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对,坏人也可以穿上厚衣服就不怕扎了。”洪涛摇了摇头,这姐弟俩虽然年龄相差很小,但性格迥异。小男孩直来直去胆子很大,小女孩心思更细也更爱动脑子。
“是要挡住猎狗吗?狗不会穿衣服……”果然,卡米拉想了一分多钟,小心翼翼的给出了答案。
“嗯,没错,如果坏人想在山区找到咱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猎狗。我们在水潭里洗澡,把沿途马粪清理干净,就是为了让猎狗不太容易找到气味。”
“但这么做还不太够,如果碰上训练有素的猎狗说不定还能找过来。可是到了这里它们就没办法了,这种植物味道很大,刺还有毒,狗没有衣服更怕。”
洪涛回头冲小女孩伸出根大拇指,开始解释这么做的原因。实际上也不全是为了教育孩子,更是让两个大人听明白。
“比热斯,我曾经派人盯过你的梢,但每次都在山里跟丢了,你一直都这么小心的吗?”朱玛巴依显然是听懂了,不禁有些感慨。
她做为红袍修女真不是整天琴棋书画,不光要参加军事训练,级别还挺高呢,有时候干脆跟着裁决者在一起训练,由瓦克尔当教官。
那个俄罗斯陆军出身的家伙对山地作战很有点研究,伊宁附近又多山,自然少不了这方面的课程。但和这位来历古怪的牧人比起来,瓦克尔那套东西好像又不太够用了。
“小心无大错……你为什么要派人跟踪我?”既然说起了这件事,洪涛还是想搞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引起了红袍修女的怀疑。
“通行证不能随便发,按照规定必须得搞清楚身份,我只是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落脚……你不疼吗?”朱玛巴依看着走在前面的高大背影,也说不出心里是啥滋味。
太能演了,当初自己愣是一点没怀疑他的身份。说话又那么不中听,这一路上几乎就没给过好脸。可是即便抛开救命之恩,好像也恨不起来。
自己、方文麟和两个孩子都骑在马背上,可以依靠高度躲避荨麻刺,但这家伙走在前面牵着马,不光不躲还用手拨开挡路的枝茎。那上面布满了尖利的小刺,疼的脸直抽抽却我行我素。
被荨麻扎是个什么滋味,参加山地作战训练时每个人都要尝试,火辣辣的能疼一天多,多扎几下干脆就别想睡觉了,和被马蜂蛰了差不多。
“……我是让自己长点记性,每次干好事都会很疼!”洪涛说的是实话,只是不完整。
他正在试验身体能不能逐渐免疫或者习惯荨麻的毒素,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在山林里就又多了一门保命绝技。实在走投无路了就往荨麻丛里钻,无论人还是动物,轻易是不敢进去的。
“……”但这话说得有点诛心,立马就把话题给终结了,甚至两匹马都不再打响鼻抗议。估计它们也听懂了,碰上这么个对自己都那么狠的人抗议有啥用,忍着吧,这就是命啊!
临近黄昏,此行的第一站终于到了,是个藏在山沟里的小牧场,有围栏和两座木头房子。主人自然是变成了丧尸,并被洪涛弄死了,尸体就埋在围栏里,还立了四个小石头堆。
这个地方是在几个月前无意中发现的,环境很隐蔽,可以当成临时落脚点。之后每次去伊宁基地送羊肉,洪涛都把武器装备藏在房子后面的地窖里。那个地方更隐蔽,已经被杂草长满了,即便有人发现了小屋也不会有损失。
“不要去山上闲逛,即便没有敌人也会有野兽。也不要去北边,有丧尸。不能点火,食物不多省着点也够了。记着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人值班,白天也要有人时不时用望远镜观察附近的情况!”
在确认过牧场周围布设的兽夹没有被触动之后,洪涛才打开地窖脱掉羊皮袄换上迷彩服,一件件的往身上添加装备,还不忘了叮嘱需留下来的方文麟和朱玛巴依。
“……你肯定不是牧人!”看着熟悉的牧人突然变成了装备精良的战士,不光朱玛巴依产生了怀疑,就连方文麟也皱起了眉。那些枪、防弹衣、战术背心和复杂的电子设备大部分都没见过。
“你们对牧人有天生的歧视,牧人为什么就不能崇尚高科技呢?走了孩子们,去比热斯大叔家住些日子,等甩掉坏蛋找到新的落脚点再回来接你们!”
看着一身的披挂,洪涛也觉得自己不像牧人。但这又能怎样呢,我说是就是,同意的人活着,不同意的都死了。这就是一个人生活的好处,不用问任何人意见,也不用顾及任何人情绪,完全放飞自我了。
卡米拉和于佳也没哭哭啼啼舍不得离开父亲,在路上这两个小家伙就知道了命运的走向,同时也清楚如果不暂时离开父亲一段时间,大家就全会死掉。
生活在新世界里的孩子更早熟,会被生活逼着懂一些只有大人才有可能想明白的道理,心智更坚韧。动不动就哭喊的孩子不光大人不喜欢,寿命也短暂。
“喔……大叔,你有这么多好东西呀!”二天之后的赛里木湖畔,两个孩子站在小屋门口,看着里面就像看到了豪宅,脚步都不敢迈。
“自己烧热水洗澡换衣服,然后才能进。”实际上就算孩子敢进去,洪涛也得把他们揪出来。扔把斧子门口砍柴烧火去,他自己则去了屋子后面的山坡。
那里藏着个地窖,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武器装备。有些是当年从复兴联盟带出来的,有些是这些年从各地搜罗回来的。从匕首、子弹到地雷、迫击炮应有尽有,全都用油脂封保存以防不时之需,现在可以启封了。
“阿凡提,他们是谁?”照例,只要有人进入湖区,那条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的牧羊犬就会用最快速度跑回山后去通知克里木,然后真正的牧人就骑着马出现了。不过这次他没先要酒喝,而是看着正在劈柴的姐弟俩有些不安。
“朋友的孩子……你先帮忙带一段日子,我可能要开春才回来。来,把这些东西拿着,平时没事的时候教教他们如何在野外生活,再练练枪法。”
“如果我没回来这里的一切就都归你了……别伤心兄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你也知道我不是牧人,注定不会过普通人的日子,早晚有一天会离开的。”
从地窖里找了两支莫斯伯格500霰弹枪和几支m92手枪,连带两箱子弹交给了克里木。这位牧民也是死心眼,只习惯用猎枪不喜欢别的武器,还不愿意学。
“我也会杀人,把你的敌人引到山里去咱们一起杀了,这里还是我们的家!”克里木也属于不太会表达内心情感的人,想说句挽留的话,可憋了半天没想出来,反倒是恶狠狠的出了个绝地反击的主意。
八年了,还不是普普通通的邻居,从精神层面讲可以算是相依为命的八年,他不愿意失去这个神秘的朋友,哪怕一起冒冒险。
“打打杀杀总是会死人的,如果你死了谁来照顾萨仁和孩子,忍心让她们冻死饿死?回去拿点马肠和奶酪,我还得赶路,回来再喝酒吃肉。”
如果没有萨仁,洪涛真没准会带着克里木一起去南疆转转。有了这个对天山了如指掌的牧人在自己能省很大事儿。即便再碰上几十个敌人也不用四处躲藏,凭借装备和地形优势硬撼也毫不吃亏。
但牧民毕竟是牧民,他们有家有业,不像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必要为了别人的选择抛家舍业,太不值得。
三个小时之后,吃饱喝足全副武装的洪涛辞别了克里木和两个孩子,牵着两匹驮马再次离开了湖畔小屋。马背上驮着四个80升的大背包,还挂满了零零碎碎。
已经和克里木说好了,这两匹马几天后会被遗弃在天山中部山脉的雪线之下。如果它够幸运、够聪明,说不定能找到冬季牧场过一段自由自在的生活,否则肯定会成为雪豹、黑熊、狼群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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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挡住猎狗吗?狗不会穿衣服……”果然,卡米拉想了一分多钟,小心翼翼的给出了答案。
“嗯,没错,如果坏人想在山区找到咱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猎狗。我们在水潭里洗澡,把沿途马粪清理干净,就是为了让猎狗不太容易找到气味。”
“但这么做还不太够,如果碰上训练有素的猎狗说不定还能找过来。可是到了这里它们就没办法了,这种植物味道很大,刺还有毒,狗没有衣服更怕。”
洪涛回头冲小女孩伸出根大拇指,开始解释这么做的原因。实际上也不全是为了教育孩子,更是让两个大人听明白。
“比热斯,我曾经派人盯过你的梢,但每次都在山里跟丢了,你一直都这么小心的吗?”朱玛巴依显然是听懂了,不禁有些感慨。
她做为红袍修女真不是整天琴棋书画,不光要参加军事训练,级别还挺高呢,有时候干脆跟着裁决者在一起训练,由瓦克尔当教官。
那个俄罗斯陆军出身的家伙对山地作战很有点研究,伊宁附近又多山,自然少不了这方面的课程。但和这位来历古怪的牧人比起来,瓦克尔那套东西好像又不太够用了。
“小心无大错……你为什么要派人跟踪我?”既然说起了这件事,洪涛还是想搞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引起了红袍修女的怀疑。
“通行证不能随便发,按照规定必须得搞清楚身份,我只是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落脚……你不疼吗?”朱玛巴依看着走在前面的高大背影,也说不出心里是啥滋味。
太能演了,当初自己愣是一点没怀疑他的身份。说话又那么不中听,这一路上几乎就没给过好脸。可是即便抛开救命之恩,好像也恨不起来。
自己、方文麟和两个孩子都骑在马背上,可以依靠高度躲避荨麻刺,但这家伙走在前面牵着马,不光不躲还用手拨开挡路的枝茎。那上面布满了尖利的小刺,疼的脸直抽抽却我行我素。
被荨麻扎是个什么滋味,参加山地作战训练时每个人都要尝试,火辣辣的能疼一天多,多扎几下干脆就别想睡觉了,和被马蜂蛰了差不多。
“……我是让自己长点记性,每次干好事都会很疼!”洪涛说的是实话,只是不完整。
他正在试验身体能不能逐渐免疫或者习惯荨麻的毒素,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在山林里就又多了一门保命绝技。实在走投无路了就往荨麻丛里钻,无论人还是动物,轻易是不敢进去的。
“……”但这话说得有点诛心,立马就把话题给终结了,甚至两匹马都不再打响鼻抗议。估计它们也听懂了,碰上这么个对自己都那么狠的人抗议有啥用,忍着吧,这就是命啊!
临近黄昏,此行的第一站终于到了,是个藏在山沟里的小牧场,有围栏和两座木头房子。主人自然是变成了丧尸,并被洪涛弄死了,尸体就埋在围栏里,还立了四个小石头堆。
这个地方是在几个月前无意中发现的,环境很隐蔽,可以当成临时落脚点。之后每次去伊宁基地送羊肉,洪涛都把武器装备藏在房子后面的地窖里。那个地方更隐蔽,已经被杂草长满了,即便有人发现了小屋也不会有损失。
“不要去山上闲逛,即便没有敌人也会有野兽。也不要去北边,有丧尸。不能点火,食物不多省着点也够了。记着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人值班,白天也要有人时不时用望远镜观察附近的情况!”
在确认过牧场周围布设的兽夹没有被触动之后,洪涛才打开地窖脱掉羊皮袄换上迷彩服,一件件的往身上添加装备,还不忘了叮嘱需留下来的方文麟和朱玛巴依。
“……你肯定不是牧人!”看着熟悉的牧人突然变成了装备精良的战士,不光朱玛巴依产生了怀疑,就连方文麟也皱起了眉。那些枪、防弹衣、战术背心和复杂的电子设备大部分都没见过。
“你们对牧人有天生的歧视,牧人为什么就不能崇尚高科技呢?走了孩子们,去比热斯大叔家住些日子,等甩掉坏蛋找到新的落脚点再回来接你们!”
看着一身的披挂,洪涛也觉得自己不像牧人。但这又能怎样呢,我说是就是,同意的人活着,不同意的都死了。这就是一个人生活的好处,不用问任何人意见,也不用顾及任何人情绪,完全放飞自我了。
卡米拉和于佳也没哭哭啼啼舍不得离开父亲,在路上这两个小家伙就知道了命运的走向,同时也清楚如果不暂时离开父亲一段时间,大家就全会死掉。
生活在新世界里的孩子更早熟,会被生活逼着懂一些只有大人才有可能想明白的道理,心智更坚韧。动不动就哭喊的孩子不光大人不喜欢,寿命也短暂。
“喔……大叔,你有这么多好东西呀!”二天之后的赛里木湖畔,两个孩子站在小屋门口,看着里面就像看到了豪宅,脚步都不敢迈。
“自己烧热水洗澡换衣服,然后才能进。”实际上就算孩子敢进去,洪涛也得把他们揪出来。扔把斧子门口砍柴烧火去,他自己则去了屋子后面的山坡。
那里藏着个地窖,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武器装备。有些是当年从复兴联盟带出来的,有些是这些年从各地搜罗回来的。从匕首、子弹到地雷、迫击炮应有尽有,全都用油脂封保存以防不时之需,现在可以启封了。
“阿凡提,他们是谁?”照例,只要有人进入湖区,那条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的牧羊犬就会用最快速度跑回山后去通知克里木,然后真正的牧人就骑着马出现了。不过这次他没先要酒喝,而是看着正在劈柴的姐弟俩有些不安。
“朋友的孩子……你先帮忙带一段日子,我可能要开春才回来。来,把这些东西拿着,平时没事的时候教教他们如何在野外生活,再练练枪法。”
“如果我没回来这里的一切就都归你了……别伤心兄弟,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你也知道我不是牧人,注定不会过普通人的日子,早晚有一天会离开的。”
从地窖里找了两支莫斯伯格500霰弹枪和几支m92手枪,连带两箱子弹交给了克里木。这位牧民也是死心眼,只习惯用猎枪不喜欢别的武器,还不愿意学。
“我也会杀人,把你的敌人引到山里去咱们一起杀了,这里还是我们的家!”克里木也属于不太会表达内心情感的人,想说句挽留的话,可憋了半天没想出来,反倒是恶狠狠的出了个绝地反击的主意。
八年了,还不是普普通通的邻居,从精神层面讲可以算是相依为命的八年,他不愿意失去这个神秘的朋友,哪怕一起冒冒险。
“打打杀杀总是会死人的,如果你死了谁来照顾萨仁和孩子,忍心让她们冻死饿死?回去拿点马肠和奶酪,我还得赶路,回来再喝酒吃肉。”
如果没有萨仁,洪涛真没准会带着克里木一起去南疆转转。有了这个对天山了如指掌的牧人在自己能省很大事儿。即便再碰上几十个敌人也不用四处躲藏,凭借装备和地形优势硬撼也毫不吃亏。
但牧民毕竟是牧民,他们有家有业,不像自己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必要为了别人的选择抛家舍业,太不值得。
三个小时之后,吃饱喝足全副武装的洪涛辞别了克里木和两个孩子,牵着两匹驮马再次离开了湖畔小屋。马背上驮着四个80升的大背包,还挂满了零零碎碎。
已经和克里木说好了,这两匹马几天后会被遗弃在天山中部山脉的雪线之下。如果它够幸运、够聪明,说不定能找到冬季牧场过一段自由自在的生活,否则肯定会成为雪豹、黑熊、狼群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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