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对不起,为的是他母亲池容。
    池御从来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能因为自己有多么凄惨,就把自己的残忍行为合理化。
    “我没有办法强迫你原谅我母亲,但我希望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池御温声说,哪怕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能够弥补她,他也会很欣慰的。
    陆念一沉默了会儿,才说:“我想离开波士顿!”
    池御:“可以!”
    之后,陆念一的一切身份证和护照,都是池御帮忙办理的。
    他还帮她预订了特等舱的机票,并亲自送她去机场。
    “如果将来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打这个电话找我!”
    池御说着,将一张名片,放到她的手心里:“这个你收好了。”
    虽然不是他的亲妹妹,却是他母亲曾经亏欠过的人。池御对她总有一种责任感在其中,如果有能帮到她的地方,他绝对不会推诿。
    陆念一却轻轻摇头:“谢谢,不给,我该做的,已经全都做完了!”
    希望将来,她和这里的所有人,都不再有交集。
    山水不相逢,各自安好!
    五年后,s市。
    陆念一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将身边的小衣服一件件叠整齐,放到跟前的奥特曼行李箱里。
    她一边收拾,一边嘱咐道:“到了飞机上,千万别紧张,你妈咪肯定会准时在机场接到你的。还有,如果你有问题的话,一定记得找空姐!”
    站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名叫年年。
    他挠了挠头,嗯了一声,又说:“我当初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是,知道我们家年年最棒了!”
    终于盖上行李箱,陆念一又从旁边拿过一个小小的盒子来,打开给他看:“这条项链是我买给你妈咪的,不用托运,放到你的小书包里,回家记得给你妈咪,她最近喜欢这个牌子的项链。”
    年年凑过来,看着静静躺在黑丝绒衬垫上的宝石项链,忍不住眼睛放光:“干妈,你能不能给我也买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
    陆念一忍不住笑,把盒子关好,放到他的小书包里:“男孩子也戴项链吗?”
    年年一脸认真:“我要送人的!”
    “送谁?”
    “幼儿园大班的俏俏!”
    陆念一:“……”
    乱七八糟的,什么鬼?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早熟吗?
    “好啦好啦”,陆念一把收拾好的行李推到一边:“明天要送你上飞机,要早点睡觉。”
    幼儿园马上就要开学了,小年年的暑假生活也走到了尽头。
    年年没什么亲人,平时最最喜欢的,就是陆念一这位干妈,所以几乎每一个寒暑假,都要跑到陆念一这里住上一阵子,在s市玩儿够了才肯走——
    这似乎都已经成了他的惯例。
    不过玩儿归玩儿,到了该上学时候,还是得乖乖回家的!
    所以第二天上午,陆念一准时将人送去了机场。之后,将航班信息发给了她徒儿,并附上一条短信息:【货已发出,注意签收!】
    半分钟之内,收到回复:【收到!】
    言简意赅,倒是没有多余的废话。
    傍晚,唐筝回到家时,就看到在沙发上坐着,一边吃水果,一边看动画片的小男孩。
    五年时间过去,唐筝又重新回到了唐家的那栋别墅里。
    她请了管家,请了佣人,还有了一个儿子——
    勉勉强强,也算是一个家了!
    当然,对于唐筝而言,除了家之外,她还有唐氏集团。
    外公的基业,她一定要延续下去。
    “呀,回来啦!”
    她放下手上的公文包,凑过去坐下,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问道:“这次去s市玩儿得开心不开心?你干妈最近还好吗?”
    虽然两人经常视频聊天,但是毕竟身处两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屈指可数。
    没办法,两人都忙!
    倒是游手好闲的年年,可以借着寒暑假,穿梭于两地。
    “都挺好的”,小年年面上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但是妈咪,你又没有去机场接我!”
    害得他要高举起双手,才能勉强够到推行李的小车扶手,还得像蚂蚁搬家一样的卖力。
    唐筝笑笑:“没办法,妈咪忙嘛,因为要赚钱给你买奥特曼。再说,谁让我儿子有本事,独立能力强呢?”
    当然,小年年肯定不会知道:他的每一次行程,唐筝都有派人暗中保护!
    好歹是自己的亲儿子,怎么可能让他一个人穿梭于榕城和s市之间?
    不过,对他的保护要是从明处挪到暗处,还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可以早早锻炼他的独立思维,还能让他的存在,变成一个秘密!
    唐筝伸手刮了刮他的小脸,说:“好了,去洗洗脸,带你去吃大餐!”
    忙了一天,此时肚子里空空的,急需一顿饕餮盛宴来填补。
    盛夏的傍晚,母子两人到私人会所里去吃杭帮菜。
    年年一边吃,一边絮絮叨叨给他讲了很多陆念一的事情:“干妈最近带了好多年轻漂亮的叔叔,其中一个街舞跳得特别好,还有一个喜欢戴着耳钉……”
    然而,实际上是陆念一从美国回来以后,重操旧业做起了经纪人。最近她正在带几个从韩国回来的练习生,据说是准备力捧的。
    唐筝其实对这个不太感兴趣,所以就没有多打听。
    饭后,唐筝戴上一顶宽边帽子,搭配墨镜,拉着念念从会所里出来。
    开车回家时,赶上小高峰,一条街的车子都堵成了长龙。
    唐筝遇到这么多次堵车,人仿佛也变得有些佛系了。而且,她最近时间也不是很忙,刚好趁着堵车,和年聊天。
    话说到一半,有人敲击自己的车窗。
    回过头一看,是一个卖花的小男孩。
    不知道怎么的,看着就是有些眼熟,一时间却又想不出来什么时候见过。
    小男孩手里拿着一捧玫瑰花:“小姐,买花吗?”
    唐筝:“……”
    好吧,算他是病急乱投医,竟然没看穿自己是个单身狗,反而推销这种象征爱情的花朵给自己。
    她没有多说,直接递出去一张百元钞票。也不知道具体能买多少花,反正小男孩递给她一大把,她随手接过来,就放到了后排座位上。
    小小年纪出来卖花,还是很值得同情的。
    至于看着眼熟,大约是有缘分吧,奇妙的缘分!
    隔天,唐筝开车去咖啡馆,是之前和客户约好的地方。
    客户还没有到,她给自己点了杯咖啡,一边喝,一边和助理聊一些合同细节。
    因为没有包房,所以咖啡厅里不止她一人,甚至还有人在刷直播,音量完全外放,吵得人脑壳疼。
    唐筝侧耳听了一听,似乎是个年纪不大的孩子,正在直播吃芥末。她转过头,下意识地朝着某人的手机屏幕看过去。
    的确是个年龄不大的男孩子,手里拿着勺子,一勺勺地挖着碗里的芥末,被辣得泪水直流——
    唐筝忽然心中一动,突然就知道那个男孩子是谁了。
    他和昨晚上卖花的男孩是一个人!
    是她同父异母的弟弟,顾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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