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山脚下。
    当陈远再度睁开双眼,夜色已如浓墨。
    有夜风轻微呜咽着,自门缝窗隙钻入,置换着室内的空气,带来怡人清新的同时,又使得烛火摇曳,残灯如豆。
    那是一盏油灯。
    准确的说,是以植物油中的菜油,为燃料的灯。
    别说什么唐人不吃植物油,又或者这个时期没有植物油。
    那是扯淡。
    当人类学会用火烤制食物的时候,便知油的好了,接着,便有了从动物脂肪组织中提炼油脂的技术。
    而植物油的提炼技术,迄今,也有上千年的历史。
    这个今,指眼下所在的大唐。
    所以,不吃是不可能的。
    你说刚出来的时候没人吃或有可能,可这都一千多年了,古人又不是沙雕,怎么可能不吃?
    只不过量少,王孙贵胄不吃而已。
    事实就是,当下的人们,不但吃植物油,还有多种植物油可选。
    什么芝麻油啦,什么菜籽油啦,什么大豆油啦,那都是有的。
    不光吃,还会用来点灯,照明。
    因为动物油比较贵,吃都吃不起,自然不可能用来点。
    蜡烛就更不用说了。
    现代的蜡,是石蜡,为石油提炼之后的副产品,很常见。
    而当下的蜡,却是蜂蜡,蚁蜡,罕见而珍贵,别说平民百姓,便是寻常贵族人家,都未必用得起。
    也因此,蜡烛蜡烛,这蜡和烛,其实是两回事。
    烛,从火从蜀,《礼记》所载,最初指的其实就是火把,火炬。
    眼下,两个少女,便是就着这么一盏油灯,安安静静,一边守着,一边做针线。
    时不时的,会抬手将针插入发间摩擦一下,那娴熟乖巧的样子,很难想象,她们才十五六岁,过去,还是贵族千金。
    看到自家郎君醒来,两人也很快回神,赶紧放下东西,一个上前递水,伺候穿衣,一个则出门摆饭。
    陈远好笑,一边穿衣一边问道:“你们打小就学怎么伺候人么?”
    姜篱笑着点头:“差不多,书法,绘画,琴艺,女工,这些都是要学的,出嫁从夫,伺候郎君也是本分,自然也不能少。”
    说完又乐道:“就是没想过沦落为奴后还能遇上郎君这样好的人。”
    “是吗?”陈远哈哈大笑,“既然如此,那就听郎君的,有些事,白天闲着没事做做就好,别大晚上还点着灯弄,熏眼。”
    “知道啦,这不是守着郎君么?郎君真的好啰嗦,别人家肯定不这样。”姜篱娇憨,把穿好衣裳的陈远往外推。
    此时,饭菜已经摆好,还是温的。
    心知这种事说也没用,陈远便也不多话了,只叫上,一起吃。
    然后就比较无聊了。
    周围黑灯瞎火的,别说电灯了,便是连个油灯都没有。
    安静得可怕,除了微弱的风声,偶尔马儿打响鼻的声音,便只能听到远方传来的狼嚎。
    再看看左边,抱着膝盖,看星星,右边,抱着膝盖,看星星……
    难怪过去孩子那么多。
    不多怎么办嘛,大晚上的一点娱乐活动没有!
    说句不好听的,这会他都想不出还能干点嘛,毕竟,都睡半天了!
    ……
    时间很快来到第二天。
    长安城,一早,李二便命人将写好的育苗之法,送抵司农寺研究,实践。
    紧跟着,又把房玄龄等人召集起来,一边喝早茶,一边商量新盐之法处置事宜。
    总的来说,就是在保持盐价稳定的前提下,抓紧时间进行技术升级,确保可以让老百姓都尽快吃上好盐。
    至于对外,因为有些东西暂时还没想太清楚,故没有提及。
    与此同时,长乐换了一身男儿装,带着同样易装的宫女侍卫,以探望姑姑为名,前往骊山。
    骊山脚下。
    晨曦又一次降临。
    水边,少女眼波如水,容光焕发,浣洗的衣服里,悄悄多了几样不属于这个时代,看着就令人面红耳赤心跳砰砰的事物。
    不远处,闲着无聊,陈远挖了个小坑,连包装袋一起,把亿万子孙给埋了。
    没办法。
    鹿肠,到底还是不够方便,不够卫生,相比就这样浪费掉,还是用来吃,灌香肠,比较合适。
    至于能不能降解掉,未来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而感到惊讶,他才不想那么多。
    搞定,他便从马厩里,牵了两匹马出来。
    都是好马。
    一匹是永嘉留下的,用二虎子的话说,这是纯血的名马,西域胭脂。
    传闻中,吕布,关羽,所骑赤兔马,便是此类。
    另外一匹就不用说了,纯种汗血马,又名天马,大宛良驹,其珍贵程度,一千多年后的人都知道。
    也因此,这两匹马要是弄到现代社会,随便一匹,估计都是天价。
    尤其汗血马。
    这是正儿八经的国礼,不信可查,建国以来,一共才被送了三匹,等闲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还是很爽的。
    虽然也不是不会骑,但是,谁又会嫌骑术更好呢?
    就冲这两匹,他觉得,抽空研究一下,给骑术升个级,不亏。
    主要那样一来,以后再跟永嘉出门,或许就轮到永嘉唱歌了。
    永嘉……
    说真心话,还是不错的,长得好,有家教,声音那么甜,脖子细长,唱起歌来,肯定好听。
    言归正传。
    大概是今儿有伴了,也可能,这新来的“哥哥”确实高大帅气,英武不凡。
    总而言之,那胭脂马不跟前两天似的那么挑。
    这马儿,前两天,跟它主人一样,傲娇得很,好好的草料,非得蘸点糖水,不然就不吃。
    今日,却是温驯得跟个小媳妇一样,牵出来,跟在汗血马旁边,自个儿低头就吃了。
    有时候,还会咬朵小花起来,看着那汗血马,那眼神,居然神奇的给人一种温柔清澈且又瑰丽迷人之感。
    尤其眨眼的时候,因为那睫毛,真的好长好长……
    搞定这一茬,便该吃早饭了。
    这两天大鱼大肉吃得有点多,腻,还有点上火,所以,熬了清粥。
    此外,便是煮熟的鸡蛋,和什么都不加,汆水后配酱料直接端上来的野菜。
    搞定,照例一杯茶,然后,开工,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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