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秦军精锐们,看到这些新鲜活的牲畜,各个眼神放光。
    咕咚!
    咕咚!
    咕咚!
    口水吞咽声,此起彼伏。
    “卧槽,至于吗?”秦江看的目瞪口呆。
    要不是他还在这里,他都怕这群人,把眼前这些牲畜活活吃了!
    不过秦江骑在马上,看着这些犒赏三军的物品,也不禁十分欢喜。
    “可算能改善伙食了!”他也悄悄咽了咽口水。
    这些时日,他可是啃够那些干粮和肉干了。
    这让秦江的胃,都有些受不住了。
    现在这个时代,虽然有皇帝不差饿兵,军无粮则散,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等诸多关于军粮重要性的警句。
    但那些花样繁多的吃的,基本都是将军们的专属品,普通士兵是享受不到的。
    军营里的伙食真是让人不敢恭维。
    如今的秦朝,五谷杂粮和一些品质不多的蔬菜成为老百姓,也是军队的主要饮食。
    秦军饮食总体来说是简陋,粗糙,仅仅是果腹水平。
    即便如今秦朝富有,积粟如丘山,富天下十倍倍。
    秦律才敢于记载秦国境内到处都有万石一积的粮仓,甚至咸阳的粮仓储存有10万石粮食。
    也正在是这样强大的后勤补给,秦军才能以数十万披甲南征北战,统一天下。
    不然王翦那六十万大军,一路人吃马喂,粮食不够。非得饿死不可。
    这个时代,秦军吃饭的军粮,一般就是锅盔。
    锅盔,饼大直径二尺外,又圆又厚像锅盖。
    锅盔源于外婆给外孙贺弥月赠送礼品,后发展成为风味方便食品。
    一般的锅盔选取小麦粉料,压秆和面,浅锅慢火烘烤。
    这玩意晒干之后,十分便于保存。
    而且吧,还很硬。
    本来这东西叫墩饼,秦军的墩饼每个重达五六斤,直径大约在50—60厘米左右,厚度也都在15厘米左右。
    携带时,以两个墩饼为一组,在每个墩饼上钻两个眼,用绳子系好,像褡裢一样挂着前胸后背,在作战时,瓷实厚重的墩饼起到了盔甲的作用,敌军射过来的箭,扎在墩饼上,被秦军士兵拔出来后,又可用来射杀敌军,所以被称为锅盔,意为锅上烙出来的盔甲。
    所以说的时候,真的能当盔甲盾牌。
    闲下来的时候,就用刀砍下一块,就着水,一口一口咬下去。
    这口感,可想而知!
    而且先秦的人们食用小麦不是吃面粉,而是“粒食”,即连着麦壳煮食,这种麦饭的口感很差,一粒粒硬邦邦的进食很困难。
    这口感就更难吃了。
    所以秦江这还算好的了,起码还有肉干。
    普通士兵,可就没有这待遇了。
    至于菜,那就是酱,或者野菜汤。
    连续吃半个多月,基本上是个人都扛不住了。
    也难怪,秦江听说有人来劳军,立刻喜出望外。
    不过他现在毕竟是朝廷将军,也不好表现得太过,依旧要完成手头任务再说其他。
    当下立刻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名官员立刻拱手行礼:“回禀将军,下官,宿县县令,喜!”
    “喜?”秦江念叨一下。
    他倒是不奇怪,毕竟现在很多人的姓名,就是一个字。
    “喜县令,我这次,要征召民船千只,渡过涡河!”
    秦江要征召船只,渡过涡河。
    不然他这一万人马,非要绕行近千里,才可能到寿春。
    喜立刻点头答应:“回禀将军,下官立刻去办!”
    “只不过,千只民船,非一时可凑齐,还望将军宽恕几日!”喜答应下来,只是要求秦江宽恕几日。
    秦江点了点头,欣然应允:“好,那就给喜县令,七天时间,七天之后,船只凑齐,我大军过河!”
    “诺!”喜双手一拱。
    ……
    “来人,将这些牲畜屠宰,本将犒赏三军!”秦江对着旁边的人发令。
    旁边的军士,早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了。
    他们立刻卸下盔甲,拎着兵器走了上来。
    屠宰牲畜,埋锅烧水,一气呵成!
    虽然是在野外,也没太多的饮食调料,做法也十分古朴无华。
    但是胜在食材新鲜,依旧做的喷香扑鼻。
    秦江和公子将闾,公子高于等人,大快朵颐,吃的汁水淋漓。
    而下方,一众将士们,也吃的心满意足,喜笑颜开。
    在长途跋涉之后,能够吃一口热乎的肉食,再好不过。
    酒足饭饱之后。
    秦江看向外面,遥遥看去,能够看到一座青砖古朴的城墙。
    那是宿县所在的位置。
    这是方圆百里,唯一的县城。
    同时也是位于交通要道,横贯南北。
    “莫不如,去县城里面看看?”秦江心中忽然一动。
    这段时间,他都是穿梭在山间,山水风景,都看腻了。
    人烟都没见到几处。
    正好可以去宿县走走。
    想到这里,秦江站立起身,换了一声便装。
    直接出了营门。
    他是主将,也没人敢阻拦他。
    秦江大军营地,距离宿县,大概二十多里。
    秦江单人骑马,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宿迁城内。
    这处古城,之前是魏国境内的。
    并且还是一处交通要道。
    秦军当时为了拿下宿县,也是费劲了心思。
    不过城墙保存还算完好。
    依旧看不出半点大战过后的痕迹。
    只不过仔细看某些角落,依旧可以看到,有刀剑划痕,还有干涸很久,已经变成黑色的血迹。
    无言诉说着,这里曾经经历过大战。
    此时城内街道,繁华热闹。
    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虽然规模和繁华程度,跟咸阳肯定是没法比。
    但也远超过之前秦江走过的那些荒郊野岭。
    他一身黑色玄衣,玄衣之上,刺绣有金色玄鸟团,腰挂玄鸟玉佩,左手持剑,右手牵着马。
    衣服是嬴政赏赐的,做工精美,用料讲究。
    玄鸟玉佩,是嬴阴嫚赠给的皇室之宝。
    剑,是青铜宝剑。
    没一样,是凡品。
    都是常人毕生,也未曾见过的东西。
    走在大街之上,十分显眼。
    毕竟这可是一个县城!
    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秦江这种打扮。
    这也太吸引人眼球了。
    秦江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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