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会平白生出这许多事端。

    身上的窟窿慢慢在愈合,但生长新肉的痒意同那溃烂的痛楚夹杂在一起无时不刻不在提醒他那日的冲动所带来的后果是有多么糟糕。

    “大化之中,再无你的书生了。”长兀满意地看到这只杂毛兔子精神情凄然地晃了下,好似站不住了一般,又强撑着,一双兔儿眼里溢满了痛苦和不解。

    长兀心中愉悦,伤到这只兔子似乎就是伤到了待在兔子精身体里的祝参一般令他快活。

    也不是没有问过烛九阴在哪里,荀三尚且不知他和烛九阴奚故之间的牵制已经断了,只觉这一遭醒来,天地颠覆般,明明还是这样的树,那样的草,偏偏他觉得陌生得狠,恍若他是一觉从数十万年前,甚至更早以前醒过来般,混淆起来扯得后脑一阵阵地疼。

    长兀说,烛九阴没了那东西,就不再是烛九阴了,现在可能被其他妖怪分食了也不一定,毕竟皮肉还是烛九阴的,大补。

    荀三听得瑟瑟发抖,但是看长兀的目光却多了一丝怀疑。

    长兀才不管他信不信,自顾往前走就是了。

    现在荀三问他,他们要到哪里去。

    长兀心中茫然,面上却是一点不显,“不是要去找你要的人,跟着走就是!”

    荀三瞪大了兔儿眼,“要找书生?莫不是还在的?!”

    长兀不答。

    荀三垂了眼,继而又抬起头,“是要找烛九阴么?”

    长兀冷着眼,他这话自然不是说给荀三听的,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在意过荀三这只表面的野兔子精,而是他体内会时不时抽风的祝参。

    说来奇怪,明明当初是他们合力将他打败,却依然没有一点点胜者的喜悦,反而对他的恐惧深入骨髓,有了阴影。

    长兀扭头就走,这种恐惧大抵并不是源自祝参,而是源于那个人倒在他怀里时汩汩而出的鲜血,映衬着蓦然灰暗的眼睛。

    走了一会儿,长兀发现身后并未传来跌撞的脚步声,回过头一看,荀三神情异常,脚跨出一步,僵在原地。

    长兀走过去,荀三眼神痛苦,像是终于察觉到了一般,问道:“我身体里,还有,还有另一个人吗?”

    长兀默然。

    荀三的姿势不是要前行,而是要后退,他不想无目的地跟着长兀,而是要向后自己逃跑,却在退了一步时定在原地。

    荀三清楚地感觉到他的身体似乎并不是只受他一个人控制。

    “你,你当初也是这样,在书生的身体里?”

    当荀三不再有逃跑的想法时,他的身体又恢复如初,联想到长兀之前的说法,荀三一时脸白如纸,“那,那你,他对我……”

    莫不是假的?

    他问不出来,心里却已是千转百回。

    “果真是兔子样的性格,多疑又敏感,”长兀笑道,“你这样想他对你的感情,他岂不是会很难过?”

    “便是人已经没了,难过的心情想来也是一分不会减的。”长兀嘴利,两句话说得荀三面红耳赤。

    “我,我只是……”

    只是太过患得患失。

    留兔亭好似一梦。

    而如今,梦还未醒,人已散去,又要这只山林野兔子如何相信?

    “我,我不想跟着你,”荀三支吾说道,“我要去找烛九阴。”

    烛九阴是厉害的上古大神,总归是有办法的。

    长兀冷冷一笑,掐住荀三的脖颈,“你要是走得掉,尽管去便是。”

    荀三脚尖着地,心里一慌,又化作了原型,才跳了没两下,就被长兀提着耳朵捏在手里。

    “你最好是永远变兔子,省得还得要吃要穿!”男人对着他的长耳朵狠声威胁道。

    杂毛野兔子浑身一抖,明明只是只兔子,长兀却猛然看出了一点点凄徨的味道。

    他凑近了有些呆滞的兔儿眼,荀三就在手里吓得使劲蹬腿,长兀醒悟过来,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是如此,你断不能接受一向疼你宠你的书生对你说出这番话来,倒是将你纵容了,如今,你便好好受着罢!”

    长兀心中充斥着几近快意的扭曲,对着杂毛兔子,却又恍惚看到了他师兄奚故的脸。

    烛九阴的火精被那人强行取出,绝望又不可置信的嘶吼声似乎至今仍回荡在他的耳畔。

    “是了,你怎么会想到如此疼你宠你的师父会这般待你,平日里将你宠惯,如今,你且受着罢!”

    他站在奚故的跟前,对着烛九阴即便痛到紧紧蜷缩也十分巨大的身体,那双金黄的眼睛紧紧闭着,鼻息重得很,他就在他的面前,一呼一吸都是极冷和极热的交替。

    “师兄,师父说,你这样作为,不配是他的徒弟。”

    身后传来烛九阴长尾巨动的声响,整个钟山都回荡着不甘的长鸣。

    长兀还记得他当时下意识的动作。

    封住钟山。

    绝不能让任何声响传进那个人的耳朵。

    作者有话要说:

    断了这么多天,能弥补的唯一方式就是:我要开始存稿了……

    第16章 第十六章

    丁酉年正月十五             晴

    妖怪是没有节日的。

    但是人间的节日繁多,我们总是爱去凑热闹。

    我记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本来在街上买了一盏兔子灯,提在手上,却不知怎地,被无赖泼来的水打湿了。

    我身上只有三个铜板,也用来买了灯,节还未过完,我却只剩个两手空空。

    ——巡山日志

    长兀带着荀三避开了大的城镇,却还是走错了路,走到了安怀。

    人流里的长兀显得有些无措。

    他再次醒来时,就在柳彦怀的身体里,书生喜静,不爱凑热闹,他也是长眠在书生体内,休养生息,以待时机。

    这么多的人,摩肩擦踵地叠在一处,好似一道人潮般缓慢地向前涌去。

    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盏灯,各式各样,形式乖巧。

    这样的场景很是熟悉,长兀皱着眉,怀里的兔子似乎十分疲倦,有气无力地靠着他,一点点的声响也能吓得他一动弹。

    “啊,我想起来了,”长兀轻呼道,“元宵灯会,我来过的。”

    荀三动了动。

    长兀慢慢走着,途中稍作停顿,走出了城,他提着杂毛兔子的耳朵,拎至眼前,兔子略作挣扎地蹬蹬腿,最后又听天由命般放下。

    “我知道这个,凡人的元宵灯会,”长兀回忆道,“你的书生曾经去逛过一次。”

    “你的兔子灯打湿了,沮丧得很,他在人群后面看了你很久,”长兀的手慢慢收紧,兔子却一直都在装死,“后来,你就知道了……”

    兔子似乎呆了呆,然后猛烈蹬起腿来,似要把耳朵挣断也要挣脱出来的气势,一脚十分有力地蹬在了长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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