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们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人生的悲剧是会遗传的。
如果非要在我十岁以前的人生找出一点瑕疵的话,可能就是父亲和母亲的感情问题了。并不是他们不恩爱,只是有时候会有一些意外而已。那个时候,父亲的工作常常需要应酬,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半夜才回家,一回到家里就吐得一塌糊涂。烂菜叶和酒肉混在一起,散发出与那条淡水河一模一样的恶臭味。母亲总免不了要埋怨,但他总是不以为意,下次还是会这样。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在维持我们的生计,我们吃的穿的用的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他辛辛苦苦一滴血一滴汗挣来的。事实真是这样,但可笑的是,我们从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记忆里闹得最凶的一次,估计就是父亲夜不归宿的那一次。母亲坐在客厅等了他一晚,直等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他才缓缓归来,没有喝醉酒,很是清醒,但也没有跟母亲交代他去做了什么。他只是很反常地把衣服往沙发上一丢,倒头便睡去了。母亲在他的口袋里翻出了一张相片。她痴愣了一会儿,然后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了起来,叫嚣着让父亲交待相片上的女人。父亲不悦地将相片抢过去,却不小心撕成了两半。接着好清晰的一声脆响掌在母亲脸上,我吓得都忘记了哭。
那是父亲第一次打人,母亲第一次歇斯底里。大概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后就算我们的人生遭受了怎样的变故,却再也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爆发。我躲在楼梯口,看着父亲为了维护相片上的那个女人对母亲拳脚相加,看着母亲被父亲打得嘴角流血脸上淤青却仍然不依不饶,谁又会知道在别人眼里天作之合的两个人在人后又会是这样呢?
那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们怎样和好,只是父亲喝醉回家,母亲还是会伺候他,洗他吐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再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柜里。父亲更像是害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一样加倍的疼爱我,当时各种罕见的零嘴比如牛肉干和果脯之类,家里常常堆积如山。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男女之情和世事无常,只知道他们爱我,对我好,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而这些堆积如山的零食只有一个作用——巩固我在那群孩子中的地位以及一大堆溢美之词。当然,我是不会刻意去讨好他们的,只是这些吃食会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我捧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说起来倒是很奇怪,像平常孩子惯有的一些毛病,贪嘴贪玩这些,我全都没有。我像是心智未开又偏偏异常清明,我看着一群人为了一口吃食而心甘情愿卑躬屈膝,心里莫名痛苦却享受着。
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
☆、第 3 章
我识字很早,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够不用查字典就能读完一张报纸了。后来,报纸已经不能满足我识字的欲望,我便开始疯狂扫荡父亲的书房。那些各式各样的书籍我大抵已经想不起来了,却诡异地记住了一篇传记。
传记的内容以日记的方式讲诉一个女子简短的一生。她是一个孤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植物园实习,以期回到收养她的孤儿院家乡发展中草药,但她却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了植物学家的女儿。为了与爱人长相厮守,她甘愿嫁给植物学家的儿子。她一心一意以为等丈夫去远方当兵了,她就可以与爱人朝夕相对了。她不甘心将自己的清白奉献给一个男人,便委身于自己的爱人,而这深深地伤害了她丈夫的感情,在对她一番侮辱与伤害后含恨离去。这一对终修成正果的恋人幸福得忘乎所以,被身患冠心病的父亲发现,终于导致他病发身亡。他在遗言中说道,杀死他的不是冠心病,而是一种更可怕的疾病,他的女儿和媳妇同时患上了同一种病。这个病的名字就叫做同性恋。
我那时候还小,在我朦胧的启蒙里还未有同性恋这样的词语,更不知道它在人们口中代表怎样的腌臜龌龊,我只是被这段惊世骇俗的感情震惊地呆掉了。我像被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紧紧地扼住了喉咙,让我想哭想喊却没有声音。我本能地拿起那本书冲到村外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里,偷偷地把它烧掉了。火焰熊熊地燃烧,随风摇曳翻飞,渐渐变为渺渺火星,化成灰烬。灰烬在风中飘飘荡荡,落在那些千疮百孔的暗黑里,变成黏糊糊的一片浓稠体,但那只虚妄的手还是没有放过我,我浑身虚脱地瘫坐在河岸上,望着满目灿烂的夕阳,终于潸然泪下。
就在同一天,我烧掉那本书回到家里,再一次被震惊得呆掉了。家里就像遭了强盗一样,花花绿绿的糖果散落地上,墙上的挂画东倒西歪,鞋子被丢得东一只西一只,就连茶几上的电话也被摔得老远,听筒线胡乱地搅在一起。我呆呆地扶着门框,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母亲眼神呆滞地坐在地板上。她没有看我一眼,只是紧紧盯着面前的地板,久久才眨一下眼睛,一眨就落下一串眼泪。她的头发散落在肩膀上,半截裙子盖住她的腿。一双好看的脚裸[露在外面,两条腿被泛着青光的瓷质地板冻出一块淡淡的淤青。脸上有未干的泪渍,在灯光的反射下照出一片黯淡的光,我就在那片黯淡里看到了我同样黯淡的未来。
父亲就这样走了,带走了属于他的一切。他的奖章他的军装他的衬衣他的剃须刀,就连桌上三只一套的茶盅他都带走了他常用的那只,干净、彻底,就像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他安静而平静地拿走了属于他的一切,而不属于他的——比如我,比如母亲,他一概不要。我像是忽然明白了那些昂贵的零食和温声笑语的含义,真是愚昧,愚昧!我愤愤然地起身,捡起地上的糖果丢出了家门。这还不够,我唾弃它的肮脏。我又跑到门口,将糖果都捡到衣兜里,带到了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再狠狠地踩进那千疮百孔的暗黑里。肮脏了的父爱,只配活在垃圾堆里。肮脏了的父亲,不配得到原谅。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但我的眼泪流了一路。
我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还是坐在地板上。她像是失去了提线的木偶,眼神呆滞,毫无生气,一动不动。她再也没有看过我一眼。我抱着她,喊她,她都不应。她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她饱满的嘴唇已经皲裂,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皮。她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几岁。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无声地反抗这一切,没有只言片语。我也那样看了她一天,没有只言片语,直到这一片沉寂被阿甘婶的破锣声搅碎了。
那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一双大脚铿铿踩在地板上,有一种踏穿地板的气势。她一进门就开始呼天抢地,脸上挂着不知有多少真情的眼泪,粗鲁地推开家里每一扇门查看,连厕所都不放过,口
如果非要在我十岁以前的人生找出一点瑕疵的话,可能就是父亲和母亲的感情问题了。并不是他们不恩爱,只是有时候会有一些意外而已。那个时候,父亲的工作常常需要应酬,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半夜才回家,一回到家里就吐得一塌糊涂。烂菜叶和酒肉混在一起,散发出与那条淡水河一模一样的恶臭味。母亲总免不了要埋怨,但他总是不以为意,下次还是会这样。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在维持我们的生计,我们吃的穿的用的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他辛辛苦苦一滴血一滴汗挣来的。事实真是这样,但可笑的是,我们从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记忆里闹得最凶的一次,估计就是父亲夜不归宿的那一次。母亲坐在客厅等了他一晚,直等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他才缓缓归来,没有喝醉酒,很是清醒,但也没有跟母亲交代他去做了什么。他只是很反常地把衣服往沙发上一丢,倒头便睡去了。母亲在他的口袋里翻出了一张相片。她痴愣了一会儿,然后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了起来,叫嚣着让父亲交待相片上的女人。父亲不悦地将相片抢过去,却不小心撕成了两半。接着好清晰的一声脆响掌在母亲脸上,我吓得都忘记了哭。
那是父亲第一次打人,母亲第一次歇斯底里。大概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后就算我们的人生遭受了怎样的变故,却再也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爆发。我躲在楼梯口,看着父亲为了维护相片上的那个女人对母亲拳脚相加,看着母亲被父亲打得嘴角流血脸上淤青却仍然不依不饶,谁又会知道在别人眼里天作之合的两个人在人后又会是这样呢?
那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们怎样和好,只是父亲喝醉回家,母亲还是会伺候他,洗他吐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再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柜里。父亲更像是害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一样加倍的疼爱我,当时各种罕见的零嘴比如牛肉干和果脯之类,家里常常堆积如山。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男女之情和世事无常,只知道他们爱我,对我好,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而这些堆积如山的零食只有一个作用——巩固我在那群孩子中的地位以及一大堆溢美之词。当然,我是不会刻意去讨好他们的,只是这些吃食会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我捧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说起来倒是很奇怪,像平常孩子惯有的一些毛病,贪嘴贪玩这些,我全都没有。我像是心智未开又偏偏异常清明,我看着一群人为了一口吃食而心甘情愿卑躬屈膝,心里莫名痛苦却享受着。
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
☆、第 3 章
我识字很早,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够不用查字典就能读完一张报纸了。后来,报纸已经不能满足我识字的欲望,我便开始疯狂扫荡父亲的书房。那些各式各样的书籍我大抵已经想不起来了,却诡异地记住了一篇传记。
传记的内容以日记的方式讲诉一个女子简短的一生。她是一个孤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植物园实习,以期回到收养她的孤儿院家乡发展中草药,但她却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了植物学家的女儿。为了与爱人长相厮守,她甘愿嫁给植物学家的儿子。她一心一意以为等丈夫去远方当兵了,她就可以与爱人朝夕相对了。她不甘心将自己的清白奉献给一个男人,便委身于自己的爱人,而这深深地伤害了她丈夫的感情,在对她一番侮辱与伤害后含恨离去。这一对终修成正果的恋人幸福得忘乎所以,被身患冠心病的父亲发现,终于导致他病发身亡。他在遗言中说道,杀死他的不是冠心病,而是一种更可怕的疾病,他的女儿和媳妇同时患上了同一种病。这个病的名字就叫做同性恋。
我那时候还小,在我朦胧的启蒙里还未有同性恋这样的词语,更不知道它在人们口中代表怎样的腌臜龌龊,我只是被这段惊世骇俗的感情震惊地呆掉了。我像被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紧紧地扼住了喉咙,让我想哭想喊却没有声音。我本能地拿起那本书冲到村外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里,偷偷地把它烧掉了。火焰熊熊地燃烧,随风摇曳翻飞,渐渐变为渺渺火星,化成灰烬。灰烬在风中飘飘荡荡,落在那些千疮百孔的暗黑里,变成黏糊糊的一片浓稠体,但那只虚妄的手还是没有放过我,我浑身虚脱地瘫坐在河岸上,望着满目灿烂的夕阳,终于潸然泪下。
就在同一天,我烧掉那本书回到家里,再一次被震惊得呆掉了。家里就像遭了强盗一样,花花绿绿的糖果散落地上,墙上的挂画东倒西歪,鞋子被丢得东一只西一只,就连茶几上的电话也被摔得老远,听筒线胡乱地搅在一起。我呆呆地扶着门框,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母亲眼神呆滞地坐在地板上。她没有看我一眼,只是紧紧盯着面前的地板,久久才眨一下眼睛,一眨就落下一串眼泪。她的头发散落在肩膀上,半截裙子盖住她的腿。一双好看的脚裸[露在外面,两条腿被泛着青光的瓷质地板冻出一块淡淡的淤青。脸上有未干的泪渍,在灯光的反射下照出一片黯淡的光,我就在那片黯淡里看到了我同样黯淡的未来。
父亲就这样走了,带走了属于他的一切。他的奖章他的军装他的衬衣他的剃须刀,就连桌上三只一套的茶盅他都带走了他常用的那只,干净、彻底,就像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他安静而平静地拿走了属于他的一切,而不属于他的——比如我,比如母亲,他一概不要。我像是忽然明白了那些昂贵的零食和温声笑语的含义,真是愚昧,愚昧!我愤愤然地起身,捡起地上的糖果丢出了家门。这还不够,我唾弃它的肮脏。我又跑到门口,将糖果都捡到衣兜里,带到了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再狠狠地踩进那千疮百孔的暗黑里。肮脏了的父爱,只配活在垃圾堆里。肮脏了的父亲,不配得到原谅。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但我的眼泪流了一路。
我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还是坐在地板上。她像是失去了提线的木偶,眼神呆滞,毫无生气,一动不动。她再也没有看过我一眼。我抱着她,喊她,她都不应。她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她饱满的嘴唇已经皲裂,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皮。她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几岁。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无声地反抗这一切,没有只言片语。我也那样看了她一天,没有只言片语,直到这一片沉寂被阿甘婶的破锣声搅碎了。
那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一双大脚铿铿踩在地板上,有一种踏穿地板的气势。她一进门就开始呼天抢地,脸上挂着不知有多少真情的眼泪,粗鲁地推开家里每一扇门查看,连厕所都不放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