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故意的想要那么做。
逃是真的要逃的,因为那些官兵真的是她的人啊!
“大琰公主复姓南门,单名一个潇字。”
再次成功开溜后,楚浔兮在一家茶馆门口无意间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后来遇见胡为,与胡为谋划考科举,是真的想展一番宏图,还是因为那句‘大琰公主复姓南门,单名潇’
现在想来,该是后者吧。
第20章 落笔斋
“他在那里!追上去,别让他跑了!”吴昊的手下徐三指着前方蒙面人转过弯的小巷,朝身后一群小喽啰命令道。
“快点,那是个死胡同,他跑不掉的!”
蒙面人停住脚,一堵墙壁横在他面前。往前已经没有路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追上来的人,咬牙准备拼死一搏。
徐三带着人不慌不忙走过去,从腰间拔出刀,对着蒙面人嘲笑,“你跑啊!”他有些胖,说起话来脸上横肉一抖一抖的。
蒙面人沉默着没有说话。
徐三对几个手下挥了挥刀,“你们几个,上!”
蒙面人盯着他们,右手搭在腰间的短刀上。
这时,一条绳子从墙外面扔进来,绳头正好落在蒙面人手边。
蒙面人拉住绳子,一道力道将他整个人一提,脚尖蹬一下墙壁,翻身消失于徐三等人的眼前。
——————————分割线——————————
楚徇溪百无聊赖的走在大街上,初来异世的新奇已经随着这几个月的过去而渐渐淡去。
唉!
楚徇溪看着这繁华的京城,心里一阵惆怅。来来往往的人中,卖东西的卖东西,买东西的买东西,吃饭的吃饭,玩乐的玩乐,似乎就她无事可干。原本她还是个翰林院编撰,没什么实权是个芝麻小官也就罢了至少还有事干,后来朝廷索性一纸公文给了她一个驸马都尉的虚称,她就什么都不用干了,她很惆怅。
她很惆怅,公主大人自那日来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溪声,你说这京城里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楚徇溪转头认真的看着溪声。
溪声捏着下巴想了想,“驸马爷是文人,不妨去落笔斋。”
对啊!楚徇溪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胡为说过,每月初十落笔斋就会举行一场文人宴会,主持者好像就是公主大人颇为欣赏的年轻诗人宁枫宁章末。她可以去凑个热闹要个什么亲笔作品送给公主啊!算算日期,幸运!今天就是初十!
“溪声,像这样的宴会一般都要帖子才能进去吧?”楚徇溪问。
溪声点头,“驸马爷您是状元出身,落笔斋早就送来了帖子,您那时正在昏睡中……”说到这里,溪声猛眨了眨眼,蹦了一下,两手用力拍打自己的大腿,“糟了!这事我忘了告诉驸马爷你!今日帖子也没带!宴会不允迟到,回去取也来不及了!”
见楚徇溪一脸遗憾,溪声又补充到,“不过驸马爷不用担心,落笔斋的宴会不是一定只凭帖子才能参加的,没有受到邀请的人也可按照落笔斋出的题目作诗一首,取得参会资格,以驸马爷您的文采,没问题的。”
楚徇溪定定的看着左边摊上的花灯,花灯上的图案是一只大白兔。作诗这样的事,在她脑中,就和那花灯上的兔子一样,是白的啊。
“我听说赌坊也挺好玩的”楚徇溪喃喃到。
“恐怕您去了那地方,公主殿下今日就不能在落笔斋好好的参加宴会了。”
闻言楚徇溪回头拽住溪声,“公主去了落笔斋”
溪声点头,“公主殿下每月都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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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允取下脸上的黑色面巾,看着桌边背手而立的人,抱拳单膝跪在地上,“韩允多谢胡公子搭救!”
胡为转过身,上前一步扶起他,“你不用谢我,你我各取所需,我救你不过是因为我还没有取到我要的罢了。”
韩允起身,诧异的看着胡为。
胡为嘴角扯出一个笑,从腰间取下她的小算盘拿在手里把玩,“我是个商人,不会玩什么把戏,唯一的长处就是精于计算。”拨弄了一下算盘,胡为又道,“几年前西都的那一场大火将韩氏一族烧了个干净,三十六具尸体虽然一个不少,但其中明明该是男性的尸体却不知为何变成了女性”
韩允脸色大变,几年前的画面随着胡为的话涌入大脑,熊熊的大火,大火中哭喊的人,纵火者狰狞的面孔……
“真不知道你是太傻,还是对韩这个姓氏太过虔诚。西都的韩氏烧没了后,琰国就没几个姓韩的了。”
胡为静静的看着韩允,见他目露凶光,一只手慢慢握起拳头。又道,“不过你不用担心,没几个人会像我这么无聊的。”
胡为将算盘重新系在腰带上,“我说了,我是商人,计算是我的长处,我算到了你会去杀吴昊,但我没算到你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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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溪声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家驸马爷,虽然她没念过书也听不懂这诗是什么意思,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就将诗做了出来,她觉得自家驸马爷好厉害!
一口气背完刘禹锡的《秋词》后,楚徇溪小心翼翼的看着给她出题的人。还好题目只是很简单的秋,还好高中的时候她有默写过这首《秋词》。
出题人有些吃惊的看着楚徇溪,自古写秋大都伤秋,这人却反其道而行之说秋好,倒也是别开生面,别具一格。全诗乍看似平白无奇,却越读越觉韵味十足。这般功底,早该名满京城了,他竟不知还有此人。
“在下楼玦,不知这位公子如何称呼”楼玦上下打量了一下楚徇溪,见他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心头顿生结交之意。
楼玦,京城四大青年才俊之一,兵部尚书楼庭之子。身有才华却不愿涉足官场。
此人长了一张俊美的脸,周身气质让人一看便由然而生出此人才华横溢之感。他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衫,周身排列着墨字,墨字很淡,都是书的草书,长衫款式不是那种很中正的长衫,但也不觉怪异。一口气将这么多字穿在身上,这是有多想别人知道他是文人啊!楚徇溪看着楼玦,总觉得他的身上有着一股类似陶潜的淡泊名利,归园田居之味,又有着一丝类似李太白的飘逸不羁。
“在下楚徇溪”
楼玦再次抬头看向楚徇溪,纵他平时再怎么不关心官场之事,当今驸马的名字他还是知道的。
见楼玦眼里露出一丝明显的诧异,楚徇溪冲他一笑,“楼兄,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楼玦侧身让开一步,“驸马爷
逃是真的要逃的,因为那些官兵真的是她的人啊!
“大琰公主复姓南门,单名一个潇字。”
再次成功开溜后,楚浔兮在一家茶馆门口无意间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后来遇见胡为,与胡为谋划考科举,是真的想展一番宏图,还是因为那句‘大琰公主复姓南门,单名潇’
现在想来,该是后者吧。
第20章 落笔斋
“他在那里!追上去,别让他跑了!”吴昊的手下徐三指着前方蒙面人转过弯的小巷,朝身后一群小喽啰命令道。
“快点,那是个死胡同,他跑不掉的!”
蒙面人停住脚,一堵墙壁横在他面前。往前已经没有路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追上来的人,咬牙准备拼死一搏。
徐三带着人不慌不忙走过去,从腰间拔出刀,对着蒙面人嘲笑,“你跑啊!”他有些胖,说起话来脸上横肉一抖一抖的。
蒙面人沉默着没有说话。
徐三对几个手下挥了挥刀,“你们几个,上!”
蒙面人盯着他们,右手搭在腰间的短刀上。
这时,一条绳子从墙外面扔进来,绳头正好落在蒙面人手边。
蒙面人拉住绳子,一道力道将他整个人一提,脚尖蹬一下墙壁,翻身消失于徐三等人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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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徇溪百无聊赖的走在大街上,初来异世的新奇已经随着这几个月的过去而渐渐淡去。
唉!
楚徇溪看着这繁华的京城,心里一阵惆怅。来来往往的人中,卖东西的卖东西,买东西的买东西,吃饭的吃饭,玩乐的玩乐,似乎就她无事可干。原本她还是个翰林院编撰,没什么实权是个芝麻小官也就罢了至少还有事干,后来朝廷索性一纸公文给了她一个驸马都尉的虚称,她就什么都不用干了,她很惆怅。
她很惆怅,公主大人自那日来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溪声,你说这京城里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楚徇溪转头认真的看着溪声。
溪声捏着下巴想了想,“驸马爷是文人,不妨去落笔斋。”
对啊!楚徇溪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胡为说过,每月初十落笔斋就会举行一场文人宴会,主持者好像就是公主大人颇为欣赏的年轻诗人宁枫宁章末。她可以去凑个热闹要个什么亲笔作品送给公主啊!算算日期,幸运!今天就是初十!
“溪声,像这样的宴会一般都要帖子才能进去吧?”楚徇溪问。
溪声点头,“驸马爷您是状元出身,落笔斋早就送来了帖子,您那时正在昏睡中……”说到这里,溪声猛眨了眨眼,蹦了一下,两手用力拍打自己的大腿,“糟了!这事我忘了告诉驸马爷你!今日帖子也没带!宴会不允迟到,回去取也来不及了!”
见楚徇溪一脸遗憾,溪声又补充到,“不过驸马爷不用担心,落笔斋的宴会不是一定只凭帖子才能参加的,没有受到邀请的人也可按照落笔斋出的题目作诗一首,取得参会资格,以驸马爷您的文采,没问题的。”
楚徇溪定定的看着左边摊上的花灯,花灯上的图案是一只大白兔。作诗这样的事,在她脑中,就和那花灯上的兔子一样,是白的啊。
“我听说赌坊也挺好玩的”楚徇溪喃喃到。
“恐怕您去了那地方,公主殿下今日就不能在落笔斋好好的参加宴会了。”
闻言楚徇溪回头拽住溪声,“公主去了落笔斋”
溪声点头,“公主殿下每月都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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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允取下脸上的黑色面巾,看着桌边背手而立的人,抱拳单膝跪在地上,“韩允多谢胡公子搭救!”
胡为转过身,上前一步扶起他,“你不用谢我,你我各取所需,我救你不过是因为我还没有取到我要的罢了。”
韩允起身,诧异的看着胡为。
胡为嘴角扯出一个笑,从腰间取下她的小算盘拿在手里把玩,“我是个商人,不会玩什么把戏,唯一的长处就是精于计算。”拨弄了一下算盘,胡为又道,“几年前西都的那一场大火将韩氏一族烧了个干净,三十六具尸体虽然一个不少,但其中明明该是男性的尸体却不知为何变成了女性”
韩允脸色大变,几年前的画面随着胡为的话涌入大脑,熊熊的大火,大火中哭喊的人,纵火者狰狞的面孔……
“真不知道你是太傻,还是对韩这个姓氏太过虔诚。西都的韩氏烧没了后,琰国就没几个姓韩的了。”
胡为静静的看着韩允,见他目露凶光,一只手慢慢握起拳头。又道,“不过你不用担心,没几个人会像我这么无聊的。”
胡为将算盘重新系在腰带上,“我说了,我是商人,计算是我的长处,我算到了你会去杀吴昊,但我没算到你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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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溪声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家驸马爷,虽然她没念过书也听不懂这诗是什么意思,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就将诗做了出来,她觉得自家驸马爷好厉害!
一口气背完刘禹锡的《秋词》后,楚徇溪小心翼翼的看着给她出题的人。还好题目只是很简单的秋,还好高中的时候她有默写过这首《秋词》。
出题人有些吃惊的看着楚徇溪,自古写秋大都伤秋,这人却反其道而行之说秋好,倒也是别开生面,别具一格。全诗乍看似平白无奇,却越读越觉韵味十足。这般功底,早该名满京城了,他竟不知还有此人。
“在下楼玦,不知这位公子如何称呼”楼玦上下打量了一下楚徇溪,见他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心头顿生结交之意。
楼玦,京城四大青年才俊之一,兵部尚书楼庭之子。身有才华却不愿涉足官场。
此人长了一张俊美的脸,周身气质让人一看便由然而生出此人才华横溢之感。他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衫,周身排列着墨字,墨字很淡,都是书的草书,长衫款式不是那种很中正的长衫,但也不觉怪异。一口气将这么多字穿在身上,这是有多想别人知道他是文人啊!楚徇溪看着楼玦,总觉得他的身上有着一股类似陶潜的淡泊名利,归园田居之味,又有着一丝类似李太白的飘逸不羁。
“在下楚徇溪”
楼玦再次抬头看向楚徇溪,纵他平时再怎么不关心官场之事,当今驸马的名字他还是知道的。
见楼玦眼里露出一丝明显的诧异,楚徇溪冲他一笑,“楼兄,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楼玦侧身让开一步,“驸马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