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小兔崽子,别跑
这一天,薛绍都没心情看上官婉儿那曼妙身子,这个丫头,在薛绍两年前离开长安之时,还只是一个液庭宫的待罪罪臣家眷,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庭芝的女儿。
短短两年,已经是武媚娘身边屈指可数的红人了,诗书才艺,样样精绝,若是按照后人评价,可是和蔡文姬,卓文君,李清照齐名的才女。
若是以前,薛绍不得上去调戏几句,甚至动手动脚,可这几日,薛二公子实在没什么心情。
此时在文荷苑中,薛绍真是坐立不安。
越是平静,薛绍越是心里没办法平静。在自己计算之外的情况,却是最让人没办法适应。
薛绍此时就算躺在刑部大牢,都感觉比在家中实在。
到了快近午时,薛绍实在忍不住,自己叫了青竹,让她准备了车马,就出了驸马府。
要找个人去宫里探探究竟,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这事自然不能让娘去,薛绍想到一个人,程家妹妹,莹妹妹程莹。
她是自己清河姨娘的女儿,也是舅舅的外甥女,和太平公主也是表姐妹关系。
让她去宫里帮自己探探最是合适,自己这次回长安,可也帮了她一个大忙,听说她的未婚夫已经退婚了。
既然自己帮了她,让她帮自己这个小忙,应该不过份吧。
表哥表妹,就应该互相帮助,互补长短才对。
薛绍来了驸马府,这是驸马程怀亮的府宅,他是程知节的第三子,娶了自己外公的女儿清河公主。
薛绍以前经常来这里,也算熟门熟路,门房看到薛二公子来了,赶紧跑了内宅方向,薛绍摸不着头脑,见了自己不迎着,还跑什么?
本来还想问自己那莹妹妹在没在府里呢。
罢了,里面自己都熟,自己去找她,让青竹在外面等着,薛二公子将程府当自己家一般随意进了。
经过几进院落,薛绍忽然听到一声河东狮吼。
“你这小兔崽子,还敢来我们家。”
河东狮吼声还没落下,薛绍就见到清河姨娘手中提着一根檀木大棒,足足儿臂粗细。此时出了院门,以完全不符合她年龄的姿势向薛绍追来。
薛绍看到,拔腿就跑,此时不跑,难道还等着清河姨娘用棍棒打他不成。
“你这小兔崽子,给我站住。”
“清河姨娘,有什么话好好说,我这一来,您就提着一根大棒追我。”
“和你这小兔崽子有什么话好说,一回长安,就将我女儿的婚事给搅黄了,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清河公主追着薛绍,薛绍只能跑,程府中众丫鬟和家丁都看呆了。
这一个是自家主母,一个是满长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混世魔王。
这些丫鬟奴仆只能远远看着,也不敢帮着谁。
帮自家主母,这薛二公子事后算账,清河公主自然不怕,可他们哪经受得住风雨。没见长安那些豪门公子,哪个不是被这位收拾的服服帖帖。
至于帮薛二公子,那根本不可能,再怎么也是程家的下人。胳膊肘往外拐,这是要被扔进乱葬岗啊!
院子里鸡飞狗跳,好不热闹,薛绍满院子乱跑,此时也只能赞叹自己清河姨娘这好体力。
果真是嫁进将门,比自己母亲还年长,可这跑了半天,依旧还能追着薛绍不放,丝毫不见后劲不足。
“弟妹,弟妹,消消气!”
那里,府外忽然进来一人,拦在了清河公主身前。
薛绍看了看进来的这位,正是自己程叔叔程处默,赶紧躲在程处默身后。清河公主绕着程处默又追打了薛绍几圈,不过这家伙真的比泥鳅还滑溜。
“今天这是怎么了,一来就见弟妹动这么大肝火。”
“对啊,清河姨娘真是好凶,难怪能生出莹妹妹那般好生养的身子。”
程处默看了看薛绍,特么这家伙,也是惹祸不嫌事大,将清河公主气成这般,还敢言语调戏。
连自己姨娘都敢调戏,这放在长安,也是独一份了,关键清河公主还是皇室公主,陛下见了也得叫一声皇姐。
“臭小子,今天这事我也管不了了。”
程处默赶紧闪开,独善其身为上。清河公主追着薛绍,追的薛绍哇哇大叫。
程处默摸着自己的胡子,倒是还惬意看着这一切。
看看今天是这小子成功脱险,还是自己弟妹追上,用大棒好好伺候他一顿。
应该这小子脱险没什么问题,在楼兰时,几百宫中禁卫也没追上他,这货还胆大妄为的二进宫了一次。
最后出楼兰时,那位楼兰国的天之骄女,硬是乔装打扮,混出王宫,还专程送了这小子一程,最后更是将一把随身匕首赠给了这小子。
这小子的滑溜,远非一般人能比。
薛绍此时却也被追的有些气力不济,清河姨娘这耐力,也是没谁了,真不知道程驸马平日如何伺候她的。
薛绍跑进一处别院,忽然一只手拉住了薛绍。
薛绍看时,正看到程莹对他做噤声动作。
程莹拉着薛绍,此时躲进旁边房间外一处角落,这里和前面的路隔着一片小竹林,也算隐蔽。
清河公主追了过来,没看到人,以为从另外一道门跑了,追了过去。
“嘘,终于走了,唉,莹妹妹,你娘今天可真凶。”
“林家退婚,我娘这两天就没好脸色过。你也是,还这个时候来我家,真不怕我娘收拾你。”
“唉,这事我可是帮你的忙。”
“知道,要不然我能帮你脱困。”
“唉,你娘追我,本来就是因为这事,你本来就该帮我。”
“唉,邵哥哥,今天来我家,是有事吧!”
“当然有,不然能冒着这么大风险。”
“什么事啊?”
“帮我个忙,去宫里给邵哥哥探探风。”
“你又惹出什么事了?”
薛绍趴了程莹耳畔,说了一句,只见这丫头一下子眼睛瞪大,差些将眼眶瞪裂,此时看着薛绍,嘴巴张的老大,估计能咬的下清河公主手中那根棍棒一截。
“喂,帮不帮?”
“你真能惹事!这事我帮不了。”
- 肉肉屋
短短两年,已经是武媚娘身边屈指可数的红人了,诗书才艺,样样精绝,若是按照后人评价,可是和蔡文姬,卓文君,李清照齐名的才女。
若是以前,薛绍不得上去调戏几句,甚至动手动脚,可这几日,薛二公子实在没什么心情。
此时在文荷苑中,薛绍真是坐立不安。
越是平静,薛绍越是心里没办法平静。在自己计算之外的情况,却是最让人没办法适应。
薛绍此时就算躺在刑部大牢,都感觉比在家中实在。
到了快近午时,薛绍实在忍不住,自己叫了青竹,让她准备了车马,就出了驸马府。
要找个人去宫里探探究竟,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这事自然不能让娘去,薛绍想到一个人,程家妹妹,莹妹妹程莹。
她是自己清河姨娘的女儿,也是舅舅的外甥女,和太平公主也是表姐妹关系。
让她去宫里帮自己探探最是合适,自己这次回长安,可也帮了她一个大忙,听说她的未婚夫已经退婚了。
既然自己帮了她,让她帮自己这个小忙,应该不过份吧。
表哥表妹,就应该互相帮助,互补长短才对。
薛绍来了驸马府,这是驸马程怀亮的府宅,他是程知节的第三子,娶了自己外公的女儿清河公主。
薛绍以前经常来这里,也算熟门熟路,门房看到薛二公子来了,赶紧跑了内宅方向,薛绍摸不着头脑,见了自己不迎着,还跑什么?
本来还想问自己那莹妹妹在没在府里呢。
罢了,里面自己都熟,自己去找她,让青竹在外面等着,薛二公子将程府当自己家一般随意进了。
经过几进院落,薛绍忽然听到一声河东狮吼。
“你这小兔崽子,还敢来我们家。”
河东狮吼声还没落下,薛绍就见到清河姨娘手中提着一根檀木大棒,足足儿臂粗细。此时出了院门,以完全不符合她年龄的姿势向薛绍追来。
薛绍看到,拔腿就跑,此时不跑,难道还等着清河姨娘用棍棒打他不成。
“你这小兔崽子,给我站住。”
“清河姨娘,有什么话好好说,我这一来,您就提着一根大棒追我。”
“和你这小兔崽子有什么话好说,一回长安,就将我女儿的婚事给搅黄了,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清河公主追着薛绍,薛绍只能跑,程府中众丫鬟和家丁都看呆了。
这一个是自家主母,一个是满长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混世魔王。
这些丫鬟奴仆只能远远看着,也不敢帮着谁。
帮自家主母,这薛二公子事后算账,清河公主自然不怕,可他们哪经受得住风雨。没见长安那些豪门公子,哪个不是被这位收拾的服服帖帖。
至于帮薛二公子,那根本不可能,再怎么也是程家的下人。胳膊肘往外拐,这是要被扔进乱葬岗啊!
院子里鸡飞狗跳,好不热闹,薛绍满院子乱跑,此时也只能赞叹自己清河姨娘这好体力。
果真是嫁进将门,比自己母亲还年长,可这跑了半天,依旧还能追着薛绍不放,丝毫不见后劲不足。
“弟妹,弟妹,消消气!”
那里,府外忽然进来一人,拦在了清河公主身前。
薛绍看了看进来的这位,正是自己程叔叔程处默,赶紧躲在程处默身后。清河公主绕着程处默又追打了薛绍几圈,不过这家伙真的比泥鳅还滑溜。
“今天这是怎么了,一来就见弟妹动这么大肝火。”
“对啊,清河姨娘真是好凶,难怪能生出莹妹妹那般好生养的身子。”
程处默看了看薛绍,特么这家伙,也是惹祸不嫌事大,将清河公主气成这般,还敢言语调戏。
连自己姨娘都敢调戏,这放在长安,也是独一份了,关键清河公主还是皇室公主,陛下见了也得叫一声皇姐。
“臭小子,今天这事我也管不了了。”
程处默赶紧闪开,独善其身为上。清河公主追着薛绍,追的薛绍哇哇大叫。
程处默摸着自己的胡子,倒是还惬意看着这一切。
看看今天是这小子成功脱险,还是自己弟妹追上,用大棒好好伺候他一顿。
应该这小子脱险没什么问题,在楼兰时,几百宫中禁卫也没追上他,这货还胆大妄为的二进宫了一次。
最后出楼兰时,那位楼兰国的天之骄女,硬是乔装打扮,混出王宫,还专程送了这小子一程,最后更是将一把随身匕首赠给了这小子。
这小子的滑溜,远非一般人能比。
薛绍此时却也被追的有些气力不济,清河姨娘这耐力,也是没谁了,真不知道程驸马平日如何伺候她的。
薛绍跑进一处别院,忽然一只手拉住了薛绍。
薛绍看时,正看到程莹对他做噤声动作。
程莹拉着薛绍,此时躲进旁边房间外一处角落,这里和前面的路隔着一片小竹林,也算隐蔽。
清河公主追了过来,没看到人,以为从另外一道门跑了,追了过去。
“嘘,终于走了,唉,莹妹妹,你娘今天可真凶。”
“林家退婚,我娘这两天就没好脸色过。你也是,还这个时候来我家,真不怕我娘收拾你。”
“唉,这事我可是帮你的忙。”
“知道,要不然我能帮你脱困。”
“唉,你娘追我,本来就是因为这事,你本来就该帮我。”
“唉,邵哥哥,今天来我家,是有事吧!”
“当然有,不然能冒着这么大风险。”
“什么事啊?”
“帮我个忙,去宫里给邵哥哥探探风。”
“你又惹出什么事了?”
薛绍趴了程莹耳畔,说了一句,只见这丫头一下子眼睛瞪大,差些将眼眶瞪裂,此时看着薛绍,嘴巴张的老大,估计能咬的下清河公主手中那根棍棒一截。
“喂,帮不帮?”
“你真能惹事!这事我帮不了。”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