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草原,天空被西下的斜阳染得金黄一片,仿佛连一望无际的草地都被镀上了一层金光,清风徐徐吹来,说不出的惬意怡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教,席君买烤肉和做各种肉菜的技能已经被点满,秦朗总算可以功成身退,将富家少爷贴身厨子的职位十分光荣的交给他。
    他也不是没想过教这家伙做点别的菜,可这家伙只对肉感兴趣,正好,草原上别的不多,就是牛羊成群,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就连小程这个家传的肉食动物都已经吃肉吃到发腻了,可席君买这个吃货竟然还吃的津津有味。
    李崇义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的就没有语言天赋,学起突厥语来比小程还不如,整日里被叽里咕噜的突厥语折磨的欲仙欲死,痛不欲生。
    既然说了今日不走,哥几个也难得在傍晚时分这般悠闲的坐着,好好聊一聊人生理想,风化学与。
    反正秦朗有系统空间,这次为了混到颉利身边可谓费尽了心思,花费了不少钱财,可以说是一只真真正正的大肥羊,离得老远都能闻见那股肥油味。
    他从空间里拿出黄花梨的大圆桌和配套的椅子,又从一旁的马车上端出红泥小火炉,将早就炖的浓浓的骨头汤倒进鸳鸯锅里。
    骨头汤本就是滚沸的,放在炉子上基本没什么间隔,又立刻滚沸起来,浓浓的香味四下飘散,引得众人不由自主吞了吞口水。
    鸳鸯锅的另一边被秦朗放了滚开的清水,然后拿出趁着众人不注意早就兑换出来的,已经撕去了外包装的麻辣锅底放进清水里。
    没多大一会儿,锅底彻底化开,红彤彤的煞是鲜艳,咕嘟咕嘟的直冒香气,那种浓烈、呛辣又醇厚的香味,勾的人简直口水横流!
    小程和李崇义等人双眼冒光“嗖”的一下窜了过来,直接就各自占据了一把椅子,就连这段时间只对肉食感兴趣的席君买,也吸溜着口水跑了过来。
    没办法,小程他们说,再继续吃君买的烤肉,一定会集体呕吐,实在吃的腻歪的不行。
    反正席君买已经学会做了,秦朗就打算好好犒劳犒劳大家,这才想着弄个火锅吃。
    自然,吃火锅嘛,青菜是必不可少的,海鲜也是必不可少的,反正秦朗系统空间里有的是食材,摆了满满一大桌子。
    “乐意吃什么就下什么,管饱!”秦朗给几人一人丢了一瓶啤酒,笑眯眯的道。
    “这个酒好喝!好久都没喝过了!”李崇义眉开眼笑的接过来,指甲在瓶盖上轻巧的一挑,便打开了瓶子,使劲灌了一大口,美的龇牙咧嘴。
    说实话,阿朗酿的琼浆玉液是好喝,可是太烈了,若是没有喝过这个啤酒,那便也罢了,喝过之后便有了对比,他还是喜欢这个口感清爽,香醇怡人的味道。
    尤其是陪着火锅或者烤肉,更是绝了!
    小程倒是什么酒都不挑,他们程家人,喝酒从来不做选择,有好的酒那便更好,没有的话,差点的也能入口。
    双胞胎年纪还太小,两人一人拿着一瓶啤酒喝的见牙不见眼。
    倒是席君买和小牛两人,与他们外表清润少年的模样严重不符,竟然就喜欢白酒,越烈就越爱!
    兄弟几个好久都没吃过火锅了,尤其是青菜,一个一个下筷如飞,盘子里的青菜没多大一会儿就没了,秦朗默不作声的又添了一些。
    这段时间席君买这厮为了练习厨艺,不知祸害了多少牛羊,做好的成品也只有这么几个人来试菜,自然是把他们吃的腻歪的不行。
    哥几个吃的正高兴,忽然一阵雷鸣般的马蹄声轰然响起,听声音,距离似是不远了,人数也不少。
    李崇义筷子一顿看向秦朗,却见他嘴角挂着一抹笑意,眼睛一亮问道:“大鱼?”
    “什么大鱼?”小牛疑惑的看着两人问道。
    “阿朗要找的人来了。”小程吃的头都不抬。
    有李崇义和阿郎在,他从来都是不用动脑的那个,只管需要他上的时候出拳头就够了。
    马蹄声越来越近,还随着叽里咕噜的急切突厥语,在众人帐篷前不远处戛然而止。
    领头的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小伙子,到了众人面前弯腰失礼,汉语说得挺溜:“诸位可是从大唐来的商队?”
    秦朗几人中,易容过的相貌最为出众的便是李崇义,这小伙眼睛扫到李崇义时便眼睛一亮,露出惊艳之色,而后便是一脸可惜。
    “正是。”秦朗放下筷子,拱了拱手,走到李崇义身边笑道:“这位便是我们少爷,来自大唐崔家的崔义。”
    “崔少爷好,我是阿史那曼耶,来自西突厥,听说崔少爷手中有来自大唐的宝物,想来看看能否与崔少爷做个交易。”
    “好说好说。”秦朗微微一笑道:“不知兄台想要换什么?此次我家少爷出来,带了绸缎、瓷器、玉器、还有一些突厥没有的干果吃食。”
    阿史那曼耶皱了皱眉,满脸不悦的看着秦朗问道:“我听说似乎还有一种叫做琼浆玉液的美酒?乃是大唐蓝田县候秦朗亲手所制,为何你不说?”
    “兄台莫恼。”秦朗不慌不忙的微微一笑道:“实在是琼浆玉液有价无市,莫说我家少爷千里迢迢,历尽千辛万苦,受尽种种苦楚才从大唐带到突厥……”
    “便只说,这琼浆玉液在大唐也是价值连城,常人都难得一见,那些世家贵族的族长贵人们,不管是谁得了一瓶,都是舍不得喝,只在家中来了贵客才会拿出来一点点招待。”
    “并且这琼浆玉液在大唐,能买得起的人不少,可有那个身份能买到的人却不多,所以即便其名传遍大唐,真正见过并且尝过的人也屈指可数。”
    “我家少爷也是出来游历的时候,机缘巧合好不容易才得了两瓶,才入了突厥便碎了一瓶,现下只剩下一瓶,其价值不难想象。”
    “而我们这一路走来,虽然想要琼浆玉液的人极多,可却并没有谁能够出得起价钱,我家少爷已经打算把那瓶琼浆玉液带回大唐,孝敬我家老爷了。”
    说着又小声的嘀咕了一句道:“谁知道这种宝贝以后还有没有那个运气再得一瓶了!”
    他这一番唱念做打,听得小程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小心的躲到高大的席君买身后,捂住嘴不住的抖动着肩膀,生怕发出一点声音,坏了阿朗的好事被收拾。
    那瓶一入草原便碎了的琼浆玉液,正是被他“不小心”打破的,因此还赔了他的“一条性命”呢,能不珍贵吗?
    其实琼浆玉液,秦朗手中多得是,他系统空间里,塞了不知多少坛子,随便拿出来一坛就能灌他个十瓶八瓶的。
    可要不这么干,怎么能显示出这琼浆玉液的珍贵之处呢?
    便是在大唐,这琼浆玉液也是饥饿营销,供不应求。
    “这个,能不能让在下看一看着琼浆玉液?最好是能……闻上一闻?”阿史那曼耶也被秦朗说的有些小心翼翼起来。
    这玩意儿既然价值这么高,没准他还真买不起!可既然都追到这里了,不见见这琼浆玉液究竟长什么模样又实在有些不甘心!
    更况且,他打算去参加月末颉利可汗组织的,怎样迎回天神之子的大会,想拿宝物向颉利上供,以期能够躲过此次攻打大唐。
    不是他对天神之子不敬,也不是他不想去,而是他们部落实在是在年前攻打大唐之时死伤惨重,族中勇士几乎全部战死,只剩下老弱病残。
    可突厥想要迎回天神之子,若是不与大唐打上一场,唐王又岂会轻易放人?
    他的部落再也死不起伤不起了!
    秦朗闻言瞅了一眼懒散靠在椅子上,装模作样的李崇义一眼。
    李崇义撩了撩眼皮,满脸狂傲的道:“想必他们这穷乡僻壤之处也没见过什么好东西,本少爷一向心善,便让他看一看吧。”
    秦朗这才招手叫过两名护卫,跟着他到了一辆马车上,将上面的东西都搬了下来,露出居中的一个雕刻精美,镶嵌着宝石的紫檀木小木箱。
    阿史那曼耶屏住呼吸,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木箱,不光是他,就连他身后的一干人也都一模一样,心中不约而同的想起流传在草原上的传言。
    看来这富家少爷家中果然富可敌国,家财万贯,只这么一只装东西的箱子竟然镶金带银,还镶嵌着宝石!
    秦朗小心翼翼的从少爷手中接过一个金灿灿的钥匙,打开了箱子,却让阿史那曼耶和他身后的一群人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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