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小姑娘去找世子
第352章小姑娘去找世子
穆思安怎么都没有料到。
三更半夜,会有个人影站到自己床榻前,吓得差点魂飞魄散。
“谁?”穆思安一握枕头下的匕首。
“是我。”
一个熟悉的嗓音轻声响起。
穆思安猛地翻身起来,“郡主?”
“嗯。”
油灯这时被点起。
帐篷里多了个人,正是风尘仆仆而来的杜婉。
此时她手中还拎着个包袱。
帐篷里面的布置很简陋,是临时搭起来过夜的,连张桌椅都没有。
穆思安扯过一张毯子铺到地上,“郡主请坐,我先去让人送碗热汤过来?”
“不必麻烦,我就问你个事儿,问完就走。”杜婉盘坐下来,把包袱放到一旁,“刚才我在营地里转了一圈儿,没找到裴灏,他去了哪里?”
穆思安眸光微闪,谨慎地出去帐篷外转了圈儿,没见到外面有人再进来。
杜婉本想告诉他外面没有。
可有些人就信奉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真理。
穆思安没隐瞒,把裴灏的事情说了,“他只带走了胡三。”
“就两个人潜入叛军的地盘?他还真敢想哦。”杜婉挺佩服裴灏的胆子,挺大的。这作死能力也是杠杠的。
接着杜婉又问:“他离开大军几天了?”
“七天。郡主比我料想的来得快。我很努力拖了他三日。算一算脚程,世子现在恐怕已经潜入叛军地盘了吧。”
“……”杜婉一路赶过来,花了三天,剩下的时间是送信人浪费的,据说那人日夜兼程赶路,还累死了两匹马。
一个人赶路,远比大军快得多。
杜婉问,“有那边叛军的资料吗?”
总不能两眼一抹黑过去。
穆思安把所知的交待出来,杜婉便起身告辞。他亲眼看到以前弱得一匹的小姑娘,在二十万大军中来去自如,消失于夜色当中。
这个世道怎么啦?
人跟人是不一样,差别也太大了吧。
穆思安被打击得怀疑人生。
杜婉从京城出发,最先是骑着马。后来去了一个驿站,问清了路线,再对照着地图,规划了一条最短的路线,仅三日就赶上了大军。
杜婉艺高胆大,翻山越岭,全是走小道。
后来更是弃了马,施展轻功赶路。
这次见到穆思安后,又重新规划了一条道。
能够最短时间到达西南边陲。
日夜兼程,走了三日,刚刚翻过一座山,远远看到了山脚下的官道。
杜婉很快发现了问题,道上有不少匆匆逃亡的百姓,坐着马车或是赶着牛车的,有的人家还手推着车或是拉着车走,车上都放着一堆家当。
这是快到了?杜婉拿出地图看了一下,再环顾着四周。
按照地图上标示,前面有一个叫临水的小县。
杜婉朝山下走。
途中还碰到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
捡了几颗石子,杜婉击中了野鸡和野兔,绑起来拎着走。当她从山里出来,路过的百姓还是被吓了一跳,然而碰到她的脸,那点戒备就少多了。
谁让这少年长得漂亮,笑容又单纯讨喜。
再者明眼人都看出少年定然出身富贵,一身华贵的披风,腰间还戴着佩剑。就是年龄看着有点小,约摸个十三四岁。
杜婉修为增加,越发显嫩,再作男子打扮更是显小。
见到一家子十几口人推着车,老老少少地迎面过来。
杜婉打了个招呼,问道:“这位大叔,能否打听个事儿。”
“小兄弟何事?”那个中年汉子穿着麻布棉褂子,憨笑地迎上杜婉,略微弯着腰,低着头有点儿谦卑。
是大秦国普通百姓见到贵人之时,习惯的逢迎姿态。
杜婉解下了那只野兔,递给了那个大叔,“给我说说,这一路是怎么回事?”
那个大叔正要拒绝,旁边一个老婆子先一步上前,接过杜婉递来的兔子,连连道谢,“谢过贵人,谢贵人赏赐。”
“娘?”大叔很不好意思。
老婆子推了儿子一把,“贵人问话,你好好回答。”
杜婉倒不介意,“山上打来的,不值几个钱。”
有了兔子好问话。
杜婉很快打听出来。
是前两天叛军打到邻县,传闻下一个就是临水县。
这支叛军虽然大多数是穷苦的百姓出身,但是行为跟强盗没有两样。每占领一个地方就是抢劫一番,有一些家里的姑娘长得漂亮,都可能会被强行抢走,反抗的百姓不是被杀,就是被成伤残。因此临水县的百姓,听到要打过来了,大多数选择了逃亡。
杜婉送出了一只兔子,其他人看着她两眼放光。
原因是她手中还有两只野鸡,只是她腰间带着佩剑,令人很是忌惮。
杜婉看到有一家人,拉着一头驴子。
不想走路的人,有一瞬间想买。
后来想了想,算了。
这个日头将近中午,杜婉来到了山脚下的溪边,掏出一把要小刀杀鸡。
这时有两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男孩子过来用竹筒装水,最小那个孩子八九岁,小眼神儿时不时瞅向她的两只鸡。
这可是肉呀,他一年都没吃过了。
杜婉朝身后看了看,没有人?
这是谁家的孩子?
杜婉问道:“就你们两个?家人呢?”
“我们爹娘死了,爷爷和大伯他们走在前面,我和弟弟先装点水,等装满了再去追上他们。”比较大的男孩子说话条理分明。
“……”杜婉打量着兄弟俩,严重营养不良,实惨。
在这个世道没有父母护着,还不知道能不能长大。
咕噜。
咕噜噜。
最小的孩子,饿得肚子直叫。
杜婉坐到一旁的石头上,问大点的孩子,“会杀鸡吗?”
“会。”那孩子点头。
杜婉指了指地上的鸡,“你帮我杀鸡,让你弟弟去捡柴,一会做叫化鸡吃,等熟了我分你们一只鸡。”
“好。”大的孩子高兴地拿起小刀杀鸡。
这个动作比起杜婉,干脆利落多了。
弟弟同样听懂了,连忙放下手中的竹筒,飞快去捡干柴。从那熟练的动作上看出,兄弟俩是做惯农活的。
于是接下来,杜婉坐在一旁就动动嘴皮子,事情都是兄弟俩忙活。
用一只鸡雇佣童工,杜婉毫无压力。
(本章完)
- 肉肉屋
穆思安怎么都没有料到。
三更半夜,会有个人影站到自己床榻前,吓得差点魂飞魄散。
“谁?”穆思安一握枕头下的匕首。
“是我。”
一个熟悉的嗓音轻声响起。
穆思安猛地翻身起来,“郡主?”
“嗯。”
油灯这时被点起。
帐篷里多了个人,正是风尘仆仆而来的杜婉。
此时她手中还拎着个包袱。
帐篷里面的布置很简陋,是临时搭起来过夜的,连张桌椅都没有。
穆思安扯过一张毯子铺到地上,“郡主请坐,我先去让人送碗热汤过来?”
“不必麻烦,我就问你个事儿,问完就走。”杜婉盘坐下来,把包袱放到一旁,“刚才我在营地里转了一圈儿,没找到裴灏,他去了哪里?”
穆思安眸光微闪,谨慎地出去帐篷外转了圈儿,没见到外面有人再进来。
杜婉本想告诉他外面没有。
可有些人就信奉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真理。
穆思安没隐瞒,把裴灏的事情说了,“他只带走了胡三。”
“就两个人潜入叛军的地盘?他还真敢想哦。”杜婉挺佩服裴灏的胆子,挺大的。这作死能力也是杠杠的。
接着杜婉又问:“他离开大军几天了?”
“七天。郡主比我料想的来得快。我很努力拖了他三日。算一算脚程,世子现在恐怕已经潜入叛军地盘了吧。”
“……”杜婉一路赶过来,花了三天,剩下的时间是送信人浪费的,据说那人日夜兼程赶路,还累死了两匹马。
一个人赶路,远比大军快得多。
杜婉问,“有那边叛军的资料吗?”
总不能两眼一抹黑过去。
穆思安把所知的交待出来,杜婉便起身告辞。他亲眼看到以前弱得一匹的小姑娘,在二十万大军中来去自如,消失于夜色当中。
这个世道怎么啦?
人跟人是不一样,差别也太大了吧。
穆思安被打击得怀疑人生。
杜婉从京城出发,最先是骑着马。后来去了一个驿站,问清了路线,再对照着地图,规划了一条最短的路线,仅三日就赶上了大军。
杜婉艺高胆大,翻山越岭,全是走小道。
后来更是弃了马,施展轻功赶路。
这次见到穆思安后,又重新规划了一条道。
能够最短时间到达西南边陲。
日夜兼程,走了三日,刚刚翻过一座山,远远看到了山脚下的官道。
杜婉很快发现了问题,道上有不少匆匆逃亡的百姓,坐着马车或是赶着牛车的,有的人家还手推着车或是拉着车走,车上都放着一堆家当。
这是快到了?杜婉拿出地图看了一下,再环顾着四周。
按照地图上标示,前面有一个叫临水的小县。
杜婉朝山下走。
途中还碰到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
捡了几颗石子,杜婉击中了野鸡和野兔,绑起来拎着走。当她从山里出来,路过的百姓还是被吓了一跳,然而碰到她的脸,那点戒备就少多了。
谁让这少年长得漂亮,笑容又单纯讨喜。
再者明眼人都看出少年定然出身富贵,一身华贵的披风,腰间还戴着佩剑。就是年龄看着有点小,约摸个十三四岁。
杜婉修为增加,越发显嫩,再作男子打扮更是显小。
见到一家子十几口人推着车,老老少少地迎面过来。
杜婉打了个招呼,问道:“这位大叔,能否打听个事儿。”
“小兄弟何事?”那个中年汉子穿着麻布棉褂子,憨笑地迎上杜婉,略微弯着腰,低着头有点儿谦卑。
是大秦国普通百姓见到贵人之时,习惯的逢迎姿态。
杜婉解下了那只野兔,递给了那个大叔,“给我说说,这一路是怎么回事?”
那个大叔正要拒绝,旁边一个老婆子先一步上前,接过杜婉递来的兔子,连连道谢,“谢过贵人,谢贵人赏赐。”
“娘?”大叔很不好意思。
老婆子推了儿子一把,“贵人问话,你好好回答。”
杜婉倒不介意,“山上打来的,不值几个钱。”
有了兔子好问话。
杜婉很快打听出来。
是前两天叛军打到邻县,传闻下一个就是临水县。
这支叛军虽然大多数是穷苦的百姓出身,但是行为跟强盗没有两样。每占领一个地方就是抢劫一番,有一些家里的姑娘长得漂亮,都可能会被强行抢走,反抗的百姓不是被杀,就是被成伤残。因此临水县的百姓,听到要打过来了,大多数选择了逃亡。
杜婉送出了一只兔子,其他人看着她两眼放光。
原因是她手中还有两只野鸡,只是她腰间带着佩剑,令人很是忌惮。
杜婉看到有一家人,拉着一头驴子。
不想走路的人,有一瞬间想买。
后来想了想,算了。
这个日头将近中午,杜婉来到了山脚下的溪边,掏出一把要小刀杀鸡。
这时有两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男孩子过来用竹筒装水,最小那个孩子八九岁,小眼神儿时不时瞅向她的两只鸡。
这可是肉呀,他一年都没吃过了。
杜婉朝身后看了看,没有人?
这是谁家的孩子?
杜婉问道:“就你们两个?家人呢?”
“我们爹娘死了,爷爷和大伯他们走在前面,我和弟弟先装点水,等装满了再去追上他们。”比较大的男孩子说话条理分明。
“……”杜婉打量着兄弟俩,严重营养不良,实惨。
在这个世道没有父母护着,还不知道能不能长大。
咕噜。
咕噜噜。
最小的孩子,饿得肚子直叫。
杜婉坐到一旁的石头上,问大点的孩子,“会杀鸡吗?”
“会。”那孩子点头。
杜婉指了指地上的鸡,“你帮我杀鸡,让你弟弟去捡柴,一会做叫化鸡吃,等熟了我分你们一只鸡。”
“好。”大的孩子高兴地拿起小刀杀鸡。
这个动作比起杜婉,干脆利落多了。
弟弟同样听懂了,连忙放下手中的竹筒,飞快去捡干柴。从那熟练的动作上看出,兄弟俩是做惯农活的。
于是接下来,杜婉坐在一旁就动动嘴皮子,事情都是兄弟俩忙活。
用一只鸡雇佣童工,杜婉毫无压力。
(本章完)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