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客人了吧?”
    张文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角,看一眼冷清的店面,摇了摇头。
    大晚上本来就没有多少人逛金铺,最近附近好像又发生了一些事情,听说几个女孩子在这附近不见了。
    各种流言满天飞,有说都市怪谈的,又有说是外星人抓去了的,还有说城市地下有个生物实验室,把女孩们抓去做人体实验了……
    尽管官府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说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人贩子犯罪案件,警方很快就会把嫌疑人逮捕归案,救出失踪的女生。
    但那些谣言搞得晚上都没有几个人敢在这附近逛街,弄得他最近都没赚到多少钱。
    “算了,早点下班回家玩游戏吧!”
    想到新入手的“游戏”,张文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迫不及待地搓了搓手,恨不得插上翅膀直接飞回家里。
    正当他想要锁上柜台的时候,店门突然被推开,一个穿着兜帽外衣和戴着口罩的男人走了进来,身形诡异鬼鬼祟祟,不像什么好茬子。
    男人看着像是有点营养不良,弱不禁风的身板看着就连一些初中生都不如,皮肤倒是特别白皙,应该是个资深宅男。
    张文上下打量一番,透过奇怪的打扮风格判断出兜帽男子不像是要做傻事的样子,倒是松了一口气。
    大晚上的,万一有傻子进来抢劫,引来官府的人盘查,那就不太妙了。
    “欢迎光临,请问需要点什么?”张文微笑着对兜帽男说道。
    兜帽男自然就是洛秋,他处理完“车祸”现场后在城郊找了户人家,偷了晾在外面的衣服换上,这才绕路进入城区。
    正好在路边看到有一家金铺,便想着把手里的金珠子卖掉,这玩意放在手里不太方便,不如换点钱花花。
    “卖点东西,老板你看看这个收不收。”
    洛秋刚进店门便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抬起头深深地看了一眼老板,眼神里有些许疑惑不解,这个味道不该出现在金铺里啊!
    但他不是警探,没有深究的心思,从口袋里掏出一颗金珠子扔到玻璃柜台上,砸出清脆的声音。
    张文也不介意,开店这么多年了,什么样的客人他没见过啊,之前还遇到一个拿他金镯子砸着玩的女客人呢,兜帽男都算是有素质的了。
    他拿起金珠子放到眼前仔细看了一圈,掂了掂重量,再放到电子秤上过一遍。
    以他多年的经验,一上手就知道这是颗金珠子,重量也没有问题,应该打不了眼。
    “这是颗金珠子啊,七点六克,按三百五十块钱一克收怎么样?”张文放下金珠试探性问道。
    “三百五?今天金价不是四百一吗,你这是狮子大开口了吧?”
    洛秋有点不满意老板开出的价格,这颗珠子本来就换不了多少钱,再被金铺老板砍上一刀,就剩点杂碎了,这哪能甘心,拿起金珠就准备离开。
    “等等,帅哥,收购价哪能跟零售价一样啊,你这金珠子又不知道是什么来路,能卖三百五一克就很不错了,要不这样,我亏点,三百八,就当交个朋友了,怎么样?”张文装出一副亏本了很心痛的模样。
    洛秋自然不会被他蹩脚的演技给骗到,但是这东西放在身上确实不太舒服,毕竟是死人身上烧出来的,还是快点处理掉算了。
    “行,三百八就三百八,拿钱吧!”洛秋冷淡地点了点头,不再过多计较。
    “痛快,我最喜欢你这种痛快的客人了,不像一些人,买点东西还磨磨蹭蹭的,拿着我的东西当玩具玩,也不怕磕着碰着了,太没教养了,真是有妈生没妈养……”
    张文递过一沓钞票,嘴里还在念念叨叨着。
    洛秋本来拿了钞票转身准备离开了,听到最后几个字,刚想迈出去的腿像是生根了一般粘在地上。
    “你说什么?”
    洛秋僵硬着身体慢慢转了回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张文。
    “啊,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吗?”
    张文挠了挠头,刚刚说了一大堆话,不知道是哪一句戳到面前这个男人了,他有点后悔,不该多嘴的,这下又得浪费点时间清洗地面了,好麻烦啊!
    “你说,有妈生,没妈养?”
    洛秋轻声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双手放到玻璃柜台上,额头太阳穴处青筋根根暴起。
    柜台发出“吱吱”的惨叫声,表面的合金开始扭曲,防弹玻璃上也出现数不清的细小裂痕。
    张文有点意外,想不到这个兜帽男看着弱不禁风,居然还有点蛮力。但是有点力气也算不了什么,还没有资格在他面前放肆。
    “我只是随口一说而已,不是说你。”
    张文平静地与他对视,藏在背后的右手逐渐变大,五根尖锐细长的爪子从肉里弹出,手臂上长出了无数粗长黑毛,由一只正常的人类手臂变成了怪物的利爪。
    “哈哈哈……不要紧张,我只是开个玩笑,吓到你了吧?”
    洛秋板着的脸突然放松了下来,笑得像个恶作剧成功的阳光少年。
    “呵呵,你这玩笑有点吓人。”张文皮笑肉不笑地回答道,藏在身后的爪子还在持续变化中,不管是不是真的在开玩笑,他都决定把面前这个兜帽男杀死在这里。
    “走了,拜拜。”
    洛秋摆了摆手,毫无防备地转身离开,把不设防的背后暴露到张文面前。
    张文舔了舔嘴唇,脚踝发力弹起,整个人毫无声息地扑到空中,巨大化的利爪狠狠抓向洛秋,想要把他撕成血肉碎片。
    自他变异以来,人类在他眼里就成了美味可口的猎物,即使拿着现代武器,也不过是个有点卡嗓子的猎物,对他而言毫无威胁。
    当他完全变身成狼人时,钢铁混凝土在他面前也成了软豆腐。他的利爪能切金断石,他的拳头能打穿厚重的承重墙,只要他想,甚至还能举起一辆汽车扔出去。
    当他潜藏进黑夜中时,他就是有史以来最恐怖的捕猎者,陆地上所有的动物都只是他的食物,包括人类。
    待他再发育一段时间,再多吃点血食,他将会用恐怖的力量横扫世界,成为地球的统治者。
    他就是神选中的眷顾者,被神授予了强大的能力,他是这个时代的主角。
    现在就先吃了眼前这个可恶的人类吧……
    红光一闪。
    一具无头尸体从空中摔下来,双腿还在不断抽搐弹动,如同匕首般的利爪无意识地刺穿了瓷砖地板,鲜血涌出,很快铺满了店内的地面。
    “真当我看不见你的小动作吗?”
    洛秋双眸赤红,眼底红光缓缓消散。
    他摘下沾满了鲜血的口罩,捏成一团塞进裤兜里。
    刚走进店门他就察觉到眼前的老板不是人类,但他不想多管闲事,只想着快点卖了金珠就回家睡觉。
    哪曾想这个老板自己找死,嘴巴居然如此恶臭难闻,这就怪不得他了。
    洛秋看了一眼姿态怪异的狼人尸体,抬起脚踩在尸体上面擦干净鞋底的鲜血,顺手拿走放在柜台里的无主钞票。
    人都死了,这些野生钞票就不要浪费了。柜台里还放着许多金首饰,但这些玩意太烫手,拿了也难以卖出去,很容易被查出来,就不要了。
    随后红光闪烁,双眼射出热视线,金铺内装着摄像头的墙角处只剩下一个流淌着熔岩的大洞,摆着电脑的柜台也熔了大半,地面上滴了一摊残余铁浆,其余部分全部蒸发掉了。
    处理完这一切,他转身离开了金铺,留下血淋淋的现场。
    他本想一把火烧了金铺收尾,但附近紧挨着的房子实在是太多了,不适合牵连到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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