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御风远在s市,浑然不知惊喜正在一点点临近。
    他晚饭是在家里吃的,饭后去楼上开了个视频会议,随后换了身衣服,开车出门,去参加一个应酬。
    繁星娱乐最近的情况有点不太乐观,所以他要出去参加一个饭局,希望拿到新一轮的融资。
    这家公司对于他而言,意义深重,因为这是他脱离开厉家的帮扶,全靠着自己一点点经营出来的产业,归他一人所有。
    如果他往后一直不回瑞士,而是留在榕城生活的话,那么繁星娱乐,就会把业务重心也向榕城转移,并成为他的事业根基。
    厉御风不想回瑞士,不想接受厉家的庞大产业。
    比起瑞士,他更愿意留在榕城,留在筝筝出生长大的地方。
    酒桌上觥筹交错,时间仿佛也过得很快。
    厉御风此行颇有收获,虽然喝多了酒,可心情却仍旧不错。
    乘车回到九间堂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钟了。
    佣人准备了醒酒汤,他也没喝,直接脱掉了外套,便上楼去休息了。
    凌晨两点半,也是厉御风睡得最香的时候。
    手机铃一直在响,他翻了个身,确定不是梦境,这才接了起来:“喂,筝筝,怎么了?”
    另一边,是呼呼的风声,伴随着唐筝有些焦急的声音:“厉御风,你快点来接我,我没有车坐了……”
    唐筝听到他的声音,委屈劲儿顿时上来了,甚至有些语无伦次。
    她这一路一直很顺利,航班也没有晚点。
    可是一到了s市,坎坷随之而来:机场巴士坏在了半路上,一车人不得已,只能下了车。有的搭乘过往车辆离开,有的叫人来接,此时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这里是环城高速口,几乎没有出租车,来往的都是货运重卡。
    唐筝开小汽车时,都尽量避开大车。搭车的时候,就更加对这些货运大车敬而远之,免得自己被当成货物,被运到不知名的地方。
    高速口风很大,南方的冬夜里,湿冷湿冷的,寒气深入骨髓。
    唐筝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围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羽绒服也丝毫不能抵御寒冷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家小卖部都没有。
    唐筝想到了自己在榕城的家,想到自己舒舒服服的小床,委屈得快要哭了:“你快点开车来接我,我有点害怕……”
    发完定位信息,唐筝将两只手藏在了羽绒服口袋里,不住的跺脚取暖。
    有车子经过她身边,车窗落下来,陌生的司机大声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唐筝赶紧摇头,同时伸手拎着自己的箱子,试图躲得远远的。
    她不需要帮忙,也没胆量在凌晨时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上一个陌生男人的车子。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唐筝觉得自己浑身都快要冻得麻木了,才终于看到一辆车子在她面前停下来。
    车门打开,男人从车上下来,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她跟前,一把将她拉扯进怀里。
    厉御风要是知道她今天晚上会过来,打死他也不会应酬完直接回家睡觉,他肯定会来接她的。
    往来车辆呼啸而过,间或有一束车灯的光亮,打在唐筝红扑扑的小脸上。
    她抱着他,小脸在他胸口蹭了蹭,有些委屈了。
    如果不是该死的机场巴士坏掉了,她原本是可以乘车到市区,然后坐出租车直接去九间堂的,甚至别墅的入户密码他都知道。
    结果,她以一种很狼狈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安置好行李,唐筝才上了车子。
    车厢里开着空调,暖融融的。
    厉御风身上穿着的还是睡衣和拖鞋,只有外面罩了件黑色大衣。
    来得匆忙,什么都顾不上。
    一想到她一个人拖着行李箱,在瑟瑟寒风里等车,厉御风就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过来。
    他的双手冻得通红,却有些肆无忌惮的抓过她来,放到自己的腿上。
    两个人的身上都凉透了,可是贴在一起的时候,却又觉得温暖。
    唐筝被压在方向盘上,车笛声被她无意中弄响了好几次,厉御风却浑然不觉,照旧捧起她的脸来,纵情亲吻着她的脸颊,嘴唇……
    两股气息交融在一起,痴痴缠缠,便多了几分暧昧的味道。
    唐筝的唇舌被彻底撬开,呼吸也被尽数掠夺——
    那是一种缺氧的感觉,痛苦也痛快。
    她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在自己和他之间寻找着一个平衡点。
    厉御风的呼吸急促,大手探进她的衣服,触及到她滚烫的肌肤,立即触电般的缩了回来。
    他的手是凉的,而她最怕冷。
    可是劲头上来了,不断的在身体里叫嚣着。
    厉御风紧紧握拳,咬牙忍着,最终在她的锁骨上狠狠吮吻了下:“筝筝,你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他被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小妖精,给拿捏得死死的。
    唐筝坐在暖暖的车厢里,仿佛心也在一点点复苏。
    两人一起回到九间堂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钟了。
    佣人准备了姜汤,唐筝喝了热腾腾的一大碗,裹着厚厚的被子,像一颗大粽子,坐在床上发呆。
    厉御风从浴室里出来,身上的寒气散得差不多了,这才凑到她身边去,灼热的唇,在她唯一露出来的脸上肆虐着。
    唐筝被他吻得又痛又痒,忍不住向后躲闪:“别闹……”
    厉御风伸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凑近了她的脸:“你大晚上,不声不响的跑来s市,这难道不是在闹?许你闹,就不许我闹了?”
    说着,伸手扯开了她的被子,自己钻了进去。
    唐筝隔天起床的时候,嗓子便有些哑了。
    和叶青桑才聊了两句电话,累得嗓子发疼,只能挂断了。
    厉御风叫人给她炖了川贝枇杷膏,又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说:“倒是不高烧了,回头给你找点润喉的药,会快一点。”
    唐筝摇了摇头,并不想吃药。
    以前外公活着的时候,就不主张她稍有毛病就打针吃药,那样会破坏自身的免疫力。
    唐筝一向很听外公的话,而且,她之前在监狱里的时候,可没人会这么宝贝她。只要不是病得起不来床,都没有机会就医的,甚至还要照常上工。
    而事实证明:有些个小病,的确是可以自愈的,没必要吃药。
    嗓子疼,她就把川贝枇杷当水喝,味道甜丝丝的。
    厉御风刚好完成了s市的工作,所以接下来的时间,他主要是陪着她。
    上次她来s市的时候,还是在夏天,而且还有任务,没怎么玩儿好,就回了榕城。这次,两人都很清闲,她倒是可以玩儿得尽兴一点。
    s市有很多高端商场,入驻一些榕城没有的品牌,厉御风刚好拉着她去一起逛逛。
    “要买口红吗?”
    厉御风拉着她的手,问道:“那边的口红似乎不错……”
    他其实并没有陪着女孩子一起逛街的经验,和唐筝也很少单独出来逛街,所以对女孩子逛街的需求不是很了解。
    只是经常在一些营销广告上,看到口红被包装得很神秘很性感,而且经常被作为男士送给女士的礼物,所以便理所应当的以为女孩子都喜欢这个。
    唐筝刚好在琢磨着给厉夫人准备回礼,便朝着专柜走去。
    厉御风看着口红五花八门的色号,有些眼晕——这看起来也没什么分别,明明都一样的!
    似乎是为了表现自己品味独特,厉御风从一堆口红中,挑出一支死亡芭比粉:“这颜色比较特别,你要不要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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