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地咬了一口,只觉酸涩无比,然而我还是一口一口把它吃完了。杨桃这种东西,大概就和爱情一样,与心爱的人同食,再酸涩也甘如蜜澧,而第三者独食,除了酸涩更无其他。

    后来的故事,他们回了台北。我像初见那样躲在台柱下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看着她同每一个人打招呼,看着她拖着小小的皮箱,看着她隐晦的在人群中张望,似在寻找什么。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可能在等我,但我没有现身,一来我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二来留点遗憾大概她会记得我久一点吧。她仍穿着那件蓝色深v的连衣裙,精巧细致的高跟凉鞋。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最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拉着箱子同丁建国一起走了。

    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也不敢想象再见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我只是久久地站在台柱下,待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收回目光。小黄蹭着我的裤腿,跑了出去,一颠一颠的。笨重的大肚子,永不可能在愈合的瘸腿,它就要以这副惨样儿做母亲了。我眼里涌满了酸涩,流浪狗永远是流浪狗,就算暂时找到一个好心的主人收留,管它三餐温饱又能如何,有朝一日它的主人再也供养不起它的狗仔也只好再次被抛弃,到时候它的狗仔会不会怪它,不经过它的同意就擅自把它带到这世上,成为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蹲下[身摸着它的大肚子,问它:“小黄,这仔儿咱不要了好吗?”然而它毕竟听不懂,只是舔了舔嘴巴,喉间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第 20 章

    我终归没有残忍到真的要去伤害一条生命,失去爱人和失去骨肉的痛,该都是同样的透彻心扉。那时候镇上还没有兽医院,我只好问王玉桂能否凭借肚子的大小来推测它的预产期。王玉桂只说乡下的土狗,自有它的生产之道,叫我不要过分担心。又以东家的身份,邀请我参加了丁建国的婚礼。我抱着就算来不及相爱,就算不能亲手给她幸福,也要亲眼看着她幸福这样的想法,也大概还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婚礼的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撕心裂肺。我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重逢而莫名的兴奋着。只因她曾经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又去跟镇上的阿麽学习刺绣,然后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地算着重逢倒计时。

    戏班越来越忙,在歌仔戏逐渐没落的年代里,带着一股蒸蒸日上的劲头。丁永昌常年不见人,只是偶尔从风言风语中听说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传言就像在一潭死水中注入了一股清泉,整个戏班的面貌都焕然一新。歌仔戏这种古老又草根的戏剧要进军大都市了,多么振奋人心的消息。最后的日子,人们几乎都是狂欢着度过。心里有了重逢的期盼,我也受到了这种热闹的影响。我开始热心地在厨房里帮忙,刷锅洗碗,打扫屋顶,整理餐具,天气好的时候把戏服都洗了一遍,劈柴,连烧热水的活都包了。徐红冷嘲热讽地说我终于改邪归正了,懂得感恩了,我都是一笑了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台北没传来常驻的好消息,反而是丁建国生意上的事情耽搁了,但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婚礼延期举行。延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曾经近在眼前的重逢如今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终于熬不住了。那时候我的绣工已近完结了,那双戏水鸳鸯就只差一片荷叶就完满了,我看着它无端生出一种再也用武之地的愤慨。我流了多少血,扎破多少手指才有了个轮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它压入箱底了。谁知道再见光明又是几何呢?

    后来我的训练开始频频的出错。长枪落下来擦伤手臂,刀把抓不住险伤他人,徐红的冷言冷语我充耳不闻,后来我只能练习徒手对打。饶是这样,我还是常常失手,没有人愿意跟我对打,徐红便命令我再从最基本的压腿劈叉开始练习。纵是如此,我还是把自己弄伤了。最后徐红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带我的时候,我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了。

    王玉桂这样问我:“阿凤,这段时间你总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能告诉阿姨吗?”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讲话了,让我恍惚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裤和大号胸罩塞给我的时光。那时候,她的声音也像现在这么柔软,只是中间因为毓敏秀的到来,因为丁建国即将的大婚,还因为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些人这些事都远远地隔开了我们。我觉得好痛,那些不小心伤到的伤口似乎同一时间痛了起来。

    我咬着下唇。

    她耐心地应道:“嗯。”尽管我什么都还没说。

    “我痛。”我说。

    她很惊愕,“是不是伤口疼?”

    她紧张地给我查看,但我摇着头。我不知道我哪里痛,但我又好痛。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有一个不洁的母亲,我的父亲把我们抛弃了。我爱上了一个人,她叫毓敏秀。我想念她。我病了,那种病的名字叫同性恋。我背负着它走得太久,我累了。这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步履维艰。我不过也才十七岁。

    王玉桂握着我的手,安慰道:“傻孩子,过去只是一种人生经历,而不是一种负担。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学会放下。”她轻轻拍着我的背,很久都没有再说话。

    我还是决定离开了。我必须去见她。我知道就算我见到她也什么都改变不了,也不能改变什么,但我必须去见她。我想早在很久,也许就在我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我的生命就已经和她连接在一起了。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必须知道她在那,幸福安康地活着。她在那,我的心才能安定地留在我肚子里,不会忐忑不会惶恐。

    我翻遍了整个衣柜才找到一个破旧的袋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我的东西不多,来来回回不过几件不值钱的衣服和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钱全都塞了进去。小黄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一直在我的脚边打绕,哼哼唧唧的表示着什么,我听不懂。它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养着它,看着它孕育,却没能看着它产子。更可怜的是,也许我一走,它就要沦为一只流浪狗了。大概是初到戏班的时候,它和我一样沦落天涯寄人篱下,我总觉得我对它有一份责任,想来想去却只能托付给丁建业了。

    我把它带到丁建业面前,他很震惊地问我:“你要走?”

    聚散离合本是很平常的事,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有谁会一直停留不走呢。我从攒下来的那几百块钱里拿出一半递给他,说:“你就当是行行好,帮我照顾小黄。它怀孕了,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抛弃它。”我说得好像我就是那个导致它怀孕的罪魁祸首一样。

    丁建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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