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了,她自己在水盆里看自己的脸,都觉得跟以前变化很大,萧烈歌是如何看出来的?
萧烈歌没说话,嘴角噙着一抹笑,抱着她的侄女儿萧铃儿,柔声问道,“铃儿,你什么时候换的新女奴?”
萧铃儿慢慢悠悠地用她带着口音的汉语说道,“是室韦部落前段时间进献过来的,她叫小景,是个汉人,说是从大成那边从海路贩卖过来的。姑姑,她可聪明了,我的老师教我的功课,平常都是她在帮我学习,她能认可多的字了,一本书都能认。”
“哦,是嘛?”萧烈歌虽然是在对着萧铃儿说话,但目光却一直是落在底下站着的薛知景身上。
薛知景沉默地低着头,她的心情有些沉重,两年未见了,她不知道此时的萧烈歌会怎么对她。
应该是要报复的吧,那么一个骄傲的公主,被自己欺骗了,以她暴烈的性格,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的吧。
未来似乎有些不妙啊。
“是啊!”萧铃儿是真的很喜欢薛知景,一个温柔、文雅又长得漂漂亮亮的姐姐教她认字,就算知道对方是奴隶,也会投入感情的呀。
萧铃儿家里人多,父亲有好多个妻子,也有好多个孩子,她既不是最年长的也不是最年幼的,更不是最聪明漂亮的,所以在家中是比较边缘化的一个孩子。
虽然她脑子慢了些,但不代表她感受不到别人对她的好赖。
萧烈歌是她的堂堂堂堂姑姑,某一年见她小小的一个人儿独自坐着吃东西,乖乖巧巧的,便拉着她一块坐,这才熟悉了下来。
姑姑这样对她好的长辈她自然亲近,而薛知景这样不一样的人她也喜欢。她能感受到薛知景对待她,像是对待一个朋友,而不是奴隶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的主人。这样的感觉让她喜欢,更别提薛知景懂那么多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就算是要薛知景给她摘天上的星星,薛知景也能给她弄下来。
所以萧铃儿对薛知景不停地夸赞着,“她可聪明了,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什么都懂,那天晚上打雷,我害怕了,她告诉我,看见闪电之后让我再数着数,一直数到打雷的声音传过来,就能知道雷公离我有多远了。那天我数了10个数,她说雷公啊,离我有6里远呢,让我不要怕~”
薛知景一阵冷汗,为什么要哄孩子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自己像是个走神秘主义的巫婆一样。
自从中学她学了光速和声速之后,她每次都爱玩这个游戏,看见闪电便数秒数计算打雷的区域离自己有多远。光的传播速度很快,对于地球上的人来说等同于无限,声音的传播速度是340米每秒,所以只要数你看见了闪电到听到了声音之后的时间,就能大概算出雷电离你的距离了。
萧烈歌也很配合萧铃儿,哇了一声之后说道,“这么厉害啊,那以后我们铃儿岂不是要很快长大,要变成草原上最聪明的小公主了。”
萧铃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缩在萧烈歌的怀里,嘻嘻地笑着,“那到时候是不是就会有很多人喜欢铃儿了。”
“那当然了,整个草原上的人都喜欢铃儿。”萧烈歌哄着侄女儿,紧接着便问道,“既然我们铃儿从小景那儿学到了这么多的知识,姑姑也想要学习,铃儿可不可以把小景让给姑姑啊。”
薛知景眼睛一闭,就知道会这样。
不过真的很讨厌辽国这种落后的奴隶制度,我是物件吗?让来让去的,好吧,现在的她,连物件可能都不如。
萧铃儿看了一眼薛知景,满脸都是不舍,但是姑姑又是她最亲近的长辈,她小小年纪便承受了不应该承受的艰难抉择。
许久,她才弱弱地说道,“虽然铃儿很舍不得小景,但是姑姑也想要学习,那就让给姑姑吧。”
萧烈歌笑着来了一句,“这样好不好,为了不耽误铃儿的课业,每天铃儿上完老师的课之后,我让小景去陪你学习一个时辰,可好?”
“好吧~”小朋友无可奈何地答应了。
薛知景也毫无选择权地被转了手。
萧烈歌还继续哄了两句,“铃儿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作为补偿姑姑送给你~”
“嗯,我想要一匹小马,我还不会骑马呢。”
“那好,过两天姑姑就送你一匹小马,教你骑。”
宴会结束,萧铃儿和薛知景两人对对方都有些依依不舍,但萧铃儿小小的一个人儿,无论在语言表达能力上,还是跟萧烈歌的关系上,都达不到强力留下薛知景的程度。
薛知景只好带着沉重的思绪走进了萧烈歌的帐篷。
算了,大半年漂泊的生活,其实每天都朝不保夕的,萧烈歌这个小狼崽的帐篷不过就是另一个龙潭虎穴罢了,怕什么。
做了摄政之后,萧烈歌便和她的皇帝大侄子一样,住在了最大的王帐里,王帐几乎可以说是半固定的帐篷了,门口还有一个带棚子的大门,看大小,几十个人在里面开会都坐得下。内外都装饰着象征了皇室的龙图腾,以明黄和大红的颜色为主,王帐外还高高地悬挂着旌旗,随着风猎猎作响。
门口守卫着的是皇室的近卫军,都穿着最整齐的铠甲,一个个看上去比萧烈歌那些200斤的侍从还要勇猛。
周围一圈的帐篷应该都是近卫军住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别说逃跑了,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无数人的眼皮子底下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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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烈歌没说话,嘴角噙着一抹笑,抱着她的侄女儿萧铃儿,柔声问道,“铃儿,你什么时候换的新女奴?”
萧铃儿慢慢悠悠地用她带着口音的汉语说道,“是室韦部落前段时间进献过来的,她叫小景,是个汉人,说是从大成那边从海路贩卖过来的。姑姑,她可聪明了,我的老师教我的功课,平常都是她在帮我学习,她能认可多的字了,一本书都能认。”
“哦,是嘛?”萧烈歌虽然是在对着萧铃儿说话,但目光却一直是落在底下站着的薛知景身上。
薛知景沉默地低着头,她的心情有些沉重,两年未见了,她不知道此时的萧烈歌会怎么对她。
应该是要报复的吧,那么一个骄傲的公主,被自己欺骗了,以她暴烈的性格,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的吧。
未来似乎有些不妙啊。
“是啊!”萧铃儿是真的很喜欢薛知景,一个温柔、文雅又长得漂漂亮亮的姐姐教她认字,就算知道对方是奴隶,也会投入感情的呀。
萧铃儿家里人多,父亲有好多个妻子,也有好多个孩子,她既不是最年长的也不是最年幼的,更不是最聪明漂亮的,所以在家中是比较边缘化的一个孩子。
虽然她脑子慢了些,但不代表她感受不到别人对她的好赖。
萧烈歌是她的堂堂堂堂姑姑,某一年见她小小的一个人儿独自坐着吃东西,乖乖巧巧的,便拉着她一块坐,这才熟悉了下来。
姑姑这样对她好的长辈她自然亲近,而薛知景这样不一样的人她也喜欢。她能感受到薛知景对待她,像是对待一个朋友,而不是奴隶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的主人。这样的感觉让她喜欢,更别提薛知景懂那么多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就算是要薛知景给她摘天上的星星,薛知景也能给她弄下来。
所以萧铃儿对薛知景不停地夸赞着,“她可聪明了,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什么都懂,那天晚上打雷,我害怕了,她告诉我,看见闪电之后让我再数着数,一直数到打雷的声音传过来,就能知道雷公离我有多远了。那天我数了10个数,她说雷公啊,离我有6里远呢,让我不要怕~”
薛知景一阵冷汗,为什么要哄孩子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自己像是个走神秘主义的巫婆一样。
自从中学她学了光速和声速之后,她每次都爱玩这个游戏,看见闪电便数秒数计算打雷的区域离自己有多远。光的传播速度很快,对于地球上的人来说等同于无限,声音的传播速度是340米每秒,所以只要数你看见了闪电到听到了声音之后的时间,就能大概算出雷电离你的距离了。
萧烈歌也很配合萧铃儿,哇了一声之后说道,“这么厉害啊,那以后我们铃儿岂不是要很快长大,要变成草原上最聪明的小公主了。”
萧铃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缩在萧烈歌的怀里,嘻嘻地笑着,“那到时候是不是就会有很多人喜欢铃儿了。”
“那当然了,整个草原上的人都喜欢铃儿。”萧烈歌哄着侄女儿,紧接着便问道,“既然我们铃儿从小景那儿学到了这么多的知识,姑姑也想要学习,铃儿可不可以把小景让给姑姑啊。”
薛知景眼睛一闭,就知道会这样。
不过真的很讨厌辽国这种落后的奴隶制度,我是物件吗?让来让去的,好吧,现在的她,连物件可能都不如。
萧铃儿看了一眼薛知景,满脸都是不舍,但是姑姑又是她最亲近的长辈,她小小年纪便承受了不应该承受的艰难抉择。
许久,她才弱弱地说道,“虽然铃儿很舍不得小景,但是姑姑也想要学习,那就让给姑姑吧。”
萧烈歌笑着来了一句,“这样好不好,为了不耽误铃儿的课业,每天铃儿上完老师的课之后,我让小景去陪你学习一个时辰,可好?”
“好吧~”小朋友无可奈何地答应了。
薛知景也毫无选择权地被转了手。
萧烈歌还继续哄了两句,“铃儿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作为补偿姑姑送给你~”
“嗯,我想要一匹小马,我还不会骑马呢。”
“那好,过两天姑姑就送你一匹小马,教你骑。”
宴会结束,萧铃儿和薛知景两人对对方都有些依依不舍,但萧铃儿小小的一个人儿,无论在语言表达能力上,还是跟萧烈歌的关系上,都达不到强力留下薛知景的程度。
薛知景只好带着沉重的思绪走进了萧烈歌的帐篷。
算了,大半年漂泊的生活,其实每天都朝不保夕的,萧烈歌这个小狼崽的帐篷不过就是另一个龙潭虎穴罢了,怕什么。
做了摄政之后,萧烈歌便和她的皇帝大侄子一样,住在了最大的王帐里,王帐几乎可以说是半固定的帐篷了,门口还有一个带棚子的大门,看大小,几十个人在里面开会都坐得下。内外都装饰着象征了皇室的龙图腾,以明黄和大红的颜色为主,王帐外还高高地悬挂着旌旗,随着风猎猎作响。
门口守卫着的是皇室的近卫军,都穿着最整齐的铠甲,一个个看上去比萧烈歌那些200斤的侍从还要勇猛。
周围一圈的帐篷应该都是近卫军住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别说逃跑了,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无数人的眼皮子底下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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