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绎不绝的过来看猴儿的各班同学和喋喋不休的本班同学,就连下午上课的时候,各科老师也都满脸新奇的打量着唐莳两人,好像以前没见过他们似的。
到了下午第二节语文课,班主任老余还板着脸的说了一大堆“学生要以学习为主,不要不务正业”的话,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始讲课。
而到了放学的时候,唐莳已经能看到到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人群了。当然,也少不了过来送情书的女同学们,看似淡定实则闷骚的一句句“我支持你哟~”
哟个妹啊哟,你以为你是啾啾鸟啊!
#我的青春不可能辣么八卦#
在十字路口和发小陆衡之分道扬镳之后,唐莳骑着自行车慢悠悠的回了自家。看着屋里黑黑的,唐莳知道唐妈妈肯定是晚上没卖完包子所以才没回来。唐莳将车锁在院子里,拎着书包进了家门,打开屋里的灯,进了厨房。看着厨房里冷锅冷灶的,唐莳洗了洗手,开始淘米做饭。
唐莳做饭的手艺还是在上大学时练出来的。那会儿食堂的东西难吃,外头的饭店又太贵,唐莳只能自己买了电磁炉学做菜,然后在食堂买四两饭回来。大抵是吃货都有做菜的天赋吧,唐莳烧出来的饭菜口味还都不错,属于可以十分愉快的下咽型。引得寝室里的哥们也都把饭伙钱交给他,让他张罗着伙食。一窝寝室的汉子们都给养的满面红光的。
只可惜在唐莳上大三的时候,大一的某个新生睡觉时忘了自己还在抽烟,烟头掉在被子里引发了一场火灾。要不是他们寝室一哥们儿回去的早,估计那新生都得被红烧了。自那以后,学校也开始重视防火防电,将全校寝室里除手机电脑之外包括烧水的电棒都没收了。无数的家用电器在操场上堆成了两座小山,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引火烧山”,并三令五申的告诫同学们不能在寝室偷电,甚至还无耻的限制了各个寝室的电量。除了给手机电脑充电之外,一插别的肯定跳闸。
而唐莳的好日子也就倒头了。不得不回到了抢食堂,吃猪食的生涯。好在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实习了,唐莳走狗屎运的进了一家外企实习,毕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那家公司,直到两年后辞职回家,开始了码字赚钱的小日子。
一面回忆着自己干干巴巴的青春,唐莳闷了米饭后又在厨房摸索半天,找了一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炒了个西红柿鸡蛋,再拌了个黄瓜火腿的凉菜,顺手刷了锅,洗了手,将饭菜端到桌子上用纱罩盖好,这才回屋写作业。
唐妈妈大概是晚上七点才回的家。一进屋就看见摆在饭桌上的饭菜,像模像样的。又看了看屋内自觉学习的宝贝儿子,心下一暖,扬声说道:“我儿子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快洗手过来,妈给你买鸡腿儿了。”
闻言,唐莳立刻放下手中的作业,进厨房洗了手,走到饭桌前笑眯眯坐下。唐妈妈拿出刚买的鸡腿,放在唐莳的碗里,坐下说道:“今天客流量少,包子才卖完,还剩下几碗粥没卖出去,我也懒得等了,就回来了。你饿半天了吧?”
“没有,我中午吃多了,一点儿也不饿。”唐莳说着,将碗里的鸡腿掰了一半放到唐妈妈碗里,又给唐妈妈夹了一筷子西红柿鸡蛋,笑眯眯说道:“尝尝你儿子的手艺。我在厨房找半天,也没找到什么东西。要不然能给你做顿大餐。”
唐妈妈尝了一口菜,点头道:“是挺好吃。以后别做了,你还小,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再说你一个人在家又点煤气罐又做菜,我也不放心。切手了烫着了怎么办?”
唐莳一面低头吃饭,一面听着唐妈妈的唠叨。眼睛还看着电视里播放的《炫舞奇迹》海选的画面。脑海中不自觉的回放起当年排练时失误,威亚断裂从空中摔下被摔到骨折时的惨烈景象。
心有余悸之余,却又忍不住侥幸的幻想着——如果我这次只是老老实实地跳舞,不为了制造视觉效果而同意那么危险的事情,兴许就能安安稳稳的比赛到最后,也算是弥补了当年的遗憾吧?
心里头的想法一出现,原本就不安稳的内心顿时就跟长了草似的,根本静不下来。寻思了半天,冲着一旁默默吃饭的唐妈妈,开口试探道:“妈,你觉得你儿子跳舞怎么样?”
☆、第七章
上了年纪的人在回忆自己的青葱岁月的时候,总会喜欢用年少轻狂这个词。因为这个时候的少年,脑海中总是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激情,热血,冲动,敢于将全部精力投注在想做的事情中而不考虑后路。他们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哪怕坚持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任何事情。但不可否认的,这样的简单纯粹,热血中二,哪怕在多年之后的回忆里是那样的不忍直视,但遗留在记忆深处那伴随着阳光明媚的坚持,这样执着且热血的时光,总是那样弥足珍贵。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小说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
到了下午第二节语文课,班主任老余还板着脸的说了一大堆“学生要以学习为主,不要不务正业”的话,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开始讲课。
而到了放学的时候,唐莳已经能看到到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人群了。当然,也少不了过来送情书的女同学们,看似淡定实则闷骚的一句句“我支持你哟~”
哟个妹啊哟,你以为你是啾啾鸟啊!
#我的青春不可能辣么八卦#
在十字路口和发小陆衡之分道扬镳之后,唐莳骑着自行车慢悠悠的回了自家。看着屋里黑黑的,唐莳知道唐妈妈肯定是晚上没卖完包子所以才没回来。唐莳将车锁在院子里,拎着书包进了家门,打开屋里的灯,进了厨房。看着厨房里冷锅冷灶的,唐莳洗了洗手,开始淘米做饭。
唐莳做饭的手艺还是在上大学时练出来的。那会儿食堂的东西难吃,外头的饭店又太贵,唐莳只能自己买了电磁炉学做菜,然后在食堂买四两饭回来。大抵是吃货都有做菜的天赋吧,唐莳烧出来的饭菜口味还都不错,属于可以十分愉快的下咽型。引得寝室里的哥们也都把饭伙钱交给他,让他张罗着伙食。一窝寝室的汉子们都给养的满面红光的。
只可惜在唐莳上大三的时候,大一的某个新生睡觉时忘了自己还在抽烟,烟头掉在被子里引发了一场火灾。要不是他们寝室一哥们儿回去的早,估计那新生都得被红烧了。自那以后,学校也开始重视防火防电,将全校寝室里除手机电脑之外包括烧水的电棒都没收了。无数的家用电器在操场上堆成了两座小山,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引火烧山”,并三令五申的告诫同学们不能在寝室偷电,甚至还无耻的限制了各个寝室的电量。除了给手机电脑充电之外,一插别的肯定跳闸。
而唐莳的好日子也就倒头了。不得不回到了抢食堂,吃猪食的生涯。好在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实习了,唐莳走狗屎运的进了一家外企实习,毕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那家公司,直到两年后辞职回家,开始了码字赚钱的小日子。
一面回忆着自己干干巴巴的青春,唐莳闷了米饭后又在厨房摸索半天,找了一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炒了个西红柿鸡蛋,再拌了个黄瓜火腿的凉菜,顺手刷了锅,洗了手,将饭菜端到桌子上用纱罩盖好,这才回屋写作业。
唐妈妈大概是晚上七点才回的家。一进屋就看见摆在饭桌上的饭菜,像模像样的。又看了看屋内自觉学习的宝贝儿子,心下一暖,扬声说道:“我儿子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快洗手过来,妈给你买鸡腿儿了。”
闻言,唐莳立刻放下手中的作业,进厨房洗了手,走到饭桌前笑眯眯坐下。唐妈妈拿出刚买的鸡腿,放在唐莳的碗里,坐下说道:“今天客流量少,包子才卖完,还剩下几碗粥没卖出去,我也懒得等了,就回来了。你饿半天了吧?”
“没有,我中午吃多了,一点儿也不饿。”唐莳说着,将碗里的鸡腿掰了一半放到唐妈妈碗里,又给唐妈妈夹了一筷子西红柿鸡蛋,笑眯眯说道:“尝尝你儿子的手艺。我在厨房找半天,也没找到什么东西。要不然能给你做顿大餐。”
唐妈妈尝了一口菜,点头道:“是挺好吃。以后别做了,你还小,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再说你一个人在家又点煤气罐又做菜,我也不放心。切手了烫着了怎么办?”
唐莳一面低头吃饭,一面听着唐妈妈的唠叨。眼睛还看着电视里播放的《炫舞奇迹》海选的画面。脑海中不自觉的回放起当年排练时失误,威亚断裂从空中摔下被摔到骨折时的惨烈景象。
心有余悸之余,却又忍不住侥幸的幻想着——如果我这次只是老老实实地跳舞,不为了制造视觉效果而同意那么危险的事情,兴许就能安安稳稳的比赛到最后,也算是弥补了当年的遗憾吧?
心里头的想法一出现,原本就不安稳的内心顿时就跟长了草似的,根本静不下来。寻思了半天,冲着一旁默默吃饭的唐妈妈,开口试探道:“妈,你觉得你儿子跳舞怎么样?”
☆、第七章
上了年纪的人在回忆自己的青葱岁月的时候,总会喜欢用年少轻狂这个词。因为这个时候的少年,脑海中总是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激情,热血,冲动,敢于将全部精力投注在想做的事情中而不考虑后路。他们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哪怕坚持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任何事情。但不可否认的,这样的简单纯粹,热血中二,哪怕在多年之后的回忆里是那样的不忍直视,但遗留在记忆深处那伴随着阳光明媚的坚持,这样执着且热血的时光,总是那样弥足珍贵。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小说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