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互相挖抗,剑一还能怎么改?
他自己?
什么玩意儿就他自己。
打哑谜也没有这么打的啊。
吴明笑道:“你似乎很疑惑?你在猜为什么是‘他自己’?
你在想这个‘自己’是他这个人,还是‘南王’这个爵位?
或者在想,我是不是研究出了什么新的秘术,可以打破四照神功的界限。
你想的最多的,是我刚才说的那几种情况,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我说的对么?”
差点忘了,这老瘪犊子非常擅长察言观色,对于人性也非常的精通。
对于吴明的话。
不承认是不行的,那代表了示弱,承认也是不行的,那代表了陷入他的节奏。
顺着他的话去想是不行的,因为那会分薄了精力,不想还是不行的,因为好奇心根本就压不住。
对于这种情况,吕云澄一般都会干脆利落的掀桌子。
虽然还没到掀桌子的时候,但是找个话头反击回去,然后在吴明心口来个温柔一刀,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以你的智慧,应该明白,你们没有成功的机会,一点机会都没有。”
“那可不一定,兵法有云,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你以为我到了绝境,但怎么知道这不是我的算计呢?”
“或许吧,不过我不关心这个,我只想和你好好打一场,试试完全大成的四照神功有多厉害。”
“我也很期待你的十步一杀。”
“三天后我会用泪痕剑。”
“为什么?”
“因为我愿意。”
“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如非必要,我一点都不想和你为敌。”
“但是我却非常想要和你打一场,没有阴谋,没有算计,纯粹的武道,倾尽一切打一场。”
“人生在世,没有人能真正的舍弃一切。”
“或许吧,如果你没有什么问题,那三天后见了。”
“牛肉汤被你带到哪里去了?”
“你想杀死她?”
“她给我当了很多年女儿,我自然不会杀死她,只是小惩大诫还是很必要的。”
“如果我告诉你,她去了黄泉幽冥,你信么?”
“或许吧,最后一个问题,百里长青押送的,真的是三千五百万两银子么?”
镖局押镖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
知道前边有埋伏,为了镖银安全,很可能会选择别的路线,或者设置一明一暗两条线。
明面上那条线带着假货,暗地里那条线带着真货。
也有可能反其道而行之,所以只要确认有别的路线,那就一定要分兵去探查。
镖局分路线自然是分散了人马,吴明派人去探查同样也分散了手中的力量。
“不知道,我不是镖师,不懂如何押镖,对于我不懂的事情,我从不会胡乱发表意见。
用自己的无知去挑衅别人从事的行业,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而且显得自己很愚蠢。”
不要用“俺寻思”去挑衅他人的职业,是吕云澄从前世带来的习惯,主要是因为一个经典段子。
——我和火箭专家说,你那火箭不行,燃料不好,我认为得烧柴,最好是烧煤,煤还得精选煤,水洗煤不行,如果那个火箭专家拿正眼看我一眼,那他就输了。
不会做饭的人,可以说某个厨子的某一道菜不好吃,但不能去后厨教厨子做饭。
毕竟,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勉强憋出来几个字,那也是曹丕的岳父编草鞋——甄姬爸能编!
吴明点了点头,赞同道:“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
“你不是曾经带过兵打过仗么?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这些道理你肯定比我懂,所以你还是自己猜去吧。”
吕云澄掏出一个酒囊,递给吴明:“如果你忘了如何带兵打仗,希望这东西能让你想起来。”
“谢谢。”
“这东西不值什么钱。”
“我感谢的是你对我的尊重。”
“尊重别人是基本修养,而且尊重你和想杀死你,这并不矛盾。”
吕云澄把酒囊扔给吴明,骑着老酒,转身离开了。
吴明笑了笑,不用喝,甚至都不用打开酒囊,他就知道里面是什么。
烧酒。
非常劣质的烧酒。
没有香醇浑厚回味无穷,只有喝下去的一刹那,火辣辣的,好似刀割一般的痛感。
这种酒并不好喝,但对于枪林箭雨中百死余生的老兵而言,却是无上的享受。
只有这种酒,才能带给他们最畅快的放松。
吴明是上过战场的,灭掉金鹏王国那一战,他不仅在幕后出谋划策,还带领骑兵冲锋陷阵,亲手杀掉上官瑾、霍休等人的父辈。
阎铁珊也是在那一战中,被彻底打没了心气。
在那一战中,吴明寻到了月形门和太阳门的秘籍,为接受灌顶打下良好基础。
在那一战中,吴明得到了巨量财富,有了组建隐形人势力的启动资金。
在那一战中,吴明初次感受到了袍泽之情,兄弟之义。
时间如白驹过隙,五十多年眨眼过去,武功秘籍金银珠宝权势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
唯一值得怀恋的,便是死去的老弟兄们。
吴明喝了一口烧酒,感受着那火辣辣的,好似刀割一般的痛感,情不自禁的回想到了过去,回想到了那段峥嵘岁月。
那个时候的他,没有现在的高深武功,心机手段也相对稚嫩,但那种热血勃发的生命力,是现在的自己远远比不了的。
年轻真好啊!
回忆过去并不是坏事,每个人老的时候都会回忆自己的一生。
酸也好,甜也罢,咸也可以,苦也受着,都是一辈子。
但对于一个心怀大业的暮年枭雄而言,回忆过去,感叹年轻真好,就代表真的老了。
哪怕他能很快调整过来,心绪也不可避免受到影响。
这个小瘪犊子,还真是一点亏都不肯吃。
吴明心中暗骂一句,把酒囊中的烧酒一饮而尽,随后快步赶往废弃的土城。
那一百多人,虽然不是最精锐的嫡系力量,但也是辛苦招揽来的,不可能随意舍弃。
吴明要通过这些人判断吕云澄的武功到了何等地步。
巧的是,吕云澄也要通过这些人来积累杀意,顺便试验自己从大漠狂沙中参悟出的剑意。
这次要是再改,应该是第几版了?
吕云澄问了自己一个看起来很荒诞但是非常实际的问题。
算了。
不管是第几版,还是先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吕云澄喝了几斤酒,似乎喝得醉了,迷迷糊糊的,任凭老酒带着四处走。
老酒是宝马良驹,虽然耐力极强,但毕竟不是骆驼,不喜欢沙漠气候,下意识的按照原本的路线返回那片绿洲。
老酒还很年轻,并非老马,但已经识途。
这又馋又懒的夯货终于有点用了。
可喜可贺!
……
回到客栈的时候,吕云澄嗅到了一股很浓郁的香气。
鸡的味道。
还是用老汤卤出来的鸡的味道。
卤出来的鸡大概分为三种,烧鸡、卤鸡、扒鸡。
卤鸡不需要过油,焯水过后直接卤制,着重的是卤水香料的味道。
烧鸡需要过油,卤的时间略短一些,口感微干,更有嚼劲。
扒鸡同样需要过油,卤的时间至少要两个时辰,成品端上来的时候是完整的,但用筷子轻轻一“扒”,就会骨肉分离。
只凭嗅觉,吕云澄也分不清里面做的到底是哪一种。
看到吕云澄回来,店小二殷勤的上前,去帮吕云澄拴马。
“小二,里面怎么这么香,你们掌柜的请来一个厉害厨子?”
“不是不是,有一个豪客自己带了厨子,那厨子是鲁地人,非常擅长制作烧鸡。”
“是么?那我倒是要去看看。”
店小二口中的“豪客”是联营镖局的“神拳小诸葛”邓定侯,和丁喜、小马是生死之交。
“神拳”指的是少林“百步神拳”,他是少林俗家弟子,武功不亚于达摩院首座。
“小诸葛”自然是说他英明睿智,很多事情都能想到前面去。
就比如现在,谁也没想到,本该去押镖的邓定侯,却已经乔装改扮成了豪客。
等到某些人对“豪客”起疑的时候,他早就已经回到联营镖局的镖师队伍。
他来这么一趟,当然不是因为闲得蛋疼,而是为了传递消息,正在做烧鸡的厨子就是他的“通信员”。
厨子是个隐居多年的老江湖,和丁喜是忘年交,名字早已忘记,只剩下“老山东”这个代称。
鲁地最有名的自然是“扒鸡”,但是混江湖的还是喜欢有点嚼劲,所以他只做烧鸡,不做扒鸡。
除了烧鸡之外,他蒸的馒头也是一绝。
吕云澄到客栈的时候,不仅烧鸡做好了,馒头也已经蒸好。
烧鸡香味浓郁,有嚼劲,却不柴,馒头松软香甜,而且个头足够大,但要说最好吃的,还是制作烧鸡过程中,做出来的鸡卤。
只是一小碗鸡卤,蘸着馒头吃,就足够吃下三个大白馒头。
吕云澄自是不会客气,拿起烧鸡和馒头就开始吃,吃的正香,一个欠揍的声音远远传来。
“你这样做,不是直接把人家暴露出去了么?”
陆小凤三步两步走过来,伸手一抄,掰下一根鸡腿。
- 肉肉屋
什么玩意儿就他自己。
打哑谜也没有这么打的啊。
吴明笑道:“你似乎很疑惑?你在猜为什么是‘他自己’?
你在想这个‘自己’是他这个人,还是‘南王’这个爵位?
或者在想,我是不是研究出了什么新的秘术,可以打破四照神功的界限。
你想的最多的,是我刚才说的那几种情况,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我说的对么?”
差点忘了,这老瘪犊子非常擅长察言观色,对于人性也非常的精通。
对于吴明的话。
不承认是不行的,那代表了示弱,承认也是不行的,那代表了陷入他的节奏。
顺着他的话去想是不行的,因为那会分薄了精力,不想还是不行的,因为好奇心根本就压不住。
对于这种情况,吕云澄一般都会干脆利落的掀桌子。
虽然还没到掀桌子的时候,但是找个话头反击回去,然后在吴明心口来个温柔一刀,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以你的智慧,应该明白,你们没有成功的机会,一点机会都没有。”
“那可不一定,兵法有云,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你以为我到了绝境,但怎么知道这不是我的算计呢?”
“或许吧,不过我不关心这个,我只想和你好好打一场,试试完全大成的四照神功有多厉害。”
“我也很期待你的十步一杀。”
“三天后我会用泪痕剑。”
“为什么?”
“因为我愿意。”
“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如非必要,我一点都不想和你为敌。”
“但是我却非常想要和你打一场,没有阴谋,没有算计,纯粹的武道,倾尽一切打一场。”
“人生在世,没有人能真正的舍弃一切。”
“或许吧,如果你没有什么问题,那三天后见了。”
“牛肉汤被你带到哪里去了?”
“你想杀死她?”
“她给我当了很多年女儿,我自然不会杀死她,只是小惩大诫还是很必要的。”
“如果我告诉你,她去了黄泉幽冥,你信么?”
“或许吧,最后一个问题,百里长青押送的,真的是三千五百万两银子么?”
镖局押镖当然不是一成不变的。
知道前边有埋伏,为了镖银安全,很可能会选择别的路线,或者设置一明一暗两条线。
明面上那条线带着假货,暗地里那条线带着真货。
也有可能反其道而行之,所以只要确认有别的路线,那就一定要分兵去探查。
镖局分路线自然是分散了人马,吴明派人去探查同样也分散了手中的力量。
“不知道,我不是镖师,不懂如何押镖,对于我不懂的事情,我从不会胡乱发表意见。
用自己的无知去挑衅别人从事的行业,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而且显得自己很愚蠢。”
不要用“俺寻思”去挑衅他人的职业,是吕云澄从前世带来的习惯,主要是因为一个经典段子。
——我和火箭专家说,你那火箭不行,燃料不好,我认为得烧柴,最好是烧煤,煤还得精选煤,水洗煤不行,如果那个火箭专家拿正眼看我一眼,那他就输了。
不会做饭的人,可以说某个厨子的某一道菜不好吃,但不能去后厨教厨子做饭。
毕竟,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勉强憋出来几个字,那也是曹丕的岳父编草鞋——甄姬爸能编!
吴明点了点头,赞同道:“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
“你不是曾经带过兵打过仗么?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这些道理你肯定比我懂,所以你还是自己猜去吧。”
吕云澄掏出一个酒囊,递给吴明:“如果你忘了如何带兵打仗,希望这东西能让你想起来。”
“谢谢。”
“这东西不值什么钱。”
“我感谢的是你对我的尊重。”
“尊重别人是基本修养,而且尊重你和想杀死你,这并不矛盾。”
吕云澄把酒囊扔给吴明,骑着老酒,转身离开了。
吴明笑了笑,不用喝,甚至都不用打开酒囊,他就知道里面是什么。
烧酒。
非常劣质的烧酒。
没有香醇浑厚回味无穷,只有喝下去的一刹那,火辣辣的,好似刀割一般的痛感。
这种酒并不好喝,但对于枪林箭雨中百死余生的老兵而言,却是无上的享受。
只有这种酒,才能带给他们最畅快的放松。
吴明是上过战场的,灭掉金鹏王国那一战,他不仅在幕后出谋划策,还带领骑兵冲锋陷阵,亲手杀掉上官瑾、霍休等人的父辈。
阎铁珊也是在那一战中,被彻底打没了心气。
在那一战中,吴明寻到了月形门和太阳门的秘籍,为接受灌顶打下良好基础。
在那一战中,吴明得到了巨量财富,有了组建隐形人势力的启动资金。
在那一战中,吴明初次感受到了袍泽之情,兄弟之义。
时间如白驹过隙,五十多年眨眼过去,武功秘籍金银珠宝权势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
唯一值得怀恋的,便是死去的老弟兄们。
吴明喝了一口烧酒,感受着那火辣辣的,好似刀割一般的痛感,情不自禁的回想到了过去,回想到了那段峥嵘岁月。
那个时候的他,没有现在的高深武功,心机手段也相对稚嫩,但那种热血勃发的生命力,是现在的自己远远比不了的。
年轻真好啊!
回忆过去并不是坏事,每个人老的时候都会回忆自己的一生。
酸也好,甜也罢,咸也可以,苦也受着,都是一辈子。
但对于一个心怀大业的暮年枭雄而言,回忆过去,感叹年轻真好,就代表真的老了。
哪怕他能很快调整过来,心绪也不可避免受到影响。
这个小瘪犊子,还真是一点亏都不肯吃。
吴明心中暗骂一句,把酒囊中的烧酒一饮而尽,随后快步赶往废弃的土城。
那一百多人,虽然不是最精锐的嫡系力量,但也是辛苦招揽来的,不可能随意舍弃。
吴明要通过这些人判断吕云澄的武功到了何等地步。
巧的是,吕云澄也要通过这些人来积累杀意,顺便试验自己从大漠狂沙中参悟出的剑意。
这次要是再改,应该是第几版了?
吕云澄问了自己一个看起来很荒诞但是非常实际的问题。
算了。
不管是第几版,还是先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吕云澄喝了几斤酒,似乎喝得醉了,迷迷糊糊的,任凭老酒带着四处走。
老酒是宝马良驹,虽然耐力极强,但毕竟不是骆驼,不喜欢沙漠气候,下意识的按照原本的路线返回那片绿洲。
老酒还很年轻,并非老马,但已经识途。
这又馋又懒的夯货终于有点用了。
可喜可贺!
……
回到客栈的时候,吕云澄嗅到了一股很浓郁的香气。
鸡的味道。
还是用老汤卤出来的鸡的味道。
卤出来的鸡大概分为三种,烧鸡、卤鸡、扒鸡。
卤鸡不需要过油,焯水过后直接卤制,着重的是卤水香料的味道。
烧鸡需要过油,卤的时间略短一些,口感微干,更有嚼劲。
扒鸡同样需要过油,卤的时间至少要两个时辰,成品端上来的时候是完整的,但用筷子轻轻一“扒”,就会骨肉分离。
只凭嗅觉,吕云澄也分不清里面做的到底是哪一种。
看到吕云澄回来,店小二殷勤的上前,去帮吕云澄拴马。
“小二,里面怎么这么香,你们掌柜的请来一个厉害厨子?”
“不是不是,有一个豪客自己带了厨子,那厨子是鲁地人,非常擅长制作烧鸡。”
“是么?那我倒是要去看看。”
店小二口中的“豪客”是联营镖局的“神拳小诸葛”邓定侯,和丁喜、小马是生死之交。
“神拳”指的是少林“百步神拳”,他是少林俗家弟子,武功不亚于达摩院首座。
“小诸葛”自然是说他英明睿智,很多事情都能想到前面去。
就比如现在,谁也没想到,本该去押镖的邓定侯,却已经乔装改扮成了豪客。
等到某些人对“豪客”起疑的时候,他早就已经回到联营镖局的镖师队伍。
他来这么一趟,当然不是因为闲得蛋疼,而是为了传递消息,正在做烧鸡的厨子就是他的“通信员”。
厨子是个隐居多年的老江湖,和丁喜是忘年交,名字早已忘记,只剩下“老山东”这个代称。
鲁地最有名的自然是“扒鸡”,但是混江湖的还是喜欢有点嚼劲,所以他只做烧鸡,不做扒鸡。
除了烧鸡之外,他蒸的馒头也是一绝。
吕云澄到客栈的时候,不仅烧鸡做好了,馒头也已经蒸好。
烧鸡香味浓郁,有嚼劲,却不柴,馒头松软香甜,而且个头足够大,但要说最好吃的,还是制作烧鸡过程中,做出来的鸡卤。
只是一小碗鸡卤,蘸着馒头吃,就足够吃下三个大白馒头。
吕云澄自是不会客气,拿起烧鸡和馒头就开始吃,吃的正香,一个欠揍的声音远远传来。
“你这样做,不是直接把人家暴露出去了么?”
陆小凤三步两步走过来,伸手一抄,掰下一根鸡腿。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