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的姿势仍有些别扭。它的毛发被我清洗过后干燥蓬松,看上去没那么瘦了,身上也没有了怪异的臭味,戏班的人对它倒是好了很多,有时候还会逗它一逗。不过狗是最懂得感恩的生物,就算别人对它再好,每晚它还是栖在我的床脚。
若说这样的生活还有何不尽人意的地方,估计就是浴室了。戏班的浴室是在空地上随便竖起几块木板就成了,基本算是露天开放式。这本不算什么,从没有人奢望过多豪华的设备,也没有人觉得辛苦,大家都习以为常,好像他们生来就接受了这样的宿命,唯一不适的人只有我。往日那不断蛊惑我心神的饱满,那引起我无线狎思的背带,突然有机会毫无保留地展露在我的面前,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视觉撞击得不知所措。于是我只好每晚只好帮忙着收拾餐具,收拾戏服,收拾道具,但无论我怎么磨叽,最后总还有一两个人共用。那狭小的空间里,相隔不到一米的距离,连对方身上的汗毛都看得一清二楚,晶莹的水珠从她们优美的锁骨沿着凹凸有致的曲线流下,在胸口汇成一股细流流向腹下的森林。坚[挺的娇蕊带着未被采撷的粉嫩水灵,颤颤如兢兢玉兔潜伏在胸口上。这抹瑰丽怡人的景色便日日提醒着我我的过去,我的喜好,我的渴望与我的绝望,我想在我有生之年只怕都逃不出了。宿命的轮[盘在我烧掉那本书的时候就已经转动,从此以后只能也将永远活在那暗无天日的黑暗里。我的爱情与我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第 12 章
我来到戏班之后胸部没再束缚过,又正是生长的年纪,胸前那两抹柔软犹如报复我曾经的束缚一般,卯足了劲在我的胸口上挺出,如雨后的春笋般蹭蹭地向外生长。腋下和下[体也重新长出一根一根卷曲的黑毛,一夜之间就露出头角峥嵘的嫩芽,几天不理便密密麻麻,如铲不尽的野草,清不净的秽物。我便每日躬着背,企图掩盖这难堪的事实。
在我暗暗盘算再找一块裹胸布之前,我心里不无忐忑。过去的一切看似久远,却仍记忆深刻。那日是我不顾一切想要撕烂这虚假的面具,如今我要重新戴上,又如何能施施然若无其事。我惶惶不可终日,但无论如何,王玉桂那两件超大尺寸的胸罩,我是戴不了的,我又不知在这个戏班我能求助于谁,最后只得目光放到了花旦的裙子上面。我知道戏服对戏班的重要性,没有戏服就不能演出,断了数十个人的衣食,但除戏服之外又没有其他可作为裹胸布的选择,我便一面一遍一遍地麻痹自己道我只是取一小块而已,不会到断人衣食那么严重,一面伺机寻找机会下手。
戏班的戏服每天落戏后都会清点,看管戏服的人大家都称他明叔,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单身老头。听说是当年和班主一起创建戏班的元老之一,本是个打鼓将,后来因为常常醉酒连鼓都打不了,班主便让他专管戏服一事。清点后的戏服会装在箱子里锁好,钥匙只有一把,就别在明叔的裤腰上。下午和晚上的演出时间,后台都是忙着换戏服和化妆的演员,我是没有机会下手的。唯一的机会,就是凌晨人们醒来之前。
盘算好之后,我就下手了。雾蒙蒙的清晨,黑色的夜空似乎正在悄悄退出,仍未清醒的大地冒着微微的寒意。空荡荡的庙门前,乱七八糟的堆着这些临时搭起来的板房,没有门,远远望过去,隔着薄薄的蚊帐似乎还能看见四平八仰的睡姿,有些连蚊帐都没有,更是一览无余。不远处,一排木板后面透出来阴冷阴冷的光,正是那传说中的夫妻档。
我收回目光,蹑手蹑脚地下床。明叔的床位我一早就注意过了,此时他正睡得酣甜。我猫着腰,像一只潜伏出行的猎兽,摸到了明叔的床边。还未走近,便传来一股香港脚混合着黑色胶鞋的味道,隔夜的廉价酒精似乎还来得及散去,也来掺和一脚,诡异的气味刺激得我胃里翻江倒海。小黄却似乎很喜欢这种味道,一直兴奋地在我的脚边打转。
我轻轻地将它踢开,强忍住不适,轻手轻脚迈了进去。
床下,正放着他那双磨损得几乎没跟的胶鞋,鞋勾边藏着一条条黑泥像一条条肮脏污秽的蚯蚓。他睡得很沉,半张的嘴巴里露出黄黄的牙齿,打着呼噜呼噜的鼾声。松弛的双眼皮眼角下垂,整张脸看上去就只剩一个大鼻子。他佝缩的身子面向外面,像一粒脱水的虾米。邋里邋遢的破汗衫极度扭曲,压在他身下,露出腰间一截干瘪褶皱似乎还藏污纳垢的腰身。钥匙,就别在他的裤腰带上。
我皱着眉,真是想不明白班主怎么会和这样的人一起创建戏班。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是离奇又不可思议。我屏着呼吸捏着两只手指从他的腰间钳出了那串钥匙,然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个小隔间。床上的男人还在酣睡,我心里没来由的轻快欢畅,好像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原谅自己喜欢女人的事实。如果爱上女人是一种错,也只怪它错得太美丽太甜蜜,让人心甘情愿万劫不复。
东方已经现出一片柔和的浅紫色的鱼肚白,我蹑手蹑脚走向了戏箱。我打开箱子拿出戏裙正准备下手之际,手猛然被一只手狠狠地攥住了,手中的剪刀软软的落在衣服上,耳边响起大声的喝斥:“你在干什么!”
我的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心里只剩下一个想法——被抓住了被抓住了!我愣愣地回头。班主的三儿子丁建业紧紧皱着眉,一脸恶狠狠的瞪着我。这是进入戏班以后,我和他的第一次冲突。
我挣了挣被他紧紧抓住的手,“我……我昨天收拾戏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些地方脱线了,我想帮忙……”我说得很慢,声音很轻,这个理由粗糙得连我都不相信自己。
丁建业紧紧攥着我的手,跻身到箱子前随意翻看了,仍皱着眉头,一脸不信。只是看到衣服完好如初,偏又不好说什么。
“这么早?”
“是啊,因为今天是我做早饭。”我继续编着瞎话。这是戏班的规矩,每天的饭菜都是由女旦轮流准备,洗澡的热水由男性准备。
我们僵持了一会,就在我以为侥幸逃过一劫的时候,他又突然发话了,“不行,这件事我还是要告诉阿母。”说着就往外走去。
我被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跟着他,捏着我的手指节发白虬劲有力,几乎要捏碎我的手腕。我知道各行各业竞争都很激烈,就连黄昏时期的歌仔戏事业都不例外,为了生存,出尽各种奇招损招阴谋阳谋也不足为奇。坦荡磊落的,或许还走改进戏法戏服创作新戏的老路,遇到蛮横之主,争夺演员制造意外也是家常便饭。听说徐红嫁给丁建军以前,曾是别班的当家花旦,是丁建军打感情牌挖来的墙角。
天已经微亮,陆陆续续有几个查
若说这样的生活还有何不尽人意的地方,估计就是浴室了。戏班的浴室是在空地上随便竖起几块木板就成了,基本算是露天开放式。这本不算什么,从没有人奢望过多豪华的设备,也没有人觉得辛苦,大家都习以为常,好像他们生来就接受了这样的宿命,唯一不适的人只有我。往日那不断蛊惑我心神的饱满,那引起我无线狎思的背带,突然有机会毫无保留地展露在我的面前,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视觉撞击得不知所措。于是我只好每晚只好帮忙着收拾餐具,收拾戏服,收拾道具,但无论我怎么磨叽,最后总还有一两个人共用。那狭小的空间里,相隔不到一米的距离,连对方身上的汗毛都看得一清二楚,晶莹的水珠从她们优美的锁骨沿着凹凸有致的曲线流下,在胸口汇成一股细流流向腹下的森林。坚[挺的娇蕊带着未被采撷的粉嫩水灵,颤颤如兢兢玉兔潜伏在胸口上。这抹瑰丽怡人的景色便日日提醒着我我的过去,我的喜好,我的渴望与我的绝望,我想在我有生之年只怕都逃不出了。宿命的轮[盘在我烧掉那本书的时候就已经转动,从此以后只能也将永远活在那暗无天日的黑暗里。我的爱情与我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第 12 章
我来到戏班之后胸部没再束缚过,又正是生长的年纪,胸前那两抹柔软犹如报复我曾经的束缚一般,卯足了劲在我的胸口上挺出,如雨后的春笋般蹭蹭地向外生长。腋下和下[体也重新长出一根一根卷曲的黑毛,一夜之间就露出头角峥嵘的嫩芽,几天不理便密密麻麻,如铲不尽的野草,清不净的秽物。我便每日躬着背,企图掩盖这难堪的事实。
在我暗暗盘算再找一块裹胸布之前,我心里不无忐忑。过去的一切看似久远,却仍记忆深刻。那日是我不顾一切想要撕烂这虚假的面具,如今我要重新戴上,又如何能施施然若无其事。我惶惶不可终日,但无论如何,王玉桂那两件超大尺寸的胸罩,我是戴不了的,我又不知在这个戏班我能求助于谁,最后只得目光放到了花旦的裙子上面。我知道戏服对戏班的重要性,没有戏服就不能演出,断了数十个人的衣食,但除戏服之外又没有其他可作为裹胸布的选择,我便一面一遍一遍地麻痹自己道我只是取一小块而已,不会到断人衣食那么严重,一面伺机寻找机会下手。
戏班的戏服每天落戏后都会清点,看管戏服的人大家都称他明叔,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单身老头。听说是当年和班主一起创建戏班的元老之一,本是个打鼓将,后来因为常常醉酒连鼓都打不了,班主便让他专管戏服一事。清点后的戏服会装在箱子里锁好,钥匙只有一把,就别在明叔的裤腰上。下午和晚上的演出时间,后台都是忙着换戏服和化妆的演员,我是没有机会下手的。唯一的机会,就是凌晨人们醒来之前。
盘算好之后,我就下手了。雾蒙蒙的清晨,黑色的夜空似乎正在悄悄退出,仍未清醒的大地冒着微微的寒意。空荡荡的庙门前,乱七八糟的堆着这些临时搭起来的板房,没有门,远远望过去,隔着薄薄的蚊帐似乎还能看见四平八仰的睡姿,有些连蚊帐都没有,更是一览无余。不远处,一排木板后面透出来阴冷阴冷的光,正是那传说中的夫妻档。
我收回目光,蹑手蹑脚地下床。明叔的床位我一早就注意过了,此时他正睡得酣甜。我猫着腰,像一只潜伏出行的猎兽,摸到了明叔的床边。还未走近,便传来一股香港脚混合着黑色胶鞋的味道,隔夜的廉价酒精似乎还来得及散去,也来掺和一脚,诡异的气味刺激得我胃里翻江倒海。小黄却似乎很喜欢这种味道,一直兴奋地在我的脚边打转。
我轻轻地将它踢开,强忍住不适,轻手轻脚迈了进去。
床下,正放着他那双磨损得几乎没跟的胶鞋,鞋勾边藏着一条条黑泥像一条条肮脏污秽的蚯蚓。他睡得很沉,半张的嘴巴里露出黄黄的牙齿,打着呼噜呼噜的鼾声。松弛的双眼皮眼角下垂,整张脸看上去就只剩一个大鼻子。他佝缩的身子面向外面,像一粒脱水的虾米。邋里邋遢的破汗衫极度扭曲,压在他身下,露出腰间一截干瘪褶皱似乎还藏污纳垢的腰身。钥匙,就别在他的裤腰带上。
我皱着眉,真是想不明白班主怎么会和这样的人一起创建戏班。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是离奇又不可思议。我屏着呼吸捏着两只手指从他的腰间钳出了那串钥匙,然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个小隔间。床上的男人还在酣睡,我心里没来由的轻快欢畅,好像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原谅自己喜欢女人的事实。如果爱上女人是一种错,也只怪它错得太美丽太甜蜜,让人心甘情愿万劫不复。
东方已经现出一片柔和的浅紫色的鱼肚白,我蹑手蹑脚走向了戏箱。我打开箱子拿出戏裙正准备下手之际,手猛然被一只手狠狠地攥住了,手中的剪刀软软的落在衣服上,耳边响起大声的喝斥:“你在干什么!”
我的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心里只剩下一个想法——被抓住了被抓住了!我愣愣地回头。班主的三儿子丁建业紧紧皱着眉,一脸恶狠狠的瞪着我。这是进入戏班以后,我和他的第一次冲突。
我挣了挣被他紧紧抓住的手,“我……我昨天收拾戏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些地方脱线了,我想帮忙……”我说得很慢,声音很轻,这个理由粗糙得连我都不相信自己。
丁建业紧紧攥着我的手,跻身到箱子前随意翻看了,仍皱着眉头,一脸不信。只是看到衣服完好如初,偏又不好说什么。
“这么早?”
“是啊,因为今天是我做早饭。”我继续编着瞎话。这是戏班的规矩,每天的饭菜都是由女旦轮流准备,洗澡的热水由男性准备。
我们僵持了一会,就在我以为侥幸逃过一劫的时候,他又突然发话了,“不行,这件事我还是要告诉阿母。”说着就往外走去。
我被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跟着他,捏着我的手指节发白虬劲有力,几乎要捏碎我的手腕。我知道各行各业竞争都很激烈,就连黄昏时期的歌仔戏事业都不例外,为了生存,出尽各种奇招损招阴谋阳谋也不足为奇。坦荡磊落的,或许还走改进戏法戏服创作新戏的老路,遇到蛮横之主,争夺演员制造意外也是家常便饭。听说徐红嫁给丁建军以前,曾是别班的当家花旦,是丁建军打感情牌挖来的墙角。
天已经微亮,陆陆续续有几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