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狂躁的情绪使得我体内的魔力也躁动起来……不,不是我的魔力,而是那被我分离的黑暗特质所残留在魔力中的影响。这种感觉很奇特,却一点儿都不舒服,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自己的计划相对于普世道德观而言有多么的邪恶。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那样做……这是多么可悲。
珍妮的呼吸还算平稳,妖精之血与尼安德特人血统的混和产生了奇特的效果,加之安塔瑞斯之盾的庇护,她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她在飞出去的时候头颅撞在了石块上,右边的额角一片淤青,却没有流出血来。这伤势使得她处于昏迷状态……然而我更担心这样的撞击使得她的脑内产生了淤血。
在这样一个连人体内部有哪些脏器尚且搞不清楚的世界,这样的伤势可比恶魔之毒更麻烦。这个女孩子一定是在代替她的祖先偿还她欠下的债务……因为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可以……倒霉到如此地步。
我将注意力转移到暗精灵的身上。他已经没有了呼吸,袍子破烂不堪,身下一摊血污。我用魔杖挑开他身上破烂的衣料,皱着眉头去看他身上零碎的散件。
然而眼前见到的东西令我大吃一惊。这个暗精灵的胸膛已经在猛烈的撞击之下裂开了,但胸腔里不是内脏,而是一团团黑色的、类似棉花一样的东西。我认得这种东西。这原本是生长在世界树附近的一种植物所产出的棉麻,在通用语中叫做“尼麻”,有极强的吸附性。精灵们用它来做沐浴时候的手巾,人类则将它继续加工,制成质量极佳的布料。它们具有滑顺柔韧的特性,常常被用于制作盔甲的内衬。而我的法袍也是用这种布料制成。
此刻这些尼麻被填充在他的身体里,中间包裹着一些香料和宝石,取代了原本那些内脏。我认得这种手法……这种拙劣的手法。在我刚刚开始研究魔法与生命的关系的时候,我就曾这样制作了我的第一个魔傀儡。香料与宝石为他们提供了生命力,尼麻的强烈吸附作用则保持着那些魔力不会溃散。尼麻并非像凡人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优良的布制品原材料——它更是优良的魔法材料,可以吸收魔力,遏制魔力扩散,否则它们也不会只生长在世界树的附近,使得人类无数次移植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用这种方法制作的魔傀儡,看起来同活人一样,也会因为皮肤破损而流出红色的液体。但那却不是血液,而是用于润滑肢体关节的溶剂。我甚至猜得到制造出了这个魔傀儡的人,那个北之星冠,精灵大法师对这个悲惨的暗精灵许诺过什么——你将从一个无法使用魔力的平凡精灵变为一个可以操纵这世界上最强大力量的魔法师。虽然你无法亲自使用法术,但你仍可籍由体内的魔力来发动储存与法杖中的法术。最关键的是,你将获得远超你能想象的生命……
听起来很不错,不是吗?尤其是对那些居住于地下的暗精灵们来说。只是无论何种魔法材料,无论怎样精良的魔法技巧,都无法替代生物机体那种精密而复杂的体系。这种魔傀儡的躯体将在三到五年之后开始腐烂,最终肢节崩溃,却不会死亡。运气好些的,会有人替他们了结痛苦。运气不好的,倒在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用上几十年的时间来感受自己身体的腐烂以及痛痒和寂寞难耐,在魔力耗尽之后才失去意识。
这种由我独创的方法被记载在我的手札里,连同另一些令我变得无比强大的法术技巧,甚至包括了四个传奇法术。
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也算是一个坏消息。我的宝贝落到了一个贼的手里,而那个贼还想着从我这里得到更多。
我抽出长剑来,将剑尖对准那个暗精灵的额头,然后双手用力地一压,了结了他的痛苦。暗精灵的法袍里再没有其他东西,甚至没有一丁点施法的材料。而那两个武士的丧生的地点附近倒是散落着被斗气冲击得变了形的欧瑞金和欧瑞银。我收集了它们,又走回到珍妮的身边。
所幸的是他们的三匹马都还生还,只是呆呆地站立在那里,甚至连嘶鸣声也没有。越是低等的生物所受的本能制约就越强烈,在面对一头巨龙的时候——即便那是一头化为人形的巨龙——无论人还是动物都会从心底感到紧张与恐惧,那就叫做龙威。这三匹马受到的刺激显然更强烈些,我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才使得其中的两匹黑马迈开了步子,并将珍妮搭在了马背上。
这是我获得新生以后初次骑马,而很多事情并非靠记忆中的经验就可以做得纯熟,因此我在歪歪斜斜地骑着马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候之后才成功地让自己保持了平衡。载着珍妮的马匹跟在我的身后,缰绳握在我的手中。走路产生的颠簸使得她的身体不住地下滑,而我也不能让她长时间地处于脑部充血的状态……于是我每隔一个小时就得将她扶下马来,休息一会儿。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我强大的精神力使得一夜无眠对我的头脑毫无影响,但大腿内侧的皮肉却受不了了。那里开始发痒并且发热,我知道一定是被磨破了皮。晨曦迎着我们浮现于天际,而林间的蝉儿竟然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开始鸣叫。今天是一个好天气,也是它们残余生命里不多的好天气了。
我在马背上取出魔法书,试图记忆被用掉的那个“迪尔芬德之盾”。然而我却怎样也无法静下心来……我的思绪被现实与回忆搅乱,始终无法集中精力去理解那些字符并将它们刻印在脑海里。
其实我最大的烦恼之源就是身后马背上的珍妮。
在约克孙的的围墙之外,星空之下,我曾经改变了一个主意,选择让珍妮追随我。而其实我本打算在得到我的手札之后,用上面记载的法术将将她转为死灵骑士。这样的死灵骑士是通过魔法对生命进行改造所产生的最完美的成果。
它将具有生灵的生命气息,能够理智地不含任何情感地思考,不会衰老,不需要用体内的魔力来驱动,而是吸收生者的活力。它们没有黑暗生物那种特有的邪恶气息,因而完全可以穿戴着安塔瑞斯之盾,带我穿越世界之树外围由火龙所设下的绝对屏障。
但心中对她那位祖先的回忆以及她那种少女特有的天真与懵懂可耻地打动了我……打动了一个拥有数百年的记忆残片、却同时拥有一具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的我,因此我想要让她以生者之躯追求我,而是不是一个没有情感的人形构装物。
……我甚至升起过让她代替她的那位祖先补偿我的念头。
然而经历了昨夜,我心中那些新生的念头都已被打散。若我是一个普通的年轻法师,一个拥有一座小小法师塔和一柄柳木魔杖的法师,我一定会欣喜于这样的一次巧遇,痴迷她美丽的银发和细腻的脖颈。然而那样平凡却幸福的生活对现在的我来说都变成了浑浑噩噩时候的一场梦……
但我终究记起了一切。
但珍妮终究不是她。她最终也没有属于我。那一夜之后她出卖了我,而后我再没有机会见到她。她后来会哭泣,还是感到解脱?我只能通过史书知道她又活了很久……久到拥有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距离竟然如此……我苏醒之后,再也见不到你,哪怕是恨你。
怎样幸运的人,可以曾经拥有你?
再不会有坐在路边等待旅人经过的日子了,再不会有牛油煎鸡蛋那样的一餐了,甚至再不会有一个小贩和气地笑着,从我的手中接过一串叮当作响的用贝壳制成的戒指。
我会怀念那斜坡上的小白花……然而仅仅是怀念而已。
如今我不得不再次思考最初的那个念头。珍妮不能死,至少在我重获魔力,进入世界之树的屏障之内以前。如果她的身体状况不能好转,我将不得不让她成为死灵骑士……
我侧头看了看被我放在一边树下的珍妮——她脸上的污渍已经被我用马鞍旁边挂着的水袋里的清水擦净,此刻有些苍白。嘴唇发青,眼睑微微地颤动,还有口水从嘴角慢慢地渗出来。
如果没有遇见我,她或许会在那个下午被路魔吃掉,也许会逃过一劫,现在依然在四处游荡,迷茫地寻找着她想要的“荣耀”。然而无论哪一种结果,似乎都比现在的处境好一些。
旁边的两匹黑马在吃草,并且悠闲地甩着尾巴。这些生物用不着知道自己将要去做什么,只要被驱使就好。它们能够如此之快地从紧张的情绪中平复下来,又能在下一刻立即抬起头,载我踏上去往古鲁丁的道路。这都是因为它们没有人类一样复杂而无聊的情感,其实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我这样想着,又去看看珍妮苍白的脸,忽然觉得原本有些透不过来气的胸口稍稍好受一些了。
我啊,看看能不能再写3000字亚。
珍妮的呼吸还算平稳,妖精之血与尼安德特人血统的混和产生了奇特的效果,加之安塔瑞斯之盾的庇护,她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只是她在飞出去的时候头颅撞在了石块上,右边的额角一片淤青,却没有流出血来。这伤势使得她处于昏迷状态……然而我更担心这样的撞击使得她的脑内产生了淤血。
在这样一个连人体内部有哪些脏器尚且搞不清楚的世界,这样的伤势可比恶魔之毒更麻烦。这个女孩子一定是在代替她的祖先偿还她欠下的债务……因为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可以……倒霉到如此地步。
我将注意力转移到暗精灵的身上。他已经没有了呼吸,袍子破烂不堪,身下一摊血污。我用魔杖挑开他身上破烂的衣料,皱着眉头去看他身上零碎的散件。
然而眼前见到的东西令我大吃一惊。这个暗精灵的胸膛已经在猛烈的撞击之下裂开了,但胸腔里不是内脏,而是一团团黑色的、类似棉花一样的东西。我认得这种东西。这原本是生长在世界树附近的一种植物所产出的棉麻,在通用语中叫做“尼麻”,有极强的吸附性。精灵们用它来做沐浴时候的手巾,人类则将它继续加工,制成质量极佳的布料。它们具有滑顺柔韧的特性,常常被用于制作盔甲的内衬。而我的法袍也是用这种布料制成。
此刻这些尼麻被填充在他的身体里,中间包裹着一些香料和宝石,取代了原本那些内脏。我认得这种手法……这种拙劣的手法。在我刚刚开始研究魔法与生命的关系的时候,我就曾这样制作了我的第一个魔傀儡。香料与宝石为他们提供了生命力,尼麻的强烈吸附作用则保持着那些魔力不会溃散。尼麻并非像凡人理解的那样,仅仅是优良的布制品原材料——它更是优良的魔法材料,可以吸收魔力,遏制魔力扩散,否则它们也不会只生长在世界树的附近,使得人类无数次移植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用这种方法制作的魔傀儡,看起来同活人一样,也会因为皮肤破损而流出红色的液体。但那却不是血液,而是用于润滑肢体关节的溶剂。我甚至猜得到制造出了这个魔傀儡的人,那个北之星冠,精灵大法师对这个悲惨的暗精灵许诺过什么——你将从一个无法使用魔力的平凡精灵变为一个可以操纵这世界上最强大力量的魔法师。虽然你无法亲自使用法术,但你仍可籍由体内的魔力来发动储存与法杖中的法术。最关键的是,你将获得远超你能想象的生命……
听起来很不错,不是吗?尤其是对那些居住于地下的暗精灵们来说。只是无论何种魔法材料,无论怎样精良的魔法技巧,都无法替代生物机体那种精密而复杂的体系。这种魔傀儡的躯体将在三到五年之后开始腐烂,最终肢节崩溃,却不会死亡。运气好些的,会有人替他们了结痛苦。运气不好的,倒在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用上几十年的时间来感受自己身体的腐烂以及痛痒和寂寞难耐,在魔力耗尽之后才失去意识。
这种由我独创的方法被记载在我的手札里,连同另一些令我变得无比强大的法术技巧,甚至包括了四个传奇法术。
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也算是一个坏消息。我的宝贝落到了一个贼的手里,而那个贼还想着从我这里得到更多。
我抽出长剑来,将剑尖对准那个暗精灵的额头,然后双手用力地一压,了结了他的痛苦。暗精灵的法袍里再没有其他东西,甚至没有一丁点施法的材料。而那两个武士的丧生的地点附近倒是散落着被斗气冲击得变了形的欧瑞金和欧瑞银。我收集了它们,又走回到珍妮的身边。
所幸的是他们的三匹马都还生还,只是呆呆地站立在那里,甚至连嘶鸣声也没有。越是低等的生物所受的本能制约就越强烈,在面对一头巨龙的时候——即便那是一头化为人形的巨龙——无论人还是动物都会从心底感到紧张与恐惧,那就叫做龙威。这三匹马受到的刺激显然更强烈些,我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才使得其中的两匹黑马迈开了步子,并将珍妮搭在了马背上。
这是我获得新生以后初次骑马,而很多事情并非靠记忆中的经验就可以做得纯熟,因此我在歪歪斜斜地骑着马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候之后才成功地让自己保持了平衡。载着珍妮的马匹跟在我的身后,缰绳握在我的手中。走路产生的颠簸使得她的身体不住地下滑,而我也不能让她长时间地处于脑部充血的状态……于是我每隔一个小时就得将她扶下马来,休息一会儿。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我强大的精神力使得一夜无眠对我的头脑毫无影响,但大腿内侧的皮肉却受不了了。那里开始发痒并且发热,我知道一定是被磨破了皮。晨曦迎着我们浮现于天际,而林间的蝉儿竟然在太阳完全升起之前就开始鸣叫。今天是一个好天气,也是它们残余生命里不多的好天气了。
我在马背上取出魔法书,试图记忆被用掉的那个“迪尔芬德之盾”。然而我却怎样也无法静下心来……我的思绪被现实与回忆搅乱,始终无法集中精力去理解那些字符并将它们刻印在脑海里。
其实我最大的烦恼之源就是身后马背上的珍妮。
在约克孙的的围墙之外,星空之下,我曾经改变了一个主意,选择让珍妮追随我。而其实我本打算在得到我的手札之后,用上面记载的法术将将她转为死灵骑士。这样的死灵骑士是通过魔法对生命进行改造所产生的最完美的成果。
它将具有生灵的生命气息,能够理智地不含任何情感地思考,不会衰老,不需要用体内的魔力来驱动,而是吸收生者的活力。它们没有黑暗生物那种特有的邪恶气息,因而完全可以穿戴着安塔瑞斯之盾,带我穿越世界之树外围由火龙所设下的绝对屏障。
但心中对她那位祖先的回忆以及她那种少女特有的天真与懵懂可耻地打动了我……打动了一个拥有数百年的记忆残片、却同时拥有一具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的我,因此我想要让她以生者之躯追求我,而是不是一个没有情感的人形构装物。
……我甚至升起过让她代替她的那位祖先补偿我的念头。
然而经历了昨夜,我心中那些新生的念头都已被打散。若我是一个普通的年轻法师,一个拥有一座小小法师塔和一柄柳木魔杖的法师,我一定会欣喜于这样的一次巧遇,痴迷她美丽的银发和细腻的脖颈。然而那样平凡却幸福的生活对现在的我来说都变成了浑浑噩噩时候的一场梦……
但我终究记起了一切。
但珍妮终究不是她。她最终也没有属于我。那一夜之后她出卖了我,而后我再没有机会见到她。她后来会哭泣,还是感到解脱?我只能通过史书知道她又活了很久……久到拥有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距离竟然如此……我苏醒之后,再也见不到你,哪怕是恨你。
怎样幸运的人,可以曾经拥有你?
再不会有坐在路边等待旅人经过的日子了,再不会有牛油煎鸡蛋那样的一餐了,甚至再不会有一个小贩和气地笑着,从我的手中接过一串叮当作响的用贝壳制成的戒指。
我会怀念那斜坡上的小白花……然而仅仅是怀念而已。
如今我不得不再次思考最初的那个念头。珍妮不能死,至少在我重获魔力,进入世界之树的屏障之内以前。如果她的身体状况不能好转,我将不得不让她成为死灵骑士……
我侧头看了看被我放在一边树下的珍妮——她脸上的污渍已经被我用马鞍旁边挂着的水袋里的清水擦净,此刻有些苍白。嘴唇发青,眼睑微微地颤动,还有口水从嘴角慢慢地渗出来。
如果没有遇见我,她或许会在那个下午被路魔吃掉,也许会逃过一劫,现在依然在四处游荡,迷茫地寻找着她想要的“荣耀”。然而无论哪一种结果,似乎都比现在的处境好一些。
旁边的两匹黑马在吃草,并且悠闲地甩着尾巴。这些生物用不着知道自己将要去做什么,只要被驱使就好。它们能够如此之快地从紧张的情绪中平复下来,又能在下一刻立即抬起头,载我踏上去往古鲁丁的道路。这都是因为它们没有人类一样复杂而无聊的情感,其实未必不是一种幸福。
我这样想着,又去看看珍妮苍白的脸,忽然觉得原本有些透不过来气的胸口稍稍好受一些了。
我啊,看看能不能再写3000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