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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小廖就赶紧过去了,“阿姨您坐,这是我们领导,您有什么事就给领导说。”说着端了杯子,“我给您换杯热茶去。”
林雨桐面无表情的坐过去,小廖瞬间就感觉到了气氛不对。他的动作不由的就小了,觉得今儿怕是给领导找了个麻烦回来。
林雨桐指了指边上的椅子,“坐吧。”
刘淑梅就又拘谨的坐下了,“我来……是有件事,我觉得还是要说清楚的。”说着,就翻腾怀里抱着的布包,那布包太常见了,就是那种大妈们上超市或是菜市场买菜,装菜的那种布兜,动作很着急,好像特别慌乱的样子,然后从里面翻腾出一个文件袋,双手递过去,“您看看就明白了。”林雨桐看了刘淑梅一眼,还是伸手拿过来了,将档案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看了一眼,她的眼睛就微微眯了眯。
入目的是一份名单,十七个人。
这十七个人,姓甚名谁,多大年纪,身上有什么特征,家是哪里的,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人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都写的非常明白。
从第二页开始,是找寻这十七个人的过程。哪一年去了什么单位,找了什么人,查问了什么,当时的证词证言都有,签字按了手印的那种。包括这个证人的联系地址和方式都留了档了。从时间上看,她是从李林和李魁出事之后着手找寻这些人的家属的。从开始找寻,到找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家人被找到,经历了好几年。最后一个遇难者的家属被找到,甚至是在三个月之前。
持续几年在做找人的事,至少这些东西和这些证言证词是这么表明的。
再往后,林雨桐眉头皱的更紧了,后面一摞子,都是民事赔偿的协议。刘淑梅从找到第一个遇难者的家属之后,就跟对方达成了协议。给对方赔偿了一百万,事情就了了。往后的每家都是如此。
翻到最后,她竟然看到了一份转包协议,这协议是九零年的,日期上是这么写的。上面标明,从那一年开始,她已经将协议转包给了李林。
那么后面的事故其实跟她是无关的。刘淑梅脸上拘谨,但语气平淡,“当时我一个女人家,把这个矿业经营看的太简单了。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能管理的了的。本来想着叫李林管着,但最后发现,人家要背着我耍手段,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怎么办呢?不亏本就行呗。干脆将煤矿转包给李林了。至于为什么李林不对外说,我想也是想借助我的关系网。在县城,人家都知道李林不过是地痞二流子,没有我的脸面撑着,人家不会卖他面子的。当然了,当时我也年轻,是想不到这些的,后来见得多了,了解这些了,可这不是已经晚了吗?”
林雨桐看她,“也就是说,这矿后来跟你没关系了?”
对!没关系。
“这个事故跟你也没关系?”
矿都不是我的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连连带的责任也没有。
林雨桐就笑,“所以,您找这些受难者的家属,给予赔偿,全都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刘淑梅皱眉,然后一脸的苦笑,“这世上哪有这种人呢?我这么做必然有我这么做的苦衷。李林经营,这煤矿检查这一关不好过,一旦检查不合格,人家就不叫经营了。他对外不告诉别人煤矿是他的,一直打着我的旗号,但我始终不露面,那人家自然会有想法的,面子也不那么好使了。李林这人没啥能耐,又不想花费那么大的代价整改,这就跑过来找我了,希望我通过我的关系再帮帮他。这种事我能答应吗?那我成什么人了?我说帮不了,李林当时就不高兴。后来连着找了我很多次,我的态度没变。你们也知道,因为我父亲和我兄长的关系,大家都觉得我这手眼通天,没有办不下来的事,可那都是别人猜的。您现在在平头百姓眼里,也算是身居高位,说一句手眼通天不为过吧?他们是不是也觉得您无所不能的,觉得您肯定私下里想办事特别容易。可真的那么容易吗?我当时的情况就跟您差不多。我怎么说,李林都不信呀。”
她说着,就露出尴尬来,“这不,不信的结果就是,我被威胁了。他才告诉我说,当年煤矿出事了,死了十七个人。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去告你。咱们一起玩完。但这不能他说什么是什么,我得调查呀。是我的责任我认,不是我的责任那可赖不到我身上。可谁知道事情就那么巧,李林从我这里出去不知道又上哪里去了,等我冷静下来要找他了解事情经过和具体情况的时候,我才知道,李林竟然出车祸了,出车祸的那天竟然是来找我的那天。应该是从我那里走了之后,就出事了。我当时打电话,是打到矿上的,是他的侄儿李魁接的电话。我问李林呢,李魁说人死了,咋死的都跟我说了。说了之后才想起问我,说你找我叔干啥?我说问你叔点事,那边说了一句,‘有啥事问我一样,你等着,我明儿就去’,我在家见的李魁,把矿难的事情了解了,他们说事故是发生在我把矿承包给李林之前,是我的责任。那我得调查呀。根据李魁给我的一些信息,我逐步调查。调查的内容您也看了,这有些失踪的,离家很早了,早在我开矿之前,就已经离家了,这不能证明他是哪个时间段是在矿上的。那我当然得给赔偿了,要万一真是在我承包的那段时间里出事的,哪怕我不知情,也是要坐牢的。我这么做,也是为将来减轻罪行的。之后找到了五个之后,到第六个,这才有了明确的时间指向,在我承包矿的那段时间,很多人能证明,失踪的那个人,当时是在家里的。为了佐证这个,我真是把全国各地都翻了一遍,这十七个人都找出来了,其中九个都能证明,在我开矿的时间段里,他们不在矿上。或是在工地干活,或是在饭馆洗碗,都是有证人证词的。但因为之前都给了其他人赔偿,而我也确实不缺那点钱,有些人的父母也确实可怜,我给每家都赔偿了一百万。本来也该早报警,但谁知道再找李魁的时候,才知道李魁也死了好几年了……您也看见了,我找到最后一个遇难者的家属是三个月之前,但达成赔偿协议却是两个月之前的事。因为当时人家的家属不认为他们的亲人遇难了,说是别的地方有消息,得确认之后再说,结果确认那边不是,才接受了这个事实,但也说了,若是将来消息有误,人家退给我一百万。等把事情好容易处理好了,就又大病了一场,我在疗养院里养了一个月,等出院了说报警详细说情况吧,又听说煤矿现在的情况,反正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已经给省厅递了一份相同的材料,但觉得还是应该跟您说一声。有什么责任我担着,绝对不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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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桐面无表情的坐过去,小廖瞬间就感觉到了气氛不对。他的动作不由的就小了,觉得今儿怕是给领导找了个麻烦回来。
林雨桐指了指边上的椅子,“坐吧。”
刘淑梅就又拘谨的坐下了,“我来……是有件事,我觉得还是要说清楚的。”说着,就翻腾怀里抱着的布包,那布包太常见了,就是那种大妈们上超市或是菜市场买菜,装菜的那种布兜,动作很着急,好像特别慌乱的样子,然后从里面翻腾出一个文件袋,双手递过去,“您看看就明白了。”林雨桐看了刘淑梅一眼,还是伸手拿过来了,将档案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看了一眼,她的眼睛就微微眯了眯。
入目的是一份名单,十七个人。
这十七个人,姓甚名谁,多大年纪,身上有什么特征,家是哪里的,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人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都写的非常明白。
从第二页开始,是找寻这十七个人的过程。哪一年去了什么单位,找了什么人,查问了什么,当时的证词证言都有,签字按了手印的那种。包括这个证人的联系地址和方式都留了档了。从时间上看,她是从李林和李魁出事之后着手找寻这些人的家属的。从开始找寻,到找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家人被找到,经历了好几年。最后一个遇难者的家属被找到,甚至是在三个月之前。
持续几年在做找人的事,至少这些东西和这些证言证词是这么表明的。
再往后,林雨桐眉头皱的更紧了,后面一摞子,都是民事赔偿的协议。刘淑梅从找到第一个遇难者的家属之后,就跟对方达成了协议。给对方赔偿了一百万,事情就了了。往后的每家都是如此。
翻到最后,她竟然看到了一份转包协议,这协议是九零年的,日期上是这么写的。上面标明,从那一年开始,她已经将协议转包给了李林。
那么后面的事故其实跟她是无关的。刘淑梅脸上拘谨,但语气平淡,“当时我一个女人家,把这个矿业经营看的太简单了。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能管理的了的。本来想着叫李林管着,但最后发现,人家要背着我耍手段,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怎么办呢?不亏本就行呗。干脆将煤矿转包给李林了。至于为什么李林不对外说,我想也是想借助我的关系网。在县城,人家都知道李林不过是地痞二流子,没有我的脸面撑着,人家不会卖他面子的。当然了,当时我也年轻,是想不到这些的,后来见得多了,了解这些了,可这不是已经晚了吗?”
林雨桐看她,“也就是说,这矿后来跟你没关系了?”
对!没关系。
“这个事故跟你也没关系?”
矿都不是我的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连连带的责任也没有。
林雨桐就笑,“所以,您找这些受难者的家属,给予赔偿,全都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刘淑梅皱眉,然后一脸的苦笑,“这世上哪有这种人呢?我这么做必然有我这么做的苦衷。李林经营,这煤矿检查这一关不好过,一旦检查不合格,人家就不叫经营了。他对外不告诉别人煤矿是他的,一直打着我的旗号,但我始终不露面,那人家自然会有想法的,面子也不那么好使了。李林这人没啥能耐,又不想花费那么大的代价整改,这就跑过来找我了,希望我通过我的关系再帮帮他。这种事我能答应吗?那我成什么人了?我说帮不了,李林当时就不高兴。后来连着找了我很多次,我的态度没变。你们也知道,因为我父亲和我兄长的关系,大家都觉得我这手眼通天,没有办不下来的事,可那都是别人猜的。您现在在平头百姓眼里,也算是身居高位,说一句手眼通天不为过吧?他们是不是也觉得您无所不能的,觉得您肯定私下里想办事特别容易。可真的那么容易吗?我当时的情况就跟您差不多。我怎么说,李林都不信呀。”
她说着,就露出尴尬来,“这不,不信的结果就是,我被威胁了。他才告诉我说,当年煤矿出事了,死了十七个人。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去告你。咱们一起玩完。但这不能他说什么是什么,我得调查呀。是我的责任我认,不是我的责任那可赖不到我身上。可谁知道事情就那么巧,李林从我这里出去不知道又上哪里去了,等我冷静下来要找他了解事情经过和具体情况的时候,我才知道,李林竟然出车祸了,出车祸的那天竟然是来找我的那天。应该是从我那里走了之后,就出事了。我当时打电话,是打到矿上的,是他的侄儿李魁接的电话。我问李林呢,李魁说人死了,咋死的都跟我说了。说了之后才想起问我,说你找我叔干啥?我说问你叔点事,那边说了一句,‘有啥事问我一样,你等着,我明儿就去’,我在家见的李魁,把矿难的事情了解了,他们说事故是发生在我把矿承包给李林之前,是我的责任。那我得调查呀。根据李魁给我的一些信息,我逐步调查。调查的内容您也看了,这有些失踪的,离家很早了,早在我开矿之前,就已经离家了,这不能证明他是哪个时间段是在矿上的。那我当然得给赔偿了,要万一真是在我承包的那段时间里出事的,哪怕我不知情,也是要坐牢的。我这么做,也是为将来减轻罪行的。之后找到了五个之后,到第六个,这才有了明确的时间指向,在我承包矿的那段时间,很多人能证明,失踪的那个人,当时是在家里的。为了佐证这个,我真是把全国各地都翻了一遍,这十七个人都找出来了,其中九个都能证明,在我开矿的时间段里,他们不在矿上。或是在工地干活,或是在饭馆洗碗,都是有证人证词的。但因为之前都给了其他人赔偿,而我也确实不缺那点钱,有些人的父母也确实可怜,我给每家都赔偿了一百万。本来也该早报警,但谁知道再找李魁的时候,才知道李魁也死了好几年了……您也看见了,我找到最后一个遇难者的家属是三个月之前,但达成赔偿协议却是两个月之前的事。因为当时人家的家属不认为他们的亲人遇难了,说是别的地方有消息,得确认之后再说,结果确认那边不是,才接受了这个事实,但也说了,若是将来消息有误,人家退给我一百万。等把事情好容易处理好了,就又大病了一场,我在疗养院里养了一个月,等出院了说报警详细说情况吧,又听说煤矿现在的情况,反正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已经给省厅递了一份相同的材料,但觉得还是应该跟您说一声。有什么责任我担着,绝对不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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