶,这真香。”
“彭彭,妹妹都比你栽的快。”黄小厨咳嗽一声道。
紫枫嘿嘿一笑:“那是因为哥哥扔了秧苗啊,如果他一开始也插秧的话,肯定比我要栽的多的。”
在刚才的插秧‘比赛’,彭彭的进度是最后的,当然这也就是大家茶前饭后的闲谈,并不是真的比较。
生活中,给自己定个目标,活的更开心。
淼淼栽的最多,又快又好,速度和品质兼备。
“小烨,听说你入围了音乐节十多项提名,牛啊。”黄小厨吃了一口煎饼,对林烨问道。
“只是提名而已,不作数的。”林烨倒是很淡定。
黄小厨...
这老凡尔赛了。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我有预感,未来的歌坛,将会是小烨的天下。”何老师开口道。
“向往5快收官了,预计再来两拨嘉宾就可以提前结束。”黄小厨感慨一声。
“这么快?”林烨有些惊讶。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身处其中,没有感觉。
伴随着风雨声入眠,林烨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醒来,风停雨歇,天灰蒙蒙亮。
淼淼已经提前起床,去地里拔秧苗。
拔出来,甩掉一些泥土,捆成一小把,装好。
不一会的功夫,捆好的秧苗便已经装满了一个簸箕。
林烨看到淼淼房间门开着,厨房也不见人,一猜想便知道淼淼到地里去了。
孙爷爷在厨房准备早餐,看到林烨,打了声招呼。
农村,耕种乃是一年里的头等大事。
民以食为天,这是自古来的真理。
种田为生,所以很重视。
“爷爷,我下地去了。”林烨对孙爷爷说了一声。
“注意安全,别累着了,今天种不完,明天继续。”
孙爷爷开口道。
林烨微微一笑,他和淼淼两个人种不完,但加上蘑菇屋的几位,应该是差不多了。
到地里的时候,林烨看到淼淼拔了一小块地的秧苗,便打算不拔了。
按照两个人插秧的速度,一上午这点量差不多。
再多的话,拔了也是浪费。
“淼淼,把剩下的都拔了。”林烨走过来,和淼淼一起拔了起来。
淼淼??
“烨哥,全部拔了,种不完的。”淼淼说道。
林烨把蘑菇屋几人要来帮忙的事情,跟淼淼说了。
淼淼这才恍然。
干活的人多,倒是可以。
“太好了,那争取今天就把三亩田全部种完。”
林烨和淼淼一起把秧苗全部拔了,用小推车运到小溪旁,搬上了木舟。
这个时候,正好蘑菇屋众人也赶到了,所有人一起前往稻田。
“小烨,你家的田还要往山里去?”
“可真够远的。”
“等到稻谷成熟的时候,有没有麻雀去吃?”
山里麻雀多,不仅麻雀,还有田鼠等偷吃庄稼的动物。
“有做稻草人,插在田里,这样那些麻雀就会收敛点了。”淼淼说道。
对于麻雀...这在农村地区,可是一度被归于四害的范畴,和老鼠,蚊子,苍蝇齐名。
这是因为麻雀主要以谷物为食,会破坏庄稼,造成粮食减产,而且麻雀的数量很多,经常成百上千活动,所到之处,铺天盖地。
以前在粮食紧缺的年代,农民对麻雀自然也很讨厌。
麻雀是人们最熟悉的鸟类,也是争议最大的鸟类,人们曾一度认为麻雀是“四害之一”,大量的捕杀麻雀。
不过因为大肆捕杀的缘故,原本遍布全国的麻雀,竟然一度绝迹,数量锐减到需要国家保护的程度。
其实麻雀除了吃谷物,也吃昆虫,是消灭害虫的高手,它是蝗虫、飞蛾等昆虫的天敌。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如果没有了麻雀,那蝗虫的数量就会泛滥。
对于麻雀,淼淼倒是不讨厌,但也说不上喜欢。
众人谈话间,便来到了水田处。
前几天,田里经过林烨犁田耙田,然后雨水冲刷,大部分水又从水坝处流到小溪里,此时的田里一览无余,再无杂草,平整的像是一个艺术品。
林烨手里拿着簸箕,沿着田埂,往田里扔。
今天因为要干农活,所有人都没有穿白衣服,白色衣服脏了难洗。
“干活了。”
“何老师,我们上次插秧还是前年吧?”
“哈哈,怀念啊,时间真是过得快,不知不觉,向往都第5季了。”
众人陆续下了田,开始劳动起来。
张一兴和彭彭,林烨一起撒秧苗,看水扔的远。
秧苗就像是手榴弹一般,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抛物线,然后垂直落在水田里,砸的水花四溅。
“哈哈,妹妹,你看,他们玩起来了。”
“小烨的臂力真好,这扔出得有三十米了吧。”
“这体格,不去参加运动会真是可惜了。”
林烨扔完田埂旁边的秧苗,然后也加入了插秧大军。
这插秧也有讲究,掌握对方法,事半功倍。
插秧的诀窍在于身体和腰,身腰腿脚,呼应配合。
腿,栽左退右,栽右退左。
身体掌握重心,往后挪移便不累。
动若灵猫,轻若流风。
颇有种练武的感觉。
“烨哥,是这样吗?”一兴在旁边虚心请教。
林烨教了他几遍,张一兴也开始逐渐速度变快。
一行人弯腰低头间,秧苗尽皆在田里扎根。
一个小时后,林烨招呼众人休息。
劳逸结合。
休息的时候,众人分享带来的零食和水果,由于刚才一番体力劳动,吃起来倍儿香。
早上的时候,孙爷爷还摊了煎饼,给大家当点心。
“诶,这真香。”
“彭彭,妹妹都比你栽的快。”黄小厨咳嗽一声道。
紫枫嘿嘿一笑:“那是因为哥哥扔了秧苗啊,如果他一开始也插秧的话,肯定比我要栽的多的。”
在刚才的插秧‘比赛’,彭彭的进度是最后的,当然这也就是大家茶前饭后的闲谈,并不是真的比较。
生活中,给自己定个目标,活的更开心。
淼淼栽的最多,又快又好,速度和品质兼备。
“小烨,听说你入围了音乐节十多项提名,牛啊。”黄小厨吃了一口煎饼,对林烨问道。
“只是提名而已,不作数的。”林烨倒是很淡定。
黄小厨...
这老凡尔赛了。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我有预感,未来的歌坛,将会是小烨的天下。”何老师开口道。
“向往5快收官了,预计再来两拨嘉宾就可以提前结束。”黄小厨感慨一声。
“这么快?”林烨有些惊讶。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身处其中,没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