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自己每个月的费用,再给父母两千块钱,对她来说一点压力都没有。
可后来,母亲的表现却如此令人心寒……
沈慈叹了一口气。
重生之后,她并不是没有职业上的规划。
但现在对她来说,健康才是最大的问题……可白血病又不能预防,所以沈慈只能等。
她在等,如果三年之后她的身体仍然健康,那么她可以将这幢别墅拿到银行去做抵押来创业,或者去做些投资什么的;而如果她仍然要重蹈前世的覆辙……
不!!!
既然上天如此眷顾,她甚至有了一切重来的机会,又怎么会悲剧重演呢?
沈慈深呼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然后开始思考起母亲要告自己赡养的这件事情。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于情于理,不管母亲以前是怎么对自己的,自己确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不管怎么说,母亲居然不与自己联系就直接将这事儿告到了居委会那里……可见母亲的决心之大与势在必得!
经历过前世的那场离婚官司,沈慈深知任何负面消息都不应该被放大,不管是不是在理;而且必须要尽快将事件的不良影响力压缩到最小!
唯今之计,就是要和居委会共同讨论并解决赡养费用这个问题;而且怎么样都不能让母亲把这件事情给闹大了。
前世吃了离婚官司的亏,所以沈慈知道人在着急上火的时候最容易失去理智,而只要她一直保持冷静,就不会头脑发热,这样才能推动事件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所以到了中午的时候,她跑回家给自己做了碗美味的家常面条;吃完面条以后,她又美美地睡了个午觉。
下午,果然有人来办公室找她。
来人自称姓宋,是镇上居委会专管家庭纠纷的工作人员,她个跟沈母年纪差不多大的大妈,稍微有些肥胖,脸上总是挂着爽朗的笑容。
反正这会儿爱凡基金会联络点的办公室里既没事,也没其他人;沈慈就和宋大妈一起坐在门口唠起了家常。
宋大妈就问起了沈慈的个人情况,沈慈也没瞒着,将自己离异,工作收入等情况说给宋大妈听。
可宋大妈听着听着就犯起了难,她转过头,看了看沈慈这间冷冷清清的办公室……这么清闲的工作,难怪工资才两千多块钱呢!
对了,据沈母说沈慈还把她家房子租给了别人,可宋大妈拿着沈慈提供的租房合同一看,上面写着那租金才八百块一个月……
照这么看,沈慈一个月的收入满打满算也才三千多一点儿,显然无力支付沈母所提出的,每个月两千块钱的赡养费用呀!
见宋大妈面难露色,沈慈垂下了眼睑没说话。
她跟温俊离婚的时候,除了这幢别墅之外,温俊还给了她十五万……她当然不会老实到将这笔钱说出来;也没跟宋大妈说跟自己签订租房合同的是其实是周茵——租房合约上明确写着周茵每个月付给沈慈八百块钱,却没有明确写出周茵只在沈慈家吃午饭和睡午觉而已。
……事实上,但在周茵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周皓川每个月都会拿五千块钱给她。
所以说,沈慈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很宽裕的;但宋大妈并不知道这一切……当然沈慈也完全没有坦白交代的打算。
就算她有能力付给父母每个月两千块钱的赡养费,但也绝对不希望是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之下被迫着拿出来的……
宋大妈看着温柔和善的沈慈,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因小三插足而离了婚,却又如此坚强而且自食其力的姑娘,怎么偏偏就有个那样的妈?
其实,沈母一开始确实是打算去法院告沈慈的。
但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想要诉讼,必须要先写一份格式正确的诉讼申请,而且这打官司可不是今天递交了申请明天就能判下来的,还得等法官调解,然后再一审二审终审……
沈母被工作人员的一番话给侃晕了(那位工作人员认为家庭纠纷这种事情最好能在基层解决)。
最后,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找到了镇上的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调解这事儿(PS:找居委会不用写状纸也不用花钱)。
可后来,母亲的表现却如此令人心寒……
沈慈叹了一口气。
重生之后,她并不是没有职业上的规划。
但现在对她来说,健康才是最大的问题……可白血病又不能预防,所以沈慈只能等。
她在等,如果三年之后她的身体仍然健康,那么她可以将这幢别墅拿到银行去做抵押来创业,或者去做些投资什么的;而如果她仍然要重蹈前世的覆辙……
不!!!
既然上天如此眷顾,她甚至有了一切重来的机会,又怎么会悲剧重演呢?
沈慈深呼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然后开始思考起母亲要告自己赡养的这件事情。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于情于理,不管母亲以前是怎么对自己的,自己确实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不管怎么说,母亲居然不与自己联系就直接将这事儿告到了居委会那里……可见母亲的决心之大与势在必得!
经历过前世的那场离婚官司,沈慈深知任何负面消息都不应该被放大,不管是不是在理;而且必须要尽快将事件的不良影响力压缩到最小!
唯今之计,就是要和居委会共同讨论并解决赡养费用这个问题;而且怎么样都不能让母亲把这件事情给闹大了。
前世吃了离婚官司的亏,所以沈慈知道人在着急上火的时候最容易失去理智,而只要她一直保持冷静,就不会头脑发热,这样才能推动事件朝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所以到了中午的时候,她跑回家给自己做了碗美味的家常面条;吃完面条以后,她又美美地睡了个午觉。
下午,果然有人来办公室找她。
来人自称姓宋,是镇上居委会专管家庭纠纷的工作人员,她个跟沈母年纪差不多大的大妈,稍微有些肥胖,脸上总是挂着爽朗的笑容。
反正这会儿爱凡基金会联络点的办公室里既没事,也没其他人;沈慈就和宋大妈一起坐在门口唠起了家常。
宋大妈就问起了沈慈的个人情况,沈慈也没瞒着,将自己离异,工作收入等情况说给宋大妈听。
可宋大妈听着听着就犯起了难,她转过头,看了看沈慈这间冷冷清清的办公室……这么清闲的工作,难怪工资才两千多块钱呢!
对了,据沈母说沈慈还把她家房子租给了别人,可宋大妈拿着沈慈提供的租房合同一看,上面写着那租金才八百块一个月……
照这么看,沈慈一个月的收入满打满算也才三千多一点儿,显然无力支付沈母所提出的,每个月两千块钱的赡养费用呀!
见宋大妈面难露色,沈慈垂下了眼睑没说话。
她跟温俊离婚的时候,除了这幢别墅之外,温俊还给了她十五万……她当然不会老实到将这笔钱说出来;也没跟宋大妈说跟自己签订租房合同的是其实是周茵——租房合约上明确写着周茵每个月付给沈慈八百块钱,却没有明确写出周茵只在沈慈家吃午饭和睡午觉而已。
……事实上,但在周茵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周皓川每个月都会拿五千块钱给她。
所以说,沈慈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很宽裕的;但宋大妈并不知道这一切……当然沈慈也完全没有坦白交代的打算。
就算她有能力付给父母每个月两千块钱的赡养费,但也绝对不希望是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之下被迫着拿出来的……
宋大妈看着温柔和善的沈慈,一边摇头一边叹气。
因小三插足而离了婚,却又如此坚强而且自食其力的姑娘,怎么偏偏就有个那样的妈?
其实,沈母一开始确实是打算去法院告沈慈的。
但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想要诉讼,必须要先写一份格式正确的诉讼申请,而且这打官司可不是今天递交了申请明天就能判下来的,还得等法官调解,然后再一审二审终审……
沈母被工作人员的一番话给侃晕了(那位工作人员认为家庭纠纷这种事情最好能在基层解决)。
最后,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找到了镇上的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调解这事儿(PS:找居委会不用写状纸也不用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