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记忆(本章免费
唐宋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放到床上,十几盘学习软件,中英文杂志,词典一边看着的戏迷目光忽然一凝:
“这是你买的英语词典?”
“有问题?”
“问题大了!你没事买这么大个词典干嘛?什么时候才能背完?”戏迷捶胸顿足。
这词典确实大了点,虽然也是二十四k,不过却足有两寸来厚,加上里面的纸张很薄,怎么说也有上千页吧。
“呃,也怪我,没跟你说清楚,我本意是想让你买个简明英语词典,单词量在六千到一万左右。要知道,英语单词有上百万之多,而且还天天有增加,所以怎么学也是学不完的。而有了最基础的一万单词,那日常对话学习翻译什么的已经足够了。”戏迷一拍脑袋:
“算了,我看这本还是留着你以后查阅生僻单词用吧,明天再买本简单的为好。”
上百万单词?还天天有增加?唐宋不禁一怔,这算什么语言?这么多单词如何掌握?呃,不是,有人能完全掌握吗?
这正是英语让人诟病的地方,出来一样新事物,便要创造一个新单词,以至于信息爆炸的今天,单词递增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硬生生突破百万大关。当然,这倒也便宜了英文国家的出版商,几乎每家必备词典,而且随时准备更新,否则买个番茄酱,都未必能看懂它的成分。
“没事,慢慢看。”唐宋摸摸厚实的中英文词典,不在意地说道。
他确实对这本词典不怎么在意,买的时候还特意挑了本厚实的。至于是否能真的将它背下来,唐宋从来没怀疑过自己。
对于记忆力,他有足够的自信,而且并不单单表现在对声音的记忆上。
原本,他从师父那儿学来的全是繁体字,可不认识现在满大街乱窜的简体字。不过三年前那位逃婚的大小姐下乡支教时,带有一本汉语大辞典。那厚度比他现在手上这本也不遑多让。
三天时间,他便将那本汉语大辞典变成自己脑袋里的东西,且不单单是繁简体对照,还有好多以前没学过的生僻字,以及字义成语解释出处等等。简单地说,他花了三天时间,便把那本汉语大辞典全部背了下来。一时间被那位大小姐惊为天人,也因此,连那位大小姐都称他为妖怪了。
有这等实践,唐宋自然是信心满满,即便英语比汉语难记一倍,也不过六天时间吧?当然,现在不可能专心背这玩意,那就再放宽裕点,一个月总该可以了。
其实,他这样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用现代科学来解释也很简单,当然,得换个说法,不是过目不忘,而是过耳不忘。
人都是通过两样感官来达到记忆目的的,一是视觉,二是听觉,且不分上下,互为配合。至于嘴、鼻子、肢体等等只是辅助而已,不占大体。
一般人记忆力不好,那不是视觉受到干扰就是听觉受到干扰,以至于注意力很难集中。但他不一样,他的听觉对声音的敏感确实早已到了过耳不忘的地步,而且基本不可能被外物干扰,如果再跟辅助器官嘴巴一结合,那效果自然可以想象。
实际上,最初的辅助记忆器材,便是很简单的一个连体耳塞,塞住耳朵,自己说话便在脑中嗡嗡作响,从而不受外物干扰,加强记忆效果。而这,也正是为什么家教的效果要比课堂效果好的原因,充分调动视觉听觉,集中注意力,记忆的效果自然就理想起来。
“算了,随你了。”戏迷见唐宋不听劝说,也便不再言语,反正这小子能不能学会英语跟他关系也不大。
正要离去时,忽然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戏迷脚步一顿,说道:
“对了无名,先前我忘了告诉你,按我说的方法学习英语,最多只能练到听力无碍的地步,也就是说别人说什么你能听懂。如果你想流利顺畅地跟人用英语交流,那就必须多练一样东西,读!不管什么文章,不管知道不知道它的意思,都要旁若无人的大声朗读,这叫适应语境。这样时间久了,便可将英语练成母语一样的语感,成为一种本能,做到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那才叫真正学会。嗯,世面上有本刊物叫《疯狂英语》的,你可以找几本试试。”
唐宋从床上翻了翻,找出一本杂志出来:
“是不是这本?”
戏迷一看,正是一本几年之前席卷大江南北的《疯狂英语》,笑道: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我就不多说了。呵呵,不过别只顾着学英语,还要多听听歌啊,下午还要工作呢。”
唐宋点头,主次他还是分得清的,没这份工作,他也没时间精力学外语。
至于戏迷说的疯狂朗读,他心里却颇有微词,那神经病状态他是学不来的。能不能交流无所谓,又没想着跟老外打交道,只要能听懂,那便足够了。他买《疯狂英语》,只是借鉴而已。
戏迷走后,唐宋将东西稍微整理了一下,便拉着小丫头出去吃午饭。
半小时后回来,小丫头自然是继续补觉,而他则拿着刚买的音标学习光碟以及那本厚厚的英汉大词典去了音响室。
那儿电视碟机都有,虽然已经比较古董,使用还是不成问题的。
十分钟时间,什么元音,辅音,爆破音已经完全在握他快进了,要不然以光碟里那老外东拖西拉慢悠悠的传授速度,又得浪费半个小时。而且这十分钟时间还对照着光碟试读了一些单词,呃,似乎没有走音的地方。
其实,以他对声音的把握,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些问题,除非光碟本身教授的东西是错误的,否则,他想走音都困难。不过,让一个地道的老外读错音标,似乎也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至多也就是口音差异罢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听歌背单词。
纳英那略带沙哑而又有些许磁性些许穿透力的声音在音箱里流淌,而他则半靠在老板椅上,手捧词典,从第一页翻了起来。
一心两用,这是唐宋从三年前开始练的,已经有了初步成效,否则也不可能一边控制声带的厚重薄尖,一边控制声带震动的频率。
不过这毕竟是件相当劳心的事情,没人可以无限制的一心两用下去,即便他练了三年,也不过才可以控制次声频率十分钟左右。就不知在听歌学英语上时间是否可以长点。
他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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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将买来的东西一件件放到床上,十几盘学习软件,中英文杂志,词典一边看着的戏迷目光忽然一凝:
“这是你买的英语词典?”
“有问题?”
“问题大了!你没事买这么大个词典干嘛?什么时候才能背完?”戏迷捶胸顿足。
这词典确实大了点,虽然也是二十四k,不过却足有两寸来厚,加上里面的纸张很薄,怎么说也有上千页吧。
“呃,也怪我,没跟你说清楚,我本意是想让你买个简明英语词典,单词量在六千到一万左右。要知道,英语单词有上百万之多,而且还天天有增加,所以怎么学也是学不完的。而有了最基础的一万单词,那日常对话学习翻译什么的已经足够了。”戏迷一拍脑袋:
“算了,我看这本还是留着你以后查阅生僻单词用吧,明天再买本简单的为好。”
上百万单词?还天天有增加?唐宋不禁一怔,这算什么语言?这么多单词如何掌握?呃,不是,有人能完全掌握吗?
这正是英语让人诟病的地方,出来一样新事物,便要创造一个新单词,以至于信息爆炸的今天,单词递增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硬生生突破百万大关。当然,这倒也便宜了英文国家的出版商,几乎每家必备词典,而且随时准备更新,否则买个番茄酱,都未必能看懂它的成分。
“没事,慢慢看。”唐宋摸摸厚实的中英文词典,不在意地说道。
他确实对这本词典不怎么在意,买的时候还特意挑了本厚实的。至于是否能真的将它背下来,唐宋从来没怀疑过自己。
对于记忆力,他有足够的自信,而且并不单单表现在对声音的记忆上。
原本,他从师父那儿学来的全是繁体字,可不认识现在满大街乱窜的简体字。不过三年前那位逃婚的大小姐下乡支教时,带有一本汉语大辞典。那厚度比他现在手上这本也不遑多让。
三天时间,他便将那本汉语大辞典变成自己脑袋里的东西,且不单单是繁简体对照,还有好多以前没学过的生僻字,以及字义成语解释出处等等。简单地说,他花了三天时间,便把那本汉语大辞典全部背了下来。一时间被那位大小姐惊为天人,也因此,连那位大小姐都称他为妖怪了。
有这等实践,唐宋自然是信心满满,即便英语比汉语难记一倍,也不过六天时间吧?当然,现在不可能专心背这玩意,那就再放宽裕点,一个月总该可以了。
其实,他这样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用现代科学来解释也很简单,当然,得换个说法,不是过目不忘,而是过耳不忘。
人都是通过两样感官来达到记忆目的的,一是视觉,二是听觉,且不分上下,互为配合。至于嘴、鼻子、肢体等等只是辅助而已,不占大体。
一般人记忆力不好,那不是视觉受到干扰就是听觉受到干扰,以至于注意力很难集中。但他不一样,他的听觉对声音的敏感确实早已到了过耳不忘的地步,而且基本不可能被外物干扰,如果再跟辅助器官嘴巴一结合,那效果自然可以想象。
实际上,最初的辅助记忆器材,便是很简单的一个连体耳塞,塞住耳朵,自己说话便在脑中嗡嗡作响,从而不受外物干扰,加强记忆效果。而这,也正是为什么家教的效果要比课堂效果好的原因,充分调动视觉听觉,集中注意力,记忆的效果自然就理想起来。
“算了,随你了。”戏迷见唐宋不听劝说,也便不再言语,反正这小子能不能学会英语跟他关系也不大。
正要离去时,忽然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戏迷脚步一顿,说道:
“对了无名,先前我忘了告诉你,按我说的方法学习英语,最多只能练到听力无碍的地步,也就是说别人说什么你能听懂。如果你想流利顺畅地跟人用英语交流,那就必须多练一样东西,读!不管什么文章,不管知道不知道它的意思,都要旁若无人的大声朗读,这叫适应语境。这样时间久了,便可将英语练成母语一样的语感,成为一种本能,做到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那才叫真正学会。嗯,世面上有本刊物叫《疯狂英语》的,你可以找几本试试。”
唐宋从床上翻了翻,找出一本杂志出来:
“是不是这本?”
戏迷一看,正是一本几年之前席卷大江南北的《疯狂英语》,笑道: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我就不多说了。呵呵,不过别只顾着学英语,还要多听听歌啊,下午还要工作呢。”
唐宋点头,主次他还是分得清的,没这份工作,他也没时间精力学外语。
至于戏迷说的疯狂朗读,他心里却颇有微词,那神经病状态他是学不来的。能不能交流无所谓,又没想着跟老外打交道,只要能听懂,那便足够了。他买《疯狂英语》,只是借鉴而已。
戏迷走后,唐宋将东西稍微整理了一下,便拉着小丫头出去吃午饭。
半小时后回来,小丫头自然是继续补觉,而他则拿着刚买的音标学习光碟以及那本厚厚的英汉大词典去了音响室。
那儿电视碟机都有,虽然已经比较古董,使用还是不成问题的。
十分钟时间,什么元音,辅音,爆破音已经完全在握他快进了,要不然以光碟里那老外东拖西拉慢悠悠的传授速度,又得浪费半个小时。而且这十分钟时间还对照着光碟试读了一些单词,呃,似乎没有走音的地方。
其实,以他对声音的把握,完全没必要担心这些问题,除非光碟本身教授的东西是错误的,否则,他想走音都困难。不过,让一个地道的老外读错音标,似乎也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至多也就是口音差异罢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听歌背单词。
纳英那略带沙哑而又有些许磁性些许穿透力的声音在音箱里流淌,而他则半靠在老板椅上,手捧词典,从第一页翻了起来。
一心两用,这是唐宋从三年前开始练的,已经有了初步成效,否则也不可能一边控制声带的厚重薄尖,一边控制声带震动的频率。
不过这毕竟是件相当劳心的事情,没人可以无限制的一心两用下去,即便他练了三年,也不过才可以控制次声频率十分钟左右。就不知在听歌学英语上时间是否可以长点。
他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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