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13. 特殊的打猎技巧
废弃的伐木人小屋里,周金儒点亮了一盏小灯,这是他早些年在维多利亚遗迹探险时使用的,距今已有将近十五年,没想到还能用。
一点点微弱的灯光在黑夜里显得微不足道,而且小屋的窗户也提前用草料遮掩,不用担心有光亮传出去。
到了夜晚,小路易莎变得沉默寡言,目光呆滞。
周金儒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来说,实在太可怕了,她还能保持现在的状态,已经可以说超过了绝大部分同年龄的孩子。
吃过东西后,小孩子躺在平铺着大衣的木质地板上,紧紧抱着周金儒的手臂,因为这是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人。
很温暖,也很安心。
渐渐地,小路易莎睡着了。
周金儒望着依稀能分辨出轮廓的小脸,心想为什么亚叶小时候这么可爱,二十年后却像一个老妈子。
如果说小兔子阿米娅是可爱的小女儿,那么亚叶就是长大后看老父亲不爽的大女儿。
周金儒不禁感叹自己老了,要按照真实岁数,他最起码也是百岁老人,匆匆走过的百年时光,回忆之笔锁住了他的时间,他不会变老,只能看着身边的人逐渐老去,凋零。
这也是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七年的缘故。
另一个原因是很难解释为什么七年时间没有让他的外表发生变化。
幸亏这片大地的人们无法及时联系,寄一封信要通过信使和驮马走过千山万水,定居的人不会离开家超过十公里的范围,更不会轻易离开移动城市,当然也没法再遇见四先生。
周金儒见过一对生活在不同移动城市的姐妹,自从年轻时候分别后,终其一生也没有再见面,她们只能通过文字来描绘彼此的生活和经历。
她们之间的联系是一封封信件。
时间在这片大地是很漫长的。
一夜过来。
路易莎再次从梦中惊醒,发现身边没有人,当她努力爬起来时,发现四叔叔正在烧开水。
只见他将从周围收集来的冰雪放进一口圆柱形的锅里,手指轻轻一搓,一簇火苗弹射出来,持续加热,没过多久,一锅热气腾腾的开水便烧好了。
在寒冷的环境里,再烫的水也会很快凉下来。
“快,漱口洗脸,抱歉我没带牙刷和牙膏,暂时忍一忍吧。”
他们的早餐仍然是罐头,剩余储备量已经下降到四个,应该还能再坚持一天。
“外面还在下雪,天气情况没有改善,所以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食物不用担心,我会打猎,盐巴也有一些,我还找到了一张地图,有点旧,但还能用,至少不用担心跟着路线走,会被带进河沟里。”
路易莎听不懂这些,只是懵懂的点头,她还只是个三岁多的孩子呢。
周金儒从背包里取出一支有手臂长短的盒子,当着小姑娘的面,将其拆解,再组装起来,一把看起来还不错的弓呈现在她的面前。
“我好久没用过它了,试试吧,去打猎,你也要一起来吗?”
“嗯!”
一个人呆在小屋里不仅无聊,而且会害怕,跟在四叔叔后面,也许会开心一些。
……
“打猎呢,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还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寻找猎物可能要花几个小时,但杀死猎物只要一瞬间。”
周金儒半蹲身体,煞有介事地说道。
他的神情严肃,目光锐利,在雪地里缓慢的移动,仿佛真的在找猎物的痕迹。
小路易莎一脸崇拜,原来四叔叔懂这么多,真是太厉害了。
周金儒找猎物根本不靠寻找痕迹,他只要将情绪感知展开到极限,模糊感应到猎物的情绪源就够了,至于捕猎就更简单,压根不需要弓箭,一个精神冲击打过去,猎物倒地十秒,要是这样都抓不住,那就找个脸盆淹死自己算了。
拿着弓箭,百发百中,每一次都能成功狩猎,看起来比较唬人。
这不科学,但这很魔法,甚合他意。
“别动,我发现了一只猎物,嗯,应该是兔子,乌萨斯冰原上盛产的雪兔,我们今天有肉吃了。”
路易莎听不懂,但大受震撼,她不明白四叔叔是怎么找到猎物的,但是能吃肉这一点,就足够让她咽口水了。
“看,猎物出来了!”
周金儒喊了一声,只见茫茫雪地里,白色皮毛的兔子从雪窝里蹦出来,选择一个方向狂奔,可它只来得及跳出去两米多远,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不动了。
路易莎惊叹于四叔叔的射术,百发百……他刚刚好像没有射箭?
周金儒看着自己手里的弓和箭,他摆了半天姿势,最后全靠精神冲击立功,有点丢人,好久不打猎了,连假动作都忘了。
这就跟歌手在舞台上假唱,唱完了才发现自己拿反了话筒。
“也许,这只雪兔,它有自己的想法。”
周金儒拎着兔子的耳朵,用小刀割开猎物的气管,殷红的血洒在雪地里,等到差不多了,他从远一点的地方弄来积雪,将痕迹掩盖。
以前在罗德岛时,阿米娅对他吃兔子肉有很大的意见,不但如此,连吃驴肉都不答应。
丰蹄人都能大大方方地吃牛肉,凭啥就不能吃兔子肉,阿米娅你这是在歧视兔子!
还有驴!
算了,不想了,阿米娅现在还没有出生呢。
“走吧,我们回去,一半炖汤,一半烧烤。”
周金儒的想法是好的,但因为没有调料的缘故,炖汤计划搁浅了,兔子肉只能用来烧烤。
不得已,他又只好开了一罐蔬菜罐头用来做汤,味道也不怎么样,但比没有强。
到了傍晚时,雪变得更大了,但天上的云开始变得稀疏,这意味着大雪即将结束。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第三个夜晚,周金儒发现自己讲再动听的故事,也没办法化解小路易莎眼底的忧伤。
“明天,我们继续出发,也许到了度假村会有好的消息。”
“嗯。”
周金儒心中想的是凯尔希究竟在哪里,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一点点微弱的灯光在黑夜里显得微不足道,而且小屋的窗户也提前用草料遮掩,不用担心有光亮传出去。
到了夜晚,小路易莎变得沉默寡言,目光呆滞。
周金儒想,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来说,实在太可怕了,她还能保持现在的状态,已经可以说超过了绝大部分同年龄的孩子。
吃过东西后,小孩子躺在平铺着大衣的木质地板上,紧紧抱着周金儒的手臂,因为这是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人。
很温暖,也很安心。
渐渐地,小路易莎睡着了。
周金儒望着依稀能分辨出轮廓的小脸,心想为什么亚叶小时候这么可爱,二十年后却像一个老妈子。
如果说小兔子阿米娅是可爱的小女儿,那么亚叶就是长大后看老父亲不爽的大女儿。
周金儒不禁感叹自己老了,要按照真实岁数,他最起码也是百岁老人,匆匆走过的百年时光,回忆之笔锁住了他的时间,他不会变老,只能看着身边的人逐渐老去,凋零。
这也是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七年的缘故。
另一个原因是很难解释为什么七年时间没有让他的外表发生变化。
幸亏这片大地的人们无法及时联系,寄一封信要通过信使和驮马走过千山万水,定居的人不会离开家超过十公里的范围,更不会轻易离开移动城市,当然也没法再遇见四先生。
周金儒见过一对生活在不同移动城市的姐妹,自从年轻时候分别后,终其一生也没有再见面,她们只能通过文字来描绘彼此的生活和经历。
她们之间的联系是一封封信件。
时间在这片大地是很漫长的。
一夜过来。
路易莎再次从梦中惊醒,发现身边没有人,当她努力爬起来时,发现四叔叔正在烧开水。
只见他将从周围收集来的冰雪放进一口圆柱形的锅里,手指轻轻一搓,一簇火苗弹射出来,持续加热,没过多久,一锅热气腾腾的开水便烧好了。
在寒冷的环境里,再烫的水也会很快凉下来。
“快,漱口洗脸,抱歉我没带牙刷和牙膏,暂时忍一忍吧。”
他们的早餐仍然是罐头,剩余储备量已经下降到四个,应该还能再坚持一天。
“外面还在下雪,天气情况没有改善,所以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食物不用担心,我会打猎,盐巴也有一些,我还找到了一张地图,有点旧,但还能用,至少不用担心跟着路线走,会被带进河沟里。”
路易莎听不懂这些,只是懵懂的点头,她还只是个三岁多的孩子呢。
周金儒从背包里取出一支有手臂长短的盒子,当着小姑娘的面,将其拆解,再组装起来,一把看起来还不错的弓呈现在她的面前。
“我好久没用过它了,试试吧,去打猎,你也要一起来吗?”
“嗯!”
一个人呆在小屋里不仅无聊,而且会害怕,跟在四叔叔后面,也许会开心一些。
……
“打猎呢,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还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寻找猎物可能要花几个小时,但杀死猎物只要一瞬间。”
周金儒半蹲身体,煞有介事地说道。
他的神情严肃,目光锐利,在雪地里缓慢的移动,仿佛真的在找猎物的痕迹。
小路易莎一脸崇拜,原来四叔叔懂这么多,真是太厉害了。
周金儒找猎物根本不靠寻找痕迹,他只要将情绪感知展开到极限,模糊感应到猎物的情绪源就够了,至于捕猎就更简单,压根不需要弓箭,一个精神冲击打过去,猎物倒地十秒,要是这样都抓不住,那就找个脸盆淹死自己算了。
拿着弓箭,百发百中,每一次都能成功狩猎,看起来比较唬人。
这不科学,但这很魔法,甚合他意。
“别动,我发现了一只猎物,嗯,应该是兔子,乌萨斯冰原上盛产的雪兔,我们今天有肉吃了。”
路易莎听不懂,但大受震撼,她不明白四叔叔是怎么找到猎物的,但是能吃肉这一点,就足够让她咽口水了。
“看,猎物出来了!”
周金儒喊了一声,只见茫茫雪地里,白色皮毛的兔子从雪窝里蹦出来,选择一个方向狂奔,可它只来得及跳出去两米多远,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不动了。
路易莎惊叹于四叔叔的射术,百发百……他刚刚好像没有射箭?
周金儒看着自己手里的弓和箭,他摆了半天姿势,最后全靠精神冲击立功,有点丢人,好久不打猎了,连假动作都忘了。
这就跟歌手在舞台上假唱,唱完了才发现自己拿反了话筒。
“也许,这只雪兔,它有自己的想法。”
周金儒拎着兔子的耳朵,用小刀割开猎物的气管,殷红的血洒在雪地里,等到差不多了,他从远一点的地方弄来积雪,将痕迹掩盖。
以前在罗德岛时,阿米娅对他吃兔子肉有很大的意见,不但如此,连吃驴肉都不答应。
丰蹄人都能大大方方地吃牛肉,凭啥就不能吃兔子肉,阿米娅你这是在歧视兔子!
还有驴!
算了,不想了,阿米娅现在还没有出生呢。
“走吧,我们回去,一半炖汤,一半烧烤。”
周金儒的想法是好的,但因为没有调料的缘故,炖汤计划搁浅了,兔子肉只能用来烧烤。
不得已,他又只好开了一罐蔬菜罐头用来做汤,味道也不怎么样,但比没有强。
到了傍晚时,雪变得更大了,但天上的云开始变得稀疏,这意味着大雪即将结束。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第三个夜晚,周金儒发现自己讲再动听的故事,也没办法化解小路易莎眼底的忧伤。
“明天,我们继续出发,也许到了度假村会有好的消息。”
“嗯。”
周金儒心中想的是凯尔希究竟在哪里,她现在到底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