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老沉寂白宋话中。
墨非白大为着急,连问:“你说那对子落在寺庙后山口,可有凭证?”
“你不是游历天下吗?这么有名的对子都不知道?”
墨非白有些尴尬,一顿:“你说!”
“峨眉山,报国寺后山寺门,寺里的和尚出寺都会看这对子。我就是听一个从报国寺还俗的和尚说的。”
“峨眉山……报国寺?”墨非白拧眉想着。
墨老冷哼一声:“鼠目寸光,不知天下之大,以你之见闻,如何知晓天下之事?你从小自满,自负,殊不知天外有天,今日好在是遇见了白老弟,若是他乡遇见广博之人,你在人中炫耀学识,且看你如何收场!”
墨非白低下头,有些郁闷。
在学识上被人抓了破绽,此事远比其他事更叫人意难平。
看着墨非白郁闷的模样,白宋心里面偷笑。
这古人还是好糊弄,不管走了多远,见识远不及现代人。
贞观年间,报国寺还要等几百年才有呢!
所有一切都是白宋信口胡诌,没想到居然白这爷孙给唬住了。
这墨非白怕是找一辈子也找不到哪儿有个报国寺。
“果真是见识广博之人,也难怪有如此美酒。”
白宋一番话,墨老深以为然,对白宋从讨好变作了几分欣赏。
先前在小院石桌前,白宋表现出了足够不凡的气度。
但人光有气度没有实学是不够的。
此番话倒是打消了墨老的疑虑,就此子的见闻和气度,便是出生寒门也毫无影响。
想到先前所思,墨老觉着事情尚可,便不耐地对墨非白一摆手:“回去吧,好好反思,把你姐姐叫来。”
墨非白悻悻而去,在门口便撞见了前来的姐姐。
姐弟两相视一眼,没有任何交流。
墨非白走了,姐姐上前恭敬行礼:“爷爷。”
墨老起身,笑着对白宋解释道:“白老弟,此乃孙女墨已清,你们年纪相仿,可当认识。”
斗笠下,一双绣眉轻蹙,倒是让白宋透过一层薄纱看到了一丝淡淡的倩影。
墨已清稍有不解,自己来给爷爷请安,爷爷让一个女儿家与个陌生男子认识是何意?
尽管心中疑惑,却也依旧行礼:“白公子,小女子有礼了。”
美人儿是不招男人讨厌的。
尤其对白宋而言。
“墨已清……”白宋捏着下巴,觉得有些味道,忽然眼睛一亮,脱口而出,“墨已清不就是白嘛!姑娘,咱们是一家人呢!”
墨已清听得一肚子火,碍于爷爷在,只能低声说了:“公子,请自重!”
白宋有些尴尬,他不是有意调戏,是真觉得这名字与自己有缘。
想了想又觉得这墨家跟自己有缘。
弟弟叫墨非白,天生就跟白是对头。
姐姐叫墨已清,注定跟白是一对儿。
天下哪有如此巧合之事?
正因念到此处细节,白宋才忍不住脱口而出。
说了,此话就打打地不妥了。
而且还是当着人家爷爷的面儿。
白宋看看墨老,却见墨老装作没有听见,看着白宋的目光颇有几分赞许。
“已清,既在屋中,就取下斗笠吧。”
又是忽然的一句,叫墨已清睁大了眸子:“爷爷,此间还有……”
“白老弟是爷爷的好友,自是不当外人的。”
“爷爷,您不过与他认识片刻,何来的好友一说?”
墨老这才拿出怀中酒瓶,视为珍宝:“初次见面便以极品美酒相赠,如此厚礼,岂不为好友相待?”
酒瓶依旧没有打开,只有一股淡淡的谷物香味在房中飘荡。
此酒味道如此浓郁,也让墨已清微微一愣。
但见了酒,墨已清倒是明白了爷爷的心境。
墨已清清楚,自家爷爷已到了爱酒如痴的地步,送一瓶美酒给爷爷,比任何东西都管用。
更何况,闻此酒味,势必为一瓶绝无仅有的美酒。
也难怪爷爷会对这年轻人如此不同。
回想当日在酒楼,此子就出言欲看自己真容。
若他用一瓶酒来收买爷爷,来换看一眼自己真容的权利。
此事倒也不亏,至少能让爷爷开心。
想着,墨已清自以为明白了其中缘由,稍作犹豫,轻轻摘下了斗笠。
斗笠上一层淡淡的面纱也随之而去。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张润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脸蛋儿。
玉阶生白露,此比用作眼前当真是恰如其分。
莹润之中透着股通透的味道,如欠了些火候的鸡蛋,透过蛋白能瞧见糖心,细腻德看得到皮下嫩肉,却不见丝毫毛孔。
也难怪要用斗笠稍作遮蔽,就如此温软轻弹的脸,于市井之中游走,不知会有多少人行走间乱了方寸。
单是肤色已是极致,再配以上钩狐媚的眸子,在朴素的质感下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妖艳,让整张脸变得迷幻起来。
所谓倾国倾城,也只能形容此等女子。
这小小院中,居然藏着一位比林香儿还要漂亮三分的千金小姐。
白宋心中忽的多了个疑问。
古代女子之美难道没有尽头?
墨已清对自己的美似是了解,既然爷爷收了人家的酒,自己便收了羞怯,叫这个心怀不轨的家伙好生地看。
只是看看,也无甚大不了的。
毕竟自家的境况不比往日。
两人相视了一会儿,墨已清默着将斗笠的重新戴上。
正欲借口离开,却听白宋说了一句。
“姑娘的皮肤对阳光过敏,故而带着斗笠对吧?”
墨已清一愣,对白宋的话似懂非懂,戴上的斗笠又取了下来,更加认真地看向白宋。
白宋忽然已是到过敏儿子对古人相对陌生,转而解释:“姑娘的皮肤若为阳光直射,片刻间便会长满红疹,对吗?”
“你……你如何知晓?”
“万物皆有其规律,姑娘肤色之美过甚,那便是病了。之前不知姑娘为何一直带着斗笠,见了姑娘的脸,自然明白了一些。哦,你们还不知道,我的主要身份是一名大夫。”
“大夫?”
墨老追问:“你懂医术?”
白宋点点头。
“不过一面想见,白老弟居然能看出孙女的病症,想来白老弟的医术也不差吧?”
白宋不对此作回答,只是简单说:“已清姑娘的症状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不严重也严重……”
“此话怎讲?”
“就如已清姑娘现在这般,用一层薄纱遮挡,日常生活也无甚干扰,只要时刻避免直面阳光,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人的一生,若见不得光,生活总是少了些精彩。”
白宋这话点在墨已清的心里,顿时变得落寞。
白宋接着说:“这个病很难痊愈,只能缓缓调解。”
“白老弟的意思是孙女儿的病还有救?”
【作者有话说】
此为补更,昨夜有事回家太晚,熬夜补上两更,见谅。
墨非白大为着急,连问:“你说那对子落在寺庙后山口,可有凭证?”
“你不是游历天下吗?这么有名的对子都不知道?”
墨非白有些尴尬,一顿:“你说!”
“峨眉山,报国寺后山寺门,寺里的和尚出寺都会看这对子。我就是听一个从报国寺还俗的和尚说的。”
“峨眉山……报国寺?”墨非白拧眉想着。
墨老冷哼一声:“鼠目寸光,不知天下之大,以你之见闻,如何知晓天下之事?你从小自满,自负,殊不知天外有天,今日好在是遇见了白老弟,若是他乡遇见广博之人,你在人中炫耀学识,且看你如何收场!”
墨非白低下头,有些郁闷。
在学识上被人抓了破绽,此事远比其他事更叫人意难平。
看着墨非白郁闷的模样,白宋心里面偷笑。
这古人还是好糊弄,不管走了多远,见识远不及现代人。
贞观年间,报国寺还要等几百年才有呢!
所有一切都是白宋信口胡诌,没想到居然白这爷孙给唬住了。
这墨非白怕是找一辈子也找不到哪儿有个报国寺。
“果真是见识广博之人,也难怪有如此美酒。”
白宋一番话,墨老深以为然,对白宋从讨好变作了几分欣赏。
先前在小院石桌前,白宋表现出了足够不凡的气度。
但人光有气度没有实学是不够的。
此番话倒是打消了墨老的疑虑,就此子的见闻和气度,便是出生寒门也毫无影响。
想到先前所思,墨老觉着事情尚可,便不耐地对墨非白一摆手:“回去吧,好好反思,把你姐姐叫来。”
墨非白悻悻而去,在门口便撞见了前来的姐姐。
姐弟两相视一眼,没有任何交流。
墨非白走了,姐姐上前恭敬行礼:“爷爷。”
墨老起身,笑着对白宋解释道:“白老弟,此乃孙女墨已清,你们年纪相仿,可当认识。”
斗笠下,一双绣眉轻蹙,倒是让白宋透过一层薄纱看到了一丝淡淡的倩影。
墨已清稍有不解,自己来给爷爷请安,爷爷让一个女儿家与个陌生男子认识是何意?
尽管心中疑惑,却也依旧行礼:“白公子,小女子有礼了。”
美人儿是不招男人讨厌的。
尤其对白宋而言。
“墨已清……”白宋捏着下巴,觉得有些味道,忽然眼睛一亮,脱口而出,“墨已清不就是白嘛!姑娘,咱们是一家人呢!”
墨已清听得一肚子火,碍于爷爷在,只能低声说了:“公子,请自重!”
白宋有些尴尬,他不是有意调戏,是真觉得这名字与自己有缘。
想了想又觉得这墨家跟自己有缘。
弟弟叫墨非白,天生就跟白是对头。
姐姐叫墨已清,注定跟白是一对儿。
天下哪有如此巧合之事?
正因念到此处细节,白宋才忍不住脱口而出。
说了,此话就打打地不妥了。
而且还是当着人家爷爷的面儿。
白宋看看墨老,却见墨老装作没有听见,看着白宋的目光颇有几分赞许。
“已清,既在屋中,就取下斗笠吧。”
又是忽然的一句,叫墨已清睁大了眸子:“爷爷,此间还有……”
“白老弟是爷爷的好友,自是不当外人的。”
“爷爷,您不过与他认识片刻,何来的好友一说?”
墨老这才拿出怀中酒瓶,视为珍宝:“初次见面便以极品美酒相赠,如此厚礼,岂不为好友相待?”
酒瓶依旧没有打开,只有一股淡淡的谷物香味在房中飘荡。
此酒味道如此浓郁,也让墨已清微微一愣。
但见了酒,墨已清倒是明白了爷爷的心境。
墨已清清楚,自家爷爷已到了爱酒如痴的地步,送一瓶美酒给爷爷,比任何东西都管用。
更何况,闻此酒味,势必为一瓶绝无仅有的美酒。
也难怪爷爷会对这年轻人如此不同。
回想当日在酒楼,此子就出言欲看自己真容。
若他用一瓶酒来收买爷爷,来换看一眼自己真容的权利。
此事倒也不亏,至少能让爷爷开心。
想着,墨已清自以为明白了其中缘由,稍作犹豫,轻轻摘下了斗笠。
斗笠上一层淡淡的面纱也随之而去。
紧随而来的就是一张润白如玉,晶莹剔透的脸蛋儿。
玉阶生白露,此比用作眼前当真是恰如其分。
莹润之中透着股通透的味道,如欠了些火候的鸡蛋,透过蛋白能瞧见糖心,细腻德看得到皮下嫩肉,却不见丝毫毛孔。
也难怪要用斗笠稍作遮蔽,就如此温软轻弹的脸,于市井之中游走,不知会有多少人行走间乱了方寸。
单是肤色已是极致,再配以上钩狐媚的眸子,在朴素的质感下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妖艳,让整张脸变得迷幻起来。
所谓倾国倾城,也只能形容此等女子。
这小小院中,居然藏着一位比林香儿还要漂亮三分的千金小姐。
白宋心中忽的多了个疑问。
古代女子之美难道没有尽头?
墨已清对自己的美似是了解,既然爷爷收了人家的酒,自己便收了羞怯,叫这个心怀不轨的家伙好生地看。
只是看看,也无甚大不了的。
毕竟自家的境况不比往日。
两人相视了一会儿,墨已清默着将斗笠的重新戴上。
正欲借口离开,却听白宋说了一句。
“姑娘的皮肤对阳光过敏,故而带着斗笠对吧?”
墨已清一愣,对白宋的话似懂非懂,戴上的斗笠又取了下来,更加认真地看向白宋。
白宋忽然已是到过敏儿子对古人相对陌生,转而解释:“姑娘的皮肤若为阳光直射,片刻间便会长满红疹,对吗?”
“你……你如何知晓?”
“万物皆有其规律,姑娘肤色之美过甚,那便是病了。之前不知姑娘为何一直带着斗笠,见了姑娘的脸,自然明白了一些。哦,你们还不知道,我的主要身份是一名大夫。”
“大夫?”
墨老追问:“你懂医术?”
白宋点点头。
“不过一面想见,白老弟居然能看出孙女的病症,想来白老弟的医术也不差吧?”
白宋不对此作回答,只是简单说:“已清姑娘的症状说严重也不严重,说不严重也严重……”
“此话怎讲?”
“就如已清姑娘现在这般,用一层薄纱遮挡,日常生活也无甚干扰,只要时刻避免直面阳光,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人的一生,若见不得光,生活总是少了些精彩。”
白宋这话点在墨已清的心里,顿时变得落寞。
白宋接着说:“这个病很难痊愈,只能缓缓调解。”
“白老弟的意思是孙女儿的病还有救?”
【作者有话说】
此为补更,昨夜有事回家太晚,熬夜补上两更,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