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了,连陆嘉明宝宝都去花园里弄了一小捧雪进来给小猫看。夏宸煮了八宝粥,配着一个个只有宝宝的手掌大的小笼包,里面是香菇瘦肉的馅,鲜美得很。
吃过中饭,沈宛宜总算想通了,早晚是要走,不如趁自己还没被陆家这种温暖气氛腐蚀掉之前走,也好适应自己那个冷冰冰的家。于是她拖着还想再逗留一会的林佑栖教授告辞了。
他们从玛莎庄园出来的时候,外面又开始下雪了。
是小雪,看不太清楚,沈宛宜把手从窗户里伸出去,那看不清楚的雪花落在她手上,冰凉冰凉的。
真奇怪,人的性格都会被气氛影响,刚才呆在那栋温暖的房子里,她几乎也想要收养一个小孩,教他读书,写字,给他做饭,这样,至少她吃饭的时候,也能有人给她夹上一筷子菜。
她并不是生下来就是孤家寡人的。
但是,从那房子里走出来,她又变成了那个沈大律师,穿职业套裙,唇红齿白,牙尖嘴利,在法庭上厮杀完毕,回家时踢掉高跟鞋,倒一杯酒,一个人喝到夜深。
她忽然很想念许煦。
那个温和的、三十一岁。让人如沐春风的老男人,曾经和她说过:“如果到了四十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凑在一起过一辈子吧。”
很可惜,不到四十岁,那个人就失约了。
沈宛宜忽然欠起身,趴到驾驶座的座椅靠背上。
“喂,林佑栖,许煦跑了,要不我们结婚吧!”
林太后正在开车,处变不惊,把一只手伸出去,弹了弹烟灰,淡淡道:“我不和别人结婚。”
他只会和一个人结婚。
而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沈宛宜知道,林佑栖和许煦不同。
因为,他的那个人值得他这样做,而许煦的那个不值得。
-
元旦节,李貅小朋友要回北京去看他的太爷爷。
李貅继承了李祝融的淡漠,他虽然年纪小,却很清晰地知道,虽然李家的人都对他好,但大部分是为了讨好他爸,只有那些不需要讨好他爸的人对他好,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好。
比如说他的太爷爷。
李祝融的爷爷很严厉,中国古训讲究,抱孙不抱子,他却对孙子比对儿子还严厉,最终把李祝融栽培成了自己的接班人。更奇怪的事,他特别喜欢李貅。
他对李貅是真好。老爷子精明一辈子,对儿女、孙辈,都知道恩威并施,打一棒子再给糖,只有对李貅是真好,是他把李貅宠上了天,不然李貅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得了个“小阎王”的外号。李家的人连句违逆老爷子的话都不敢说,李貅却敢揪他的胡子玩。
李貅这次是一个人回的北京——李祝融在c城医院守着,没有回北京。
李貅是聪明孩子,他不告状,告状是没出息的事,他旁敲侧击地问太爷爷,喜不喜欢陈柯。
陈柯是李祝融从李家选走的人,精明能干,忠心耿耿,人也长得不错,按理说是能讨老爷子喜欢的。但是老爷子只是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李小阎王明白了。
-
许煦已经连续高烧了三天了。
他这场风寒来势汹汹,整个人烧得面若桃花,浑身面条一样软,平时那股让人拿他没办法的流氓劲全然不见了,软趴趴地躺在,床上一心一意地生病。
李祝融不是土皇帝,不会抓着医生领子吼,他只是每天往病房里走这么一遭,就足够让人提心吊胆了,整栋楼的护士都知道618躺了个大人物,连北区大工程的一个最大的头头也天天往这里跑。
元旦附近,工程也忙,李祝融每天赶过来看许煦,每次来看的时候许煦都是昏昏沉沉的。他看不到活人,很是愤怒。
愤怒归愤怒,他还是拨了个人来看顾许煦,只不过这个人不是很靠谱。
因为这个人叫陈柯。
李祝融这人,狠起来比谁都狠,他一面治着许煦,不让他死,一面让陈柯来恶心他,恨不得让许煦呕出两口血来才罢。
他恨透许煦现在这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许煦还住在李家的时候,他还让陈柯没事不要到玛莎庄园来,以免被许煦看见。后来出了夏宸的事,他查陆之栩,竟然查出了许煦的事来,他没有让属下查,属下自己交了资料上来,他随便翻了一翻,竟然还翻出了个订了婚的未婚妻。
李祝融当时简直想把许煦掐死。
本来他这次把许煦抓回来,其实没想着怎么对付他,当年的事都过去了,他也不想再计较什么对错了。他这辈子对付过不少人,那些人的下场哪个有许煦这么好。何况,他又何曾那样掘地三尺地去找一个人。
他觉得自己对许煦还是不错的,让他吃让他喝,也没怎么动他,也不准备查他过去的几年都干了些什么。谁知道许煦竟然给他弄出了个未婚妻出来。
李祝融气得不行。但偏偏他刚想和许煦算账,许煦就病了,而且还是真病,医生说继续烧下去可能转肺炎,十分危险。
李祝融不能真和个病人去计较,也只能恶心恶心他。
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宽宏大量了。
等许煦治好了,他还养着他,让他和当年一样,也算是补偿他了。
98、第 98 章 ...
新年第一天的下午,陆家全家朝五一商业广场出发,去买新衣服。
陆之栩喜欢穿某个固定品牌,即使换了设计师也坚持不懈,夏宸一副好学生样子,对那些品牌视若未睹,宝宝还不知道什么是品牌,虽然李小阎王已经给他强调过:有序号的猫是血统高贵的猫,红色的玫瑰花是最便宜的玫瑰花……但是,陆嘉明宝宝还是弄不清楚,自己爸爸给自己买的baby dior和别的孩子身上的外套有什么不同。
burberry的旗舰店在一栋百货大厦的一楼,店堂里灯光冰冷,十分明亮。
陆之栩对这个英伦风格的牌子没什么感觉——他太瘦,撑不起风衣。
但是,今天他却走了进来。
进了店,夏宸抱着宝宝坐在店堂里等,陆之栩看了看秋冬款的风衣,和导购交谈了几句,导购小姐忽然朝夏宸走了过来,微笑着道:“那位先生请您去试衣服。”
陆之栩为夏宸选的是一件墨兰色的海军风大衣,双排扣设计,羊毛混纺,带着股英挺阳刚的军人气质,配的是高筒靴子,灰色衬衫。
夏宸是修长挺拔的身材,白皮肤,短发,英俊眉目,平时穿着都是普通大学生的样子,倒还只是英俊挺拔而已,等他换了衣服出来时,连导购小姐都愣了一下。
毕竟是夏家出来的人,眉目间都带着点抹灭不了的杀伐气,平时温柔笑着,还不觉得,现在却是让陆之栩都看怔了。
店
吃过中饭,沈宛宜总算想通了,早晚是要走,不如趁自己还没被陆家这种温暖气氛腐蚀掉之前走,也好适应自己那个冷冰冰的家。于是她拖着还想再逗留一会的林佑栖教授告辞了。
他们从玛莎庄园出来的时候,外面又开始下雪了。
是小雪,看不太清楚,沈宛宜把手从窗户里伸出去,那看不清楚的雪花落在她手上,冰凉冰凉的。
真奇怪,人的性格都会被气氛影响,刚才呆在那栋温暖的房子里,她几乎也想要收养一个小孩,教他读书,写字,给他做饭,这样,至少她吃饭的时候,也能有人给她夹上一筷子菜。
她并不是生下来就是孤家寡人的。
但是,从那房子里走出来,她又变成了那个沈大律师,穿职业套裙,唇红齿白,牙尖嘴利,在法庭上厮杀完毕,回家时踢掉高跟鞋,倒一杯酒,一个人喝到夜深。
她忽然很想念许煦。
那个温和的、三十一岁。让人如沐春风的老男人,曾经和她说过:“如果到了四十岁,我未娶,你未嫁,我们就凑在一起过一辈子吧。”
很可惜,不到四十岁,那个人就失约了。
沈宛宜忽然欠起身,趴到驾驶座的座椅靠背上。
“喂,林佑栖,许煦跑了,要不我们结婚吧!”
林太后正在开车,处变不惊,把一只手伸出去,弹了弹烟灰,淡淡道:“我不和别人结婚。”
他只会和一个人结婚。
而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沈宛宜知道,林佑栖和许煦不同。
因为,他的那个人值得他这样做,而许煦的那个不值得。
-
元旦节,李貅小朋友要回北京去看他的太爷爷。
李貅继承了李祝融的淡漠,他虽然年纪小,却很清晰地知道,虽然李家的人都对他好,但大部分是为了讨好他爸,只有那些不需要讨好他爸的人对他好,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好。
比如说他的太爷爷。
李祝融的爷爷很严厉,中国古训讲究,抱孙不抱子,他却对孙子比对儿子还严厉,最终把李祝融栽培成了自己的接班人。更奇怪的事,他特别喜欢李貅。
他对李貅是真好。老爷子精明一辈子,对儿女、孙辈,都知道恩威并施,打一棒子再给糖,只有对李貅是真好,是他把李貅宠上了天,不然李貅也不会小小年纪,就得了个“小阎王”的外号。李家的人连句违逆老爷子的话都不敢说,李貅却敢揪他的胡子玩。
李貅这次是一个人回的北京——李祝融在c城医院守着,没有回北京。
李貅是聪明孩子,他不告状,告状是没出息的事,他旁敲侧击地问太爷爷,喜不喜欢陈柯。
陈柯是李祝融从李家选走的人,精明能干,忠心耿耿,人也长得不错,按理说是能讨老爷子喜欢的。但是老爷子只是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李小阎王明白了。
-
许煦已经连续高烧了三天了。
他这场风寒来势汹汹,整个人烧得面若桃花,浑身面条一样软,平时那股让人拿他没办法的流氓劲全然不见了,软趴趴地躺在,床上一心一意地生病。
李祝融不是土皇帝,不会抓着医生领子吼,他只是每天往病房里走这么一遭,就足够让人提心吊胆了,整栋楼的护士都知道618躺了个大人物,连北区大工程的一个最大的头头也天天往这里跑。
元旦附近,工程也忙,李祝融每天赶过来看许煦,每次来看的时候许煦都是昏昏沉沉的。他看不到活人,很是愤怒。
愤怒归愤怒,他还是拨了个人来看顾许煦,只不过这个人不是很靠谱。
因为这个人叫陈柯。
李祝融这人,狠起来比谁都狠,他一面治着许煦,不让他死,一面让陈柯来恶心他,恨不得让许煦呕出两口血来才罢。
他恨透许煦现在这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许煦还住在李家的时候,他还让陈柯没事不要到玛莎庄园来,以免被许煦看见。后来出了夏宸的事,他查陆之栩,竟然查出了许煦的事来,他没有让属下查,属下自己交了资料上来,他随便翻了一翻,竟然还翻出了个订了婚的未婚妻。
李祝融当时简直想把许煦掐死。
本来他这次把许煦抓回来,其实没想着怎么对付他,当年的事都过去了,他也不想再计较什么对错了。他这辈子对付过不少人,那些人的下场哪个有许煦这么好。何况,他又何曾那样掘地三尺地去找一个人。
他觉得自己对许煦还是不错的,让他吃让他喝,也没怎么动他,也不准备查他过去的几年都干了些什么。谁知道许煦竟然给他弄出了个未婚妻出来。
李祝融气得不行。但偏偏他刚想和许煦算账,许煦就病了,而且还是真病,医生说继续烧下去可能转肺炎,十分危险。
李祝融不能真和个病人去计较,也只能恶心恶心他。
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宽宏大量了。
等许煦治好了,他还养着他,让他和当年一样,也算是补偿他了。
98、第 98 章 ...
新年第一天的下午,陆家全家朝五一商业广场出发,去买新衣服。
陆之栩喜欢穿某个固定品牌,即使换了设计师也坚持不懈,夏宸一副好学生样子,对那些品牌视若未睹,宝宝还不知道什么是品牌,虽然李小阎王已经给他强调过:有序号的猫是血统高贵的猫,红色的玫瑰花是最便宜的玫瑰花……但是,陆嘉明宝宝还是弄不清楚,自己爸爸给自己买的baby dior和别的孩子身上的外套有什么不同。
burberry的旗舰店在一栋百货大厦的一楼,店堂里灯光冰冷,十分明亮。
陆之栩对这个英伦风格的牌子没什么感觉——他太瘦,撑不起风衣。
但是,今天他却走了进来。
进了店,夏宸抱着宝宝坐在店堂里等,陆之栩看了看秋冬款的风衣,和导购交谈了几句,导购小姐忽然朝夏宸走了过来,微笑着道:“那位先生请您去试衣服。”
陆之栩为夏宸选的是一件墨兰色的海军风大衣,双排扣设计,羊毛混纺,带着股英挺阳刚的军人气质,配的是高筒靴子,灰色衬衫。
夏宸是修长挺拔的身材,白皮肤,短发,英俊眉目,平时穿着都是普通大学生的样子,倒还只是英俊挺拔而已,等他换了衣服出来时,连导购小姐都愣了一下。
毕竟是夏家出来的人,眉目间都带着点抹灭不了的杀伐气,平时温柔笑着,还不觉得,现在却是让陆之栩都看怔了。
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