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铮都给吓了一跳。
但他来不及反应,已经被这布依族的女子,给拉进了那个帐篷。
啊?这……
刘铮心里,飞速跳了起来。
坦白讲,这个布依族的酋长女儿,长得确实很是漂亮,颜值身材,都算顶尖的,尤其是那皮肤,和彝族人普遍的黑皮肤不一样,白皙如雪,美艳惊人。
这个时候,她缠在自己身上,女人的体香扑面而来,让他有些心猿意马。
但一想到,她和刚才那个黝黑汉子,就在这里颠鸾倒凤,他心中的欲望,还是很快便熄灭下去。
女子看到刘铮的表情,奇怪问道:“男人,你……不行?”
我……
刘铮一脸黑线,男人怎么可以说不行?只是他实在接受不了,她刚和别人亲热完,自己这边就要开始?
但是。
他尊重人家的性观念,只能苦笑一声:“今日喝得多了一些。”
那姑娘一听,眼睛贼亮:“是哩,听说你可能喝?”
合着是这样……
刘铮哭笑不得。看来这凉山的人,对于能喝的男人,是有着天生好感的。今天自己把沙马卓毅,都给干趴下了,那在她们眼里,可不就是第一勇士了?
刘铮点点头:“不如让我回去……你,你把刚才那个再叫进来?”
“不不不,大裤脚的男人,不好玩……”
不好玩……
刘铮再次一脸黑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姑娘,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我这个人好玩?
“我叫阿诗玛,你呢?”
姑娘越看刘铮,眼睛越和月牙儿一般。
阿诗玛?
刘铮楞了一下。被人熟知的阿诗玛,是一个彝族姑娘。看来这西南地区的名字,也是有着互通之处的。
他笑道:“我叫刘铮。”
“刘……铮,好了,我记住了!”
阿诗玛开心一笑,果真和月牙儿一般,她偷偷看了刘铮一眼,咬咬牙道:“男人,不怕,喝多了,不影响,等等我!”
她很快钻出帐篷。
刘铮嘴角一抽,这帐篷里,乱成一团,似乎那靡靡之味,依然扑鼻。
他可没有这种爱好,爬出去就要走。
谁想这阿诗玛,回来得特别快,刘铮一眼看去,那树林后,果然之前那个大裤脚的男人,显然对这阿诗玛恋恋不舍的样子,看着刘铮的眼中,也是充满了敌意。
“男人,有了这个,就好玩了!”
阿诗玛兴奋道。
“什么东西?”
刘铮一眼看去,登时脸色大变。
阿诗玛手里,拿着一颗药丸,赫然是那他见过的“神药”!
神药?
大裤脚?
刘铮突然脸色大变,心叫坏了!
这下他哪里还有心情在这里跟她调情,告罪一声,转身就跑。
只留下那阿诗玛,在帐篷跟前,一脸幽怨地看着刘铮离去的背影。
……
“大人,你是说,大裤脚族群,很有可能变节?”
火布曲力,听到刘铮的猜测,勃然大怒。
刘铮深深吸了口气:“我也没想到,这神药,已经开始在大裤脚族群普及开了。”
他揉揉太阳穴。
之前火布曲力,说是和大裤脚的头人乃保日则,已经和他达成协议,共同讨伐沙马卓毅。这一次,大裤脚,可是同样带着十万大军来的!
听火布曲力所说,当时在听到这种“噬骨之毒”的时候,乃保日则,是表现出深恶痛绝的模样,一定要将这沙马卓毅给拉下马,他才甘心。
但是……
今天刘铮突然的发现,很显然已经证明,那个乃保日则,很可能早就知道了罂粟的存在。
当火布曲力找上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罂粟的“受益者”,但还假意答应火布曲力联军!那么,这个乃保日则,究竟又是如何立场?
他是想借火布曲力的手,霸占这罂粟资源?
还是他本身就是和沙马卓毅一伙的,这个时候,已经做好一个局,等着火布曲力来钻?
不管如何,大裤脚族群,必须要防备!
刘铮深深吸了口气,苦笑一声:“我们可以调整作战计划了。”
几个人,精神同时一振。
大裤脚族群。
占据着整个凉山地区,邛都和美姑之间的布拖地区!
也就是说……
如果大裤脚,怀有异心,突然发难。
火布曲力的大军,以及刘铮的凉州军,很容易就会被包了饺子!
……
深夜。
秦长风一个人,在山林中飞速行走。
实际上,在凉州军到达邛都的时候,他手底下的侦察小组,已经被安排下去了。
虽说大凉山地形复杂,但是想找到一个大型的种植场所,还是不难的。
尤其是那么一个,被封锁得如此明显,高墙内的存在。
手底下几个人,在跟踪了几辆来自“马帮”的马车之后,很快,就锁定了邛都不远处,越西平原。
一片沙马卓毅规定的禁地。
只见人进,不见人出。
时不时响起哀嚎之声,以及人的斥责之声。
偌大一片的牧场,都被高墙挡着,让人很难看到其中的情况。高墙周围,戒备森严,瞭望塔上,岗哨林立。
秦长风没法混进去。
但可以基本确定,如果真有公子所说的,一片罂粟种植基地,那肯定就是在这里。
观察了一下这里的地形。
平原地区,在这里作战,是秦长风,或者说,应该是凉州军精骑更喜欢的。
想要拿下这里,不难。
需要注意的是,这农场的最西边,便是南诏国的方向。如果真的发生战争,这块农场,便是凉州军必争之地!
北战凉山军,西拒南诏军!
避免和这些自小在山里长大,擅长山里作战的凉山人。
秦长风观察一番,正想离去。
就在这时。
突然一辆马车,出现在那高墙门口。
秦长风借着月色看去,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其中一个年轻人秦长风不认识,但很明显,身边对他十分恭敬的两人,赫然是那沙马卓毅,以及,乃保日则!
“不好!”
秦长风脸色微变,他咬咬牙,决定跟上去听听。身轻如燕的他,开始在山林中飞驰。
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上什么危险,就算有什么危险,他也可以轻松逃脱。
他必须要搞清楚,这个乃保日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几天写得很不顺,一些兄弟也指出来了。我是一个很在乎读者兄弟看法的人。于是我陷入了迷茫之中。哈哈哈,天天在构思情节,调整节奏。后来今天想通了,一本书,该是什么样的节奏都有,什么样的因素都有,才是丰富的,才是正常的。所以今天一下子,就写得比较顺了。我觉得我应该屏蔽一些其他的声音,安安心心写故事。。
催更,大家点一点催更,让我知道还有多少兄弟在支持我。。。这个月我会加快速度。
但他来不及反应,已经被这布依族的女子,给拉进了那个帐篷。
啊?这……
刘铮心里,飞速跳了起来。
坦白讲,这个布依族的酋长女儿,长得确实很是漂亮,颜值身材,都算顶尖的,尤其是那皮肤,和彝族人普遍的黑皮肤不一样,白皙如雪,美艳惊人。
这个时候,她缠在自己身上,女人的体香扑面而来,让他有些心猿意马。
但一想到,她和刚才那个黝黑汉子,就在这里颠鸾倒凤,他心中的欲望,还是很快便熄灭下去。
女子看到刘铮的表情,奇怪问道:“男人,你……不行?”
我……
刘铮一脸黑线,男人怎么可以说不行?只是他实在接受不了,她刚和别人亲热完,自己这边就要开始?
但是。
他尊重人家的性观念,只能苦笑一声:“今日喝得多了一些。”
那姑娘一听,眼睛贼亮:“是哩,听说你可能喝?”
合着是这样……
刘铮哭笑不得。看来这凉山的人,对于能喝的男人,是有着天生好感的。今天自己把沙马卓毅,都给干趴下了,那在她们眼里,可不就是第一勇士了?
刘铮点点头:“不如让我回去……你,你把刚才那个再叫进来?”
“不不不,大裤脚的男人,不好玩……”
不好玩……
刘铮再次一脸黑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姑娘,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我这个人好玩?
“我叫阿诗玛,你呢?”
姑娘越看刘铮,眼睛越和月牙儿一般。
阿诗玛?
刘铮楞了一下。被人熟知的阿诗玛,是一个彝族姑娘。看来这西南地区的名字,也是有着互通之处的。
他笑道:“我叫刘铮。”
“刘……铮,好了,我记住了!”
阿诗玛开心一笑,果真和月牙儿一般,她偷偷看了刘铮一眼,咬咬牙道:“男人,不怕,喝多了,不影响,等等我!”
她很快钻出帐篷。
刘铮嘴角一抽,这帐篷里,乱成一团,似乎那靡靡之味,依然扑鼻。
他可没有这种爱好,爬出去就要走。
谁想这阿诗玛,回来得特别快,刘铮一眼看去,那树林后,果然之前那个大裤脚的男人,显然对这阿诗玛恋恋不舍的样子,看着刘铮的眼中,也是充满了敌意。
“男人,有了这个,就好玩了!”
阿诗玛兴奋道。
“什么东西?”
刘铮一眼看去,登时脸色大变。
阿诗玛手里,拿着一颗药丸,赫然是那他见过的“神药”!
神药?
大裤脚?
刘铮突然脸色大变,心叫坏了!
这下他哪里还有心情在这里跟她调情,告罪一声,转身就跑。
只留下那阿诗玛,在帐篷跟前,一脸幽怨地看着刘铮离去的背影。
……
“大人,你是说,大裤脚族群,很有可能变节?”
火布曲力,听到刘铮的猜测,勃然大怒。
刘铮深深吸了口气:“我也没想到,这神药,已经开始在大裤脚族群普及开了。”
他揉揉太阳穴。
之前火布曲力,说是和大裤脚的头人乃保日则,已经和他达成协议,共同讨伐沙马卓毅。这一次,大裤脚,可是同样带着十万大军来的!
听火布曲力所说,当时在听到这种“噬骨之毒”的时候,乃保日则,是表现出深恶痛绝的模样,一定要将这沙马卓毅给拉下马,他才甘心。
但是……
今天刘铮突然的发现,很显然已经证明,那个乃保日则,很可能早就知道了罂粟的存在。
当火布曲力找上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罂粟的“受益者”,但还假意答应火布曲力联军!那么,这个乃保日则,究竟又是如何立场?
他是想借火布曲力的手,霸占这罂粟资源?
还是他本身就是和沙马卓毅一伙的,这个时候,已经做好一个局,等着火布曲力来钻?
不管如何,大裤脚族群,必须要防备!
刘铮深深吸了口气,苦笑一声:“我们可以调整作战计划了。”
几个人,精神同时一振。
大裤脚族群。
占据着整个凉山地区,邛都和美姑之间的布拖地区!
也就是说……
如果大裤脚,怀有异心,突然发难。
火布曲力的大军,以及刘铮的凉州军,很容易就会被包了饺子!
……
深夜。
秦长风一个人,在山林中飞速行走。
实际上,在凉州军到达邛都的时候,他手底下的侦察小组,已经被安排下去了。
虽说大凉山地形复杂,但是想找到一个大型的种植场所,还是不难的。
尤其是那么一个,被封锁得如此明显,高墙内的存在。
手底下几个人,在跟踪了几辆来自“马帮”的马车之后,很快,就锁定了邛都不远处,越西平原。
一片沙马卓毅规定的禁地。
只见人进,不见人出。
时不时响起哀嚎之声,以及人的斥责之声。
偌大一片的牧场,都被高墙挡着,让人很难看到其中的情况。高墙周围,戒备森严,瞭望塔上,岗哨林立。
秦长风没法混进去。
但可以基本确定,如果真有公子所说的,一片罂粟种植基地,那肯定就是在这里。
观察了一下这里的地形。
平原地区,在这里作战,是秦长风,或者说,应该是凉州军精骑更喜欢的。
想要拿下这里,不难。
需要注意的是,这农场的最西边,便是南诏国的方向。如果真的发生战争,这块农场,便是凉州军必争之地!
北战凉山军,西拒南诏军!
避免和这些自小在山里长大,擅长山里作战的凉山人。
秦长风观察一番,正想离去。
就在这时。
突然一辆马车,出现在那高墙门口。
秦长风借着月色看去,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其中一个年轻人秦长风不认识,但很明显,身边对他十分恭敬的两人,赫然是那沙马卓毅,以及,乃保日则!
“不好!”
秦长风脸色微变,他咬咬牙,决定跟上去听听。身轻如燕的他,开始在山林中飞驰。
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上什么危险,就算有什么危险,他也可以轻松逃脱。
他必须要搞清楚,这个乃保日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几天写得很不顺,一些兄弟也指出来了。我是一个很在乎读者兄弟看法的人。于是我陷入了迷茫之中。哈哈哈,天天在构思情节,调整节奏。后来今天想通了,一本书,该是什么样的节奏都有,什么样的因素都有,才是丰富的,才是正常的。所以今天一下子,就写得比较顺了。我觉得我应该屏蔽一些其他的声音,安安心心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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