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斯被人追着打。
    他那个皇帝头衔,拿去唬弄一下无知的贱民还行,但能来罗马城的贵族和富商,哪个不知道他就一落魄公子哥?
    那些通过联姻,在欧罗巴有不少远房亲戚的西欧贵族家境败落后都得考虑生存问题,何况于逃难过来,被教廷收留,成为著名招牌的安德烈斯?
    说句老实话,只要他人没死,那当街暴打这人也是能干的。
    安德烈斯被人堵在家里,想逃都逃不了,最后还是惊动了巩珍,才过去给他解了围。
    当知道这人借用自己乃至于大明的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后,巩珍都快被他气笑了,心想拖着这么一大家子,佐安还能养出骄傲多思的性格,实在是不容易。
    对比一下,也许公主殿下才是他们家基因突变的结果。
    临时驱散了围着安德烈斯院子的那些人,巩珍进屋免不了给这位招牌皇帝一顿脸色。
    安德烈斯自知理亏,重点是还得靠着巩珍解决门外面的麻烦,便乖乖听训,不敢吭声。
    巩珍不想给他免费擦屁股。
    活到他这岁数,又跑了半个地球,巩珍自然清楚这种人不是能用爱感化的。
    你敬他一尺,他能要你一丈过去,还以为你好欺负,越发嚣张。
    于是巩珍提出,要安德烈斯拿东西抵押,自己才会掏钱摆平外面的一堆债主。
    要知道,这位陛下为了填补自己的欲壑,找人要钱那是毫不客气的,如今欠债也是一大笔款项,一般人都不想替他还钱。
    而据巩珍所知,安德烈斯作为家族继承人,全家从东罗马逃亡来罗马时带的东西,大多留在了他手上。
    只是到了眼下,能卖的也都卖了,死物哪里比得上能流动的金钱吸引人?
    所以当巩珍提出这个要求,安德烈斯又必须同意以解燃眉之急时,不该卖的也得拿出来了。
    朱见济面前这个金灿灿的皇冠,就是东罗马帝国的代表,本是托马斯逃亡之时,拼命带出来的重要物品。
    奈何儿子实在靠不住,老爹死了没几年,就走上了变卖家产以求富贵的道路。
    巩珍看到这人连如此底线都能抛弃卖钱的时候,都惊讶的合不拢嘴。
    当然了,安德烈斯舍得拿这玩意出来,也舍得开口要个大价钱。
    他得保证卖掉皇冠,能让自己过上好几年的富贵日子!
    巩珍沉思一阵,觉得这条件还行。
    大明的货物扔到西边,那是一等一的值钱,卖一批瓷器和玻璃制品,就足够回本了。
    眼下巩珍都还没回航,手里的钱只会更多。
    可既然安德烈斯连皇冠都拿出来了,那再多给点也不是不可能。
    于是巩珍又对他提出了新的要求。
    自己可以加钱,翻倍都可以,但安德烈斯得将自己身上的皇位法统,也就是统治罗马的权力,转让给大明。
    反正万物皆可买卖。
    在西方待了这么长日子,巩珍对这些人的脑回路还算了解。
    签订一纸合约,的确能达到很多目的。
    像当初托马斯的皇帝宣称,就是教廷跟几个西方国家签约承认的。
    巩珍没说把法统让给佐安,以免引起安德烈斯的抗拒。
    毕竟以安德烈斯的态度,他对自己的姐姐貌似没啥好感,属于欠打型的弟弟,还怨恨佐安怎么不愿意当个扶弟魔,为自己做出贡献。
    再说了,大明掏的钱,凭什么法统不给大明?
    佐安以后也是要嫁到老朱家的,她的东西,自然是老朱家的东西啊!
    安德烈斯纠结一阵,意图抬价。
    巩珍表示自己可以一次性交付巨额金钱给他,以后东西方继续往来,在安德烈斯步入老年后,还可以按月支付一些养老金,保证他挥霍半生后,不至于流落街头。
    至于多的,那就不行了。
    在巩珍看来,头上的皇冠多了没用,只有华夏的“天子”或者“皇帝”,才是世间最顶级的称号。
    西边这些蛮夷之国的王号,他是不在乎的。
    愿意拿钱买过来,那是当收藏品用,让对罗马很感兴趣的朱见济高兴。
    如果他国不承认华夏皇帝的名号,那就找机会打得他低头就行。
    世间焉有大明敌手?
    欧罗巴这种四分五裂的局面,典型就是杀的人不够多,太给某些分子面子了。
    安德烈斯见他摆出了一口价,最后也认了。
    他心里也知道,能掏出买皇冠和法统这笔钱的国家,在欧罗巴根本没几个,也不会有人像巩珍一样爽快,交易后还能当场结清他身上的债务。
    安德烈斯不仅卖了皇冠,还签了合同,以自己的权力,把王位转让给大明。
    等到巩珍登船扬帆之后,他才按照协定把这份合同公示出来,气得教廷背地里大骂这个公子哥实在见钱眼开,不知道其中利害,同时也诅咒狡猾的大明使者,偏偏为了生意赚钱,表面上还得跟巩珍装出一团和气的模样。
    “这人当真是荒唐!”
    听完来龙去脉,朱见济都啧啧称奇。
    原以为他堂弟荣王已经够纨绔了,没成想西边还有个超级加倍。
    不过也幸亏安德烈斯的不靠谱,不然这皇冠还落不到自己手里。
    唐高宗时有波斯送上的“万王之王”,现在又有罗马转让给自己的王位宣称,算上华夏帝国的皇帝,朱见济脑袋上面,可是有三个帝国的冠冕了。
    那是奇观啊!
    自古以来哪里有这么刺激的事?!
    “这事儿你办的太好了!”
    朱见济对巩珍进行了毫不客气的表扬,同时给他赐了不少好东西。
    巩珍对钱财享乐倒是不看重。
    他要是追求这个,也不至于天天跑船上漂流,和海上风浪斗智斗勇了。
    “还有一事……”
    巩珍拱手又道,“回程期间,臣途径帖木儿,受其主卜塞因之邀,与之探讨两国联手出兵白羊王朝一事。”
    这事帖木儿方面老早就跟朱见济打过招呼了。
    卜塞因在伊犁城下被大明的火力覆盖给震惊到了后,一边免不了跟前辈一样产生“幸好帖木儿大帝没有来到东方”的想法,一边又对大明的火器念念不忘,朝思暮想。
    谁不想要一支可以操控火焰,能轻易灭亡一个国家的军队呢?
    对比起大明的武器,明朝以西的国家包括帖木儿在内,简直就是拿着烧火棍在打架!
    他们的骑兵再精悍不怕死,能带刀进行无畏冲锋,可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对方发一轮火炮过来,一切的勇气都只能表现给真神看了。
    大明,已经和整个中亚的战斗拉出来了个时代的差距。
    他们连火绳枪都无法建立起完善的生产体系!
    哪里比得上不管大陆还是海洋,都能装备上热武器的大明帝国?
    回国之后,从震撼中重塑世界观的卜塞因也迅速的做出了反应,提拔起哈撒,把他当做顾问,让他出主意怎么从大明手里搞到这种武器。
    哈撒哪里有这样的本事?
    他属于调控局面的理论派,实际操作,他连怎么冶铁都不会。
    哈撒只能劝谏伟大的苏丹,放眼实际,和大明打好关系,努力让后者参与到自己这一边来。
    如果实在眼馋那大炮和火枪,可以用钱买一批过来。
    如此先进厉害的火器,哈撒自觉谁都不可能轻易流传出制造工艺来,让他人仿造。
    只要会使用这武器的大明是帝国的队友,那自家能不能造,便不会成为问题。
    正所谓,造不如买,买不如租!
    自家什么水平啊,还想着膨胀成大明那样?
    当务之急,是解决步步紧逼的白羊王朝。
    乌宗哈桑在干掉了御驾亲征的贾汗沙之后,势如破竹,一路追着黑羊王朝狂野输出,让这个帖木儿帝国的老邻居,陷入了严重的亡国危机中。
    其匆忙继位的君主,哈桑阿里已经给卜塞因发了不少求救信,天天在地图上狂发喇叭——
    “救救我!救救我!”
    如果不救,估计今年就得重复他前任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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