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柴桑城,东归
……
大雨滂沱的一夜过去,翌日,罗非鱼爬出温柔乡,拉开窗帘。
两侧树木林立,阳光透过树叶,洒落斑斑点点。
低头看看脚下,小路满是泥泞,罗非鱼微微蹙眉。
习惯了城市生活,再见到泥泞小路,怎么看怎么别扭。
阳光顺着拉开的窗帘照进马车,照在佳人如雪肌肤,凭添几分姿色。
空山新雨后,泥土芬芳,远远超过那些欲盖弥彰的脂粉味,下意识深吸一口气。
“昨晚刚下过大雨,今天又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主人,老天爷都不希望咱们留在荒郊野外呢!”没急着穿衣服,红薯趴在主人身后,顺着窗户探出小脑袋,笑呵呵感慨道。
娇滴滴的声音,证明女孩现在心情很好。
正在穿衣服的徐渭熊闻言,侧头往外看一眼。
窗口不大,两人完全将视线遮挡,什么都看不见,不由撇撇嘴,拉开另一侧窗帘。
扑面而来的泥土与青草味,闻着着实不错。
可惜,因为方向关系,她这里背光,也没觉得窗外景色有多好。
麻利套上衣裙,仔细整理每一处细节。
等两人从窗外收回视线,徐渭熊已经整理好自己仪表。
红薯自顾自穿衣服,徐渭熊则起身伺候便宜主人。
三人穿戴整齐,将被子收拾好,罗非鱼将手指插进嘴里,用力一吹。
嘹亮的哨声响遍林间小路,惊起无数早起的鸟儿。
时间不长,伴随着马蹄声,魂兽马匹踩着积水哒哒跑回车边。
不用特意下命令,几个月拉车生涯,马儿很自觉回到属于自己位子。
见状,红薯笑嘻嘻拉开帘子,身子飘在半空。
金光代替手臂,很快套上车。
梯子一收,马儿踩着泥水,重新上路。
马车内,被褥收好,桌子重新摆到中间。
罗非鱼鞋都懒得穿,赤脚斜靠在车后面。
脑袋枕着垫子,手里捧着昨天红薯整理好的武功秘籍。
实力到了他这一步,不是太高深的秘籍,看几眼也就领悟了其中精髓。
当然,领悟归领悟,想要融会贯通达到圆满,还得反复练习,让身体记住使用时的感觉。
“太乙狮子诀,离火阵心诀,还不错。”
马车一路行驶,徐渭熊和红薯也在翻看那些武功秘籍。
等来到城镇,时间又过去好些天。
见状,罗非鱼得意一笑:“我就说嘛,只要沿着路走,总能找到城镇。”
“主人英明神武,奴婢万万不及。”对于主人自鸣得意,两女笑嘻嘻应付。
没错,就是应付。
麻溜放下书,任由两女伺候着穿好靴子,罗非鱼几步上前撩开马车帘。
探出头刹那,罗某人都愣住了。
与以前的城市相比,今天出现在面前的城市太冷清。
入眼,宽阔的街道除了几处商贩,大街上愣是一个人没有。
“我说这么安静,和着外面没人啊!”
心里腹诽,罗非鱼坐到车夫位子,左右打量起城市。
以前进入城市都是人来人往,因为无人驾驶原因,总能第一时间听到街道两侧百姓议论声。
然而,这次别说议论,就连围观的人都没有。
见到街道情况,加上感知到的若有若无注视,罗非鱼突然笑了。
“有意思,这城市有意思!
话说,今天进的哪座城啊?”艺高人胆大,对于暗中窥视,罗某人一点不怕。
不但不怕,反而好奇起自己到底卷入了什么事件。
马车沿着街道慢悠悠前进,直到行驶到一处酒馆,罗非鱼脸上玩味的笑容顿时一僵。
无他,酒馆名字,配上剧情,让他有种不祥预感。
心念一动,马车嘎吱停在路边。
察觉到马车停下,里面的红薯和徐渭熊第一时间探出头。
见主人目光看向路边,红薯和徐渭熊两人顺着看过去。
“东归。”
“主人想喝酒?”红薯好奇问。
“嗯,算是吧。”尽量不与主角团接触,忍了几年,结果还是无意遇见另一主角,罗非鱼自己都想不明白究竟为什么。
正是知道剧情快开始,加上静极思动,这才在几个月前离开天启城。
结果,任由马自由行动,最后还是碰到年轻的上一代主角。
不得不说,真有点躲都躲不掉的意思。
酒馆开了十几天,因为价钱原因,除了一个吃干饭的,这些天一个客人没有。
雄赳赳气昂昂离家出走,想着利用自己酿酒术打响名气,结果一盏酒卖不出去,对于镇西候府的小公子百里东君来说,打击挺大的。
百里东君家学渊源,从小就是乾东城小霸王。
聪明,却不好学。
原著雪月城大城主,现在他是主角,还是个十七岁小屁孩儿,武功都没学。
百无聊赖趴在柜台,偶尔抬头,看到停在门口的豪华马车,顿时眼前一亮。
作为侯府小公子,百里东君眼光不差,一眼看出马车不凡之处。
当然,马车倒是其次,拉车的马才让他惊讶。
以他簪缨世家小公子的眼光,一眼就能看出马匹绝对是万金难求的宝马良驹。
然而,万金难求的上品良驹此时正被人暴殄天物的用来拉车。
在他小小的脑海中,顿时出现两种猜测。
要么是车主没眼光,明珠蒙尘。
要么车主大富大贵,根本不在乎一匹良驹。
马车豪华,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儿。
酒肆之所以没客人,除了人少,酒价也是重要原因。
他觉得自己酿的酒一盏酒价值二十两,那就必须二十两,绝不还价。
二十两一盏酒,他还没名气,自然没人愿意当冤大头。
加上只卖酒,没有菜。
直接导致开店十几天,东归除了一个吃白饭的酒鬼,一个客人没有。
遇到不差钱的大客户,百里东君刷的跳出柜台。
虽然不会武功,但人还会两手轻功。
跳出柜台,视野更广,这才发现马车正坐着个高大男人。
男人身后还探出两个小脑袋,正好奇打量自己酒肆招牌。
高大男子面如刀削,皮肤比自己这个侯府小公子还要白几分,宛如上好白玉。
一身黑色金纹长袍,没有束发,漆黑如墨长发随意用发带扎在脑后,只有额头两侧,两处鬓角流出两缕,自然垂落。
“好高的男人,好漂亮的姑娘。”视线从男子身上转移,打量两女几眼,心里暗暗称赞。
随即,脸上挂起自认为成熟的微笑,跑出酒肆。
“这位公子,本店。”
望着小嘴叭叭说个不停的十七岁少年,罗非鱼沉默,红薯沉默,徐渭熊沉默。
“这孩子,怕是有什么大病。
交浅言深,咱们很熟吗?
再有,你丫叭叭说个没完,倒是请我们进去啊!”
小年轻初出江湖,面对三个几百岁的老狐狸,第一时间被人打上不谙世事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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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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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的一夜过去,翌日,罗非鱼爬出温柔乡,拉开窗帘。
两侧树木林立,阳光透过树叶,洒落斑斑点点。
低头看看脚下,小路满是泥泞,罗非鱼微微蹙眉。
习惯了城市生活,再见到泥泞小路,怎么看怎么别扭。
阳光顺着拉开的窗帘照进马车,照在佳人如雪肌肤,凭添几分姿色。
空山新雨后,泥土芬芳,远远超过那些欲盖弥彰的脂粉味,下意识深吸一口气。
“昨晚刚下过大雨,今天又是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主人,老天爷都不希望咱们留在荒郊野外呢!”没急着穿衣服,红薯趴在主人身后,顺着窗户探出小脑袋,笑呵呵感慨道。
娇滴滴的声音,证明女孩现在心情很好。
正在穿衣服的徐渭熊闻言,侧头往外看一眼。
窗口不大,两人完全将视线遮挡,什么都看不见,不由撇撇嘴,拉开另一侧窗帘。
扑面而来的泥土与青草味,闻着着实不错。
可惜,因为方向关系,她这里背光,也没觉得窗外景色有多好。
麻利套上衣裙,仔细整理每一处细节。
等两人从窗外收回视线,徐渭熊已经整理好自己仪表。
红薯自顾自穿衣服,徐渭熊则起身伺候便宜主人。
三人穿戴整齐,将被子收拾好,罗非鱼将手指插进嘴里,用力一吹。
嘹亮的哨声响遍林间小路,惊起无数早起的鸟儿。
时间不长,伴随着马蹄声,魂兽马匹踩着积水哒哒跑回车边。
不用特意下命令,几个月拉车生涯,马儿很自觉回到属于自己位子。
见状,红薯笑嘻嘻拉开帘子,身子飘在半空。
金光代替手臂,很快套上车。
梯子一收,马儿踩着泥水,重新上路。
马车内,被褥收好,桌子重新摆到中间。
罗非鱼鞋都懒得穿,赤脚斜靠在车后面。
脑袋枕着垫子,手里捧着昨天红薯整理好的武功秘籍。
实力到了他这一步,不是太高深的秘籍,看几眼也就领悟了其中精髓。
当然,领悟归领悟,想要融会贯通达到圆满,还得反复练习,让身体记住使用时的感觉。
“太乙狮子诀,离火阵心诀,还不错。”
马车一路行驶,徐渭熊和红薯也在翻看那些武功秘籍。
等来到城镇,时间又过去好些天。
见状,罗非鱼得意一笑:“我就说嘛,只要沿着路走,总能找到城镇。”
“主人英明神武,奴婢万万不及。”对于主人自鸣得意,两女笑嘻嘻应付。
没错,就是应付。
麻溜放下书,任由两女伺候着穿好靴子,罗非鱼几步上前撩开马车帘。
探出头刹那,罗某人都愣住了。
与以前的城市相比,今天出现在面前的城市太冷清。
入眼,宽阔的街道除了几处商贩,大街上愣是一个人没有。
“我说这么安静,和着外面没人啊!”
心里腹诽,罗非鱼坐到车夫位子,左右打量起城市。
以前进入城市都是人来人往,因为无人驾驶原因,总能第一时间听到街道两侧百姓议论声。
然而,这次别说议论,就连围观的人都没有。
见到街道情况,加上感知到的若有若无注视,罗非鱼突然笑了。
“有意思,这城市有意思!
话说,今天进的哪座城啊?”艺高人胆大,对于暗中窥视,罗某人一点不怕。
不但不怕,反而好奇起自己到底卷入了什么事件。
马车沿着街道慢悠悠前进,直到行驶到一处酒馆,罗非鱼脸上玩味的笑容顿时一僵。
无他,酒馆名字,配上剧情,让他有种不祥预感。
心念一动,马车嘎吱停在路边。
察觉到马车停下,里面的红薯和徐渭熊第一时间探出头。
见主人目光看向路边,红薯和徐渭熊两人顺着看过去。
“东归。”
“主人想喝酒?”红薯好奇问。
“嗯,算是吧。”尽量不与主角团接触,忍了几年,结果还是无意遇见另一主角,罗非鱼自己都想不明白究竟为什么。
正是知道剧情快开始,加上静极思动,这才在几个月前离开天启城。
结果,任由马自由行动,最后还是碰到年轻的上一代主角。
不得不说,真有点躲都躲不掉的意思。
酒馆开了十几天,因为价钱原因,除了一个吃干饭的,这些天一个客人没有。
雄赳赳气昂昂离家出走,想着利用自己酿酒术打响名气,结果一盏酒卖不出去,对于镇西候府的小公子百里东君来说,打击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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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雪月城大城主,现在他是主角,还是个十七岁小屁孩儿,武功都没学。
百无聊赖趴在柜台,偶尔抬头,看到停在门口的豪华马车,顿时眼前一亮。
作为侯府小公子,百里东君眼光不差,一眼看出马车不凡之处。
当然,马车倒是其次,拉车的马才让他惊讶。
以他簪缨世家小公子的眼光,一眼就能看出马匹绝对是万金难求的宝马良驹。
然而,万金难求的上品良驹此时正被人暴殄天物的用来拉车。
在他小小的脑海中,顿时出现两种猜测。
要么是车主没眼光,明珠蒙尘。
要么车主大富大贵,根本不在乎一匹良驹。
马车豪华,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儿。
酒肆之所以没客人,除了人少,酒价也是重要原因。
他觉得自己酿的酒一盏酒价值二十两,那就必须二十两,绝不还价。
二十两一盏酒,他还没名气,自然没人愿意当冤大头。
加上只卖酒,没有菜。
直接导致开店十几天,东归除了一个吃白饭的酒鬼,一个客人没有。
遇到不差钱的大客户,百里东君刷的跳出柜台。
虽然不会武功,但人还会两手轻功。
跳出柜台,视野更广,这才发现马车正坐着个高大男人。
男人身后还探出两个小脑袋,正好奇打量自己酒肆招牌。
高大男子面如刀削,皮肤比自己这个侯府小公子还要白几分,宛如上好白玉。
一身黑色金纹长袍,没有束发,漆黑如墨长发随意用发带扎在脑后,只有额头两侧,两处鬓角流出两缕,自然垂落。
“好高的男人,好漂亮的姑娘。”视线从男子身上转移,打量两女几眼,心里暗暗称赞。
随即,脸上挂起自认为成熟的微笑,跑出酒肆。
“这位公子,本店。”
望着小嘴叭叭说个不停的十七岁少年,罗非鱼沉默,红薯沉默,徐渭熊沉默。
“这孩子,怕是有什么大病。
交浅言深,咱们很熟吗?
再有,你丫叭叭说个没完,倒是请我们进去啊!”
小年轻初出江湖,面对三个几百岁的老狐狸,第一时间被人打上不谙世事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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