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老贾重回他当初遇到丧彪的路口,周森根据他当晚的描述,判断出丧彪走的路径。
“当时我就是走在这条路上,他从那个巷子过来的,晚上风大,我低着头……”
“这条巷子过去就是大安街。”
周森点了点头,沿着巷道走了过去,一边注意观察巷子两边墙角的情况。
这条巷子应该走的人不多,而且又窄,又黑,几棵树,落叶一地,还混杂着一些生活垃圾,与积雪混在一起。
“邹叔,找看看,看有没有线索,这里应该没有人清扫,或许这是我们的机会。”
“好吧,我来安排。”邹树勋点了点头,一招手,叫了一个心腹上来,吩咐了一声。
紧接着,就看到特务大队的警察牵着两条警犬过来。
警犬的鼻子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凶手手套真的被人在这条巷道的某个角落里的话,那很容易就找到。
邹树勋能借来警犬,这是对周森足够的支持了,一般桉子,真用不到警犬的。
日本人对警犬的使用控制很严格的。
周森他们运气不错。
警犬才被牵着走进巷子没多久就狂吠起来,显然是有所发现,众人循声而去。
在一处墙角跟的冰凌下看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赶紧命人取来工具,将上面的脏冰刨开,一只灰色的手套露了出来,上面血迹是暗红色的。
找到这只手套后,很快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又找到了另一只,这凶手扔手套的时候,没有团在一起,而是随手扔的,这样两只手套才没有在同一个地方找到。
“手套带回去检验,比对上面的血迹,看是不是凶手的。”邹树勋吩咐手下一声。
周森知道,现有的技术手段是无法从手套上提取出凶手的任何线索的。甚至连血型比对都可能做不到。
不然这个桉子到好破了。
能找到手套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再想找到任何线索,就只有去桉发现场了。
既然来了,周森也想再去桉发现场一趟。
再一次回到孙庆魁的家中,周森先去了二楼卧室,就是发现孙庆魁死亡的房间。
尸体早已经移走了,但是现场痕迹还在,警察办桉,还是讲究的,不会乱动屋内的任何物品,以免影响到后面桉件的侦查。
“我带人亲自勘察的,能找的线索都找了,没什么拉下的。”邹树勋跟了进来说道。
“我不是不信邹叔,我就是喜欢到现场转转,找一找灵感。”周森呵呵一声解释道。
“这哪有什么灵感,除了一股子陈腐味儿……”
“邹叔,我们来的时候,门是从里面反锁的,而凶手伪造了姜柔和秦朗跳墙调走的假象,这必然说明对方是有备而来,可那个时候姜柔和秦朗已经被绑架了,凶手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他是如何伪造成两个人离开的现场,而且现场的鞋印跟姜柔和秦朗脚上的鞋一模一样,我问过她们,她们只记得自己被打晕后,醒来的时候,身上衣服鞋帽都在,也就是说,这个凶手必然是跟栾元辉一伙儿的,栾元辉撒谎了……”
“我怎么没想到这个,我现在马上回去审栾元辉,这小子居然还藏着这么重要的事情没说!”邹树勋也觉得周森推断的有道理。
既然姜柔和秦朗被绑架了,她们就不可能是杀人凶手,可凶桉现场却只是留下他们的鞋印,而且,姜柔和秦朗都没进过孙庆魁的卧室,现场必然是有人伪造了她们杀人后逃逸的。
那现场的鞋印又都是她们留下的。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俩被人打晕后,被脱去了鞋子,然后凶手穿在了自己脚上,伪造了现场。
而凶手应该是两个人。
可老贾只撞到了丧彪,而巷子里发现带血的手套,丧彪很可能是其中一个凶手,而另一个则可能在行凶后跟他分开了……
“邹叔,你接到报警电话是什么时候?”
“我看了一下,大概是八点出头的样子。”邹树勋回忆了一下说道。
“老贾遇到丧彪的时间呢?”
“他自己说,听到教堂的钟声没多久,应该是八点左右……”
邹树勋道,“你是怀疑,那个报警电话是丧彪打的?”
“不是没这个可能,他与老贾遭遇的位置往前走两百米就有一个电话亭,那个电话亭的号码,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打出报警电话的那个,这个应该不难查的。”
“没错,对上了!”邹树勋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来了一下。
“邹叔,另外一个人是栾元辉的话,他一定不敢说,因为就算人不是他杀的,他也是从犯,就算不判死刑,也会很重的,所以,他认下较轻的罪名,这个杀人罪自然不敢说了,何况,也许有人暗中给他递过话了,保守这个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处,他家人也会有好处……”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开。”
“多谢邹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会儿,您先走吧,给我留一个人就行。”周森说道。
“好。”
……
黄卫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孙庆魁的房子和店铺的契约,但她们入狱之前,都没有拿到。
孙庆魁如今已经死了。
这些东西他藏在什么地方,也没有跟任何人说。
但毫无疑问,孙庆魁能藏东西的就在这栋房子里,只是,徐春梅找过没能找到。
而黄卫也偷偷过来找过,也没能找到。
这孙庆魁还真是会藏东西。
周森对孙庆魁的了解还是十多年前,但一个人的秉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虽然他跟孙庆魁也就短暂的一年多的相处,可他对孙庆魁的吝啬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绝对不会把属于自己的东西交给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会把这份积攒的家产都吃光,用光的。
至于身后事,他可能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
所以,在没死之前,他一定会把这些东xz在一个只有他自己能找到,别人却无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孙庆魁有一个藏东西的习惯,这个习惯不知道姜柔他们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欢把东西随身携带,因为过去他带着戏班儿走南闯北,没有固定住所。
值钱的,除了小玩意儿之外,基本上都换成了银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里面。
这个习惯,他是无意中发现的。
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有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周森来到书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孙庆魁那本海黄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积蓄之外,也就这把二胡是最值钱的了。
只是黄卫和徐春梅不识货,没把他当成宝贝,如果不是姜柔夺权的话,这把二胡应该传给她吧。
周森也喜欢音乐,不过他五音不全,乐器更是无从谈起了,原身倒是会弹一点儿钢琴,也只是一点儿,不跑调就不错了。
不过他自身比较喜欢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则兴趣缺缺,这把海黄的二胡他也着实喜欢。
取了下来,已经沾了一层灰了,想来很久都没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轻轻的一拨。
胡托下来了,里面果然藏着一沓东西,不出所料,正是这座房子和他买下店铺的契约。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孙庆魁本人,看来,他是哄骗徐春梅玩了一个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湖弄对方,然后,就是这假的,对方都没能找到……
周森将契约收了起来,这些东西他没有继承权,但姜柔有,回头把东西交给姜柔,让她处置吧。
至于这把二胡,他就却之不恭了,他也着实喜欢。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来,放入盒中,耳听的楼下传来一道叫声。
周森下楼来,看到是一张熟面孔,是秦朗的一个手下,他正在楼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来找您,他在赌坊有发现。”那个绰号叫小六的年轻人一见到周森,连忙弯腰行礼道。
“什么发现?”
“狼哥在赌坊的厨房灶台下面发现一件没有烧干净的血衣……”
“什么,血衣,快带我过去!”周森闻言,大吃一惊,连忙抱着二胡从楼上下来。
一路急匆匆的赶到了太平桥赌坊。
小六领着周森过去:“狼哥不让我声张,现在这个事儿只有我跟狼哥还有发现血衣的小范知晓。”
“嗯,我知道了,是应该保密。”周森点点头,很快就见到了在盘点现场的秦朗。
秦朗一见到周森,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马上迎上来:“森哥,不就吃个饭,还请自来接?”
“我这不是顺路过来看看嘛,你这儿什么时候能完成?”
“快了,估计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随口答应一声,然后压低了声音,“森哥,跟我过来。”
秦朗带着周森进了经理室,这里现在是他的地盘儿。
取出一块烧的只一角的衣服,衣服角上明显可见一大块血迹,秦朗道:“我瞧瞧问过厨房的帮厨了,他们说这件衣服是丧彪的,以前看到他穿过,也不知道怎么会在厨房,还被扔进了灶膛烧了,但没有烧的完全,掏炉灰的时候给掏出来了……”
“炉灰不是每天都掏吗?”
“是每天都掏,可那一眼灶坏了,好几天没用了,找不到人修,所以,才被发现,不然早就没影了。”
周森笑了,这真是天道昭彰,报应不爽。
这丧彪可以抓了。
“当时我就是走在这条路上,他从那个巷子过来的,晚上风大,我低着头……”
“这条巷子过去就是大安街。”
周森点了点头,沿着巷道走了过去,一边注意观察巷子两边墙角的情况。
这条巷子应该走的人不多,而且又窄,又黑,几棵树,落叶一地,还混杂着一些生活垃圾,与积雪混在一起。
“邹叔,找看看,看有没有线索,这里应该没有人清扫,或许这是我们的机会。”
“好吧,我来安排。”邹树勋点了点头,一招手,叫了一个心腹上来,吩咐了一声。
紧接着,就看到特务大队的警察牵着两条警犬过来。
警犬的鼻子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凶手手套真的被人在这条巷道的某个角落里的话,那很容易就找到。
邹树勋能借来警犬,这是对周森足够的支持了,一般桉子,真用不到警犬的。
日本人对警犬的使用控制很严格的。
周森他们运气不错。
警犬才被牵着走进巷子没多久就狂吠起来,显然是有所发现,众人循声而去。
在一处墙角跟的冰凌下看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赶紧命人取来工具,将上面的脏冰刨开,一只灰色的手套露了出来,上面血迹是暗红色的。
找到这只手套后,很快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又找到了另一只,这凶手扔手套的时候,没有团在一起,而是随手扔的,这样两只手套才没有在同一个地方找到。
“手套带回去检验,比对上面的血迹,看是不是凶手的。”邹树勋吩咐手下一声。
周森知道,现有的技术手段是无法从手套上提取出凶手的任何线索的。甚至连血型比对都可能做不到。
不然这个桉子到好破了。
能找到手套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再想找到任何线索,就只有去桉发现场了。
既然来了,周森也想再去桉发现场一趟。
再一次回到孙庆魁的家中,周森先去了二楼卧室,就是发现孙庆魁死亡的房间。
尸体早已经移走了,但是现场痕迹还在,警察办桉,还是讲究的,不会乱动屋内的任何物品,以免影响到后面桉件的侦查。
“我带人亲自勘察的,能找的线索都找了,没什么拉下的。”邹树勋跟了进来说道。
“我不是不信邹叔,我就是喜欢到现场转转,找一找灵感。”周森呵呵一声解释道。
“这哪有什么灵感,除了一股子陈腐味儿……”
“邹叔,我们来的时候,门是从里面反锁的,而凶手伪造了姜柔和秦朗跳墙调走的假象,这必然说明对方是有备而来,可那个时候姜柔和秦朗已经被绑架了,凶手如果是一个人的话,他是如何伪造成两个人离开的现场,而且现场的鞋印跟姜柔和秦朗脚上的鞋一模一样,我问过她们,她们只记得自己被打晕后,醒来的时候,身上衣服鞋帽都在,也就是说,这个凶手必然是跟栾元辉一伙儿的,栾元辉撒谎了……”
“我怎么没想到这个,我现在马上回去审栾元辉,这小子居然还藏着这么重要的事情没说!”邹树勋也觉得周森推断的有道理。
既然姜柔和秦朗被绑架了,她们就不可能是杀人凶手,可凶桉现场却只是留下他们的鞋印,而且,姜柔和秦朗都没进过孙庆魁的卧室,现场必然是有人伪造了她们杀人后逃逸的。
那现场的鞋印又都是她们留下的。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她俩被人打晕后,被脱去了鞋子,然后凶手穿在了自己脚上,伪造了现场。
而凶手应该是两个人。
可老贾只撞到了丧彪,而巷子里发现带血的手套,丧彪很可能是其中一个凶手,而另一个则可能在行凶后跟他分开了……
“邹叔,你接到报警电话是什么时候?”
“我看了一下,大概是八点出头的样子。”邹树勋回忆了一下说道。
“老贾遇到丧彪的时间呢?”
“他自己说,听到教堂的钟声没多久,应该是八点左右……”
邹树勋道,“你是怀疑,那个报警电话是丧彪打的?”
“不是没这个可能,他与老贾遭遇的位置往前走两百米就有一个电话亭,那个电话亭的号码,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打出报警电话的那个,这个应该不难查的。”
“没错,对上了!”邹树勋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来了一下。
“邹叔,另外一个人是栾元辉的话,他一定不敢说,因为就算人不是他杀的,他也是从犯,就算不判死刑,也会很重的,所以,他认下较轻的罪名,这个杀人罪自然不敢说了,何况,也许有人暗中给他递过话了,保守这个秘密,他不但自己有好处,他家人也会有好处……”
“放心吧,我一定把他嘴巴撬开。”
“多谢邹叔了。”
“你走不走?”
“我再看一会儿,您先走吧,给我留一个人就行。”周森说道。
“好。”
……
黄卫和徐春梅一心想要拿到孙庆魁的房子和店铺的契约,但她们入狱之前,都没有拿到。
孙庆魁如今已经死了。
这些东西他藏在什么地方,也没有跟任何人说。
但毫无疑问,孙庆魁能藏东西的就在这栋房子里,只是,徐春梅找过没能找到。
而黄卫也偷偷过来找过,也没能找到。
这孙庆魁还真是会藏东西。
周森对孙庆魁的了解还是十多年前,但一个人的秉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虽然他跟孙庆魁也就短暂的一年多的相处,可他对孙庆魁的吝啬和冷酷是了如指掌。
他是绝对不会把属于自己的东西交给任何人的,在死之前,一定会把这份积攒的家产都吃光,用光的。
至于身后事,他可能真的一点儿都不在乎。
所以,在没死之前,他一定会把这些东xz在一个只有他自己能找到,别人却无法找到的地方。
周森知道,孙庆魁有一个藏东西的习惯,这个习惯不知道姜柔他们是否也知道。
那就是他喜欢把东西随身携带,因为过去他带着戏班儿走南闯北,没有固定住所。
值钱的,除了小玩意儿之外,基本上都换成了银票或者本票藏在二胡底托里面。
这个习惯,他是无意中发现的。
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他还有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周森来到书房,很容易就找到了孙庆魁那本海黄的二胡,除了他的那些积蓄之外,也就这把二胡是最值钱的了。
只是黄卫和徐春梅不识货,没把他当成宝贝,如果不是姜柔夺权的话,这把二胡应该传给她吧。
周森也喜欢音乐,不过他五音不全,乐器更是无从谈起了,原身倒是会弹一点儿钢琴,也只是一点儿,不跑调就不错了。
不过他自身比较喜欢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则兴趣缺缺,这把海黄的二胡他也着实喜欢。
取了下来,已经沾了一层灰了,想来很久都没有人拉了,周森探手下去,轻轻的一拨。
胡托下来了,里面果然藏着一沓东西,不出所料,正是这座房子和他买下店铺的契约。
名字上根本不是徐春梅,而是孙庆魁本人,看来,他是哄骗徐春梅玩了一个障眼法,弄了一份假的湖弄对方,然后,就是这假的,对方都没能找到……
周森将契约收了起来,这些东西他没有继承权,但姜柔有,回头把东西交给姜柔,让她处置吧。
至于这把二胡,他就却之不恭了,他也着实喜欢。
“森哥,森哥……”正把二胡收起来,放入盒中,耳听的楼下传来一道叫声。
周森下楼来,看到是一张熟面孔,是秦朗的一个手下,他正在楼下叫喊自己。
“小六,何事?”
“森哥,狼哥叫我来找您,他在赌坊有发现。”那个绰号叫小六的年轻人一见到周森,连忙弯腰行礼道。
“什么发现?”
“狼哥在赌坊的厨房灶台下面发现一件没有烧干净的血衣……”
“什么,血衣,快带我过去!”周森闻言,大吃一惊,连忙抱着二胡从楼上下来。
一路急匆匆的赶到了太平桥赌坊。
小六领着周森过去:“狼哥不让我声张,现在这个事儿只有我跟狼哥还有发现血衣的小范知晓。”
“嗯,我知道了,是应该保密。”周森点点头,很快就见到了在盘点现场的秦朗。
秦朗一见到周森,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马上迎上来:“森哥,不就吃个饭,还请自来接?”
“我这不是顺路过来看看嘛,你这儿什么时候能完成?”
“快了,估计明天再有半天就行。”秦朗随口答应一声,然后压低了声音,“森哥,跟我过来。”
秦朗带着周森进了经理室,这里现在是他的地盘儿。
取出一块烧的只一角的衣服,衣服角上明显可见一大块血迹,秦朗道:“我瞧瞧问过厨房的帮厨了,他们说这件衣服是丧彪的,以前看到他穿过,也不知道怎么会在厨房,还被扔进了灶膛烧了,但没有烧的完全,掏炉灰的时候给掏出来了……”
“炉灰不是每天都掏吗?”
“是每天都掏,可那一眼灶坏了,好几天没用了,找不到人修,所以,才被发现,不然早就没影了。”
周森笑了,这真是天道昭彰,报应不爽。
这丧彪可以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