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朵。这匹自己整整驯化了半年才让它属于自己的骏马,而自己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听说它出生才不久,从来没有对马产生过兴趣的夕,一看到它就想要征服它。
“骨朵,他们有喂饱你吗?我们要走了。”夕抚摸过那亮色漂亮的鬃毛,头顶那一抹不杂其他颜色的雪白昭示着品种的优良。
“兮律律”骨朵仿佛能够听懂主人的话,兴奋地提起了前腿,既而将头俯下温顺地在夕的肩膀蹭了蹭。夕看着光晕下明亮的太阳,下意识地摸了摸手上的红线。心情有些难以言喻的复杂。
看着太阳下庞大的岚樱阁,静静地卧在西域独有的景色中,错落的屋院,根据五行八卦分布,看上去温和安详,粉色和黄沙那么格格不入却又相得益彰,好像是人间的世外桃源,可谁又知道,里面的厮杀远比想象中的要残酷激烈的多。
但即使如此,怀着那么深切的恨的同时,夕不得不承认,她还是有些不舍,或许不属于情感,只是一种成长的习惯。
“走!我们去……江南。去,找她!”
夕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布满樱花树,落满樱花的世界,骑上骨朵,头也不回地远去了,就像是一只雏鹰,终于在这一天,展翅了,也终于,要回到那个梦靥中的地带。夕的拳头握了握,心中似有无数情绪在翻腾。
她快马加急,奔跑在山川河流森林湖泊之间,和夕相伴的是无言的自然。外面的世界远比岚樱阁要来的缤纷。小城镇的小繁华,破旧农房和琼楼玉宇,质朴和奸诈的人们,每一点对于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因为儿时的记忆早就残破不堪,五岁之后,便没有离开过岚樱阁,就连再寻常不过割麦子这样的农活对于她来说都是一种奇特的经历。
愈发接近江南,就会愈发感受到聚拢来的百姓和热闹的场景。残缺的记忆就像慢性的毒药,在心底里酝酿毒发。叫卖糖葫芦的口诀还是和以前一样,连天桥耍把式,斗鸡,下棋的都是那样地如出一辙。好像自己的离开,什么都不曾改变。
夕原本以为自己是记不清楚的,却不曾发现,自己年幼的记忆也这么深刻,一丝都不曾遗落。而对于小霜的记忆,时不时地温暖起来,不爱笑的夕也会浮现点点的笑容。只是,她不知道,她们的相遇会是如此。
生性聪慧,适应力极强的夕,以男子之身,刻意敛起武艺,听从青龙师傅的吩咐,稍稍做了易容,让自己绝色却稍显娘气的容颜变得硬朗一些,看上去普通一些,更用粗布将怨风包了起来,不让它的戾气泄露出来。这样看起来,只不过一个行走江湖的小少年而已。
在市井的耳濡目染之下,夕更是学会了很多在江湖中生存的小技巧和行走时伪装自己是男子的话语,不消多长时间,她已经渐渐适应了正常百姓的生活。
人们只当她是青年才俊,再加上夕谦逊有礼的个性,举手之劳也总会帮忙,所以路过城镇的居民对她都算不错。一些待字闺中的姑娘,甚至都有些芳心暗许。只可惜,对于情爱并未开窍的夕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不知不觉间,伤了多少姑娘的心。
在风餐露宿,行走了这么长的时日之后,夕终于在一个午后的艳阳之下到达了白下城。一进城便看到了热闹非凡的买卖,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作为交通中枢,秦淮河畔美景,江南水一般的女子,文人骚客也多在此处聚集,谈风花雪月,喝美酒佳酿。
只是夕到的这一天,不知道为什么,人好像有点太多了。大街上到处都是人,而且青年男子居多,从羽扇纶巾,身边站着跟班的有钱人家公子到灰白素衣,青斤束发的秀才,从官宦将军的轿子到普通百姓都似乎约好了般齐齐出现在了街道上。
夕牵着骨朵,漫步在人海之中,觉得非常地异常。当然,这对于她来说是件好事,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隐藏自己,毕竟穿着各异的人太多了,不会有人注意自己。
“终于等到这一天啦,不知道谁能拔得头筹啊?”
“说不准,月凌霜一向求知心知意,所以难说。”
“那倒是,我们晚上也去看看。说不定,那娘们就看上我了呢?让大爷我也爽一爽。”
“放屁,要看也是看上我啊!”
“哈哈哈,不过近年来,过来的男子都越来越英俊越来越有钱了,就算看不上我们,给我家巧儿也物色一个,反正都不算差啊。”
“说的也是,我们捡漏的挺好的。哈哈哈”
大街上的人都在讨论着千香楼一年一度的入幕之争,虽然夕听不懂,但词句中含着千香楼和月凌霜,夕难免侧耳倾听着,这才略略知道了一些事情,明白为何白下城会如此拥挤和热闹。
原来,千香楼的花魁头牌月凌霜一年中只会在这一天开门接客。凡是见过月凌霜的人都惊为天人,再加上她平日里不会接客,保持着相当的神秘,所以远近中外的人,都为了能够幸运得到花魁的赏识能够成为入幕之宾,不远千里都要赶过来。
而且月凌霜选人的标准很奇特,和金钱功名无关,只要赢得文武,又得她心水钦点才可,就是连皇亲国戚都要根据她的标准的比赛。所以,稍微自负的公子们,即使贫穷的书生,想要成就才子佳人,也都频频出动,希望能够得到的月凌霜的垂青。
至于她的背景没有人知道,只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她背后的势力惹不起,因为凡是出言不逊,举止逾矩的人,第二天就能在秦淮河上捞起他的尸体。所以尽管月凌霜和千香楼嚣张,但大家都还是按部就班地按规矩办事。
于是这么几年下来,入幕大赛渐渐成为了白下城的盛举,也为这个小小的城市带来了无限的商机。
“这位公子,您也是来参加入幕赛事的吧?住我们有间客栈啊!顶好的天号一字房也只要一两银子啊。现在客房可不好找啊。”
夕正在慢悠悠地走着打量着的时候,被一人拦住了去路。
有间客栈的掌柜的一看夕那模样,虽然风尘仆仆,而且就算衣服上蒙了灰尘,也并不英俊,但那双粲然的眼睛里,透露着气度非凡,仿佛有一湾冷冷浅浅的清水,不夺目却也移不开眼睛。经营客栈这么多年,拥有这样眼睛的男子真的很少见,更何况那匹马,精神奕奕,皮毛发亮,头顶上那雪白的毛发更是绝无仅有,一看就知道是万里挑一的良驹。
所以他觉着这个公子哥就跟别人不一样,有一种莫名的
“骨朵,他们有喂饱你吗?我们要走了。”夕抚摸过那亮色漂亮的鬃毛,头顶那一抹不杂其他颜色的雪白昭示着品种的优良。
“兮律律”骨朵仿佛能够听懂主人的话,兴奋地提起了前腿,既而将头俯下温顺地在夕的肩膀蹭了蹭。夕看着光晕下明亮的太阳,下意识地摸了摸手上的红线。心情有些难以言喻的复杂。
看着太阳下庞大的岚樱阁,静静地卧在西域独有的景色中,错落的屋院,根据五行八卦分布,看上去温和安详,粉色和黄沙那么格格不入却又相得益彰,好像是人间的世外桃源,可谁又知道,里面的厮杀远比想象中的要残酷激烈的多。
但即使如此,怀着那么深切的恨的同时,夕不得不承认,她还是有些不舍,或许不属于情感,只是一种成长的习惯。
“走!我们去……江南。去,找她!”
夕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布满樱花树,落满樱花的世界,骑上骨朵,头也不回地远去了,就像是一只雏鹰,终于在这一天,展翅了,也终于,要回到那个梦靥中的地带。夕的拳头握了握,心中似有无数情绪在翻腾。
她快马加急,奔跑在山川河流森林湖泊之间,和夕相伴的是无言的自然。外面的世界远比岚樱阁要来的缤纷。小城镇的小繁华,破旧农房和琼楼玉宇,质朴和奸诈的人们,每一点对于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因为儿时的记忆早就残破不堪,五岁之后,便没有离开过岚樱阁,就连再寻常不过割麦子这样的农活对于她来说都是一种奇特的经历。
愈发接近江南,就会愈发感受到聚拢来的百姓和热闹的场景。残缺的记忆就像慢性的毒药,在心底里酝酿毒发。叫卖糖葫芦的口诀还是和以前一样,连天桥耍把式,斗鸡,下棋的都是那样地如出一辙。好像自己的离开,什么都不曾改变。
夕原本以为自己是记不清楚的,却不曾发现,自己年幼的记忆也这么深刻,一丝都不曾遗落。而对于小霜的记忆,时不时地温暖起来,不爱笑的夕也会浮现点点的笑容。只是,她不知道,她们的相遇会是如此。
生性聪慧,适应力极强的夕,以男子之身,刻意敛起武艺,听从青龙师傅的吩咐,稍稍做了易容,让自己绝色却稍显娘气的容颜变得硬朗一些,看上去普通一些,更用粗布将怨风包了起来,不让它的戾气泄露出来。这样看起来,只不过一个行走江湖的小少年而已。
在市井的耳濡目染之下,夕更是学会了很多在江湖中生存的小技巧和行走时伪装自己是男子的话语,不消多长时间,她已经渐渐适应了正常百姓的生活。
人们只当她是青年才俊,再加上夕谦逊有礼的个性,举手之劳也总会帮忙,所以路过城镇的居民对她都算不错。一些待字闺中的姑娘,甚至都有些芳心暗许。只可惜,对于情爱并未开窍的夕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不知不觉间,伤了多少姑娘的心。
在风餐露宿,行走了这么长的时日之后,夕终于在一个午后的艳阳之下到达了白下城。一进城便看到了热闹非凡的买卖,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作为交通中枢,秦淮河畔美景,江南水一般的女子,文人骚客也多在此处聚集,谈风花雪月,喝美酒佳酿。
只是夕到的这一天,不知道为什么,人好像有点太多了。大街上到处都是人,而且青年男子居多,从羽扇纶巾,身边站着跟班的有钱人家公子到灰白素衣,青斤束发的秀才,从官宦将军的轿子到普通百姓都似乎约好了般齐齐出现在了街道上。
夕牵着骨朵,漫步在人海之中,觉得非常地异常。当然,这对于她来说是件好事,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隐藏自己,毕竟穿着各异的人太多了,不会有人注意自己。
“终于等到这一天啦,不知道谁能拔得头筹啊?”
“说不准,月凌霜一向求知心知意,所以难说。”
“那倒是,我们晚上也去看看。说不定,那娘们就看上我了呢?让大爷我也爽一爽。”
“放屁,要看也是看上我啊!”
“哈哈哈,不过近年来,过来的男子都越来越英俊越来越有钱了,就算看不上我们,给我家巧儿也物色一个,反正都不算差啊。”
“说的也是,我们捡漏的挺好的。哈哈哈”
大街上的人都在讨论着千香楼一年一度的入幕之争,虽然夕听不懂,但词句中含着千香楼和月凌霜,夕难免侧耳倾听着,这才略略知道了一些事情,明白为何白下城会如此拥挤和热闹。
原来,千香楼的花魁头牌月凌霜一年中只会在这一天开门接客。凡是见过月凌霜的人都惊为天人,再加上她平日里不会接客,保持着相当的神秘,所以远近中外的人,都为了能够幸运得到花魁的赏识能够成为入幕之宾,不远千里都要赶过来。
而且月凌霜选人的标准很奇特,和金钱功名无关,只要赢得文武,又得她心水钦点才可,就是连皇亲国戚都要根据她的标准的比赛。所以,稍微自负的公子们,即使贫穷的书生,想要成就才子佳人,也都频频出动,希望能够得到的月凌霜的垂青。
至于她的背景没有人知道,只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她背后的势力惹不起,因为凡是出言不逊,举止逾矩的人,第二天就能在秦淮河上捞起他的尸体。所以尽管月凌霜和千香楼嚣张,但大家都还是按部就班地按规矩办事。
于是这么几年下来,入幕大赛渐渐成为了白下城的盛举,也为这个小小的城市带来了无限的商机。
“这位公子,您也是来参加入幕赛事的吧?住我们有间客栈啊!顶好的天号一字房也只要一两银子啊。现在客房可不好找啊。”
夕正在慢悠悠地走着打量着的时候,被一人拦住了去路。
有间客栈的掌柜的一看夕那模样,虽然风尘仆仆,而且就算衣服上蒙了灰尘,也并不英俊,但那双粲然的眼睛里,透露着气度非凡,仿佛有一湾冷冷浅浅的清水,不夺目却也移不开眼睛。经营客栈这么多年,拥有这样眼睛的男子真的很少见,更何况那匹马,精神奕奕,皮毛发亮,头顶上那雪白的毛发更是绝无仅有,一看就知道是万里挑一的良驹。
所以他觉着这个公子哥就跟别人不一样,有一种莫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