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雷的观察和判断并没有错。
    这样一支军队忽然出现在开封,体现了凌驾于同时代任何政权的动员能力,也体现了超乎旁人想象的人力素质。
    军队是由蔡州镇南军节度使燕宁转战陈州、亳州等地纠合起来的。藉着蒙古军各部的注意力被郭阿邻、刘然等部吸引住的机会,各部集结主要在杞县周边完成,借助了当年郭宁攻入中原时立下的几个旧营寨。
    在此过程中,举凡粮食调集、武器配给、行军路线选择等等,俱都艰难,为此付出的损耗,几乎是正常情况下的十倍。在如此艰难局势下,他们还实现了惊人的行军速度。
    大周向来重视长途行军拉练,虽然军队里骑兵比例极高,而且还有大量骑马步兵和车兵的存在,但为了锻炼体能和意志力,长途拉练一直是训练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新兵、老卒、军官,谁也逃不掉这苦头。
    极限状况下,大周的普通正军要求做到负重二三十斤,一日奔行百里。某些精兵的标准更高,不止负重更多,而且要在负重强行军之后,完成一次战斗演练。
    但眼前这支军队,主要的成员是工匠,不是武人!
    几个、十几个工匠从业于某个小作坊的时候,他们本质上和农夫并没有区别。但几百个、几千个,甚至更多的矿工、铁匠、木匠呢?当他们在成片、成集群的工场工作和生活的时候,在极短时间内,就会嬗变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阶层。
    一群临时纠合的工匠组成军队,能在十天里持续战斗,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大举集结,然后行军九十里直取开封,说明除了战阵搏杀的武艺以外,工匠的体力、韧劲、服从性和战斗意志,几乎天然地接近于武人的水平。在大规模战役中,这几项因素比武艺更加重要!
    由此看来,工匠之于农夫的优越性,几乎赶得上牧人之于农夫。而工匠和牧人组成的军队孰优孰劣?这个问题,此前从不存在,但今天将会有个答案了。
    大规模的军阵在前进过程中变得严密,脚步声变得越来越齐整,像是滚雷轰鸣不休。
    他们并不顾忌蒙古人穿插游斗的战术,因为他们非常确信,整个中原处处皆如沸腾的岩浆。蒙古式的杀戮造成了这样的局面,结果就是,蒙古军自己造就了束缚自己的天罗地网,无论到了哪里,都会被岩浆烫得皮焦肉烂。
    他们也不在乎蒙古军的骑兵冲击。因为局势明摆着,现在多方受敌的是蒙古人,而非汉人。蒙古人根本不可能倾尽全力对抗南面的大军。而这支军队的规模又太庞大了,一旦短时间解决不了,蒙古人恐怕就得指望长生天出面帮忙。
    来啊,来啊!
    许多将士们咬牙切齿。他们等着蒙古军来。他们相信蒙古人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按照周军预设的节奏来攻打,然后陷入泥潭。
    「别上当。」
    拖雷厉声喝止了身边好几命跃跃欲试的拔都儿:「我们先干掉后面那一拨。」
    己方的主动权丧失得太快,而敌人又忽然聚集得太多。眼前的局势,有太多让人难以索解的地方。但拖雷不会犹豫,他不会耗费时间精力,去试图解决无解的难题。他只知道,在战场上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如敌人所愿。
    所以拖雷立刻决定,首先击破开封城里持续涌出的军队。
    这支军队从开封城的几座城门里同时往外涌,同时城墙上还不断施放着砰砰巨响的武器,不断给蒙古军放血。拖雷明白,过去十天里,开封守军始终龟缩不动,是在做准备。现在守军出击,显然自认为准备完成了,可以和友军一起,投入到对蒙古军的决战里。
    对此,蒙古人自然感觉不痛快。
    多年征
    战的经验,使他们知道任何武器都有射程的限制,只要远离城墙,就不会再受到火药武器的袭击。于是他们后退再后退,坐视着开封城的守军一队队出城。
    好在机会也在其中。
    城墙是守军的依仗,也是阻碍。当守军主动离开乌龟壳,把脖颈子伸到老长的时候,正好挥刀。
    拖雷伸出手,对着逐渐成型的军阵比划了一个横切的动作:「别管其余各部。先试一试郭仲元的本事,你们吃掉最前头这块,然后立即回来。」
    对这位大周的南京留守,拖雷不敢有任何轻视。此时派出袭击的,是从两个精锐千人队里抽调出的五百骑兵,个个都是十里挑一的好手。
    这些蒙古骑兵们十几年来征战不休,对任何敌人都抱着藐视的心态,而且凶悍而性子一上来,根本就无惧生死。
    五百名骑兵分成左右两路,一路从正面掩袭,另一路则稍稍拖后,依靠前队激起的烟尘往斜侧飞驰而出。在此起彼伏的哨声中,骑兵们扩张开队伍就像被风吹散的乌云,向目标罩去。
    拖雷的主力再落后一些。他希望前队五百骑能歼灭敌军的一部,至少也挫动敌军阵脚。然后他就可以根据敌军的动向找到薄弱点,用大量骑兵针对这个薄弱点进行佯攻、迂回、包抄,最后突破并摧毁。
    在整个中原的广大尺度上,蒙古军各部遭到牵制,难以大进大退地自如行动。但在单一的战场,骑兵的速度优势依然在,面对主力被抽调之后,剩余以步卒和新兵为主的开封守军,分割包围,分头歼灭是最好的办法。
    大量的马蹄践踏土地,发出的轰响压倒了汉人军队的脚步声。马蹄声中,蒙古骑士纵声嚎叫。这种嚎叫像野兽一样,却不代表失去理智。在战场上,蒙古勇士能够在狂暴和冷静之间找到最好的平衡,最狂暴地屠杀敌人,最冷静地让自己活下来。
    「好家伙……咱们都猜错了!」郭禄大咽了口唾沫:「蒙古人不去捏软柿子,反而来啃硬骨头?他们还挺横的!」
    作为加入大周军队体系不久的勇士,郭禄大还没有褪去自己张扬勇力的习惯,喜欢靠身体、铠甲,还有手工的弓刀来说话。
    但他这会儿站在指挥位置上,没办法再靠前了。
    他的身前是一排排的长枪手,已经开始准备斜举长枪。这些十天前还是普通百姓的汉子,在十天低烈度的守城战里学会了很多东西。
    郭仲元比燕宁更擅长捏合部队。他在开封城里纠合人力的条件,也比兵荒马乱的城外要完备。所以,有经验的士卒已经填充到了部伍的每一个节点,弥补了他们缺乏作战经验的弱点。哪怕敌骑来得再快,将士们也能清晰地判断敌人飞驰的轨迹和速度,确定自己该做什么。
    郭仲元向来不以勇猛著称,但他的部下一定是最为训练有素的。各兵种的协同,进攻的序列,防守的阵型,应对骑兵的策略……外人很难想象,郭仲元的本部将士们要经过多少训练才能合格,有些训练甚至超过了军校的标准。
    在中原富庶之地服役,丰厚的日常待遇,分田分地,乃至某些商行的分红,这些东西可不是白来的……此前将士们都这么激励自己。
    在经过十天的整顿以后,普通士卒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挺适合带队做个牌子头。基层军官也发现,好像人均官升一级不是梦,大家还挺得心应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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