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信笺传情点点点(求月票)
清晨的客栈。
宛州越向北,天气愈冷。人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呼出的气变白,呆一会就把眉毛和睫毛染成了霜色。
利剑平蹲在回廊上的座椅上,看着一只鸽子闲庭信步,发出咕咕的叫。
“哎,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尝过一次美味,再就没得吃了。”想起临行前的火锅,利剑平舔了舔嘴唇,“这两天,嘴里快要淡出一只鸟来。可巧,你就送上门了。”
他双手做匍匐状,向着鸽子扑过去,忽然一阵劲风,他跌落地上,发出“哎呦”一声。
“折羽公子,能不能轻一点啊,我这还没动手呢。”
他自然知道,鸽子不会平白无故地落在这里,打牙祭也不过是逞逞口舌罢了。
折羽穿着雪狐大氅,扬起手臂,吹了声口哨,鸽子便落在了上面。
他这才抓住鸽子,解下鸽子腿上的信。
“百姑娘给你写的信吗?”
一件很奇怪的事,百草诗已经嫁做他人妇,可是所有人,都喜欢称呼她为姑娘,利剑平也是如此。
“我说公子,你为什么不肯带姑娘来,她若是来了,咱们每天都是人间风味,好吃美食。”利剑平自来熟地往折羽身前凑,想看清信的内容。
折羽剜了他一眼,绕过身去。“记住自己的身份,她,可不是厨娘。”
“对对对,百姑娘不是我的厨娘,她是公子您的呀。为自己相公做饭,那不是天经地义吗?”利剑平又拍起马屁。
这话说的没有毛病,可折羽听了就是不舒服。私心里百草诗就不应该是伺候人的主儿,她那样聪慧,有灵性,是个值得男子倾心相待的人。
嘴角不自觉向上扬起,折羽打开了信笺,嗯?
这一声“嗯”,让利剑平更加好奇。
“百姑娘到底写的是什么”,一瞥之际,他看清了上面的墨点,爆发出一阵大笑声。“哈哈哈。”
折羽将信纸折好,揣进怀里,“看了你也不懂。”
利剑平便抱了手臂,“我确实不懂,不若公子给我说说。”
换做平时,折羽是不屑与他对话的。但是他此刻,倾诉之愿竟如此浓厚,很想分享他与她之间的点点滴滴。
“墨点,状为圆。诗诗她是提醒我,早日早回,好生团圆。如此多的墨点,杂乱之中自有规律,像极了……满纸红豆,这代表相思。”
如果百草诗在此,听到这一番解释,只怕也要赞一声高,实在是高妙。
这时有赢哲汛的小厮过来,“公子,王爷请你过去用膳,吃完咱们就启程。”
“好。”折羽答应了一声。
**
银钩赌坊,元羡一边抚琴,一边听欢颜的汇报。
“先生,坤鸣书院这两天,招募告示满天飞,据传要建立一个农桑医养基地。应聘学子还会免了束脩。”
琴音流畅,是大焱流行的《流水颂》。元羡嘴角上扬,“哦,农桑医养基地,这么古灵精怪的东西,大概只有她能弄出来吧。”
每次提到“她”的时候,元羡总是充满兴趣和探究。
欢颜知道,当一个男人对女人表现出了兴趣时,就是危险的征兆。
“主人你两次三番招揽她,她都无动于衷。”欢颜对于这种结果也很讶异,要知道,以往还没有哪个女人拒绝过先生。他的美男计,无往不利。
也许正因为如此,她对先生才会这么特殊吧。
“让她放手去做吧,其实我也很好奇,她会做到哪一步。”琴声渐渐高越,已然到了高潮,“他,到哪里了?”
“刚入建南地界。”
“陈广亮在做什么?”
陈广亮是锋王赢哲风的穷奇卫统领,之前进入宛州执行任务,而后消失不见。
欢颜的表情很耐人寻味,因为陈广亮做的事情。“他在磨剑,每天都在磨剑。”
“这说明,他的剑需要饮血了。他为锋王出生入死,可明王却不领情,将罪责都怪在他身上,他心里积郁着怨气呢!”琴音收尾,元羡从座位上站起来,踱步向门外而去。
“先生要去哪里?”欢颜问道,“我们的人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元羡回眸,神采飞扬,“既然要去焱京,邀个同伴可还好。谈天说地,聊聊美食,岂不快哉。”
有资格和先生结伴同行的人,欢颜脑海中只有一人。
“先生总还是不甘心呢。”一句话里饱含深意。
“换做以往,她自是不肯去的。可现在有人在前面开路,说不得就同意了呢。”
元羡出了赌坊,直奔金象医馆而去。
欢颜目送他的身影,喃喃私语,“先生你又何必呢?明明没有结果。”
可是这世界上啊,就是有很多不甘心、意难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谁说遗憾的美,不是一种美呢。
医馆已到,元羡走了进去。百草诗头上扎着一块蓝色碎花的方巾,露出光洁美丽的额头,正在低头捣药。
那一幕太安静,他兀自停下了脚步,敛住了呼吸。
“桌上有石斛花茶,自己倒。”
百草诗说完,才意识到,折羽去了焱京,来的人自然不可能是他。
“元某这厢写谢过姑娘的盛情。”茶已倒双盏,元羡端起一杯在鼻端,轻轻地嗅。
百草诗站了起来,喝了她那杯,“要收费的。”
元羡也不闹,脸上噙着笑,“百姑娘老是与我谈银子,伤了交情。”
“只谈交情,岂不是伤了银子。”百草诗反问,“元陶朱今日来,又是哪里不舒服。”
元羡放下杯盏,那股慵懒喝惬意的气息都散去,“不看病,很健康。今日过来,是与姑娘道别的。”
从认识元羡以来,他一直走南闯北,没在一个地方长久呆过。“那,祝元陶朱此去一帆风顺?”
元羡的笑意变得苦涩,有丝丝哀怨一般,“姑娘都不想问问我将去向何处吗?”
“你如果想说,自然会说的。”
好吧,元羡一直知道,她是通透的女子。“元某要去焱京。”
百草诗果然眼睛一亮,“你,也去焱京?”
焱京之于她本无意义,但因为折羽去了,这座城便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这,大抵就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的原因吧。
“正是,百姑娘可有兴趣与我结伴同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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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客栈。
宛州越向北,天气愈冷。人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呼出的气变白,呆一会就把眉毛和睫毛染成了霜色。
利剑平蹲在回廊上的座椅上,看着一只鸽子闲庭信步,发出咕咕的叫。
“哎,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尝过一次美味,再就没得吃了。”想起临行前的火锅,利剑平舔了舔嘴唇,“这两天,嘴里快要淡出一只鸟来。可巧,你就送上门了。”
他双手做匍匐状,向着鸽子扑过去,忽然一阵劲风,他跌落地上,发出“哎呦”一声。
“折羽公子,能不能轻一点啊,我这还没动手呢。”
他自然知道,鸽子不会平白无故地落在这里,打牙祭也不过是逞逞口舌罢了。
折羽穿着雪狐大氅,扬起手臂,吹了声口哨,鸽子便落在了上面。
他这才抓住鸽子,解下鸽子腿上的信。
“百姑娘给你写的信吗?”
一件很奇怪的事,百草诗已经嫁做他人妇,可是所有人,都喜欢称呼她为姑娘,利剑平也是如此。
“我说公子,你为什么不肯带姑娘来,她若是来了,咱们每天都是人间风味,好吃美食。”利剑平自来熟地往折羽身前凑,想看清信的内容。
折羽剜了他一眼,绕过身去。“记住自己的身份,她,可不是厨娘。”
“对对对,百姑娘不是我的厨娘,她是公子您的呀。为自己相公做饭,那不是天经地义吗?”利剑平又拍起马屁。
这话说的没有毛病,可折羽听了就是不舒服。私心里百草诗就不应该是伺候人的主儿,她那样聪慧,有灵性,是个值得男子倾心相待的人。
嘴角不自觉向上扬起,折羽打开了信笺,嗯?
这一声“嗯”,让利剑平更加好奇。
“百姑娘到底写的是什么”,一瞥之际,他看清了上面的墨点,爆发出一阵大笑声。“哈哈哈。”
折羽将信纸折好,揣进怀里,“看了你也不懂。”
利剑平便抱了手臂,“我确实不懂,不若公子给我说说。”
换做平时,折羽是不屑与他对话的。但是他此刻,倾诉之愿竟如此浓厚,很想分享他与她之间的点点滴滴。
“墨点,状为圆。诗诗她是提醒我,早日早回,好生团圆。如此多的墨点,杂乱之中自有规律,像极了……满纸红豆,这代表相思。”
如果百草诗在此,听到这一番解释,只怕也要赞一声高,实在是高妙。
这时有赢哲汛的小厮过来,“公子,王爷请你过去用膳,吃完咱们就启程。”
“好。”折羽答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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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钩赌坊,元羡一边抚琴,一边听欢颜的汇报。
“先生,坤鸣书院这两天,招募告示满天飞,据传要建立一个农桑医养基地。应聘学子还会免了束脩。”
琴音流畅,是大焱流行的《流水颂》。元羡嘴角上扬,“哦,农桑医养基地,这么古灵精怪的东西,大概只有她能弄出来吧。”
每次提到“她”的时候,元羡总是充满兴趣和探究。
欢颜知道,当一个男人对女人表现出了兴趣时,就是危险的征兆。
“主人你两次三番招揽她,她都无动于衷。”欢颜对于这种结果也很讶异,要知道,以往还没有哪个女人拒绝过先生。他的美男计,无往不利。
也许正因为如此,她对先生才会这么特殊吧。
“让她放手去做吧,其实我也很好奇,她会做到哪一步。”琴声渐渐高越,已然到了高潮,“他,到哪里了?”
“刚入建南地界。”
“陈广亮在做什么?”
陈广亮是锋王赢哲风的穷奇卫统领,之前进入宛州执行任务,而后消失不见。
欢颜的表情很耐人寻味,因为陈广亮做的事情。“他在磨剑,每天都在磨剑。”
“这说明,他的剑需要饮血了。他为锋王出生入死,可明王却不领情,将罪责都怪在他身上,他心里积郁着怨气呢!”琴音收尾,元羡从座位上站起来,踱步向门外而去。
“先生要去哪里?”欢颜问道,“我们的人都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元羡回眸,神采飞扬,“既然要去焱京,邀个同伴可还好。谈天说地,聊聊美食,岂不快哉。”
有资格和先生结伴同行的人,欢颜脑海中只有一人。
“先生总还是不甘心呢。”一句话里饱含深意。
“换做以往,她自是不肯去的。可现在有人在前面开路,说不得就同意了呢。”
元羡出了赌坊,直奔金象医馆而去。
欢颜目送他的身影,喃喃私语,“先生你又何必呢?明明没有结果。”
可是这世界上啊,就是有很多不甘心、意难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谁说遗憾的美,不是一种美呢。
医馆已到,元羡走了进去。百草诗头上扎着一块蓝色碎花的方巾,露出光洁美丽的额头,正在低头捣药。
那一幕太安静,他兀自停下了脚步,敛住了呼吸。
“桌上有石斛花茶,自己倒。”
百草诗说完,才意识到,折羽去了焱京,来的人自然不可能是他。
“元某这厢写谢过姑娘的盛情。”茶已倒双盏,元羡端起一杯在鼻端,轻轻地嗅。
百草诗站了起来,喝了她那杯,“要收费的。”
元羡也不闹,脸上噙着笑,“百姑娘老是与我谈银子,伤了交情。”
“只谈交情,岂不是伤了银子。”百草诗反问,“元陶朱今日来,又是哪里不舒服。”
元羡放下杯盏,那股慵懒喝惬意的气息都散去,“不看病,很健康。今日过来,是与姑娘道别的。”
从认识元羡以来,他一直走南闯北,没在一个地方长久呆过。“那,祝元陶朱此去一帆风顺?”
元羡的笑意变得苦涩,有丝丝哀怨一般,“姑娘都不想问问我将去向何处吗?”
“你如果想说,自然会说的。”
好吧,元羡一直知道,她是通透的女子。“元某要去焱京。”
百草诗果然眼睛一亮,“你,也去焱京?”
焱京之于她本无意义,但因为折羽去了,这座城便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这,大抵就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的原因吧。
“正是,百姑娘可有兴趣与我结伴同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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