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赖子奶娘的病已经绰绰有余了。”
富锦也乐了,“还真的有,我就说,没那么倒霉,成色不好就不好够用能用就好。”
“再说了,成色不好的黄金也值钱啊。”富锦笑嘻嘻的说道“这牛黄用药完还有剩下不,能卖多少钱。”
“不好说。”大夫对富锦真的是服了,还能想赚钱,不过他想了想还是回答了富锦的问。“应该有剩,剩下的牛黄怎么着也值黄金百两。”
“黄金百两!”富锦惊讶“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快走。” 两人正想离开,就见邻舍举着油灯站在牛棚圈前,油灯照映着邻舍的脸,跟这天色一样,乌漆麻黑。
第11章 第十一章
富锦在这短短的几秒想了无数可能,比如杀人灭口拿着这牛黄远走高飞活得快快乐乐的可能性是多大,但他终究没那胆子。 “呵呵,陈叔我们把你吵醒了啊?”富锦把那牛黄握紧,双手背放在背后,眼睛死死的盯着邻舍,双脚肌肉紧绷,随时找好机会就跑人。 可是能当富锦邻舍十几年,看着他大的陈叔哪里会不懂他。 陈叔举着油灯,心里面想到,现在他一个人,老而无力,要是真闹起来,还未必能在这两个人身上讨到好处。 “你们大晚上来把我家的老黄牛宰了,就是为了这颗叫牛黄的石头?”陈叔黑着脸说道,“我含辛茹苦的把它养了那么久,你问也不问就动手,这事过不去吧。”
虽然陈叔准备和富锦来拖延战,但是也不会脾气软一点点,富锦这个人可是专门挑软柿子捏。 富锦不敢把牛黄交给大夫,大夫太没用了,他也不敢上前一步,双方僵着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对话,“叔,你说的哪里的话,事有三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是为了救人才这样子做的。” 救命?陈叔听见这话给了富锦一个嘲讽的眼神,他可不相信富锦有那么好的善心。 富锦拉过大夫解释道:“你不信我,总得信大夫吧。” 大夫诚恳道:“真是不好意思,擅自作主的把老黄牛剖开取牛黄,我们的确是为了救人才这样子的。” “那好吧。”陈叔道。 富锦瞪大眼睛,仿佛不敢相信陈叔有那么好说话。 陈叔皱眉,声音提高了一个度,“难不成我还能不让你们救人。” 富锦鞠躬道:“谢谢叔。”说完速速走人,却被陈叔拦住。 富锦心里面满是警惕,脸上却赔着笑脸,“呵呵,叔还有什么事情吗?” “多个人多份力,我跟你们一起去吧。”陈叔说。 富锦看着难缠的陈叔,他也不是那些能做主的人,习惯性的想到了皮赖子,不知道皮赖子怎么样了。 另一边,大红色的彩灯,黄绿色的彩旗装饰着漆黑的夜。 南记酒肆的厨房管理,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娘子,她很喜欢笑,笑起来左边脸有一个小小的梨涡。 三娘踩着碎花步缓慢走出,那腰身彷若细柳迎风。 她走到绿箩面前,仔细的打量一下绿箩,甜甜捂着嘴笑道:“哟,这是谁家的小姐,怪招人喜欢的。” 小姐,这话怎么听起来像骂人的,曾秀才的女儿就被下人叫小姐,不过三娘的身上有股很好闻的味道,绿箩很喜欢,所以并不生气她无礼的称呼。 三娘身上并不是胭脂水粉味,是一股带着血腥的味道,很淡很淡,闻不可及。
但是绿箩很是很敏锐的闻到了。
“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绿箩道。
三娘浅浅的笑着,意味深长的看着绿箩,道:“说我美艳的人不少,说我身上的味道好闻,你还是第一个。”
第12章 第十二章
漆黑的夜,明明空气中有酒肉的味道,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绿箩还是精准的闻到了血腥味。
一声尖叫打破了夜空中的宁静,啊!死人啦。
死的人叫西伯尚。
说他和绿箩有关系吧,说不上,说她们没关系吧,这话也似不妥。
西伯尚此人,就是买下绿箩小叔手上人参那位小王爷。
群众对于一切的事情都藏着好奇心情,但是当她们围观了一切以后,就会明白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为什么会存在的。
死亡的地点是南记酒肆对面那家添香楼,众舞姬在瑟瑟发抖,绿箩被三娘抱在怀里。
像是一场死亡的盛宴,死者的每个器官都被一一分解出来,头发,眼球,一张没有五官的人脸,甚至指甲也从双手上面被削下来,让人看了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三娘看着那□□一样的脸,有点叹息。
绿箩把脸埋在三娘的颈窝处,嘴唇一张一合,声音极小,道:“是你。”
这是一个肯定句,西伯尚血液的味道,她在三娘身上闻到了。
三娘没有回答,继续叹息了一声。
这声叹息让绿萝很是疑惑,若是她杀的小王爷,为什么三娘的叹息声里是无尽的可惜。
这天南山的话题,全是与他有关。
有人说,死的人怎么会是他啊,他修桥,他铺路,他派粥,只要是人才,他都不看出身,知人善用。
就连爱情,也动人不已,他府邸里只有一个侧福晋。
侧福晋是一个农女,因为家中贫困交集,进了王爷府上当丫鬟,天真善良的她,一下子就吸引了在宅斗里面长大的小王爷。
一个美好动人的戏文。
等绿萝和三娘看完一切回到南记的时候,皮癞子已经把野猪给蒙骗走了,三娘心事重重,素手扶额,道:“小二哥哥,去账房支一百两银票给这位姑娘。”
三娘轻点一下绿萝的鼻子,她半蹲下,笑眯眯的说道:“小姑娘,奴家有点乏,先行一步了。”
明明她是在笑,可绿萝却感觉到了压抑的气氛。
她不是应该开心吗?把小王爷杀了还可以全身而退,绿萝很是不解。
昨夜星辰满空,今日翌日当照,可是太阳底下的绿萝并没有感觉到温暖,她在大圣庙里面窝了一晚上,摸着肚子里面那张薄薄的银票,有点后悔把野猪卖了。
走出庙里,外面的迷雾还未散去,看不清的远方。
绿萝舔了一下干巴巴的唇,大抵是饿到了极致,她已对充饥无感,可是肚子一直在叫嚣。
山上的树不时晃动过一个身影,无人能看清,路过的行人就算看见也以为是调皮的小猴,绿萝抓着树藤,在树林里面穿梭。
山下,放目看去,一片繁荣,昨天血腥被黑夜洗去,大家都似乎忘记了昨天的深红,可等绿萝越是走近南记,喧嚣声就越多。
第13章 第十三章
绿萝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人,她摸了一下怀里的银票,径直的走向南记。
这里的烧猪好吃,昨天老伯说过的。
可是南记的门口被重兵层层围绕,绿萝
富锦也乐了,“还真的有,我就说,没那么倒霉,成色不好就不好够用能用就好。”
“再说了,成色不好的黄金也值钱啊。”富锦笑嘻嘻的说道“这牛黄用药完还有剩下不,能卖多少钱。”
“不好说。”大夫对富锦真的是服了,还能想赚钱,不过他想了想还是回答了富锦的问。“应该有剩,剩下的牛黄怎么着也值黄金百两。”
“黄金百两!”富锦惊讶“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快走。” 两人正想离开,就见邻舍举着油灯站在牛棚圈前,油灯照映着邻舍的脸,跟这天色一样,乌漆麻黑。
第11章 第十一章
富锦在这短短的几秒想了无数可能,比如杀人灭口拿着这牛黄远走高飞活得快快乐乐的可能性是多大,但他终究没那胆子。 “呵呵,陈叔我们把你吵醒了啊?”富锦把那牛黄握紧,双手背放在背后,眼睛死死的盯着邻舍,双脚肌肉紧绷,随时找好机会就跑人。 可是能当富锦邻舍十几年,看着他大的陈叔哪里会不懂他。 陈叔举着油灯,心里面想到,现在他一个人,老而无力,要是真闹起来,还未必能在这两个人身上讨到好处。 “你们大晚上来把我家的老黄牛宰了,就是为了这颗叫牛黄的石头?”陈叔黑着脸说道,“我含辛茹苦的把它养了那么久,你问也不问就动手,这事过不去吧。”
虽然陈叔准备和富锦来拖延战,但是也不会脾气软一点点,富锦这个人可是专门挑软柿子捏。 富锦不敢把牛黄交给大夫,大夫太没用了,他也不敢上前一步,双方僵着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对话,“叔,你说的哪里的话,事有三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是为了救人才这样子做的。” 救命?陈叔听见这话给了富锦一个嘲讽的眼神,他可不相信富锦有那么好的善心。 富锦拉过大夫解释道:“你不信我,总得信大夫吧。” 大夫诚恳道:“真是不好意思,擅自作主的把老黄牛剖开取牛黄,我们的确是为了救人才这样子的。” “那好吧。”陈叔道。 富锦瞪大眼睛,仿佛不敢相信陈叔有那么好说话。 陈叔皱眉,声音提高了一个度,“难不成我还能不让你们救人。” 富锦鞠躬道:“谢谢叔。”说完速速走人,却被陈叔拦住。 富锦心里面满是警惕,脸上却赔着笑脸,“呵呵,叔还有什么事情吗?” “多个人多份力,我跟你们一起去吧。”陈叔说。 富锦看着难缠的陈叔,他也不是那些能做主的人,习惯性的想到了皮赖子,不知道皮赖子怎么样了。 另一边,大红色的彩灯,黄绿色的彩旗装饰着漆黑的夜。 南记酒肆的厨房管理,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娘子,她很喜欢笑,笑起来左边脸有一个小小的梨涡。 三娘踩着碎花步缓慢走出,那腰身彷若细柳迎风。 她走到绿箩面前,仔细的打量一下绿箩,甜甜捂着嘴笑道:“哟,这是谁家的小姐,怪招人喜欢的。” 小姐,这话怎么听起来像骂人的,曾秀才的女儿就被下人叫小姐,不过三娘的身上有股很好闻的味道,绿箩很喜欢,所以并不生气她无礼的称呼。 三娘身上并不是胭脂水粉味,是一股带着血腥的味道,很淡很淡,闻不可及。
但是绿箩很是很敏锐的闻到了。
“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绿箩道。
三娘浅浅的笑着,意味深长的看着绿箩,道:“说我美艳的人不少,说我身上的味道好闻,你还是第一个。”
第12章 第十二章
漆黑的夜,明明空气中有酒肉的味道,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绿箩还是精准的闻到了血腥味。
一声尖叫打破了夜空中的宁静,啊!死人啦。
死的人叫西伯尚。
说他和绿箩有关系吧,说不上,说她们没关系吧,这话也似不妥。
西伯尚此人,就是买下绿箩小叔手上人参那位小王爷。
群众对于一切的事情都藏着好奇心情,但是当她们围观了一切以后,就会明白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为什么会存在的。
死亡的地点是南记酒肆对面那家添香楼,众舞姬在瑟瑟发抖,绿箩被三娘抱在怀里。
像是一场死亡的盛宴,死者的每个器官都被一一分解出来,头发,眼球,一张没有五官的人脸,甚至指甲也从双手上面被削下来,让人看了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三娘看着那□□一样的脸,有点叹息。
绿箩把脸埋在三娘的颈窝处,嘴唇一张一合,声音极小,道:“是你。”
这是一个肯定句,西伯尚血液的味道,她在三娘身上闻到了。
三娘没有回答,继续叹息了一声。
这声叹息让绿萝很是疑惑,若是她杀的小王爷,为什么三娘的叹息声里是无尽的可惜。
这天南山的话题,全是与他有关。
有人说,死的人怎么会是他啊,他修桥,他铺路,他派粥,只要是人才,他都不看出身,知人善用。
就连爱情,也动人不已,他府邸里只有一个侧福晋。
侧福晋是一个农女,因为家中贫困交集,进了王爷府上当丫鬟,天真善良的她,一下子就吸引了在宅斗里面长大的小王爷。
一个美好动人的戏文。
等绿萝和三娘看完一切回到南记的时候,皮癞子已经把野猪给蒙骗走了,三娘心事重重,素手扶额,道:“小二哥哥,去账房支一百两银票给这位姑娘。”
三娘轻点一下绿萝的鼻子,她半蹲下,笑眯眯的说道:“小姑娘,奴家有点乏,先行一步了。”
明明她是在笑,可绿萝却感觉到了压抑的气氛。
她不是应该开心吗?把小王爷杀了还可以全身而退,绿萝很是不解。
昨夜星辰满空,今日翌日当照,可是太阳底下的绿萝并没有感觉到温暖,她在大圣庙里面窝了一晚上,摸着肚子里面那张薄薄的银票,有点后悔把野猪卖了。
走出庙里,外面的迷雾还未散去,看不清的远方。
绿萝舔了一下干巴巴的唇,大抵是饿到了极致,她已对充饥无感,可是肚子一直在叫嚣。
山上的树不时晃动过一个身影,无人能看清,路过的行人就算看见也以为是调皮的小猴,绿萝抓着树藤,在树林里面穿梭。
山下,放目看去,一片繁荣,昨天血腥被黑夜洗去,大家都似乎忘记了昨天的深红,可等绿萝越是走近南记,喧嚣声就越多。
第13章 第十三章
绿萝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人,她摸了一下怀里的银票,径直的走向南记。
这里的烧猪好吃,昨天老伯说过的。
可是南记的门口被重兵层层围绕,绿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