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协合医学院学生宿舍。
    周之煜坐在书桌前,久久凝视着手中的相片。
    这是一张多人合影,男男女女加一起,至少有十几个人,年龄都在十七八岁的样子。
    笃笃!
    屋外传来敲门声。
    周之煜起身走了过去,伸手打开房门。
    门外是闷闷不乐的大皮鞋,手里拎着一瓶花雕酒和一个印有“胡记熟食”字样的纸袋。
    胡记熟食店就在宿舍附近,专门卖一些猪手鸡脚之类的卤味。
    “睡了吗?没睡啊。那正好,陪我喝两杯。知道你们浙江人喝不惯老白干,我特意买了瓶花雕。”大皮鞋自说自话,迈步走了进来。
    周之煜的一日三餐,基本都在协合医学院餐厅解决。
    餐厅饭菜味道也算过得去,使用内部补贴券,一顿饭用不了几个钱,既省钱又省时间。
    大皮鞋拿起桌上的相片,随口问了一句:“这都谁啊?”
    “哦,中学同学。”周之煜回答道。
    一听说是周之煜的中学同学,大皮鞋来了兴趣,问道:“哪个是你?”
    周之煜笑道:“后排中间最傻的那个。”
    大皮鞋仔细看了一会:“你要是不说,我都没认出来,变化太大了……”
    周之煜拿来两个茶碗,说道:“酒杯没有,我这儿只有这个,将就用吧。”
    “这个是谁呀?”大皮鞋指着相片里站在周之煜身边的女生。
    周之煜瞥了一眼,故作沉思状,说道:“我想想啊,好像叫高什么来着……”
    大皮鞋撇了撇嘴:“你俩拉着手呢,关系肯定不一般,怎么可能连名字都想不起来。”
    “有拉手吗?”
    “自己看!”
    “……哪有拉手,我们俩挨的太近,不小心碰到了。”
    “女朋友就女朋友嘛,有啥不好意思的,假正经!”
    大皮鞋把相片扔还给周之煜。
    相片里那个容貌俊秀的女生,小拇指极其隐蔽的勾着周之煜的手指,两人的脸上,却都是一本正经的样子。
    “你这大半夜的不睡觉,喝的哪门子酒啊?”周之煜岔开了话题。
    大皮鞋拿起酒瓶,拧开了瓶盖,说道:“心情不好……”
    周之煜看了一眼手表:“别太晚啊,明天还上班呢。”
    大皮鞋阴沉着脸,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一仰脖灌进了肚子。
    周之煜皱了皱眉:“你这个喝法,我可陪不了你。要不、我把文渊喊来,他肯定没睡……”
    “别提那个臭不要脸的!”
    大皮鞋闷声说道。
    听完了大皮鞋的控诉,周之煜这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次偶然的机会,大皮鞋认识了一个名叫月华的年轻女子。
    事实上,月华并非良家女子,而是一个老财主养的外宅。
    老财主上了年纪,在男女之事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三妻四妾众多,根本也顾不上月华。
    月华正当青春年少,自然是耐不住寂寞,认识了大皮鞋,郎有情妾有意,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好上了。
    昨天晚上,大皮鞋喝多了酒,月华送他回学生宿舍。
    在宿舍楼下,遇到了同样喝过酒的孔文渊。
    孔文渊之前也见过月华,知道她和大皮鞋是情人关系。
    大皮鞋醉的一塌糊涂,孔文渊帮着月华把大皮鞋扶进房间。
    安顿好了大皮鞋,正当月华准备离开时,孔文渊色欲熏心,竟然对这个好朋友的女人动手动脚。
    这里毕竟是学生宿舍,眼见月华不从,孔文渊也不敢怎样,只好讪讪的离开。
    月华受了委屈,把这件事告诉大皮鞋。
    朋友妻不可欺,这是文明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序良俗。
    虽然月华和大皮鞋只是情人关系,但是并不影响事情的本质。
    孔文渊平时三句话不离女人,对每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周之煜看在眼里,也并没有往心里去。
    男人聚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谈论女人,就如同女人总是谈论男人一样,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在这种事上,古人早有定论:食色性也。
    只不过,人毕竟不是禽兽。
    孔文渊的行为,触及到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平时称兄道弟,背地里就干这事儿?不仗义啊,太不仗义了……”
    大皮鞋叹息着,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周之煜说道:“今天太晚了,回去休息吧。”
    一整瓶花雕酒,周之煜基本没怎么喝,全都进了大皮鞋的肚子。
    大皮鞋站起身,醉眼惺忪的看着周之煜,说道:“之煜,听哥哥一句劝,等你有了女朋友,千万防着点孔文渊……记住了吗?”
    周之煜笑道:“好,我记住了。”
    把大皮鞋送回房间,周之煜顺路去楼门口扔垃圾。
    回来的时候,无意中抬头看了一眼,发现孔文渊的房间漆黑一片。
    现在是夜里八点钟,孔文渊没有早睡的习惯,基本都是九点钟之后才关灯休息。
    那也就是说,他没在宿舍。
    早上七点钟,一辆洋车停在宿舍门口,孔文渊下了车,付过了车钱,一路小跑进了院子。
    孔文渊夜不归宿,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时候。
    周之煜穿戴停当,步行前往协合医学院上班。
    早上七点钟出门,到协合医学院餐厅吃早餐,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只要不是公休日,每天都是如此。
    周之煜喜欢有规律的生活。
    即便加入了抗日锄奸团,他也从未改变过作息时间。
    协合医学院餐厅,位于南楼和北楼中间,单独建造的一栋房子。
    餐厅提供一日三餐,以中餐为主,西餐为辅。
    年轻人总是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医学院学生大部分是中国人,西餐比中餐贵一些,他们还是喜欢吃西餐。
    医学院的外籍人员,大多不在医学院餐厅吃饭。
    外籍人员的薪水很高,足以应付正宗西餐馆的高消费,没必要忍受对他们来说,“味道怪异”的中式西餐。
    周之煜买了一碗粥,两个菜包子,外加一份咸萝卜条。
    他坐在正对门口的桌位。
    这个位置,不会漏过任何一个进入餐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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