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你看那个人好像条狗
这个话题果然引起了她的兴趣,许有志在心里比了个耶,得意的说:
“年轻人开店好啊,花样多,还能创造出新的口味,上回我跟哥们去平饶古镇吃泥烩鸡,就是一帮小年轻开的店,店里装饰都很有特色,鸡的味道也相当不错。”
“说不定是他们家大人临时有事,才让孩子看店呢。”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像。”
许有志摸着下巴,认同的点点头。
“看那个烤串的少年,撒调料的手法相当专业,一看就是从小受父母耳濡目染,这种孩子一般家里都很穷,所以都早熟也很独立,早早的就能替家里干活,出来打工了。”
“是吗,你还真了解。”温婷说着,举起啤酒瓶喝了一口。
许有志见状,立马将自己那杯拿了起来,主动凑上去,和女神碰了个杯。
当~的一声,清脆悦耳,像是礼堂幸福的钟声敲进许有志的怀里。
他感觉自己浑身都轻飘飘的,好像啤酒表层的泡沫一样,丰富绵密,满到像是要溢出来。
“干杯!”许有志咕嘟咕嘟喝着啤酒,视线却停留在温婷脸上。
心说果然和女神一起喝酒,连苦涩的啤酒都是甜的。
等刚才那位小青年将烧烤端来时,两人已经一瓶下肚。
“再加两瓶。”许有志脸颊微红的对服务员说。
刚才女神不停的喝,他也配合对方不停的干,既然女神心情不好,他哪能放过这个绝佳的陪醉机会。
只是他的酒量不好,再加上没吃点东西垫巴垫巴,这会儿胃有点难受。
“快尝尝。”不过他还是先拿了一串,递给女神,这才拿起自己那串肉送入口中。
“哇,这味道!”
许有志愣住了,他拿着串送至眼前细细打量,眉头皱了起来,他不信似的又再咬一口。
真正的肉香彻底爆发,鲜香的汁水在口腔里横流,将许有志嗓子眼的火辣压了下去。
“这羊肉烤的真嫩一点都不膻,肉是提前腌制过的,但料味不重没有盖过食材本身的味道。”
许有志享受般的微眯双眼,蠕动嘴唇细细品尝,嘴角的胡须上还挂着几粒油亮的孜然。
两三秒后,他睁开眼,望向正在烤串的青年:
“这小家伙年纪不大,对火候的拿捏,味道的掌控倒是一绝啊,看来平时没少下功夫钻研。”
“嗯,肉确实挺嫩。”温婷放下签子,喝了口啤酒。
许有志一看,脸庞顿时爬满了笑意,眼角的褶子都相当灿烂:
“烧烤小哥的手艺是不错,但最重要的还是你推荐的地方好,我这可是沾光了,来来来,干一杯。”
喝完酒,许有志又殷勤的递上一串:“尝尝这块翅中,我看这蜂蜜般的色泽就知道好吃。”
......
路鸣泽站在烤炉前,橘黄的火光映红了他的脸。
今天是开业第一天,客流量不大是他意料中的事。
毕竟他们开业前也没有发小广告宣传,纯靠来往的人流以及阿龙的散客捧场。
路鸣泽对客流倒不担心,他有自信,凡是进店尝过他烧烤的人,他就能把人的胃拴住,把心留住!
何况这才刚开始起步,不要定那么高的目标,年轻人不能好高骛远,他只管踏实烤串,欣赏过路的小姐姐就行了。
而且如果人多起来,只凭路明非一个服务员还忙不过来。
“钱要一点点赚,能力要一层层提示,凡事都是这个道理。”路鸣泽无声自语,顺带用脖颈上的毛巾擦拭额头的汗珠。
这时系着红围裙的路明非凑了过来,露出一脸好事的表情:
“诶,你看靠风扇那桌,那个人。”
路鸣泽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笑了:“怎么看上人家妹子了?”
“不是,我是说那男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好像一条狗。”路明非拧着眉毛说。
“你的感觉没错,那就是个舔狗。”路鸣泽收回视线,继续翻动手里的铁签。
“舔狗?那是什么?”路明非露出疑惑的表情。
路鸣泽嘴角翘起,将手中的辣椒粉撒完:“舔狗顾名思义就是卑微到像条狗一样去爱一个人。”
路明非听的有点似懂非懂,他心里想说爱一个人怎么能叫卑微呢?那不是因为爱才心甘情愿的付出吗?
他想不明白,只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路鸣泽,心说不愧是情场老手,对爱的解读就是多层面多角度。
所以他也不纠结这个深奥的问题,转而问道:“你怎么知道他是舔狗?”
路鸣泽不答反问:“你听过杯子效应吗?”
“那是啥?多米诺推杯子,哗哗哗都倒了吗?”路明非胡乱猜测。
路鸣泽笑笑,将烤好的十串肉放进盘里,塞到路明非手中:“送串去吧,回来告诉你。”
“得嘞。”路明非小跑着送串,又小跑着回来,“快说快说,别卖关子。”
路鸣泽微微一笑:“杯子效应是个心理学名词。”
“打个比方,你约女神去喝奶茶,但是不要只是单纯的傻乎乎的喝,而是要在和她聊天的时候,不经意间将你的杯子靠近她的。”
“如果她立马将自己的杯子移开,那就说明你俩没戏,而你很有可能就是备胎、舔狗、接盘侠。”
“那对方没移开呢?是不是说明有戏。”路明非满脸期待的问。
“只能说,有概率。”路鸣泽点头,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看对方这激动的小表情,他用脚想都知道,绝对是在心里盘算着,开学了请陈雯雯喝杯奶茶。
想到路明非的感情经历,路鸣泽再次叹了口气。
心说路明非自以为隐藏的很好,可惜他暗恋文学社社长陈雯雯的破事,自己这个低年级都有所耳闻。
所以路鸣泽也想借着今天这事,点醒路明非,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和那桌舔狗没什么区别。
虽然他肯定会伤心难过一阵,毕竟是处男的第一次恋爱,花还未开就面临枯萎。
不过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也算是助他早日脱离苦海吧。
那边路明非正默默消化着路鸣泽的讲述,他确实想找女神试试路鸣泽这招,不过他又很担心,万一被对方躲开了怎么办?
咦......太可怕了,路明非猛摇脑袋。
不过应该...不会吧。
陈雯雯总是冲自己笑来着,还主动邀请自己加入文学社,别的男生都没有这个待遇。
主动邀请哎!这就足以证明些什么。
路明非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会错。
舔狗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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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开店好啊,花样多,还能创造出新的口味,上回我跟哥们去平饶古镇吃泥烩鸡,就是一帮小年轻开的店,店里装饰都很有特色,鸡的味道也相当不错。”
“说不定是他们家大人临时有事,才让孩子看店呢。”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像。”
许有志摸着下巴,认同的点点头。
“看那个烤串的少年,撒调料的手法相当专业,一看就是从小受父母耳濡目染,这种孩子一般家里都很穷,所以都早熟也很独立,早早的就能替家里干活,出来打工了。”
“是吗,你还真了解。”温婷说着,举起啤酒瓶喝了一口。
许有志见状,立马将自己那杯拿了起来,主动凑上去,和女神碰了个杯。
当~的一声,清脆悦耳,像是礼堂幸福的钟声敲进许有志的怀里。
他感觉自己浑身都轻飘飘的,好像啤酒表层的泡沫一样,丰富绵密,满到像是要溢出来。
“干杯!”许有志咕嘟咕嘟喝着啤酒,视线却停留在温婷脸上。
心说果然和女神一起喝酒,连苦涩的啤酒都是甜的。
等刚才那位小青年将烧烤端来时,两人已经一瓶下肚。
“再加两瓶。”许有志脸颊微红的对服务员说。
刚才女神不停的喝,他也配合对方不停的干,既然女神心情不好,他哪能放过这个绝佳的陪醉机会。
只是他的酒量不好,再加上没吃点东西垫巴垫巴,这会儿胃有点难受。
“快尝尝。”不过他还是先拿了一串,递给女神,这才拿起自己那串肉送入口中。
“哇,这味道!”
许有志愣住了,他拿着串送至眼前细细打量,眉头皱了起来,他不信似的又再咬一口。
真正的肉香彻底爆发,鲜香的汁水在口腔里横流,将许有志嗓子眼的火辣压了下去。
“这羊肉烤的真嫩一点都不膻,肉是提前腌制过的,但料味不重没有盖过食材本身的味道。”
许有志享受般的微眯双眼,蠕动嘴唇细细品尝,嘴角的胡须上还挂着几粒油亮的孜然。
两三秒后,他睁开眼,望向正在烤串的青年:
“这小家伙年纪不大,对火候的拿捏,味道的掌控倒是一绝啊,看来平时没少下功夫钻研。”
“嗯,肉确实挺嫩。”温婷放下签子,喝了口啤酒。
许有志一看,脸庞顿时爬满了笑意,眼角的褶子都相当灿烂:
“烧烤小哥的手艺是不错,但最重要的还是你推荐的地方好,我这可是沾光了,来来来,干一杯。”
喝完酒,许有志又殷勤的递上一串:“尝尝这块翅中,我看这蜂蜜般的色泽就知道好吃。”
......
路鸣泽站在烤炉前,橘黄的火光映红了他的脸。
今天是开业第一天,客流量不大是他意料中的事。
毕竟他们开业前也没有发小广告宣传,纯靠来往的人流以及阿龙的散客捧场。
路鸣泽对客流倒不担心,他有自信,凡是进店尝过他烧烤的人,他就能把人的胃拴住,把心留住!
何况这才刚开始起步,不要定那么高的目标,年轻人不能好高骛远,他只管踏实烤串,欣赏过路的小姐姐就行了。
而且如果人多起来,只凭路明非一个服务员还忙不过来。
“钱要一点点赚,能力要一层层提示,凡事都是这个道理。”路鸣泽无声自语,顺带用脖颈上的毛巾擦拭额头的汗珠。
这时系着红围裙的路明非凑了过来,露出一脸好事的表情:
“诶,你看靠风扇那桌,那个人。”
路鸣泽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笑了:“怎么看上人家妹子了?”
“不是,我是说那男的,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我的感觉...好像一条狗。”路明非拧着眉毛说。
“你的感觉没错,那就是个舔狗。”路鸣泽收回视线,继续翻动手里的铁签。
“舔狗?那是什么?”路明非露出疑惑的表情。
路鸣泽嘴角翘起,将手中的辣椒粉撒完:“舔狗顾名思义就是卑微到像条狗一样去爱一个人。”
路明非听的有点似懂非懂,他心里想说爱一个人怎么能叫卑微呢?那不是因为爱才心甘情愿的付出吗?
他想不明白,只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路鸣泽,心说不愧是情场老手,对爱的解读就是多层面多角度。
所以他也不纠结这个深奥的问题,转而问道:“你怎么知道他是舔狗?”
路鸣泽不答反问:“你听过杯子效应吗?”
“那是啥?多米诺推杯子,哗哗哗都倒了吗?”路明非胡乱猜测。
路鸣泽笑笑,将烤好的十串肉放进盘里,塞到路明非手中:“送串去吧,回来告诉你。”
“得嘞。”路明非小跑着送串,又小跑着回来,“快说快说,别卖关子。”
路鸣泽微微一笑:“杯子效应是个心理学名词。”
“打个比方,你约女神去喝奶茶,但是不要只是单纯的傻乎乎的喝,而是要在和她聊天的时候,不经意间将你的杯子靠近她的。”
“如果她立马将自己的杯子移开,那就说明你俩没戏,而你很有可能就是备胎、舔狗、接盘侠。”
“那对方没移开呢?是不是说明有戏。”路明非满脸期待的问。
“只能说,有概率。”路鸣泽点头,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看对方这激动的小表情,他用脚想都知道,绝对是在心里盘算着,开学了请陈雯雯喝杯奶茶。
想到路明非的感情经历,路鸣泽再次叹了口气。
心说路明非自以为隐藏的很好,可惜他暗恋文学社社长陈雯雯的破事,自己这个低年级都有所耳闻。
所以路鸣泽也想借着今天这事,点醒路明非,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和那桌舔狗没什么区别。
虽然他肯定会伤心难过一阵,毕竟是处男的第一次恋爱,花还未开就面临枯萎。
不过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也算是助他早日脱离苦海吧。
那边路明非正默默消化着路鸣泽的讲述,他确实想找女神试试路鸣泽这招,不过他又很担心,万一被对方躲开了怎么办?
咦......太可怕了,路明非猛摇脑袋。
不过应该...不会吧。
陈雯雯总是冲自己笑来着,还主动邀请自己加入文学社,别的男生都没有这个待遇。
主动邀请哎!这就足以证明些什么。
路明非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会错。
舔狗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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