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大婚的前一日, 叶殊就跟随晏长澜,来到了惊天剑峰。
    这也是叶殊好生准备了一番后, 前来正式拜见惊天剑主的日子。
    风凌奚坐在洞府里, 神情虽说仍旧与往日一般冷峻,但他之视线却也间或会朝洞门一瞥, 旋即复又端坐起来。
    不多时, 门外走进来两个少年。
    其中一人风凌奚再熟悉不过, 正是他那身形高大、猿臂蜂腰的爱徒晏长澜, 而走在他爱徒身边的就是个身形瘦削的青衣少年, 神色淡漠, 气质疏离, 唯有一双寒星般的点漆眸子, 方能显露出他几许锋芒来。
    不错,不俗。
    风凌奚迅速看过,微微满意。
    从前他自也是见过这少年, 然而那时见时只将他当作爱徒好友, 如今则是爱徒道侣。这好友与道侣之间的差别甚远,前者可以聚散随意,但后者却是道途常伴……不精心些不成。
    如今看来, 这少年一如他记忆里那般, 风姿卓越,且与爱徒立在一处时,气机融洽,可见正是时常一同修行, 彼此非但无有排斥,还互相补足,自然是好的。
    叶殊与晏长澜走近之后,对视一眼,一同跪下行了拜礼。
    “弟子晏长澜拜见师尊。”
    “后辈叶殊,拜见风剑主。”
    风凌奚看着叶殊,越发满意起来。
    他自能瞧见这小辈身上有一种孤傲之意,甚至隐约间有那等传承多年的世家大族的贵气,瞧着不显,但当是时常居于上位的。
    这般的少年,即便修为尚且不算十分强大,对待那境界更高的修士前辈时,或许有礼数,却不会当真那般情愿——在其心中是真正值得敬重。
    风凌奚便明白,这个小辈定然是因着与爱徒结为道侣后,将自己也当作了亲近的长辈看待,才会这般郑重行礼。
    一如风凌奚所想,叶殊的确因他待晏长澜极好之故,也对他生出三分敬重,却并非仅仅如此。以叶殊两世见识,知道风凌奚在这下界也能闯出这偌大的天地来,已将风凌奚看作了前世天之骄子一类的人物,对他的敬重也更显心甘情愿。
    在行礼之后,风凌奚取出数只匣子,往前轻轻一推,就尽数出现在叶殊的身前。
    风凌奚道:“听长澜提起你常需之物,如今我手头正有一些,就给你做个见面的薄礼罢。”说着,他难得笑了一笑,“你与长澜已成道侣,即便大典尚且不急,却已不必再如寻常人般称呼,只同长澜一起,也唤我‘师尊’即是。”
    叶殊从善如流,先道一声“多谢师尊”,旋即将匣子接过。
    神识一扫,他即刻看出其中竟是足足九种带着不同气机的奇异之物,品质皆在中上……这对于一位元婴老祖而言,或许谈不上是什么极其珍贵罕见,可若是要都收拢来做“薄礼”,却见极为有心了。
    叶殊好生收下,认真再次道谢。
    晏长澜见两人相处颇佳,不由得露出笑容,心情很是愉悦。
    稍作沉吟后,叶殊又取出一物,献给风凌奚。
    这一物,正是一只巴掌大的宽瓶。
    叶殊道:“请风师尊笑纳。”
    为免在外引人误会,他到底还是添了个“风”字,以有别于晏长澜。
    风凌奚愣了愣,随后也接过来。
    这一次正式见面,他赠小辈薄礼,小辈孝顺献礼给他,都在礼节之内。
    风凌奚略有好奇,不知这小辈会给他什么物事?
    然而才刚一打开那瓶塞,他就嗅到一股极为熟悉的甜香扑面而来,而其气息之浓郁,更在他上次所得之上——他上次不过是金丹期,只觉所得十分好用,如今元婴期,亦觉十分好用。由此可见,品质是当真上升了的。
    可若是这般……莫非,这两个后辈历练之时,原本就还得了这些么?
    却听晏长澜说道:“此物乃是自家所得,沉酿多日,我与阿拙想着,以我二人如今修为且用不上,不如就献给师尊,方不至于浪费了它。”
    风凌奚听得这话,手指微顿:“自家所得?上回你所送者也是么?”
    “是的,师尊。”晏长澜连忙解释,“阿拙长于养虫,我二人当年历练时,侥幸得了涅金蜂卵,阿拙费了许多力气,方养出了数十涅金蜂,后来历练得了颇多资源,使其不断壮大,最终有了数百的蜂群。涅金蜂所产涅金蜂蜜,有提纯法力与解毒之能,以我和阿拙的境界,如今服食涅金蜂蜜便已足够。而献于师尊的,乃是涅金蜂所出蜂皇浆。先前我二人尚未筑基,阿拙对涅金蜂有所限制,不敢叫它们的修为上升太快,因此除却给蜂皇糊口以外,其他蜂皇浆都取出来,攒下了那些,恰好适合金丹修士服食,也是恰好适合师尊。如今我与阿拙筑基,阿拙养虫时就放开了些,叫蜂虫们妖气也约莫与我二人相当,所出蜂皇浆更上一重楼,恰好又适合如今已成元婴的师尊了。”
    风凌奚这才恍然。
    但尽管如此,他却也知道,几百只的蜂群也并不甚大,所出蜂蜜都未必有几何,更莫说蜂皇浆了。莫看他手中只这一只瓶儿,其中的蜂皇浆,怕是已将所有存货都取出来了。
    风凌奚心里自然生出感动之意。
    一来是爱徒孝心可嘉,二来则是,能出这等蜂蜜的奇蜂极为珍贵,爱徒与其道侣却将之向自己坦白,想来也是为了要让他能安心服用这蜂皇浆,助他在元婴期将境界更夯实些。
    如此用心,着实叫他愉悦。
    在晏长澜为风凌奚解说时,叶殊亦是暗中有所观察。
    果然,风剑主这等磊落坦荡者,并不会觊觎他所养涅金蜂,反而将心神都放在了长澜与他的孝心之上。而将涅金蜂坦然告知风凌奚,也是二人商量之后的决定。
    涅金蜂确是极好的东西,所出蜂蜜尽管比之混沌水远远不如,却是如今对他们最合用之物。涅金蜂皇浆也的确如晏长澜所言,如今恰好适合元婴老祖用来提纯法力,又因不能叫涅金蜂壮大到叶殊难以操控,蜂皇浆确是渐渐积累出来。左右这物不方便拿出去卖,两人也远不到使用它时,且只要涅金蜂尚在,到日后蜂皇浆也定有所出,不至于吝啬这些……诸多念头下来,两人也就将其送给了风凌奚了。
    叶殊如此,其实还有个缘由。
    若是以往,即便在他看来长澜始终归属于他,可长澜终归非是傀儡,有自己七情六欲。那时他们非是道侣,风凌奚对晏长澜再好,亦是外人,涅金蜂存在自然不能告知。
    可如今两人结为道侣,风凌奚为晏长澜类父之人,于叶殊而言就也该是如此,若还藏掖着这物,不去理会它对风凌奚的大用,也就太过于自私了。
    涅金蜂固然贵重,然而,毕竟不同于混元珠那般神异。
    混元珠永远只能有叶殊与晏长澜这一对性命相连的道侣知晓,而其他的东西,随着两人修为渐深,对身旁的亲友越发了解,也就可以慢慢透露一些了。
    如今对风凌奚是如此,待日后,对陆争也要赠送些蜂蜜,助他在邪道中也打好根基,守住本心……不必再以炼丹掩饰,只不过,对他却不必同对风凌奚一般,还如此解释清楚。
    风凌奚将这瓶儿好生收下。
    叶殊道:“日后待风师尊用尽了,便知会一声,长澜自将送来。”
    风凌奚失笑,正待婉拒。
    叶殊却已直言:“风师尊不必拒推拒,此物既是我与长澜之物,就该给得用之人。更何况,风师尊的境界越强,走得越远,对晚辈两人而言也大有好处,何必因些微小节而弃之不用?”
    风凌奚自己也是坦率之人,听叶殊这样说,想了想,也就赞同了:“如此就占你两个的好处了。阿……”他忽而看了看爱徒,发觉爱徒似有苦恼,遂改口,“叶师侄气运不错,平日里修行资源许是不必我来多事,但若是有什么不易取得的,可先来我处问一问,我若无有此物,再出去历练寻找不迟。”
    叶殊肃然道:“多谢风师尊,小侄明白。”
    晏长澜则仍是因师尊改口而有些不自在,但尽管如此,他依旧不愿有其他人如他一般,唤叶殊为“阿拙”。
    因着一些交心之言,叶殊与风凌奚相处越发融洽,因次日要参加成婚大典,当晚叶殊并未回去,反倒是和风凌奚弈棋、论道,很是惬意。
    待天明后,风凌奚才站起身,笑道:“你们随我来,去你们淳于师叔那处参加成婚大典罢。”
    叶殊和晏长澜也起身:
    “是,师尊。”
    “也好,风师尊。”
    风凌奚唤出长剑,将两人朝上一带,就化为一道流光,极快地前往大典之处而去。
    那大典乃是淳于有风一手操办,成婚之处,也正是他所在的那座小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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