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小贫很舒服。
她张了张嘴,手停留在空中,她很想说,“我想要你留下。”
可是思索了半天,她知道,小说里的剧情都是这么开始的,然后,一般留下来的,都是悲剧!
“你把你的墨玉扳指给我吧!”
她指了指他的右手,这个扳指看他一直都带着,应该能值些钱。保不齐就是什么家传宝物一类……如果是家传定情信物就更好了。
“嗯?”
他低下头,转动了一下手中的扳指,若有所思。
“额……难道是你的传家宝么?要是这样,那我就换一个!”路小贫有些失望,她看得出,公子墨对这个扳指很在意。
“嗯,传家宝!”
他摘下了扳指,用那银丝滚边的袖子轻轻的擦拭了一下。
“你用什么跟我换?”
他把它放在了路小贫的掌心中,然后握住。
“我没什么能跟你换的!嗯……不过,我可以把柳萌萌拿来跟你换!”
路小贫想了想,自己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跟他交换的。
她觉得,这是一个很神圣的交换仪式,如果换个不值钱的,就破坏了整体效果。
在估算价值的时候,柳萌萌的文化价值还是挺高的,如果可以,她很乐意用柳萌萌去换一个扳指。
他有些好笑的弯起了眼睛,左手一牵,紧紧的抱住了她,侧脸抵住了她的额头。
无奈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你还是小孩子啊!”
------题外话------
落叶悠,蓂杉,依晞而已,琴sherry,15181769073,小寂儿,瓶纸,红红,唐绍仪,猥琐芸,傻幽阿姨,小九,紫无,下限君,berry9527,绯洛,四月一日君湿父,天是蓝的。
艾玛,昨天没鸣谢,今儿鸣谢不过来了。
又爆棚了!
那啥,感谢大家的鲜花和钻石啊!
今天没注意,两个文居然都在榜上。
都是大家的功劳!
过年发红包!大家记得都要来哦!哈哈!
感谢大家的一直支持!新文必须要特别给力!我爱你们!
第十四章 眼镜大叔
更新时间:2013-3-28 22:02:30 本章字数:3891
迷迷糊糊的,她听着他的声音,有些困倦,仿佛那一言一语,都在让她进入梦乡一般。爱残颚疈
她知道,这是他的梦入之术!
公子墨不是魔法师,也不是战士,也许他的术法不输于任何一种主流元素……
不过在实用性上,却出奇的很给力。
于是……他要离开了!
“子墨!”路小贫的眼神有些迷离,懒懒的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
她的一身本事都是公子墨传授的,自然躲不开他的梦境。
“嗯!”他沉声回应着。
“我喜欢你!”
此时此刻,路小贫的脑子无比清醒。在计算了上千种可能发生的片段之下,她觉得,两个人再次相遇的可能性,基本上跟企鹅和北极熊相遇的几率差不多!
除了动物园是邻居……
所以,我喜欢你这句话,说出去了,就是别人的事了!如果憋着不说,绝对会内伤的!
路小贫的直性子,实在无法容许日后肠子都悔青的事情发生的,即使现在的她才只有八岁!
“嗯!”
他嗯了一声,有些笑意,不知道是什么态度,反正路小贫是感受不出来了。
她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沉,可却强行控制着自己不要睡。
拼了命的睁大了眼,她想再看一眼这个男人。
“你不要以为我小,就觉得我是开玩笑!”她有些急,她的确不小了。计算一下,现在这个灵魂也有二十多了。
她是真的喜欢公子墨,但这个身体总是跟不上趟儿!
当然,出于全方位的考虑来说,公子墨符合了女人择偶的各种标准。
长得帅!长得高!光看那一袭白色的凤翎羽衣就知道,很定多金。
武力值达标,偶尔小坏,有情调,会**,没有不良嗜好。
绝对是居家旅行,上得厅堂,下得毒药的绝世好男人!最关键的是,他是单身!
在这个风花雪月,如狼似虎,伸五指不见手,好男人很稀有的年代,公子墨已经是极品了。
“你还是小孩子啊!”
他捂着她的眼睛,将那瞪得老大的眼睛遮挡住。
她真的有些沮丧,一口一个小孩子!难道偏要逼她直接长大了强了他么?
正当路小贫几乎要在幻觉里掐死公子墨的时候……她听到了他话锋一转。
“不过,我可以等你长大!”
她的耳中只剩下这一句话……之前的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倚靠在樱花树下,她的身上披着公子墨那雪白的羽衣,如同一只沉睡的白凤凰一样,垂着长长的睫毛。
他屈指,在她的唇瓣上轻轻的触碰着,好似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一样,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银色霜花映衬下的玄衣更加的妖娆艳丽,他双手附后,脚下亮起了一道冰霜般的光环,眨眼之间,消失在了潋滟山庄。
公子墨走了!
就像他根本就没有来过一样。
路小贫把那枚黑玉扳指挂在了脖子上,她有些后悔了。
这扳指除了值钱点,就只剩下点念想了。
“有时间,你可以去叶桦山去看看你的师父!”他拎走的时候,这么对路小贫说的。
他说了很多话。
但路小贫只记住了这一句,还有那句,我可以等你长大。
这听起来多么鼓舞人心啊!
韶华易逝,岁月催人老,多少相濡以沫都经不过如梭的时间而相忘于江湖。
等她长大,把老爹这边打理利索,顺便让娘亲多生几个弟弟……她就可以笑傲江湖了,现在还不是时候。
有些惆怅的摸了摸樱花树,路小贫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想要的,和实力是成正比的!
想必公子墨这些年不间断的被那些“慕名而来”的人骚扰的有些烦了吧。
书里面的杀手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公子墨总会要离开的。
当初,十年还没到,她学学了尉迟绝的正统大道理,公子墨的旁门左道,加上路小贫自己
她张了张嘴,手停留在空中,她很想说,“我想要你留下。”
可是思索了半天,她知道,小说里的剧情都是这么开始的,然后,一般留下来的,都是悲剧!
“你把你的墨玉扳指给我吧!”
她指了指他的右手,这个扳指看他一直都带着,应该能值些钱。保不齐就是什么家传宝物一类……如果是家传定情信物就更好了。
“嗯?”
他低下头,转动了一下手中的扳指,若有所思。
“额……难道是你的传家宝么?要是这样,那我就换一个!”路小贫有些失望,她看得出,公子墨对这个扳指很在意。
“嗯,传家宝!”
他摘下了扳指,用那银丝滚边的袖子轻轻的擦拭了一下。
“你用什么跟我换?”
他把它放在了路小贫的掌心中,然后握住。
“我没什么能跟你换的!嗯……不过,我可以把柳萌萌拿来跟你换!”
路小贫想了想,自己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跟他交换的。
她觉得,这是一个很神圣的交换仪式,如果换个不值钱的,就破坏了整体效果。
在估算价值的时候,柳萌萌的文化价值还是挺高的,如果可以,她很乐意用柳萌萌去换一个扳指。
他有些好笑的弯起了眼睛,左手一牵,紧紧的抱住了她,侧脸抵住了她的额头。
无奈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你还是小孩子啊!”
------题外话------
落叶悠,蓂杉,依晞而已,琴sherry,15181769073,小寂儿,瓶纸,红红,唐绍仪,猥琐芸,傻幽阿姨,小九,紫无,下限君,berry9527,绯洛,四月一日君湿父,天是蓝的。
艾玛,昨天没鸣谢,今儿鸣谢不过来了。
又爆棚了!
那啥,感谢大家的鲜花和钻石啊!
今天没注意,两个文居然都在榜上。
都是大家的功劳!
过年发红包!大家记得都要来哦!哈哈!
感谢大家的一直支持!新文必须要特别给力!我爱你们!
第十四章 眼镜大叔
更新时间:2013-3-28 22:02:30 本章字数:3891
迷迷糊糊的,她听着他的声音,有些困倦,仿佛那一言一语,都在让她进入梦乡一般。爱残颚疈
她知道,这是他的梦入之术!
公子墨不是魔法师,也不是战士,也许他的术法不输于任何一种主流元素……
不过在实用性上,却出奇的很给力。
于是……他要离开了!
“子墨!”路小贫的眼神有些迷离,懒懒的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
她的一身本事都是公子墨传授的,自然躲不开他的梦境。
“嗯!”他沉声回应着。
“我喜欢你!”
此时此刻,路小贫的脑子无比清醒。在计算了上千种可能发生的片段之下,她觉得,两个人再次相遇的可能性,基本上跟企鹅和北极熊相遇的几率差不多!
除了动物园是邻居……
所以,我喜欢你这句话,说出去了,就是别人的事了!如果憋着不说,绝对会内伤的!
路小贫的直性子,实在无法容许日后肠子都悔青的事情发生的,即使现在的她才只有八岁!
“嗯!”
他嗯了一声,有些笑意,不知道是什么态度,反正路小贫是感受不出来了。
她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沉,可却强行控制着自己不要睡。
拼了命的睁大了眼,她想再看一眼这个男人。
“你不要以为我小,就觉得我是开玩笑!”她有些急,她的确不小了。计算一下,现在这个灵魂也有二十多了。
她是真的喜欢公子墨,但这个身体总是跟不上趟儿!
当然,出于全方位的考虑来说,公子墨符合了女人择偶的各种标准。
长得帅!长得高!光看那一袭白色的凤翎羽衣就知道,很定多金。
武力值达标,偶尔小坏,有情调,会**,没有不良嗜好。
绝对是居家旅行,上得厅堂,下得毒药的绝世好男人!最关键的是,他是单身!
在这个风花雪月,如狼似虎,伸五指不见手,好男人很稀有的年代,公子墨已经是极品了。
“你还是小孩子啊!”
他捂着她的眼睛,将那瞪得老大的眼睛遮挡住。
她真的有些沮丧,一口一个小孩子!难道偏要逼她直接长大了强了他么?
正当路小贫几乎要在幻觉里掐死公子墨的时候……她听到了他话锋一转。
“不过,我可以等你长大!”
她的耳中只剩下这一句话……之前的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倚靠在樱花树下,她的身上披着公子墨那雪白的羽衣,如同一只沉睡的白凤凰一样,垂着长长的睫毛。
他屈指,在她的唇瓣上轻轻的触碰着,好似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一样,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银色霜花映衬下的玄衣更加的妖娆艳丽,他双手附后,脚下亮起了一道冰霜般的光环,眨眼之间,消失在了潋滟山庄。
公子墨走了!
就像他根本就没有来过一样。
路小贫把那枚黑玉扳指挂在了脖子上,她有些后悔了。
这扳指除了值钱点,就只剩下点念想了。
“有时间,你可以去叶桦山去看看你的师父!”他拎走的时候,这么对路小贫说的。
他说了很多话。
但路小贫只记住了这一句,还有那句,我可以等你长大。
这听起来多么鼓舞人心啊!
韶华易逝,岁月催人老,多少相濡以沫都经不过如梭的时间而相忘于江湖。
等她长大,把老爹这边打理利索,顺便让娘亲多生几个弟弟……她就可以笑傲江湖了,现在还不是时候。
有些惆怅的摸了摸樱花树,路小贫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想要的,和实力是成正比的!
想必公子墨这些年不间断的被那些“慕名而来”的人骚扰的有些烦了吧。
书里面的杀手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公子墨总会要离开的。
当初,十年还没到,她学学了尉迟绝的正统大道理,公子墨的旁门左道,加上路小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