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下雨了。”
洞口如水帘一般,雨水倾泻而下。王诩伸出手,水滴击打在掌心散落开来,凉凉的。好不容易才积攒下一点雨水,他捧着抿了一口,觉得甘甜无比。如果是在现代肯定是不能喝的,污染太严重了。而这里如此的清新自然,仿佛一切都是纯净的。
“你真厉害,是怎么知道今天会下雨的?”
“因为潮气,午后潮湿便会下雨啊。”
女孩昨日就知道会下雨,还谦让着王诩顾忌他的颜面说是可能。貌似做主人的总被奴婢这般小心照顾,也是件烦恼的事情。女孩取来几个木桶放在洞口一字排开,似乎是想收集雨水。王诩拉着她在洞口坐下寻问如何看天气。小姑娘讲了许多,例如蜘蛛网有露水就是晴天,而昆虫低飞,蚯蚓出洞便是下雨的征兆。王诩大长见识,这才知道燕子低飞不是知晓下雨而是捕食的昆虫在低处。对于阿季的博学,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尤其是用手便能感应湿度,相信即便是风湿病人的膝盖也没有女孩这般敏感。
到了正午雨停了,王诩蹲在洞外一处水坑边发呆。手里拿着几片细长的竹叶,时不时丢入水中。阿季很好奇他在做什么,远远的观望。大雨过后山路泥泞,今天她无法外出打猎。洞内昏暗,若是生火照明,会浪费干柴,雨后又收集不到干枯的树枝。一时间没了事做,竟有些不知所措。看着主人将树叶一片片的放入水中,手中已经空了,还是重复着动作。阿季贴心的捡来一大把,递了过去,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此时王诩正陷入往事的回忆当中。
碧绿如水泛着涟漪的草地向远处的小丘铺开,大朵大朵的蘑菇如同水中绽放的莲花点缀着绿色的海洋。身材臃肿壮硕的中年男子戴着宽大的耳麦,一边哼着歌,一边推着割草机工作。机器发出轰鸣的噪音,却无法改变他面容上陶醉的神情。像是给小丘剃头一样,重复往返着,留下一条条层次分明的路径。
“云诺!你看那个人。”
清爽阳光的少年一脸羡慕的指着远处正在工作的中年男子。依偎在他身旁的少女慵懒的伸展着手臂,睡意朦胧的眨着眼睛,若有所思的说道。
“嗯!很胖啊。”
少年宠溺的点了下女子粉雕玉琢的鼻尖。
“呵呵,你啊!调皮。我是想说一个人想把这里的草全部割完,是绝对不可能的。”
“噢?为什么?”
“你想啊,等他除完后面的草,前面的又会长出来。这工作是永远也干不完的。像是无尽的反复与轮回。他不会腻吗?”
“或是人家比较乐观吧。”
说完,夏云诺便在王诩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泥土与青草的芬芳洋溢着青春的味道,学校后方空旷的绿化带,只有噪音下工作的中年人与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王诩心中一直疑惑,妻子为什么会选择他?他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长相不出众,才能很一般。夏云诺像是高不可攀的女神,有什么理由去对他垂青?女子嫣然一笑,诉说起儿时的往事。
“记得那年下了好几天的雨,爸妈在外地出差,保姆阿姨给我做完饭就离开了。我很害怕,虽然已经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但是还是很害怕,尤其是在打雷下雨的时候。那天我趴在窗边望着楼下发呆。发现有个奇怪的小男孩,正打着伞蹲在一处水坑边。好像和我一样也在发呆,越想越觉得奇怪,谁会在雨天对着水坑发呆呢?他的家人难道不会出来阻拦吗?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明白。直到第二天阿姨送我上学,路过那水坑看到里全是树叶。我更好奇了,他也是一个人,到底在玩些什么呢?似乎很有意思。我好想问问他,跟他做个朋友...”
缘分就是如此的奇妙。你蹲在水坑边玩,别人看着你,你从孤独中找到了乐趣,别人因你而不孤独。直到归国,才将这段缘分画上完美的句号。那天下完雨,就在儿时那个同样的水坑边。
“好神奇!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我嘛!我也想玩。”
夏云诺夺过王诩手中的风油精,学着他的模样,将一滴药水涂抹在冬青叶的一端。将叶片放入水坑,只见平静的水面,风油精挥发出的油脂,推着叶子奇迹般的在水中前行,如大海中乘风破浪的小帆船。一片、两片、三片,两人玩的乐此不疲,很快水坑中漂满了树叶。迟到的解释,一拖就是十六年,那时八岁的懵懂女孩,现在已是他的妻子。眼前的场景如此相似,只是身旁的人不一样了。往事的回忆如同水中漂浮的树叶,越来越多。满满的悲伤,他回不去了,也许是...永远。
这晚王诩做了个梦,一名身材臃肿的男人吃力的推着除草机在小丘上劳作。那人正是上学时见到的中年男子,只不过头发有些斑驳,身体不再健硕。他依旧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哼着难听的曲调,而宽大的耳麦一端居然没有连接任何的播放设备。王诩极为惊讶,想看的更清楚一些,只见男子面露微笑,朝着远处招手。王诩向他招手的方向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不远处。还是那棵树,只不过树下的人格外孤寂而悲伤,穿着紧身的黑色风衣,显得异常单薄。王诩试着看清楚那思念已久的人,对方扶了扶发鬓,对着他微笑。
“嗯!很胖啊。”
用生命践行了爱的誓言,他不后悔当初做出的决定。即便时光倒流再来一次,他依旧选择用生命来守护爱的人。深夜阿季为少主盖好毛毯,如往常一样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到少主睡熟不再乱动,她才会欣然离去。这次的等待似乎久了些。女孩皱着眉头看着对方微微颤抖,于是多加了一方毛毯。可对方似乎颤抖的更厉害了,像是在抽搐。她大惊失色,紧忙伸手向少主的额头探去。过了会儿,女孩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转身离开。刚走出两步,便驻足回过头,明亮的眸子转了几圈,又走向床边。她小心翼翼的拨开少主的衣领,看到伤口已经结痂,有些地方也长出粉嫩的新皮肤。这才安心准备起身离开,可走了两步又踌躇不前。她看到少主眼角垂落的泪珠,心中顿时酸涩。一起相处了这么久,她最了解这个人了。嘴巴上不说,总是爱逞强,一定是梦到母亲所以才哭了吧?小丫头也跟着难过起来,低声呜咽着。她蹲下身子趴在石床边,像是看护病人一样盯着。想着老夫人在世的时候,生活过得不像现在这般糟糕,少主总是有新衣穿。而自己也不像现在这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越想越是苦闷,觉得对不起老夫人,更对不起少主。她抹了把眼泪,打算明天一早就去山下找李大婶取回拜托制作的衣服,顺便向她请教一下女红。自己笨手笨脚的,连件衣服也不会做。若是少主出门,穿的寒酸岂不叫人笑话?这是她的严重失职,作为奴婢的不会照顾主人,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即便是不喜欢红女也要去学,阿季暗自下定决心。希望改变眼前的一切。
“你怎么睡在这里?冷不冷啊?”
迷迷糊糊,阿季被人轻轻拍着脑袋。她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少主正一脸疑惑的望着她。女孩吓了一跳,赶紧挪开身子跪伏在地。
“谢少君关心,奴婢不冷。”
“快起来,躺到床上再睡一会儿。趴着睡觉肯定不舒服的。”
“奴婢不敢...奴婢这就为少君准备饭食。”
小丫头的固执王诩是见识过的,也没有多做劝阻。二人吃过早饭,女孩向他提及出门半日的事后。不料王诩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阿季离开半日留他一人,万一又遇到危险那怎么办?然而对方明显不想带着他一同出门。碍于奴婢的身份,说话时吱吱呜呜的,很是为难。既想一个人外出,又不想忤逆王诩的意思。一阵僵持过后,阿季领着他朝山洞深处走去。他还是第一次参观这天然的岩洞,里面大的离谱。他们来到一处像是储藏杂物的洞内,女孩打开一口木箱,王诩瞬间傻眼了。箱子里全是青铜古剑,足足几十把。不等察看,王诩便把旁边的箱子一并打开,奇怪的长弓、坚硬的皮甲、漆器的盾牌、像鬼脸一样的斧头、小段的青铜管、带着花纹的青铜物件满满堆放了百余口大箱。他惊讶的合不拢嘴,怀疑亡故的父母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么多的武器装备,虽然看不太懂,至少也够装备几百人的军队吧?难不成是个占山劫道的山大王?越想越觉得可能。若是什么王侯贵胄,又怎会调教出阿季这样的怪力婢女?瞬间脑补出山贼老巢被官兵围剿,大当家带着一众兄弟拼死力战,压寨夫人携幼子转移财物后意图东山再起的励志故事。
“听夫人说这把剑是周先生的遗物,少君可要好好保管,切莫遗失了。”
阿季取出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剑鞘上雕刻着奇怪的文字,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她告诉王诩这把剑长三十三寸,比一般的青铜剑要长三分之一,是用陨铁打造的。外表看上去迟钝,其实锋利无比。使用时一定要小心。叮嘱后,王诩犹如获得玩具的小孩,开心不已。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不再阻拦阿季外出。待到女孩离开,他迫不及待的跑到竹林试剑。感觉穿着古装,拎着把宝剑很是拉风,像个大侠一样。一挥手...竟然没抽出来,着实尴尬。还好四下无人,耍帅失败也无妨。心中暗想,等阿季回来了,就拜托她教习自己武艺。在古代做个大侠没事打打架锻炼一下筋骨也是不错的选择。
轰隆一声,一棵竹子轰然倒地。切口平整,像是被打磨过一般。王诩兴奋的继续砍,一下子没收住,玩嗨了,竹林立时遭殃。当意识到有些过分时,四周的青竹已经倒了一片。他呆立了半晌,想着反正已经砍了,干脆不要浪费。于是那些四散的竹子便被全部拖到洞口外,堆放起来。脸上洋溢着笑容,幻想着用这些竹子作为支架在外面搭几间茅草屋,还没住过这样的房子呢。然后围上篱笆,是多么写意的生活啊。说干就干,先平整地面,把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填埋。可这件事情做完后,就放弃了。整个人累的瘫倒在地,想着施工队建楼也要几个月的时间。他一个人干这么大的工程至少也需要一年吧。如此便找了个理由拖延下去。
他是出来玩剑的,不应该是盖楼才对?这才发现跑偏了。于是大着胆子跑得更远一些,想玩剑的同时顺便帮阿季砍些柴火。毕竟受女孩照顾这么久,作为男人也该做些家务,分担些力气活。然而先父的遗物与阿季的叮嘱全然忘记,这把古剑一下便成了斧头。不知阿季若是看到会怎么想?砍了几捆柴后,懒病又犯了。再次突发奇想,挑了根手腕粗的翠竹,制作成水杯,筷子,勺子等小玩意,玩的不亦乐乎。没想到自己还有木工的才能,若是能有一套木工的工具,绝对做出一整套家具,来提高生活质量。于是又跑偏了,只见王诩双手持剑,一脸便秘的模样,斗大的汗珠滚落。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一把青铜短剑便被拦腰砍断。
“啧啧啧!果然好剑!”
他砸吧着嘴,对着手中宝剑认可的点头。全然忽略了那把躺在地上,青铜剑的感受。抱着不浪费的态度,半截短刃便成了菜刀。随后王诩提前鲁班十年发明出了锯子。他将木棍穿在之前看到的器铜管上,锤子也有了。其实那器铜管叫做“殳”,套在几米长的竹子上就是长武器。而后用来组装“戈”的部件成为了雕刻工具。象征着权利与威严的“钺”,替代了刨子的用途。一波败家行为,玩出了新高度。突然有种引领人类从石器时代走进青铜器时代的错觉。直到阿季回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女孩误以为家中遭贼此处查探。得知事情缘由后,一脸无奈的打扫洞中的狼藉。
“小心!别扎到手。还是我来吧。”
女孩蹲在地上将青铜碎片小心捡起。那些碎片是王诩做锯子时从剑刃上崩落的,极为锋利。话音未落,阿季的就划破了手。她轻颤了一下,没有作声而是将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王诩有些担心,毕竟是他搞破坏在先,才害的阿季受伤,于是察看了女孩的手。
“你的手怎么了?”
“奴婢没事。一点小伤不碍事的。”
“我是在问你,这里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阿季的食指上不仅仅有一道伤痕,而是三道,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刮伤了皮肤表面,手指红彤彤的,明显受伤不久。被他这一问,忙抽回受伤的手。小丫头没有解释,更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埋头整理。用另一只手继续捡着碎片,王诩不明白这些边角料还有什么用途?为何要小心的收集存放在竹筒里?收拾完东西,她递给王诩一个包袱。
“少君!这衣袍您试一下合不合身?奴婢在外面等候。”
打开包袱后,之前的一切都变得清楚了。小丫头一定是在缝衣服时,不小心弄伤了手指。想想早晨还不愿带他出门来着,定是怕他知道。不过,这新衣针脚平整一看就不是学了半天便能做的出来。管它呢,对方的一片好意嘛。
“哎!傻丫头。”
心中暖暖的,被人关心是件好事,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关心着。相比之下他准备的那些小物件显得微不足道了。这天晚上,女孩贼头贼脑的,靠着一口木箱站了许久,趁王诩不注意时,紧张兮兮地取出了一团东西,然后走到火塘边欣然坐下,用宽大的毛皮外衣遮挡着手里的动作。其实阿季所有的举动都被狡猾的王诩一早察觉,他确认对方是在缝补着什么东西。因为时不时身子会抖一下,好似触电一样。他想是戳到手指了吧?之后女孩偷偷打量王诩,确认过对方没有察觉,才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忍着不发出声响。王诩则,一边用余光欣赏小丫头拙劣的演技。心中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强忍着不表现出来,他可是控制微表情的高手。既然女孩不想让他知道,那就假装不知道好了。
第二天,王诩从女孩存放碎片的竹筒中挑选出一条细长的青铜片。寻了块石头将锋利的一面打磨平整,随后叮叮咚咚的一顿敲打。待到阿季出门打猎已经走远时,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证实昨晚的猜测。于是翻开女孩藏着的东西。果不其然,一匹麻布,两根骨针还有几团麻线。顿时捧腹大笑,试想一个怪力女汉子做女红,那和张飞穿针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觉女孩的举动太可爱了。不过若是放任不管她自虐的行为,又于心不忍。便将那敲打制作的小物件小心放入昨晚女孩缝补的布片中。一看那布片,王诩忍不住又笑了,那好似练习使用的布篇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二维码。这笨手笨脚的程度,怕是他初次缝补衣物时也没有这般离谱吧?若是放任女孩不管,过不了两天手指肯定戳出筛子。想着对方晚上发现自己隐藏的秘密被知晓后,惊讶的表情一定很精彩。王诩自幼无父无母,缝缝补补的事比女人做的还好。他不介意教教阿季,正好可以提下习武的事情。白天就在摆弄雕刻那些竹制工艺品中度过,终于到了傍晚,小丫头依旧如昨夜一般,触电似的抖来抖去。期待的一幕并没有发生,王诩纳闷了。
“阿季!送你的东西,怎么不用呢?”
“什么?少君说什么东西?奴婢没有藏东西。”
女孩的耿直把他吓到了,不就偷偷学个女红?至于怕成这样吗?再说了,他一个现代人又没有保留封建社会那些腐败的恶习。两人这么多天相处下来,王诩还以为女孩对他多少有些了解。不想,还是那般唯唯诺诺,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你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是问你...那枚像戒指一样的青铜小物件,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怎么不用?”
“奴婢该死,请少君责罚。”
大周朝的打工仔是没有工资的,即便是服务于王室的权贵们也是一样。主家给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生活上过得好不好,全凭自己的能力。奴婢也是如此,主人对你好,你却不能提过分的要求。要想着如何回报主人的恩情。毕竟这年代奴隶连牲畜都不如,生产力太过低下,多一口人就是负担。自从王诩的母亲去世后,阿季没有花家中一分钱,自食其力养活少主。一直一来都是兢兢业业的,女孩也问心无愧。可这次背着主人学女红,偷偷拿家中的皮货换布料已是不忠之举,被发现了还撒谎更是不对。想到这里阿季更为慌乱,她不停地跪拜乞求王诩的原谅。而王诩的慌乱与受到的惊吓不亚于阿季。
“快起来,不就学个女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担心你扎破手才问一问。你若再不起身,以后我不问便是。”
小丫头不再隐瞒,哽咽着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听得王诩一阵心酸。果然跟阿季是开不得玩笑,开一次女孩受伤不说,他还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互相伤害最可怕。
“这是顶针,你戴在手指上,缝补的时候就不会被戳到了。十指连心,很疼的。”
听完少主的话,阿季哭得伤心欲绝。她自罚跪在洞外,直到天亮。王诩拗不过这倔驴,生起了火堆,在一旁娴熟的做着针线活,准备熬夜欣赏日出的美景。
洞口如水帘一般,雨水倾泻而下。王诩伸出手,水滴击打在掌心散落开来,凉凉的。好不容易才积攒下一点雨水,他捧着抿了一口,觉得甘甜无比。如果是在现代肯定是不能喝的,污染太严重了。而这里如此的清新自然,仿佛一切都是纯净的。
“你真厉害,是怎么知道今天会下雨的?”
“因为潮气,午后潮湿便会下雨啊。”
女孩昨日就知道会下雨,还谦让着王诩顾忌他的颜面说是可能。貌似做主人的总被奴婢这般小心照顾,也是件烦恼的事情。女孩取来几个木桶放在洞口一字排开,似乎是想收集雨水。王诩拉着她在洞口坐下寻问如何看天气。小姑娘讲了许多,例如蜘蛛网有露水就是晴天,而昆虫低飞,蚯蚓出洞便是下雨的征兆。王诩大长见识,这才知道燕子低飞不是知晓下雨而是捕食的昆虫在低处。对于阿季的博学,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尤其是用手便能感应湿度,相信即便是风湿病人的膝盖也没有女孩这般敏感。
到了正午雨停了,王诩蹲在洞外一处水坑边发呆。手里拿着几片细长的竹叶,时不时丢入水中。阿季很好奇他在做什么,远远的观望。大雨过后山路泥泞,今天她无法外出打猎。洞内昏暗,若是生火照明,会浪费干柴,雨后又收集不到干枯的树枝。一时间没了事做,竟有些不知所措。看着主人将树叶一片片的放入水中,手中已经空了,还是重复着动作。阿季贴心的捡来一大把,递了过去,陪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此时王诩正陷入往事的回忆当中。
碧绿如水泛着涟漪的草地向远处的小丘铺开,大朵大朵的蘑菇如同水中绽放的莲花点缀着绿色的海洋。身材臃肿壮硕的中年男子戴着宽大的耳麦,一边哼着歌,一边推着割草机工作。机器发出轰鸣的噪音,却无法改变他面容上陶醉的神情。像是给小丘剃头一样,重复往返着,留下一条条层次分明的路径。
“云诺!你看那个人。”
清爽阳光的少年一脸羡慕的指着远处正在工作的中年男子。依偎在他身旁的少女慵懒的伸展着手臂,睡意朦胧的眨着眼睛,若有所思的说道。
“嗯!很胖啊。”
少年宠溺的点了下女子粉雕玉琢的鼻尖。
“呵呵,你啊!调皮。我是想说一个人想把这里的草全部割完,是绝对不可能的。”
“噢?为什么?”
“你想啊,等他除完后面的草,前面的又会长出来。这工作是永远也干不完的。像是无尽的反复与轮回。他不会腻吗?”
“或是人家比较乐观吧。”
说完,夏云诺便在王诩的脸颊上轻轻一吻。泥土与青草的芬芳洋溢着青春的味道,学校后方空旷的绿化带,只有噪音下工作的中年人与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王诩心中一直疑惑,妻子为什么会选择他?他只是个默默无闻的普通人,长相不出众,才能很一般。夏云诺像是高不可攀的女神,有什么理由去对他垂青?女子嫣然一笑,诉说起儿时的往事。
“记得那年下了好几天的雨,爸妈在外地出差,保姆阿姨给我做完饭就离开了。我很害怕,虽然已经习惯了没有朋友的日子,但是还是很害怕,尤其是在打雷下雨的时候。那天我趴在窗边望着楼下发呆。发现有个奇怪的小男孩,正打着伞蹲在一处水坑边。好像和我一样也在发呆,越想越觉得奇怪,谁会在雨天对着水坑发呆呢?他的家人难道不会出来阻拦吗?我想了一晚上都没明白。直到第二天阿姨送我上学,路过那水坑看到里全是树叶。我更好奇了,他也是一个人,到底在玩些什么呢?似乎很有意思。我好想问问他,跟他做个朋友...”
缘分就是如此的奇妙。你蹲在水坑边玩,别人看着你,你从孤独中找到了乐趣,别人因你而不孤独。直到归国,才将这段缘分画上完美的句号。那天下完雨,就在儿时那个同样的水坑边。
“好神奇!你是怎么做到的?教我嘛!我也想玩。”
夏云诺夺过王诩手中的风油精,学着他的模样,将一滴药水涂抹在冬青叶的一端。将叶片放入水坑,只见平静的水面,风油精挥发出的油脂,推着叶子奇迹般的在水中前行,如大海中乘风破浪的小帆船。一片、两片、三片,两人玩的乐此不疲,很快水坑中漂满了树叶。迟到的解释,一拖就是十六年,那时八岁的懵懂女孩,现在已是他的妻子。眼前的场景如此相似,只是身旁的人不一样了。往事的回忆如同水中漂浮的树叶,越来越多。满满的悲伤,他回不去了,也许是...永远。
这晚王诩做了个梦,一名身材臃肿的男人吃力的推着除草机在小丘上劳作。那人正是上学时见到的中年男子,只不过头发有些斑驳,身体不再健硕。他依旧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哼着难听的曲调,而宽大的耳麦一端居然没有连接任何的播放设备。王诩极为惊讶,想看的更清楚一些,只见男子面露微笑,朝着远处招手。王诩向他招手的方向望去,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不远处。还是那棵树,只不过树下的人格外孤寂而悲伤,穿着紧身的黑色风衣,显得异常单薄。王诩试着看清楚那思念已久的人,对方扶了扶发鬓,对着他微笑。
“嗯!很胖啊。”
用生命践行了爱的誓言,他不后悔当初做出的决定。即便时光倒流再来一次,他依旧选择用生命来守护爱的人。深夜阿季为少主盖好毛毯,如往常一样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到少主睡熟不再乱动,她才会欣然离去。这次的等待似乎久了些。女孩皱着眉头看着对方微微颤抖,于是多加了一方毛毯。可对方似乎颤抖的更厉害了,像是在抽搐。她大惊失色,紧忙伸手向少主的额头探去。过了会儿,女孩轻轻的呼出一口气转身离开。刚走出两步,便驻足回过头,明亮的眸子转了几圈,又走向床边。她小心翼翼的拨开少主的衣领,看到伤口已经结痂,有些地方也长出粉嫩的新皮肤。这才安心准备起身离开,可走了两步又踌躇不前。她看到少主眼角垂落的泪珠,心中顿时酸涩。一起相处了这么久,她最了解这个人了。嘴巴上不说,总是爱逞强,一定是梦到母亲所以才哭了吧?小丫头也跟着难过起来,低声呜咽着。她蹲下身子趴在石床边,像是看护病人一样盯着。想着老夫人在世的时候,生活过得不像现在这般糟糕,少主总是有新衣穿。而自己也不像现在这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越想越是苦闷,觉得对不起老夫人,更对不起少主。她抹了把眼泪,打算明天一早就去山下找李大婶取回拜托制作的衣服,顺便向她请教一下女红。自己笨手笨脚的,连件衣服也不会做。若是少主出门,穿的寒酸岂不叫人笑话?这是她的严重失职,作为奴婢的不会照顾主人,被人知晓还不笑掉大牙。即便是不喜欢红女也要去学,阿季暗自下定决心。希望改变眼前的一切。
“你怎么睡在这里?冷不冷啊?”
迷迷糊糊,阿季被人轻轻拍着脑袋。她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看到少主正一脸疑惑的望着她。女孩吓了一跳,赶紧挪开身子跪伏在地。
“谢少君关心,奴婢不冷。”
“快起来,躺到床上再睡一会儿。趴着睡觉肯定不舒服的。”
“奴婢不敢...奴婢这就为少君准备饭食。”
小丫头的固执王诩是见识过的,也没有多做劝阻。二人吃过早饭,女孩向他提及出门半日的事后。不料王诩坚决不同意。理由很简单,阿季离开半日留他一人,万一又遇到危险那怎么办?然而对方明显不想带着他一同出门。碍于奴婢的身份,说话时吱吱呜呜的,很是为难。既想一个人外出,又不想忤逆王诩的意思。一阵僵持过后,阿季领着他朝山洞深处走去。他还是第一次参观这天然的岩洞,里面大的离谱。他们来到一处像是储藏杂物的洞内,女孩打开一口木箱,王诩瞬间傻眼了。箱子里全是青铜古剑,足足几十把。不等察看,王诩便把旁边的箱子一并打开,奇怪的长弓、坚硬的皮甲、漆器的盾牌、像鬼脸一样的斧头、小段的青铜管、带着花纹的青铜物件满满堆放了百余口大箱。他惊讶的合不拢嘴,怀疑亡故的父母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么多的武器装备,虽然看不太懂,至少也够装备几百人的军队吧?难不成是个占山劫道的山大王?越想越觉得可能。若是什么王侯贵胄,又怎会调教出阿季这样的怪力婢女?瞬间脑补出山贼老巢被官兵围剿,大当家带着一众兄弟拼死力战,压寨夫人携幼子转移财物后意图东山再起的励志故事。
“听夫人说这把剑是周先生的遗物,少君可要好好保管,切莫遗失了。”
阿季取出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剑鞘上雕刻着奇怪的文字,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她告诉王诩这把剑长三十三寸,比一般的青铜剑要长三分之一,是用陨铁打造的。外表看上去迟钝,其实锋利无比。使用时一定要小心。叮嘱后,王诩犹如获得玩具的小孩,开心不已。拿在手中不停的把玩,不再阻拦阿季外出。待到女孩离开,他迫不及待的跑到竹林试剑。感觉穿着古装,拎着把宝剑很是拉风,像个大侠一样。一挥手...竟然没抽出来,着实尴尬。还好四下无人,耍帅失败也无妨。心中暗想,等阿季回来了,就拜托她教习自己武艺。在古代做个大侠没事打打架锻炼一下筋骨也是不错的选择。
轰隆一声,一棵竹子轰然倒地。切口平整,像是被打磨过一般。王诩兴奋的继续砍,一下子没收住,玩嗨了,竹林立时遭殃。当意识到有些过分时,四周的青竹已经倒了一片。他呆立了半晌,想着反正已经砍了,干脆不要浪费。于是那些四散的竹子便被全部拖到洞口外,堆放起来。脸上洋溢着笑容,幻想着用这些竹子作为支架在外面搭几间茅草屋,还没住过这样的房子呢。然后围上篱笆,是多么写意的生活啊。说干就干,先平整地面,把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填埋。可这件事情做完后,就放弃了。整个人累的瘫倒在地,想着施工队建楼也要几个月的时间。他一个人干这么大的工程至少也需要一年吧。如此便找了个理由拖延下去。
他是出来玩剑的,不应该是盖楼才对?这才发现跑偏了。于是大着胆子跑得更远一些,想玩剑的同时顺便帮阿季砍些柴火。毕竟受女孩照顾这么久,作为男人也该做些家务,分担些力气活。然而先父的遗物与阿季的叮嘱全然忘记,这把古剑一下便成了斧头。不知阿季若是看到会怎么想?砍了几捆柴后,懒病又犯了。再次突发奇想,挑了根手腕粗的翠竹,制作成水杯,筷子,勺子等小玩意,玩的不亦乐乎。没想到自己还有木工的才能,若是能有一套木工的工具,绝对做出一整套家具,来提高生活质量。于是又跑偏了,只见王诩双手持剑,一脸便秘的模样,斗大的汗珠滚落。一声金属碰撞的脆响,一把青铜短剑便被拦腰砍断。
“啧啧啧!果然好剑!”
他砸吧着嘴,对着手中宝剑认可的点头。全然忽略了那把躺在地上,青铜剑的感受。抱着不浪费的态度,半截短刃便成了菜刀。随后王诩提前鲁班十年发明出了锯子。他将木棍穿在之前看到的器铜管上,锤子也有了。其实那器铜管叫做“殳”,套在几米长的竹子上就是长武器。而后用来组装“戈”的部件成为了雕刻工具。象征着权利与威严的“钺”,替代了刨子的用途。一波败家行为,玩出了新高度。突然有种引领人类从石器时代走进青铜器时代的错觉。直到阿季回来,看到眼前的一幕,女孩误以为家中遭贼此处查探。得知事情缘由后,一脸无奈的打扫洞中的狼藉。
“小心!别扎到手。还是我来吧。”
女孩蹲在地上将青铜碎片小心捡起。那些碎片是王诩做锯子时从剑刃上崩落的,极为锋利。话音未落,阿季的就划破了手。她轻颤了一下,没有作声而是将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王诩有些担心,毕竟是他搞破坏在先,才害的阿季受伤,于是察看了女孩的手。
“你的手怎么了?”
“奴婢没事。一点小伤不碍事的。”
“我是在问你,这里的伤口是怎么来的?”
阿季的食指上不仅仅有一道伤痕,而是三道,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刮伤了皮肤表面,手指红彤彤的,明显受伤不久。被他这一问,忙抽回受伤的手。小丫头没有解释,更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只是埋头整理。用另一只手继续捡着碎片,王诩不明白这些边角料还有什么用途?为何要小心的收集存放在竹筒里?收拾完东西,她递给王诩一个包袱。
“少君!这衣袍您试一下合不合身?奴婢在外面等候。”
打开包袱后,之前的一切都变得清楚了。小丫头一定是在缝衣服时,不小心弄伤了手指。想想早晨还不愿带他出门来着,定是怕他知道。不过,这新衣针脚平整一看就不是学了半天便能做的出来。管它呢,对方的一片好意嘛。
“哎!傻丫头。”
心中暖暖的,被人关心是件好事,尤其是默默无闻的关心着。相比之下他准备的那些小物件显得微不足道了。这天晚上,女孩贼头贼脑的,靠着一口木箱站了许久,趁王诩不注意时,紧张兮兮地取出了一团东西,然后走到火塘边欣然坐下,用宽大的毛皮外衣遮挡着手里的动作。其实阿季所有的举动都被狡猾的王诩一早察觉,他确认对方是在缝补着什么东西。因为时不时身子会抖一下,好似触电一样。他想是戳到手指了吧?之后女孩偷偷打量王诩,确认过对方没有察觉,才露出龇牙咧嘴的表情,忍着不发出声响。王诩则,一边用余光欣赏小丫头拙劣的演技。心中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强忍着不表现出来,他可是控制微表情的高手。既然女孩不想让他知道,那就假装不知道好了。
第二天,王诩从女孩存放碎片的竹筒中挑选出一条细长的青铜片。寻了块石头将锋利的一面打磨平整,随后叮叮咚咚的一顿敲打。待到阿季出门打猎已经走远时,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证实昨晚的猜测。于是翻开女孩藏着的东西。果不其然,一匹麻布,两根骨针还有几团麻线。顿时捧腹大笑,试想一个怪力女汉子做女红,那和张飞穿针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觉女孩的举动太可爱了。不过若是放任不管她自虐的行为,又于心不忍。便将那敲打制作的小物件小心放入昨晚女孩缝补的布片中。一看那布片,王诩忍不住又笑了,那好似练习使用的布篇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二维码。这笨手笨脚的程度,怕是他初次缝补衣物时也没有这般离谱吧?若是放任女孩不管,过不了两天手指肯定戳出筛子。想着对方晚上发现自己隐藏的秘密被知晓后,惊讶的表情一定很精彩。王诩自幼无父无母,缝缝补补的事比女人做的还好。他不介意教教阿季,正好可以提下习武的事情。白天就在摆弄雕刻那些竹制工艺品中度过,终于到了傍晚,小丫头依旧如昨夜一般,触电似的抖来抖去。期待的一幕并没有发生,王诩纳闷了。
“阿季!送你的东西,怎么不用呢?”
“什么?少君说什么东西?奴婢没有藏东西。”
女孩的耿直把他吓到了,不就偷偷学个女红?至于怕成这样吗?再说了,他一个现代人又没有保留封建社会那些腐败的恶习。两人这么多天相处下来,王诩还以为女孩对他多少有些了解。不想,还是那般唯唯诺诺,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
“你别怕,我又不会吃了你。我是问你...那枚像戒指一样的青铜小物件,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怎么不用?”
“奴婢该死,请少君责罚。”
大周朝的打工仔是没有工资的,即便是服务于王室的权贵们也是一样。主家给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生活上过得好不好,全凭自己的能力。奴婢也是如此,主人对你好,你却不能提过分的要求。要想着如何回报主人的恩情。毕竟这年代奴隶连牲畜都不如,生产力太过低下,多一口人就是负担。自从王诩的母亲去世后,阿季没有花家中一分钱,自食其力养活少主。一直一来都是兢兢业业的,女孩也问心无愧。可这次背着主人学女红,偷偷拿家中的皮货换布料已是不忠之举,被发现了还撒谎更是不对。想到这里阿季更为慌乱,她不停地跪拜乞求王诩的原谅。而王诩的慌乱与受到的惊吓不亚于阿季。
“快起来,不就学个女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担心你扎破手才问一问。你若再不起身,以后我不问便是。”
小丫头不再隐瞒,哽咽着将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听得王诩一阵心酸。果然跟阿季是开不得玩笑,开一次女孩受伤不说,他还要受到良心的谴责...互相伤害最可怕。
“这是顶针,你戴在手指上,缝补的时候就不会被戳到了。十指连心,很疼的。”
听完少主的话,阿季哭得伤心欲绝。她自罚跪在洞外,直到天亮。王诩拗不过这倔驴,生起了火堆,在一旁娴熟的做着针线活,准备熬夜欣赏日出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