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最大受益者
三人从地下城回来,已经是下午六点。
该交代的,李铭都交代了。
小财迷办事,很靠谱!
尤其是关于挣钱的生意,李铭根本不担心小财迷掉链子。
甚至连李铭第一次来黑市,第一次做生意,都是小财迷亲自指导的呢。
这次军火生意的大买卖,小财迷既是新月队成员,又有几家黑市旺铺做支撑,和李铭转账的五千万,绝对可以大刀阔斧地干得漂漂亮亮。
而关于和其他家族的合作,老实说,李铭现在并不担心。
王新豪带着三位家主离开后不久,李铭就通过手机信息把大致想法告诉了王新豪。
有王新豪做中间人,合作的事稳中加稳。
而且李铭根本不担心王新豪的立场。
要知道王浩和贾海波在黑市几间旺铺是占有股份的。
说白了,王浩也是军火批发商的股东之一。
而王浩挣的钱,还不是王新豪的吗!
所以王新豪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以自己利益为先。
王浩可以义无反顾地坑爹,王新豪却是如何也不会坑亲生儿子的。
有王新豪代替他去谈判,李铭很放心。
接下来,他就只需要拟订好合同,等着签约即可。
其实这门虽然大,但说到底任何生意都是“买卖”二字,万变不离其宗!
有人买,有人卖,就够了!
而他作为黑市批发商,只需要考虑其中这两步买卖环节。
第一步,小财迷向猎魔人群体求购物资的买卖关系。
第二步,小财迷和合作家族之间的买卖关系。
简单来说,有小财迷和王新豪两人来搞定这其中的硬性环节,其他的问题都是小问题!
不出意外的话,他只用做一份相对正规的合同,到时候拿去给几大家族签订就可以了。
嗯,没错,就是“相对正规”!
也就是看起来比较正规就行了。
这个时代,法律的约束力其实是很弱的,尤其是涉及到地下城的法律。
甚至地下城和地面的法律条例,根本就不通用,甚至相互对立。
总的来说,地面相对文明,地下城则是谁拳头赢谁说了算。
同时牵扯到这两个地方的生意,合同其实无非就是一张废纸罢了。
再说,这是军火生意!
当利润达到足够诱惑的时候,法律约束顶个屁用,还是实力最强的说了算。
再再说,凡是有关于黑市的生意,全都讲究一个契约精神!
纸张上的约束……
呃,抱歉,很多猎魔人压根就不识字的,你跟他谈法律,把他说毛了直接跟你亮刀子。
所以,你品,你细品!
李铭做这门生意,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他压根就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只要求购来的物资低价出售给地面了,根本就不用担心合作家族找他麻烦的。
谁想找麻烦?
或者说谁想拿着合同讲道理?
好啊!
来黑市啊!
友情提示,记得多带一些保镖,防止我方有文盲!
就是这么野蛮!
·
往后的十几天时间里,李铭的计划平稳且快速地进行着。
几乎不用他怎么亲自出面,只需要通过手机消息做一些决策性的命令,自然有小财迷和王新豪帮他搞定。
小财迷自然是毫无怨言,有钱挣,她开心还来不及呢。
只是刀疤不禁有些怨言。
最近新乐队的人员变动太大了,独眼退出新月队,李铭忙着上学,本来就人手不够,结果小财迷每天还忙着在黑市收购物资,搞得新月队现在出个任务都没几个人。
要说最不满的,当属王新豪!
王新豪本来想着帮李铭拉拢几个家族,在地面出售兵器,自己只用作为一个中间人,帮他们彼此牵线搭桥就行了。
谁知道这一搭桥,把他自己给搭进去了。
现在几大家族都来问他关于生意的事情,而他懂个毛的生意啊,他自己的生意都是别人在帮他打理呢。
所以他每次都是问李铭,李铭也是很快就做出了回应,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但问题就在于,李铭每次都有借口拒绝当面谈,弄得王新豪好像是个传话筒似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帮李铭打工呢!
好吧,他儿子王浩的确在黑市商铺有不少的股份,可关他啥事啊。
说到底,他只是想尽力帮儿子一下,从没想过长期管理这件事啊。
结果现在搞得他是被迫成了李铭生意上的长期中间人。
几大家族一有什么事情,干脆都懒得问李铭了,反正他们没有李铭的联系方式,就算有,李铭也不知道他们和王新豪谈到哪一步,所以干脆去找王新豪。
这让王新豪不厌其烦。
发火吧,不知道冲谁发火。
提醒李铭吧,李铭每次都是以忙做借口,他能怎么办!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王新豪昨天看了王浩拿到的股权协议书,才知道黑市商铺的股份,王浩一个人就占了40%。
剩下的60%,李铭和小财迷各占25%,剩余10%被贾海波和梁志超各占一半。
等于说,王浩才是黑市商铺的最大股东!
这点王新豪提前并不知道啊!
要是早知道的话,他打死也不会同意!
毕竟儿子有几斤几两,他能不清楚吗,跟李铭合伙做生意可以,也靠谱,但关键得分清主次吧!
结果现在整得王浩才是老板,李铭成了顺带发财的。
这局面搞得王新豪不知该说李铭心大,还是该骂李铭奸诈!
心大在于,李铭如此地信任王浩。
奸诈则在于,这让王新豪不得不尽心尽力地帮儿子打理生意了。
毕竟严格算起来,这是他王家的产业啊!
就连小财迷那份,也可以归类为新月队的收入,而他王新豪正是新月队的幕后老板。
这样一来,王新豪忙前忙后,反倒没有理由去责怪李铭了。
只能在背地里暗暗吐槽:“玛德,老子以后跟谁做生意,也不跟这兔崽子做生意,简直比老狐狸还狐狸!”
不过仔细想想,王新豪也不怪李铭。
毕竟严格算起来,在黑市商铺这件事上,是他先坑李铭的。
当初王新豪把商铺主动送给李铭,就是诱惑李铭做生意,给新月队增加额外收入,而李铭是新月队成员,他更是新月队老板,算起来收益最大的当然是他这个甩手掌柜。
结果李铭把商铺钥匙还给了王浩,让他计划落空。
现如今,李铭终于开始利用商铺了。
王新豪原以为计划得逞,可以尽情压榨李铭的能力。
不成想,最终反被李铭给压榨了!
而李铭么,既是这门生意的决策者,又成了最轻松的甩手掌柜,根本不用他亲自忙前忙后。
做着最舒服的甩手掌柜,又能分到高额比例的利润,毫无疑问是最大受益者。
- 肉肉屋
该交代的,李铭都交代了。
小财迷办事,很靠谱!
尤其是关于挣钱的生意,李铭根本不担心小财迷掉链子。
甚至连李铭第一次来黑市,第一次做生意,都是小财迷亲自指导的呢。
这次军火生意的大买卖,小财迷既是新月队成员,又有几家黑市旺铺做支撑,和李铭转账的五千万,绝对可以大刀阔斧地干得漂漂亮亮。
而关于和其他家族的合作,老实说,李铭现在并不担心。
王新豪带着三位家主离开后不久,李铭就通过手机信息把大致想法告诉了王新豪。
有王新豪做中间人,合作的事稳中加稳。
而且李铭根本不担心王新豪的立场。
要知道王浩和贾海波在黑市几间旺铺是占有股份的。
说白了,王浩也是军火批发商的股东之一。
而王浩挣的钱,还不是王新豪的吗!
所以王新豪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以自己利益为先。
王浩可以义无反顾地坑爹,王新豪却是如何也不会坑亲生儿子的。
有王新豪代替他去谈判,李铭很放心。
接下来,他就只需要拟订好合同,等着签约即可。
其实这门虽然大,但说到底任何生意都是“买卖”二字,万变不离其宗!
有人买,有人卖,就够了!
而他作为黑市批发商,只需要考虑其中这两步买卖环节。
第一步,小财迷向猎魔人群体求购物资的买卖关系。
第二步,小财迷和合作家族之间的买卖关系。
简单来说,有小财迷和王新豪两人来搞定这其中的硬性环节,其他的问题都是小问题!
不出意外的话,他只用做一份相对正规的合同,到时候拿去给几大家族签订就可以了。
嗯,没错,就是“相对正规”!
也就是看起来比较正规就行了。
这个时代,法律的约束力其实是很弱的,尤其是涉及到地下城的法律。
甚至地下城和地面的法律条例,根本就不通用,甚至相互对立。
总的来说,地面相对文明,地下城则是谁拳头赢谁说了算。
同时牵扯到这两个地方的生意,合同其实无非就是一张废纸罢了。
再说,这是军火生意!
当利润达到足够诱惑的时候,法律约束顶个屁用,还是实力最强的说了算。
再再说,凡是有关于黑市的生意,全都讲究一个契约精神!
纸张上的约束……
呃,抱歉,很多猎魔人压根就不识字的,你跟他谈法律,把他说毛了直接跟你亮刀子。
所以,你品,你细品!
李铭做这门生意,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他压根就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只要求购来的物资低价出售给地面了,根本就不用担心合作家族找他麻烦的。
谁想找麻烦?
或者说谁想拿着合同讲道理?
好啊!
来黑市啊!
友情提示,记得多带一些保镖,防止我方有文盲!
就是这么野蛮!
·
往后的十几天时间里,李铭的计划平稳且快速地进行着。
几乎不用他怎么亲自出面,只需要通过手机消息做一些决策性的命令,自然有小财迷和王新豪帮他搞定。
小财迷自然是毫无怨言,有钱挣,她开心还来不及呢。
只是刀疤不禁有些怨言。
最近新乐队的人员变动太大了,独眼退出新月队,李铭忙着上学,本来就人手不够,结果小财迷每天还忙着在黑市收购物资,搞得新月队现在出个任务都没几个人。
要说最不满的,当属王新豪!
王新豪本来想着帮李铭拉拢几个家族,在地面出售兵器,自己只用作为一个中间人,帮他们彼此牵线搭桥就行了。
谁知道这一搭桥,把他自己给搭进去了。
现在几大家族都来问他关于生意的事情,而他懂个毛的生意啊,他自己的生意都是别人在帮他打理呢。
所以他每次都是问李铭,李铭也是很快就做出了回应,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但问题就在于,李铭每次都有借口拒绝当面谈,弄得王新豪好像是个传话筒似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帮李铭打工呢!
好吧,他儿子王浩的确在黑市商铺有不少的股份,可关他啥事啊。
说到底,他只是想尽力帮儿子一下,从没想过长期管理这件事啊。
结果现在搞得他是被迫成了李铭生意上的长期中间人。
几大家族一有什么事情,干脆都懒得问李铭了,反正他们没有李铭的联系方式,就算有,李铭也不知道他们和王新豪谈到哪一步,所以干脆去找王新豪。
这让王新豪不厌其烦。
发火吧,不知道冲谁发火。
提醒李铭吧,李铭每次都是以忙做借口,他能怎么办!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在于,王新豪昨天看了王浩拿到的股权协议书,才知道黑市商铺的股份,王浩一个人就占了40%。
剩下的60%,李铭和小财迷各占25%,剩余10%被贾海波和梁志超各占一半。
等于说,王浩才是黑市商铺的最大股东!
这点王新豪提前并不知道啊!
要是早知道的话,他打死也不会同意!
毕竟儿子有几斤几两,他能不清楚吗,跟李铭合伙做生意可以,也靠谱,但关键得分清主次吧!
结果现在整得王浩才是老板,李铭成了顺带发财的。
这局面搞得王新豪不知该说李铭心大,还是该骂李铭奸诈!
心大在于,李铭如此地信任王浩。
奸诈则在于,这让王新豪不得不尽心尽力地帮儿子打理生意了。
毕竟严格算起来,这是他王家的产业啊!
就连小财迷那份,也可以归类为新月队的收入,而他王新豪正是新月队的幕后老板。
这样一来,王新豪忙前忙后,反倒没有理由去责怪李铭了。
只能在背地里暗暗吐槽:“玛德,老子以后跟谁做生意,也不跟这兔崽子做生意,简直比老狐狸还狐狸!”
不过仔细想想,王新豪也不怪李铭。
毕竟严格算起来,在黑市商铺这件事上,是他先坑李铭的。
当初王新豪把商铺主动送给李铭,就是诱惑李铭做生意,给新月队增加额外收入,而李铭是新月队成员,他更是新月队老板,算起来收益最大的当然是他这个甩手掌柜。
结果李铭把商铺钥匙还给了王浩,让他计划落空。
现如今,李铭终于开始利用商铺了。
王新豪原以为计划得逞,可以尽情压榨李铭的能力。
不成想,最终反被李铭给压榨了!
而李铭么,既是这门生意的决策者,又成了最轻松的甩手掌柜,根本不用他亲自忙前忙后。
做着最舒服的甩手掌柜,又能分到高额比例的利润,毫无疑问是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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