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大漠以南。年轻的莘月姑娘正独自一人在这月圆之夜,月光洒照的时候,在一片月牙泉里沐浴,她娇好的身材一览无遗,不过她并不担心,因为这里荒无人烟,人迹罕至。她独自一人在沙漠里游荡了近两年,除了偶尔经过的游牧商人和沙盗之外,还没见过什么人像她一样在这里游荡。自然也不用担心她清白的身子被别人看了去。再说,这里还有一头狼陪着她呢。
“扑通!”莘月正美美地洗着澡,没想到一个人突然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到了她身前的月牙泉里,溅起了无数水花。
“啊!”莘月愣了一下,看到这个人正紧紧地抱着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不仅被他看光了,还被他搂住了!她不由得尖叫了起来,在这空旷的大漠里传了好远好远。
“对不起啊,姑娘。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沐浴……”薛天嬉皮笑脸地松开了莘月,毫无诚意地向她道歉。
莘月气急,手掌朝他甩去,却被薛天牢牢地抓在手里。“姑娘,打人总是不好的。你还是快点换上衣服吧!”
“你……”莘月气的不行,气呼呼地上了岸,急匆匆地穿好衣裙,带着她的狼兄,直往自己的破窑洞里钻去。
“哎……姑娘,你别走啊!我对这里不熟悉,你可得为我指路啊!喂……”薛天紧随其后穷追不舍,莘月她心烦意乱,不肯停下脚步一步,两人一前一后,直到窑洞前面,莘月堵住了门,任他在门前怎样叫门都不应。
“看来我得罪了佳人,这一夜只能在这里露宿咯!”他装着叹了口气,自顾自地靠在门外,喊了一句:“姑娘,你那有没有吃的啊!我一天没吃饭了,肚子很饿啊!我花钱买行不行?”
无人回应。
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他只能升起一堆火来,铺了一些垫子垫在地上,自己躺了上去,末了还喊了一句:“姑娘,你今晚好好休息,我来为你守门!”
依然是无人回应。这丫头心里早就骂了他无数次,也恨不得放出一堆狼来咬死他。这一夜她睡得很不安稳,还是薛天给了她一点点神力,才让她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日晒三杆的时候,窑洞的门才打开了。薛天那张笑脸出现在莘月面前,让她本能地觉得这人很是欠揍。
“姑娘,你看,我抓了一只黄羊,正在架子上烤着呢,过来一起吃吧?哎,你这里有锅啊,正好,刷刷锅,咱们烧点羊汤喝!”薛天不由分说地走进窑洞,将大水馕拿出来,熟练地刷了刷锅。
“你干嘛?怎么随便进我家门啊?我请你进来了吗?”莘月脸色不豫,心里一团疙瘩,因此看他也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咱们能在这茫茫大漠里相遇就是有缘嘛,一起吃顿饭很正常。””薛天刷完了锅,倒上水,出了门,从火堆里拿出一根柴火,又拿了一块大羊排来,进了门去,用匕首快速地切成块,放进锅里。他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罐,放了些盐进去,然后引燃了火,烧起火来。
“嗯,烤的羊肉已经熟了,我去拿进来,咱们先吃羊肉,再喝羊汤,完美。”薛天还不待莘月说些什么,就拿来了大半只烤羊肉,烤的金黄酥脆的外皮看上去很是诱人。
“怎么样,香吧!我还涂了一些蜂蜜在上面,味道不错,来,我给你切条羊腿。”薛天用水洗了一下匕首,然后就切下了一条羊腿,递给莘月。
这丫头可是一个标准的吃货,美食当前,一下子就点住了她的死穴。她“艰难”地接过了羊腿,嘴里还犟道:“你别以为我会原谅你……”
薛天自己也切了一些肉下来吃了,那莘月像是三天没吃过东西一样,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腿之后,又自己动手撕了不少羊肉,薛天让她慢慢吃,别呛着,暗中加快了羊排汤熟的进度。等她吃完了第三块羊肉的时候,这羊肉汤的飘香已经溢满整间屋子了。
薛天也拿了些羊肉给那头狼吃。自己则和莘月说道:“你看,羊肉汤好了。咱们喝汤吧!”
莘月的窑洞里倒是有碗,他拿出来洗了洗,又用热汤过了一遍,然后从袋子里掏出一小把葱来,细细地切碎了,分成两把放进汤里,“这下完美了。”
“好喝。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本事。”莘月不顾烫,喝完了一碗汤后,觉得这是人间美味,不由得赞叹起来。
“这都是小事,比起南朝的建安城来,我这点微末伎俩可算不得什么本事。听说建安城里有家酒楼叫做一品居,里面的菜色是天下一绝。我这次特地带了很多银两过来,就是想去见识见识。没想到在这沙漠里迷了路,还好碰到了姑娘你。对了,我叫薛天,不知姑娘你怎么称呼?”
“我叫瑜……”莘月正想说出本名,可转念一想,自己和阿爹在那次政变之后都被那些人通缉了,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我叫莘月。”莘月尴尬地笑了一下。
“莘月姑娘,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我呢,也是孤身一人,父母都不在这个世上,我想姑娘也和我一样。既然我已经看光了姑娘,也和姑娘有了肌肤之亲,那我就得负起责任,以后姑娘你的一生就由我来照顾吧!”薛天不由分说,再次抱住了她。
“我……你……”莘月被他抱在怀里,刚想拒绝,可不知怎的,却突然感到一阵心安,任由他抱着自己,好半天才害羞地问道:“你还要抱多久?”
“我太高兴了。莘月。我发誓,再也不会让你受委屈了。”
“咱们一起去建安城吧。我带了好多金子,够咱们在建安城吃喝玩乐很久了。等咱们玩够了,我再带你去别的更好玩的地方。”薛天笑道。
“一品居……我听阿爹提起过,他是南朝人,他说一品居是建安城最好的酒楼,那里随便一道菜都叫人回味无穷。叫我有机会一定要去建安城。他说建安城屋宇巧夺天工,街道宽大不在话下,市集热闹,那里还有才子佳人,最妩媚动人的歌舞仗,最英勇的将军,最高贵的仕女,最香醇的酒,最好吃的食物。世界上的好东西都可以在建安城里找到。”莘月回想着和阿爹说过的话,不由得百感交集。
“既然你阿爹都说那是个好地方了,那咱们就去那里游玩一番吧。走吧,莘月。你要先和你的狼兄道个别。我看它吃东西连骨头都不吐,肯定是条强壮的狼,以后肯定可以当上头狼的。”薛天笑道。
两人很快就踏上了旅程,莘月对沙漠很熟悉,每过几天就带着他找到一片有水的地方,薛天呢,则时不时地抓些沙蛇,蝎子来烤着吃,有的时候也会抓到狼,莘月倒是不在乎,毕竟她要以生存为第一要义嘛。
两人走了一个来月,最后在离建安城还有两天路程的时候看到了一辆马车。薛天给了赶车的一块碎银子,他就同意两人坐上他的车,一起进城去了。
马车速度很快,不到一天的时间他们就进了建安城。薛天叫醒莘月,“建安城到啦。”
“这就是建安城?”莘月兴奋地下了车,左看右看,看着热闹的集市和宽大的街道,那些在大漠里不曾见过的高大的屋子,顿时兴奋起来。
“打住,别这么兴奋。咱们先去买几身衣服,再找家客栈,先住下来,晚饭再去一品居,好吗?”薛天对今天的行程做了规划。
“可是,天哥,那里有人在卖烤羊肉串哎!我饿了,我要吃!”莘月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好吧,走。咱们把羊肉串包圆了。”薛天拉着她往街道左边的烤羊肉串摊走去。
“老板,你这些烤羊肉串,我全买了。”薛天丢给他一块碎银。
老板接过银子,在手里掂了掂,顿时满脸堆笑地答应了。他麻利地将所有烤熟的羊肉串都递给莘月,足足有四十来串,莘月张口大吃起来。“好吃,上面撒了点孜然和盐,味道真不错。”
“老板,这里的成衣铺在哪?”薛天问了小贩一句。
“这条街前面走,往右拐……”小贩指了指位置。
“多谢。”
“走,我们去买几身漂亮的衣服去。保证你喜欢。”薛天拉着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带着她去买衣服了。
她身上那套衣裙实在是太另类了,薛天觉得还是有点改变才好。
到了成衣铺,莘月兴奋得不行,薛天让店家拿出上好料子做成的衣裙,外套,鞋子,对照着她的尺寸,一连买了十六身成套的衣服,薛天自己只买了五身衣服,莘月劝他多买一些,他只是说并无必要。
“一共多少钱,店家。”薛天问道。
“一共是四十六两七分银子,客官。”掌柜的扒拉了一会儿算盘,这才说道。
薛天掏出一锭金子,“麻烦你找零了,店家。”
“不麻烦,不麻烦。”掌柜的看到黄金心里大喜。这银子和金子的兑换,在民间和官面上比例是不一样的,民间的还要多兑一些,这趟他不会亏,反而赚了。
他拿出一个戥子杆,称起黄金的重量。莘月没见过这东西,低声问起他来:“这是什么东西?”
薛天详细地解答了莘月的疑问,最后掌柜的告诉他这金子足有十两重,官面上银子和金子的兑换比例是一比十,问他是不是愿意如此兑换。薛天当然无所谓,于是这金子就被当成了一百两黄金,掌柜的找回他五十多两银子。
掌柜的他赚了便宜,自然也乐得做好人,他让店小二拿上两人买的东西,帮他们送到地方,店小二只好拿着东西跟着他们一起出了门去。
“扑通!”莘月正美美地洗着澡,没想到一个人突然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到了她身前的月牙泉里,溅起了无数水花。
“啊!”莘月愣了一下,看到这个人正紧紧地抱着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不仅被他看光了,还被他搂住了!她不由得尖叫了起来,在这空旷的大漠里传了好远好远。
“对不起啊,姑娘。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沐浴……”薛天嬉皮笑脸地松开了莘月,毫无诚意地向她道歉。
莘月气急,手掌朝他甩去,却被薛天牢牢地抓在手里。“姑娘,打人总是不好的。你还是快点换上衣服吧!”
“你……”莘月气的不行,气呼呼地上了岸,急匆匆地穿好衣裙,带着她的狼兄,直往自己的破窑洞里钻去。
“哎……姑娘,你别走啊!我对这里不熟悉,你可得为我指路啊!喂……”薛天紧随其后穷追不舍,莘月她心烦意乱,不肯停下脚步一步,两人一前一后,直到窑洞前面,莘月堵住了门,任他在门前怎样叫门都不应。
“看来我得罪了佳人,这一夜只能在这里露宿咯!”他装着叹了口气,自顾自地靠在门外,喊了一句:“姑娘,你那有没有吃的啊!我一天没吃饭了,肚子很饿啊!我花钱买行不行?”
无人回应。
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他只能升起一堆火来,铺了一些垫子垫在地上,自己躺了上去,末了还喊了一句:“姑娘,你今晚好好休息,我来为你守门!”
依然是无人回应。这丫头心里早就骂了他无数次,也恨不得放出一堆狼来咬死他。这一夜她睡得很不安稳,还是薛天给了她一点点神力,才让她恢复了平静。
第二天,日晒三杆的时候,窑洞的门才打开了。薛天那张笑脸出现在莘月面前,让她本能地觉得这人很是欠揍。
“姑娘,你看,我抓了一只黄羊,正在架子上烤着呢,过来一起吃吧?哎,你这里有锅啊,正好,刷刷锅,咱们烧点羊汤喝!”薛天不由分说地走进窑洞,将大水馕拿出来,熟练地刷了刷锅。
“你干嘛?怎么随便进我家门啊?我请你进来了吗?”莘月脸色不豫,心里一团疙瘩,因此看他也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咱们能在这茫茫大漠里相遇就是有缘嘛,一起吃顿饭很正常。””薛天刷完了锅,倒上水,出了门,从火堆里拿出一根柴火,又拿了一块大羊排来,进了门去,用匕首快速地切成块,放进锅里。他又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罐,放了些盐进去,然后引燃了火,烧起火来。
“嗯,烤的羊肉已经熟了,我去拿进来,咱们先吃羊肉,再喝羊汤,完美。”薛天还不待莘月说些什么,就拿来了大半只烤羊肉,烤的金黄酥脆的外皮看上去很是诱人。
“怎么样,香吧!我还涂了一些蜂蜜在上面,味道不错,来,我给你切条羊腿。”薛天用水洗了一下匕首,然后就切下了一条羊腿,递给莘月。
这丫头可是一个标准的吃货,美食当前,一下子就点住了她的死穴。她“艰难”地接过了羊腿,嘴里还犟道:“你别以为我会原谅你……”
薛天自己也切了一些肉下来吃了,那莘月像是三天没吃过东西一样,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腿之后,又自己动手撕了不少羊肉,薛天让她慢慢吃,别呛着,暗中加快了羊排汤熟的进度。等她吃完了第三块羊肉的时候,这羊肉汤的飘香已经溢满整间屋子了。
薛天也拿了些羊肉给那头狼吃。自己则和莘月说道:“你看,羊肉汤好了。咱们喝汤吧!”
莘月的窑洞里倒是有碗,他拿出来洗了洗,又用热汤过了一遍,然后从袋子里掏出一小把葱来,细细地切碎了,分成两把放进汤里,“这下完美了。”
“好喝。没想到你竟然有这本事。”莘月不顾烫,喝完了一碗汤后,觉得这是人间美味,不由得赞叹起来。
“这都是小事,比起南朝的建安城来,我这点微末伎俩可算不得什么本事。听说建安城里有家酒楼叫做一品居,里面的菜色是天下一绝。我这次特地带了很多银两过来,就是想去见识见识。没想到在这沙漠里迷了路,还好碰到了姑娘你。对了,我叫薛天,不知姑娘你怎么称呼?”
“我叫瑜……”莘月正想说出本名,可转念一想,自己和阿爹在那次政变之后都被那些人通缉了,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我叫莘月。”莘月尴尬地笑了一下。
“莘月姑娘,咱们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我呢,也是孤身一人,父母都不在这个世上,我想姑娘也和我一样。既然我已经看光了姑娘,也和姑娘有了肌肤之亲,那我就得负起责任,以后姑娘你的一生就由我来照顾吧!”薛天不由分说,再次抱住了她。
“我……你……”莘月被他抱在怀里,刚想拒绝,可不知怎的,却突然感到一阵心安,任由他抱着自己,好半天才害羞地问道:“你还要抱多久?”
“我太高兴了。莘月。我发誓,再也不会让你受委屈了。”
“咱们一起去建安城吧。我带了好多金子,够咱们在建安城吃喝玩乐很久了。等咱们玩够了,我再带你去别的更好玩的地方。”薛天笑道。
“一品居……我听阿爹提起过,他是南朝人,他说一品居是建安城最好的酒楼,那里随便一道菜都叫人回味无穷。叫我有机会一定要去建安城。他说建安城屋宇巧夺天工,街道宽大不在话下,市集热闹,那里还有才子佳人,最妩媚动人的歌舞仗,最英勇的将军,最高贵的仕女,最香醇的酒,最好吃的食物。世界上的好东西都可以在建安城里找到。”莘月回想着和阿爹说过的话,不由得百感交集。
“既然你阿爹都说那是个好地方了,那咱们就去那里游玩一番吧。走吧,莘月。你要先和你的狼兄道个别。我看它吃东西连骨头都不吐,肯定是条强壮的狼,以后肯定可以当上头狼的。”薛天笑道。
两人很快就踏上了旅程,莘月对沙漠很熟悉,每过几天就带着他找到一片有水的地方,薛天呢,则时不时地抓些沙蛇,蝎子来烤着吃,有的时候也会抓到狼,莘月倒是不在乎,毕竟她要以生存为第一要义嘛。
两人走了一个来月,最后在离建安城还有两天路程的时候看到了一辆马车。薛天给了赶车的一块碎银子,他就同意两人坐上他的车,一起进城去了。
马车速度很快,不到一天的时间他们就进了建安城。薛天叫醒莘月,“建安城到啦。”
“这就是建安城?”莘月兴奋地下了车,左看右看,看着热闹的集市和宽大的街道,那些在大漠里不曾见过的高大的屋子,顿时兴奋起来。
“打住,别这么兴奋。咱们先去买几身衣服,再找家客栈,先住下来,晚饭再去一品居,好吗?”薛天对今天的行程做了规划。
“可是,天哥,那里有人在卖烤羊肉串哎!我饿了,我要吃!”莘月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好吧,走。咱们把羊肉串包圆了。”薛天拉着她往街道左边的烤羊肉串摊走去。
“老板,你这些烤羊肉串,我全买了。”薛天丢给他一块碎银。
老板接过银子,在手里掂了掂,顿时满脸堆笑地答应了。他麻利地将所有烤熟的羊肉串都递给莘月,足足有四十来串,莘月张口大吃起来。“好吃,上面撒了点孜然和盐,味道真不错。”
“老板,这里的成衣铺在哪?”薛天问了小贩一句。
“这条街前面走,往右拐……”小贩指了指位置。
“多谢。”
“走,我们去买几身漂亮的衣服去。保证你喜欢。”薛天拉着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带着她去买衣服了。
她身上那套衣裙实在是太另类了,薛天觉得还是有点改变才好。
到了成衣铺,莘月兴奋得不行,薛天让店家拿出上好料子做成的衣裙,外套,鞋子,对照着她的尺寸,一连买了十六身成套的衣服,薛天自己只买了五身衣服,莘月劝他多买一些,他只是说并无必要。
“一共多少钱,店家。”薛天问道。
“一共是四十六两七分银子,客官。”掌柜的扒拉了一会儿算盘,这才说道。
薛天掏出一锭金子,“麻烦你找零了,店家。”
“不麻烦,不麻烦。”掌柜的看到黄金心里大喜。这银子和金子的兑换,在民间和官面上比例是不一样的,民间的还要多兑一些,这趟他不会亏,反而赚了。
他拿出一个戥子杆,称起黄金的重量。莘月没见过这东西,低声问起他来:“这是什么东西?”
薛天详细地解答了莘月的疑问,最后掌柜的告诉他这金子足有十两重,官面上银子和金子的兑换比例是一比十,问他是不是愿意如此兑换。薛天当然无所谓,于是这金子就被当成了一百两黄金,掌柜的找回他五十多两银子。
掌柜的他赚了便宜,自然也乐得做好人,他让店小二拿上两人买的东西,帮他们送到地方,店小二只好拿着东西跟着他们一起出了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