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你不会当寡妇
血族里没有多少纯种吸血鬼,绝大部分的吸血鬼都是从人类转变过来。所以,血族想要初拥并不难,难的是能否遇上那个对的人。
云光沉默了一会儿,提起了血族谱上两个并不陌生的名字:“你是指妖然和伏寿?”
妖然,年岁不祥,性别男,为上古时期血族妖帝。
他是历任血族领袖中最出色的一位,其领袖才能无人能及,被后世尊为血族始祖,堪比人间轩辕黄氏。
血族正是在他的统治期间,奠定了后世的发展方向,也是在他的领导下,与人类签订了‘永世和平共处条约’,自此开始了长达数千年的血族文明。
上古年间,妖然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的女子。那个女子名叫伏寿。
伏寿喜欢青衣翠竹,碧水长天。
妖然便一袭青衣缭绕于身,终日隐于寒竹青柏林间,陪伴着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
后来,伏寿年老色凋,容颜消减,妖然不忍与之分离,遂咬其身,后喂之己血,并杀之,以求永生永世,携手长存。
在那之后,人间多了一名貌美的望月仙子,血族中则是少了一个伟大的领袖。
本来,这应该是一个血族与人类缠绵共舞的美好传说。
然而,当它传到人间界以后,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有关于‘偷吃仙药,抱着兔子做月饼’的坑爹故事。
当年,暮离初次听到这个传说,觉得好笑:“云光,人类太逗了。他们说伏寿飞去月亮的时候,堪比火箭光速,拉都拉不回来。”
云光拍着脑门,无语了:“他们难道没有提及妖然吗?”
“当然有提。”暮离眼眸里的银光璀璨,笑意更深了:“他们说,那个时候也没有电话、微信,所以,每年八月十五,妖然就坐在院子里看着月亮吃饼。”
“那伏寿?”云光又问。
“当然是坐在月亮里,抱着兔子看妖然吃饼。”暮离又笑了,这个故事在人间津津乐道,惟有她觉得好笑。
云光好不容易喝完了一袋血包,擦擦嘴唇,正色说道:“人家初拥那是两情相悦,你呢?你真的喜欢他吗?他又真的喜欢你吗?”
“……”
茶座里,暮离的笑声嘎然而止,眼神渐渐变得幽暗。
脑海里,一抹思绪如同微风吹断的花铃,蓦然间,了无生趣。
“暮离女爵,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不赞成你给那个男人类初拥。除非,有奇迹发生。”云光认真地说道,那个男人是吸血鬼猎人!
昨晚,那个男人在屋子外面设了结界,就像电子辐射一样,严重影响到了她的睡眠质量。
暮离吸着鲜血,不再说话,转头朝茶座外看去。
刚刚,外面有个身影一闪即逝,是李慕白吗?
云光顺着暮离的目光向外看去,忽然眨了眨眼,仔细盯了一会儿,猛地站起身,疑惑道:“暮离,你看那是什么?”
茶座外,远处善氏商场大楼的屋顶上,一团黑烟在午后的烈日阳光下踏风而行,速度疾快。
黑烟中隐约露出一个人影,那是一张冰冷锋利的少年面容,美若昙花一现,仅仅停留数秒,便匆匆而逝。
少年身后跟着一股强风,有一个人在追着他。
但凡是风扇呼扫过后,放眼四处,尽是一片光洁规整的屋顶,连一块破碎的纸屑都不曾余下。
暮离微微眯眸,瞳底透出些许银色的寒光,抿着唇沉吟不语,心里猜测着。
在整个血族之中,能够将自身化成雾形用以逃亡的人,怕是只有那个尚在沉睡中的人了。
看来,一场内战,血族的人竟然不顾后果,执意将他也给唤醒了。
可是,那个人为什么要闯入人间界?
难道真如李慕白所说,有部分血族人沉寂千年以后不甘寂寞,已经公然开始破坏永世和平共处条约了?
不得不说,这将会是一个极其危险的现象。
虽然她现在并不想与那个少年产生丝毫的关联,但是,一个连牙齿都未长全的小孩子,就这么偷偷的溜进了人间界,她有点担心。
云光当然也猜到了那团黑烟的身份,说道:“暮离,你不去救他?他应该是被猎人缠上了,否则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动用黑暗天赋逃亡,这样会吸引来更多的猎人。”
“小孩子不懂得人间疾苦,非要跑出来自讨苦吃,关本爵什么事?”
暮离冷哼一声,端正身姿,在沙发上坐好,从休闲包里取出一面化妆镜,固定好自己的头发,打开美瞳,选了一片暗紫色的瞳片送入眼中。
云光惊讶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不是吧,你现在还有闲心打扮自己?那位好歹也是你名义上的自家人,他要是挂了,你也没有好处。”
暮离抬眼瞥向云光,不以为然,说道:“那他不挂,我就有好处了?”
“至少,你不会当寡妇……”
云光话音未落,暮离已经目光冰寒,冷冷地扫来,她立刻消声了。
“闭嘴!敢让第二个人知道,我就吸了你。”暮离发狠地威胁,吸血鬼的鲜血比人类的鲜血更鲜美,特别是纯种吸血鬼。
“成,那你就等着他上电视好了。那些凉城警察们早就盼着快点破案呢。”云光故意说道,以她对暮离的了解,她不信暮离会无动于衷。
暮离换好了假发、美瞳,站起身整了整衣领,戴上墨镜,朝外走去,说道:“还坐着干吗?不用办事?”
“老板,有没有薪水?”云光跟在暮离身后,笑问。她就知道,这个血族领袖不会不管那个少年,也不会见死不救。
“貌似,昨天的房租你还没有给我。”暮离忽然想起,她现在还是个债主。
“呵呵,我收回刚才的话。”云光摸了摸鼻尖,干笑两声,认怂。虽然房子写她的名字,但暮离想收回也是轻而易举。
…………
暮离和云光走出善氏国商百货,招手打了一辆出租车,把手机上的地图拿给司机,说道:“我要去这里。”
“顶呱呱野生养鸡场?这在郊外。”司机一踩油门,朝凉城西郊驶去。
云光沉默了一会儿,提起了血族谱上两个并不陌生的名字:“你是指妖然和伏寿?”
妖然,年岁不祥,性别男,为上古时期血族妖帝。
他是历任血族领袖中最出色的一位,其领袖才能无人能及,被后世尊为血族始祖,堪比人间轩辕黄氏。
血族正是在他的统治期间,奠定了后世的发展方向,也是在他的领导下,与人类签订了‘永世和平共处条约’,自此开始了长达数千年的血族文明。
上古年间,妖然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的女子。那个女子名叫伏寿。
伏寿喜欢青衣翠竹,碧水长天。
妖然便一袭青衣缭绕于身,终日隐于寒竹青柏林间,陪伴着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
后来,伏寿年老色凋,容颜消减,妖然不忍与之分离,遂咬其身,后喂之己血,并杀之,以求永生永世,携手长存。
在那之后,人间多了一名貌美的望月仙子,血族中则是少了一个伟大的领袖。
本来,这应该是一个血族与人类缠绵共舞的美好传说。
然而,当它传到人间界以后,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另外一个有关于‘偷吃仙药,抱着兔子做月饼’的坑爹故事。
当年,暮离初次听到这个传说,觉得好笑:“云光,人类太逗了。他们说伏寿飞去月亮的时候,堪比火箭光速,拉都拉不回来。”
云光拍着脑门,无语了:“他们难道没有提及妖然吗?”
“当然有提。”暮离眼眸里的银光璀璨,笑意更深了:“他们说,那个时候也没有电话、微信,所以,每年八月十五,妖然就坐在院子里看着月亮吃饼。”
“那伏寿?”云光又问。
“当然是坐在月亮里,抱着兔子看妖然吃饼。”暮离又笑了,这个故事在人间津津乐道,惟有她觉得好笑。
云光好不容易喝完了一袋血包,擦擦嘴唇,正色说道:“人家初拥那是两情相悦,你呢?你真的喜欢他吗?他又真的喜欢你吗?”
“……”
茶座里,暮离的笑声嘎然而止,眼神渐渐变得幽暗。
脑海里,一抹思绪如同微风吹断的花铃,蓦然间,了无生趣。
“暮离女爵,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不赞成你给那个男人类初拥。除非,有奇迹发生。”云光认真地说道,那个男人是吸血鬼猎人!
昨晚,那个男人在屋子外面设了结界,就像电子辐射一样,严重影响到了她的睡眠质量。
暮离吸着鲜血,不再说话,转头朝茶座外看去。
刚刚,外面有个身影一闪即逝,是李慕白吗?
云光顺着暮离的目光向外看去,忽然眨了眨眼,仔细盯了一会儿,猛地站起身,疑惑道:“暮离,你看那是什么?”
茶座外,远处善氏商场大楼的屋顶上,一团黑烟在午后的烈日阳光下踏风而行,速度疾快。
黑烟中隐约露出一个人影,那是一张冰冷锋利的少年面容,美若昙花一现,仅仅停留数秒,便匆匆而逝。
少年身后跟着一股强风,有一个人在追着他。
但凡是风扇呼扫过后,放眼四处,尽是一片光洁规整的屋顶,连一块破碎的纸屑都不曾余下。
暮离微微眯眸,瞳底透出些许银色的寒光,抿着唇沉吟不语,心里猜测着。
在整个血族之中,能够将自身化成雾形用以逃亡的人,怕是只有那个尚在沉睡中的人了。
看来,一场内战,血族的人竟然不顾后果,执意将他也给唤醒了。
可是,那个人为什么要闯入人间界?
难道真如李慕白所说,有部分血族人沉寂千年以后不甘寂寞,已经公然开始破坏永世和平共处条约了?
不得不说,这将会是一个极其危险的现象。
虽然她现在并不想与那个少年产生丝毫的关联,但是,一个连牙齿都未长全的小孩子,就这么偷偷的溜进了人间界,她有点担心。
云光当然也猜到了那团黑烟的身份,说道:“暮离,你不去救他?他应该是被猎人缠上了,否则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动用黑暗天赋逃亡,这样会吸引来更多的猎人。”
“小孩子不懂得人间疾苦,非要跑出来自讨苦吃,关本爵什么事?”
暮离冷哼一声,端正身姿,在沙发上坐好,从休闲包里取出一面化妆镜,固定好自己的头发,打开美瞳,选了一片暗紫色的瞳片送入眼中。
云光惊讶地睁大眼睛,难以置信:“不是吧,你现在还有闲心打扮自己?那位好歹也是你名义上的自家人,他要是挂了,你也没有好处。”
暮离抬眼瞥向云光,不以为然,说道:“那他不挂,我就有好处了?”
“至少,你不会当寡妇……”
云光话音未落,暮离已经目光冰寒,冷冷地扫来,她立刻消声了。
“闭嘴!敢让第二个人知道,我就吸了你。”暮离发狠地威胁,吸血鬼的鲜血比人类的鲜血更鲜美,特别是纯种吸血鬼。
“成,那你就等着他上电视好了。那些凉城警察们早就盼着快点破案呢。”云光故意说道,以她对暮离的了解,她不信暮离会无动于衷。
暮离换好了假发、美瞳,站起身整了整衣领,戴上墨镜,朝外走去,说道:“还坐着干吗?不用办事?”
“老板,有没有薪水?”云光跟在暮离身后,笑问。她就知道,这个血族领袖不会不管那个少年,也不会见死不救。
“貌似,昨天的房租你还没有给我。”暮离忽然想起,她现在还是个债主。
“呵呵,我收回刚才的话。”云光摸了摸鼻尖,干笑两声,认怂。虽然房子写她的名字,但暮离想收回也是轻而易举。
…………
暮离和云光走出善氏国商百货,招手打了一辆出租车,把手机上的地图拿给司机,说道:“我要去这里。”
“顶呱呱野生养鸡场?这在郊外。”司机一踩油门,朝凉城西郊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