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赏赐来了
将领寻思了一下,说道:“黄爷,以您这把年纪,去和嫦宗主比试,确实挺坎坷。”
小老头哼哼了两声,一副不满意的样子。
他朝液态银里的冰棺挥挥手,发现冰棺里的人完全没有回应。
他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坐回原地。
嫦宗主在六宝山上时,曾经以血作画,描了一张万字符莲花图。
整幅莲花图费了一月有余时间,耗尽嫦宗主血骨,近乎油尽灯枯。
如今,也不知道暮家小丫头有没有看到莲花图,收到消息了吗?
或许,就快寻找到这里来了。
可是,那整整一间屋子的液态银,嫦宗主以气血亏空之态,如何能逃出去?
…………
深夜,星辰璀璨,洒满天空。
密室里,那片流动的银色华光中,一具冰棺缓缓沉降。
冰棺中,一张清美淡雅的面孔微微挑动了下眉梢。
浓如绒羽的睫扇轻轻扑了扑,狭长绝美的凤眸里,逸散出些许薄光。
少许,四周银华飘动,萦绕在冰棺附近,卷裹、翻腾,绽放出一缕缕清丽刺骨的寒光。
他,嫦氏一族宗主,隐约苏醒了。
…………
凌晨一点。
凉城市中心,一座极度奢侈豪华的大厦顶楼上。
四道人影悄然而至。
暮离迎着夜晚的风,走到大厦的天台边缘。
她单手扶上长栏,眉宇间散发着一股优雅的贵气,说道:“喜欢吗?”
从明天开始,这座凉城里地价最贵的楼宇,就是她的了。
她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神秘的代号:夜爵。
顽主走到暮离身边,美艳的眼底无限温柔,说道:“只要能陪在你的身边,不论哪里,我都喜欢。”
虽然,他们是血族人,本应该生活在青山碧水,广袤的天地间。
但是,如果暮离喜欢人类的世界,他也无所谓了。
云光手中拎着一瓶红酒。
这是顾珩送给暮离的‘雪山来客’。
她像变戏法一般,掏出了四只高脚杯,逐一斟满,说道:“我们庆祝一下,明天就有大房子住了。”
照理说,她比暮离大几百年,没必要跟在暮离身边做个保安。
可是,她却被暮离吸引住了,心甘情愿,为暮离马首是瞻。
现在,所有事实都再次印证了,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因为就在这短短几天内,暮离凭借手中不到四千万的资本,纵横股市,翻手为云,竟然为他们赚回来了一栋大楼。
并且,这栋大楼还是整个凉城市里,地段最繁华,地界最昂贵,地境最广阔的富豪聚集地,没有之一。
想来,用‘商业大亨’来形容暮离,也不为过了。
当然,她们这些小兵小将,也随着暮离水涨船高,各自有了商业资本。
白天,暮离给她们各自发了五百万,去试水股市行情。
顺便,测测智商。
顽主将将巴巴没有亏本,赚了两三万块。
赢荼运气不错,赚了一百多万。
到了云光这里,直接亏损到负数。
云光高举双手承认。
她不仅没有做饭的天赋,而且,还没有脑子。
以后,力气活找她,动脑袋的是事情,有多远,离她多远。
顽主凑过去,好心说道:“要不给你煮点鸡汤喝?大补。”
“什么鸡汤?”云光总觉得要被坑了。
果然,顽主来了一句神补刀:“心灵鸡汤。”
云光举起高脚杯,和顽主碰了一下,说道:“干杯。”
她是不敢和赢荼碰杯的,身份摆在那里。
按照血族的身份,她和顽主都是仆,赢荼是主。
不过,也有可能过了今晚,就只剩下她一个人是仆了。
顽主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罢。
夜晚的风丝里带着几分凉意,吹得云光莫名心冷。
顽主端起酒杯,昂首饮下。
他一张美艳的面孔上挂着温柔的笑意,轻声说道:“干杯。”
赢荼站在一旁,沉默良久。
他感觉自己被冷落了,端起酒杯,递给暮离,说道:“干杯。”
其实,他的心中藏着无数话语,难以言表,无从说起。
他只明白了一件事,想陪着暮离,常伴卿身左右……
暮离接过杯子,抿了一口,唇瓣上印着淡色的红痕。
她取出手机,调出还款页面,将欠过的债带上利益,全部还了回去。
庄严是六百万。
莫逸凡是六百万。
李慕白是一千二百万……
她把御湖公馆和买车的钱,一并还回去了。
当初说了会还,今日便必不相欠。
顽主偷偷看了一眼,惊愕住:“好多钱。”
云光顿时捂脸,说道:“你不要一副没见过钱的样子。”
顽主推着云光走过去,偷瞄了一眼暮离的账户。
云光忍不住开口,飚了一句:“卧槽。真特么有钱。”
她都数不清多少个零,一眼望不穿。
夜爵老大,她要抱大腿,永生永世。
赢荼跟着走了过去,浅紫色的眸底闪烁着微光。
他略微迟疑,说道:“暮离,我要买衣服。”
“多少?”暮离问的是钱数。
然而,赢荼却回给她一句:“不用太多。从国商百货一楼到七楼就好。”
八楼是吃饭的地方,就不用给他买断了。
“……”
凌晨两点,夜风阵阵。
雅泰富苑的顶楼上,蓦然飞下了一道美丽的少年影子。
貌似,是被人踹飞的。
…………
凌晨三点钟,省大医院的外楼天窗悄然打开。
一道女人的身影顺着天窗滑落下来,落地无声。
暮离笼罩在黑色的长袍中,朝病床走来。
她抬眸瞥向监控,眸底泛起一缕银华。
啪的一声,监控器瞬间碎裂,停止工作。
病床上,李慕白呼吸浅薄,沉睡着。
暮离摘下他的呼吸器,低头吻上他的唇瓣,轻柔的吻着。
她的手抚过李慕白的脸颊,沿着脖颈,逐渐向下。
这个男人替她挡了一颗子弹,她知道的。
那颗子弹要不了她的命,但是却会冷了她的心。
这个男人做的不错。
所以,赏赐来了。
暮离一挥手,甩出一股冷风,关上了重症室内所有的窗帘。
她在一片黑色的光景中,咬破自己的舌尖,俯身亲吻下去。
男人的脸颊,男人的嘴角,男人被子弹打穿的胸骨,以及受伤的心脏……
血族人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可以通过血液向外蔓延。
从而得以医病疗伤,助人重生……
…………
小老头哼哼了两声,一副不满意的样子。
他朝液态银里的冰棺挥挥手,发现冰棺里的人完全没有回应。
他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坐回原地。
嫦宗主在六宝山上时,曾经以血作画,描了一张万字符莲花图。
整幅莲花图费了一月有余时间,耗尽嫦宗主血骨,近乎油尽灯枯。
如今,也不知道暮家小丫头有没有看到莲花图,收到消息了吗?
或许,就快寻找到这里来了。
可是,那整整一间屋子的液态银,嫦宗主以气血亏空之态,如何能逃出去?
…………
深夜,星辰璀璨,洒满天空。
密室里,那片流动的银色华光中,一具冰棺缓缓沉降。
冰棺中,一张清美淡雅的面孔微微挑动了下眉梢。
浓如绒羽的睫扇轻轻扑了扑,狭长绝美的凤眸里,逸散出些许薄光。
少许,四周银华飘动,萦绕在冰棺附近,卷裹、翻腾,绽放出一缕缕清丽刺骨的寒光。
他,嫦氏一族宗主,隐约苏醒了。
…………
凌晨一点。
凉城市中心,一座极度奢侈豪华的大厦顶楼上。
四道人影悄然而至。
暮离迎着夜晚的风,走到大厦的天台边缘。
她单手扶上长栏,眉宇间散发着一股优雅的贵气,说道:“喜欢吗?”
从明天开始,这座凉城里地价最贵的楼宇,就是她的了。
她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神秘的代号:夜爵。
顽主走到暮离身边,美艳的眼底无限温柔,说道:“只要能陪在你的身边,不论哪里,我都喜欢。”
虽然,他们是血族人,本应该生活在青山碧水,广袤的天地间。
但是,如果暮离喜欢人类的世界,他也无所谓了。
云光手中拎着一瓶红酒。
这是顾珩送给暮离的‘雪山来客’。
她像变戏法一般,掏出了四只高脚杯,逐一斟满,说道:“我们庆祝一下,明天就有大房子住了。”
照理说,她比暮离大几百年,没必要跟在暮离身边做个保安。
可是,她却被暮离吸引住了,心甘情愿,为暮离马首是瞻。
现在,所有事实都再次印证了,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因为就在这短短几天内,暮离凭借手中不到四千万的资本,纵横股市,翻手为云,竟然为他们赚回来了一栋大楼。
并且,这栋大楼还是整个凉城市里,地段最繁华,地界最昂贵,地境最广阔的富豪聚集地,没有之一。
想来,用‘商业大亨’来形容暮离,也不为过了。
当然,她们这些小兵小将,也随着暮离水涨船高,各自有了商业资本。
白天,暮离给她们各自发了五百万,去试水股市行情。
顺便,测测智商。
顽主将将巴巴没有亏本,赚了两三万块。
赢荼运气不错,赚了一百多万。
到了云光这里,直接亏损到负数。
云光高举双手承认。
她不仅没有做饭的天赋,而且,还没有脑子。
以后,力气活找她,动脑袋的是事情,有多远,离她多远。
顽主凑过去,好心说道:“要不给你煮点鸡汤喝?大补。”
“什么鸡汤?”云光总觉得要被坑了。
果然,顽主来了一句神补刀:“心灵鸡汤。”
云光举起高脚杯,和顽主碰了一下,说道:“干杯。”
她是不敢和赢荼碰杯的,身份摆在那里。
按照血族的身份,她和顽主都是仆,赢荼是主。
不过,也有可能过了今晚,就只剩下她一个人是仆了。
顽主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罢。
夜晚的风丝里带着几分凉意,吹得云光莫名心冷。
顽主端起酒杯,昂首饮下。
他一张美艳的面孔上挂着温柔的笑意,轻声说道:“干杯。”
赢荼站在一旁,沉默良久。
他感觉自己被冷落了,端起酒杯,递给暮离,说道:“干杯。”
其实,他的心中藏着无数话语,难以言表,无从说起。
他只明白了一件事,想陪着暮离,常伴卿身左右……
暮离接过杯子,抿了一口,唇瓣上印着淡色的红痕。
她取出手机,调出还款页面,将欠过的债带上利益,全部还了回去。
庄严是六百万。
莫逸凡是六百万。
李慕白是一千二百万……
她把御湖公馆和买车的钱,一并还回去了。
当初说了会还,今日便必不相欠。
顽主偷偷看了一眼,惊愕住:“好多钱。”
云光顿时捂脸,说道:“你不要一副没见过钱的样子。”
顽主推着云光走过去,偷瞄了一眼暮离的账户。
云光忍不住开口,飚了一句:“卧槽。真特么有钱。”
她都数不清多少个零,一眼望不穿。
夜爵老大,她要抱大腿,永生永世。
赢荼跟着走了过去,浅紫色的眸底闪烁着微光。
他略微迟疑,说道:“暮离,我要买衣服。”
“多少?”暮离问的是钱数。
然而,赢荼却回给她一句:“不用太多。从国商百货一楼到七楼就好。”
八楼是吃饭的地方,就不用给他买断了。
“……”
凌晨两点,夜风阵阵。
雅泰富苑的顶楼上,蓦然飞下了一道美丽的少年影子。
貌似,是被人踹飞的。
…………
凌晨三点钟,省大医院的外楼天窗悄然打开。
一道女人的身影顺着天窗滑落下来,落地无声。
暮离笼罩在黑色的长袍中,朝病床走来。
她抬眸瞥向监控,眸底泛起一缕银华。
啪的一声,监控器瞬间碎裂,停止工作。
病床上,李慕白呼吸浅薄,沉睡着。
暮离摘下他的呼吸器,低头吻上他的唇瓣,轻柔的吻着。
她的手抚过李慕白的脸颊,沿着脖颈,逐渐向下。
这个男人替她挡了一颗子弹,她知道的。
那颗子弹要不了她的命,但是却会冷了她的心。
这个男人做的不错。
所以,赏赐来了。
暮离一挥手,甩出一股冷风,关上了重症室内所有的窗帘。
她在一片黑色的光景中,咬破自己的舌尖,俯身亲吻下去。
男人的脸颊,男人的嘴角,男人被子弹打穿的胸骨,以及受伤的心脏……
血族人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可以通过血液向外蔓延。
从而得以医病疗伤,助人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