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超和周有根在胶州合作,先废除奴仆制,迫使乡绅失去家丁和奴仆,大大减少他们的人手,也使明末隐瞒的人口数纷纷出现。
    明朝统计人口时,其实比真实人口少很多,各大户都隐瞒实际人口, 各种奴仆都不计算在内,不把他们算人。
    接着收重税,逼使乡绅们卖田甚至送田。
    因为废除奴仆制后,他们的佃户和奴仆已经不够用,大量的田没人耕种。
    而丁毅在两百亩以上,收固定税。
    每亩两石, 两百亩田,三点五的税率,每年要交一百四十石粮, 固定税的意思,不管天成好不好,有没有天灾,你有两百亩田,一年就要交一百四十石粮,我不管你一年得到多粮。
    你两百亩得到一千石,也只要交一百四十石,你两百亩得到一百石,你也得交一百四十石。
    乡绅们没有佃户没有奴仆,谁给他们种田啊,没有产量,如何交税。
    于是大量的农田开始被低价甩卖,但这会百姓没钱买,其他有钱人也不会买, 最后全是卖给了路超。
    路超再转手分给得到自由身的奴仆们, 这样奴仆们有田,又有自由,纷纷离开乡绅, 彻底消弱了乡绅们的实力,并让这些百姓死心踏地的跟着丁毅。
    李继龙先分田给儿子,就被路超以官府的名义,收分田税收了三百亩。
    然后发现固定税还是太高,他们每年要交六成的税,又没有人耕种。
    再分,分给女婿,甚至其他亲戚,路超又收税,前后收了近千百亩当税。
    李继龙六千多亩田,前后分了几次,最后家里每个子女是199亩,保证不在两百亩的固定税里,他也算钻了空子。
    你们两百亩收固定税,我一百九十九亩,你拿我没办法了吧。
    两百亩以内是三成税,按产量来, 失收的话,也可以少交了。
    当然,也有官员乡绅, 直接把田全卖给路超,价格也不贵,一亩田才二两银,然后举家迁移到别处去。
    你丁毅瞎搞,老子不和你玩,老子走行了吧,不信你丁毅能一辈子在山东。
    可惜他们不知道,将来全大明都会是这种模式,跑到那边都没有用。
    这样半年下来后,整个胶州拥有五百亩以上的大户已经完全没有,绝大部份都只有两百亩以内。
    到第二年时,整个登莱地区拥有五百亩以上的大户也完全没有。
    虽然大部份乡绅们都分出去给家里亲属,但分出去的同时被丁毅刮了成分田税,实际数量都少了很多,然后从现在开始都要交三成左右的税。
    乡绅们怨声载道,每天都人上书到济南弹劾丁毅,更有大胆的乡绅,敢聚集家丁直接反抗,当然是遭到丁毅的无情镇压。
    凭着丁毅在登莱地区一万八千步营,三千骑兵,八千卫所兵,大概一年左右,终于平定了整个莱州地区,全面完成征收农田税。
    这时加上前期登州地区的农田税,两地纳入统计的税田为两百九十万亩,按亩产两石计,两成低税率计,只要没有天灾,不失收,年收税已经可达一百一十万石。
    这个数字要是让崇祯知道不知会是什么表情。
    大明朝在整个山东省都收不到这么多税。
    并且在丁毅掌控登莱之前,两地交税的田加起来不到一百万亩,还收不齐。
    越是收不齐,崇祯越只能加派,越是加派,老百姓的日子越无法过,最终丢掉了大明江山。
    但丁毅对乡绅只举大刀也是不行,自然也要萝卜给他们吃。
    首先乡绅们的子女,只要识字都有机会出来做吏员或当兵,做了吏员都能免税一成。
    然后在整个登莱,除了后面要收的商业税和现在的农田税,没有其他税。
    他们到登莱境内任何地方做生意,包括从登州出海,都不会和以前一样再交任何费用。
    到登莱任何府县也不会有过路费。
    各县府州的官员,更不用他们每年去孝敬。
    丁毅对贿赂官员上面采用“双重举报,谁先占优”的原则。
    什么意思呢。
    比如一个乡绅贿赂了一个官员一千两银,官员率先检举,不但这一千两是合法所有,还要乡绅再罚十倍,一万两给官员。
    反过来,如果一个乡绅贿赂一个官员一千两银,乡绅再反手举报。
    官员免职被抓不说,罚官员十倍一万两银返给乡绅,而且乡绅所有的田免税三年。
    这样的双重举报,谁先占优的情况下,乡绅不敢给钱官员,官员更不敢收别人的钱。
    从而保证了乡绅们的利益,替他们省了以前的孝敬。
    刚开始乡绅们可能觉的,自己大量的田被逼的送人或低价卖掉,以后的日子一定要清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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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后来发现,每年的开支也少了,不用动不动给银子各级官员和吏员,出去的费用也少了。
    交的各种税也没有了。
    不做商业的话,也没有商业税,几百亩田家里吃吃用用是足够。
    慢慢的他们也开始认命。
    但不认命也没有用,失去奴仆和家丁,仅靠乡绅们自己,是什么风浪也卷不起来。
    搞定农业税后,丁毅又开始征商业税。
    第一批,选酒楼,客栈,布商,粮店,盐商,牙行、酒商,等几种大的商铺和与民生相关的商铺,收税。
    定额收税,每户每年,十两到五万两不等。
    刚刚搞定农田税,丁毅又收商业税,民间顿时哗然,很多商人都破口大骂,自明一朝,还没有谁收过这样的商税。
    明朝的商税分住税和过税。
    住税中分官店税,塌房税,市肆门摊税,落地税,牙税,契税,酒醋税,屠洁税,其他。
    过税中分钞关税,抽分税,门税,淮安四税,其他。
    看这税法,几乎和后世差不多,到处都能收税,但实际上操作难度极大,特别在京城和江南等发达地方,越是收不上税,你有关系能免,他也有关系能免。
    魏忠贤在时,曾免了关外潘家口、桃林界、岭冷口、潼关、咸阳、大庆、庆阳、凤翔、汉中、临洮、西安、三原、浙江、直隶等处的商税,范围之大,比东林党主政时期还夸张。没免的地方主要是跟东林党人关系比较大的南直隶地区的一部分,那里的人一看其他都免,就我们没免,马上不干了,把派来收税的人打死了。
    都敢把收税的人都打死,你说能收多少税。
    所以明朝的税种类很多,但收到的税少得可怜。
    现在丁毅先把驻军驻到各县,再把吏员一换。
    以前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税我都不认,就按定额收税。
    每个铺子,先有捕快衙役观察十天,看其客人进出,判断卖货量,从售价到成本评估,最后给他们一年十两到五万两的固定税。
    各种生意当然有淡季和旺季,但丁毅不管,以某月份一个月为标准来定额。
    以前明廷定的税全不算,事实上以前也是名存实亡,根本收不上。
    这时有大量的商铺都不在里面,如肉铺,衣铺,脂胭水粉,杂货等,不在里面的还沾沾自喜。
    第一批被征税的人中,自然有不服的。
    有人还想学南直隶(南京),组织人驱赶殴打上门收税的捕快衙役。
    “杀”各县没有犹豫,户主被杀,家里被抄,所有财产充公。
    几个出头鸟被杀,其余的俱是瑟瑟发抖。
    这时官府有人出来保证,以后除了这定额税,不会再有其他税费,只是每年会调整高低。
    官府收税,就要保护商铺,有人敢到你们商铺闹事,必抓。
    其间路超的情报司行动起来,派人暗中鼓动各地青皮去商铺闹事,商人们报官,官府果断派营兵出动,活捉了几百个青皮,在各县当众砍头,查抄青皮家里,赔偿给商人。
    大部份青皮很穷,官府认为商铺破坏较大的,则免税若干。
    这下商人们的心情又不一样,突然觉的这种交保护费性质的税费,挺好的。
    你交了税,官府替你做主,还不收你的好处。
    这么好的官府,到那找啊,大伙自然慢慢认可了这种税。
    到九月时,各县府和登州一样,选最繁华区,设正规堵档,按各县人口不同,每县每州只准二家。
    与登州一样,按人口数每家每年要交一到五万两,县州下面的镇,每镇只准有一家,每年按人口数交三千到五千两。
    众商人趋之若鹜,纷纷投重金找关系竟争,莱州人口众多,有商人甚至提议,本州只能开一家,我给你们二十万。
    十月,登莱两地十几个县府同时打击红楼,每县州只能开二家,每镇只能开一家,与堵坊在同一条街上。
    每家按县府人口数,每年要交五千到一万两,镇级的则为一千到三千两,商人们同样趋之若鹜。
    很多之前被逼卖田的乡绅们,也开始竞争干这个行业,丁毅也果然上路子,支持一些失去大量粮田的缙绅们,算是对他们的补偿。
    这商业税能收起来,还是非常可怕的,特别加入了红楼和堵坊这两个暴利行业。
    到崇祯十二年(1639年)末,登莱两府加十五个州县所有镇新收各种商税破100万两(因为是先交税,所以算到当年9月算到明年9月一年的税)。
    登莱两地的商业税震惊丁毅的部下们。
    所有明末的人第一次见识到商业税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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