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第十一次相亲17
    m君兴冲冲地来到了见面地点,在看到那个女孩第一眼的那个瞬间明白了一句古语。
    他打心底里知道了,什么叫“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归。”
    这句机锋是晋朝大贤者嵇康和权臣钟会共同完成的。
    问的人像雪山顶上千年不化的莹白雪一样高贵不凡,答的人如同深山里混迹多年的老狐一般足智多谋。两个几乎算是命运相冲,不能共存于同一片天空下的人共同打造出了这千古佳句。
    仅以句子本身而言。嵇康对钟会的答复应该是认可的。钟会对自己的应答是满意的。
    句子之外,则是后起之秀对持才傲物前辈的无限愤恨!
    当然,m君绝无愤恨之意。
    他对这句话有自己的理解。
    如果没有后来的嵇康惨死。这句话可以看是钟会对前辈的恭维。即,他夸赞嵇康是名副其实的圣贤。
    但是,联系到后续的事件。这句话实际是钟会对这位玄学大家的否定。因为“闻所闻”和“见所见”并不一定是相等的关系。可以见如所闻,也可以见所未闻,更可以见不如闻。总之,如何解释全在钟会本心。
    嵇康或许是了解对方这些许小心思的。不过,作为能与猪共饮美酒的阮籍的同路人,他大概是不把钟会这种世俗气过重人看在眼里,也不会对那些市井阴暗心理多瞟上一眼。
    此刻,m君要引用的就是这句话:闻名不如见面的意思。
    他实在不该把对方臆想得太过漂亮。其实,他早就应该想到的,那个墨西哥人要真是一个研究鸟的人才,又怎么会放弃所热爱的研究事业,转而去开餐馆烤鸟肉给大家吃呢?
    至于这个女孩的相貌。
    m君觉得不适宜做过多描述。他对她的印象很好,不想去丑化她。
    只能说这位女士的脸很大,很平,像是一张四方形的盘子。她的五官很小,全部集中在脸中央,就像是上帝在创造她的时候墨笔没墨了,所以就潦草,又迅速的点了几笔。
    说实话,这是m君见过的对象里相貌最无法恭维的一位。当然,她的气质很好。这大概就叫做“腹有诗书气自华”。不论她的皮相如何黯淡无光,都无法掩映住其内在精神的光芒。
    曾经,他见过一个外在很漂亮,但内核苍白的女孩。那是一个满脑子都是物质的姑娘。
    他在看到那人第一眼后,就感到奇怪:这人的眼睛里怎么像是在随时冒出寒光呢?看人的时候,眼睛里会射出很凶残的欲望。给人的感觉,对面坐着的不是一个美女,而是一头饥不择食的母狼,或者是一个茹毛饮血,随时都要摄人的妖魔。
    经过简单交谈后,他明白了会出现这些奇怪感觉的原因。那姑娘真的像是一只追逐猎物的猛兽,随时准备着扑倒猎物大快朵颐。
    她和他一共讲了不到十句话。每句话都和两件事有关。一件事是m君到底有多少钱,几套房子,几辆车。另一件事手这些东西的归属权。这些是他本人的,还是和父母共有的。那些共有的物品,又有几分之几是能归属他本人的。
    她问得直接、清楚、干脆、绝不拖泥带水。那次会面不像是在相亲,就像是两个人在谈生意,分利益。而且其中一个还没有投入任何本钱。或许,称之为一场抢劫的预演更贴切一些。
    他没有见过真正的土匪,或许建国之前,那些隐匿在湘西的土匪见到金银就是她那种眼神。怎么形容呢?就是恨不得用眼睛直接把钱财变成自己的。就好像那热切,贪婪的眼神能使财物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狠狠盯一会儿,那些东西就随他们的姓了。
    拥有一双土匪眼的女孩长得不错,抛开那吓人的目光,算得上是有一张精致可人的脸。
    但是,漂亮的外在形象无法抵消她内在的可怖气质。他觉得,除了占山为王的山大王们没人愿意娶一个土匪婆回家。
    不过,山大王们好像更钟意找女学生,或者富家小姐当老婆,而不是找那些女土匪。毕竟,就算土匪们见惯了刀头舔血的事,也不想半夜一睁眼就看到一个磨牙吮血的土匪婆。
    那个女孩就和m君见过一次。那次见面大概是所有相亲见面里最短的一次。大概只有十五分钟,m君就坚持不住,找了个借口,迅速结束了这场见面。
    当然,这并不是他是一个完全脱离了积极趣味的人。毋庸讳言,他也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凡夫俗子,一个会在大街上拿眼的余光偷瞄美女的普通人,远没有达到看人只看心灵,不看皮相的心灵极为纯净的境界。所以,他绝对不会找眼前这位姑娘当老婆,不管她的内在有多么惊艳都不行。
    但是,他也绝对没有庸俗到以色识人,不问其他。这女孩的学识还是能让他为之倾倒的。他决定主动请女孩吃顿饭。
    这不是他第一次主动请女孩吃饭。但是,他主动请相亲对象吃饭次数确实是屈指可数。通常都是他对对方一见倾心的时候才请客。
    这回是例外。因为女孩帮他代为支付了花费。在他的道德标准里,不欠人情,特别是不要欠女人的人情是为人原则之一。如果直接把钱还回去。一来显得生分。二来怕女孩误会。
    他觉得还是请女孩吃顿饭的好。正好,旁边就是一家当地知名的烤鱼店。这家店的菜都很有特点。最有人气的不是烤鱼,而是作为开胃小菜的秘制腌渍小菜,还有醉虾,醉蟹。
    m君倒是没尝出它们的独到之处。他钟意的是另两道特色菜。一道是红烧鲽鱼划水,也就是红烧鱼尾巴。另一道菜是该店的招牌菜烤鱼。
    红烧划水选用的鱼尾一定是现做的活鱼的,而不是冷鲜柜里冻久的冷鲜鱼的。那种让人一口下去,能感到划水充满活力的感觉,绝不是刚解冻的鱼生所能有的。
    m君最喜欢的是他家的烤鱼。就个人喜好而言,烤鱼最好吃的不是那秘制酱料入味的鱼肉。而是被烤至焦黄,微有糊味的酸和包菜。渗入了鱼肉鲜香的这两样东西比鱼本身更有嚼头。
    (本章完)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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