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她总是不来》
作者:纳兰十七
内容简介:
我叫万俟天齐。
我有点不太高兴。
作为一个女尊文里的小boss,女主居然还没过来刷我。
不高兴。
第三人称,原谅作者一生放纵爱主受,二十万字小短篇。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万俟天齐 ┃ 配角:伶舟珩 ┃ 其它:1v1,穿书,生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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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我叫万俟天齐。
我有点不太高兴。
作为一个女尊文里的小boss,女主居然还没过来刷我。
不高兴。
穿得一身黑的男人坐在一张酷炫得能够闪瞎狗眼的宝座上,面无表情地望着门所在的方向,修长的五指扣着掌下的黄金扶手,指尖轻抚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
他的手没有一点瑕疵,指甲也修剪得十分平整,坐在这张座椅上,一身浑然天成的贵气硬生生将黄金和宝石的光芒给压了下去。
他身上穿的黑色衣袍也极其讲究,每一寸都用暗金色的丝线镶嵌了花纹,从腰带到衣扣,处处透着低调又奢靡的气息。
他的皮肤很白,叫这身样式繁复而华贵的黑衣一衬,越发显得肤白如玉,简直要放出莹润的光来。
他的眼睛是深沉的黑色,头发也像黑色的锦缎一般,与身后的衣物融为一体,唯有一张脸和两只手还是白色,越发显出那种逼人的俊美来。
这样一个俊美而尊贵,强大又冷情的男人,哪怕只是个前期boss,在书里也是抢尽了人气,一度成为女主的后宫人选之一。
神秘,优雅,这就是万俟天齐的代名词。
……如果他没面无表情地把左腿架在扶手上,歪着身子,两腿大敞地对着大门的话。
啊啊,天天呆在城里等待女主刷boss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
女主你再不来我就要爬墙了。
冷酷的城主维持着脸上标准的万俟天齐式表情,把左腿从扶手拿下来,调整一下坐姿,把右腿放了上去,这样想道。
前来打扫聚贤厅的下人看到这一幕,默默地退了出去。
城主又犯病了,腿张得那么开,脸上的表情再正经也没用啊。
宽敞华丽的大厅里坐着的人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想到他ooc的样子已经被人看到了——甚至对他ooc的表现都习以为常了。
在这本女主升级流爽文中,万俟天齐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男配,虽然在第二卷之后,文中就没有再出现他的影子,但他的孩子依旧承担起了这个责任,继续跟女主的孩子纠缠不清,推动整个世界的剧情。
这孩子继承了他爹的全部优点,长大之后活脱脱是万俟天齐的洗白翻版,顺理成章地跟女主的女儿结为伴侣,也算是变相补偿了人气男配没有跟女主角在一起的遗憾。
这个壳子真正的主人去了哪里,他已经无从得知,而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他又是什么人,也已经无从考据。
那么,姑且就管他自己叫万俟天齐吧,反正也没别的名字可以叫。
二十七年前,像每一个穿越梗的开头一样,他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睁开了眼睛,然后成了一个有着万俟天齐这样酷炫狂霸拽的名字的小婴儿。
事实证明反派也是有婴幼儿期的,反派的婴幼儿期跟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每天就是吃吃睡睡,谁也不知道这么软软的一小团将来会成为雄霸一方、情人无数、名字说出去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大boss。
未来的第一男配、《天姝》第一卷中的终极boss在一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没有记忆——准确来说,是没有关于这本书以外的记忆。
他记得这本书里的所有出场人物,记得里面的每一场打斗细节,记得女主在什么时候会突破到什么境界,在哪个秘境里会得到什么宝物,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当时她心里是如何慌乱,等等。
他记得关于这本书的所有细节,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的身份,也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结束的,怎么就穿到了这本书里。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黄金宝座上的美男子维持着狂放的坐姿,继续回忆自己的前半生。
虽然没有前世的记忆,只剩下一点关于另一个世界的常识,但万俟天齐可以肯定,他绝对追过《天姝》这本书,而且还是一个骨灰级读者。
他可以想象出自己每一次等待作者更新的痛苦,等到更新的狂喜,情绪随着书中人的喜怒而起伏,为他们的生死而开怀大笑或痛哭流涕。
每一个老缠粉儿啊,都是稀罕的物种啊,他甚至想过自己会不会刚好就是个心脏病患者,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激动过头,一不小心就过去了。
万俟天齐默默地给自己点了根蜡烛,这还真是死得其所呢。
总之,既然穿到了这本明显是他心头好的书里,他就不能辜负命运的安排。
作为第一卷中最大的boss,他一定会做好本职工作,该冷酷的时候冷酷,该邪魅狂狷的时候邪魅狂狷,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努力推动剧情,让整个世界朝着设定好的轨道上发展。
等到第一卷结束,功成身退,他再摆脱万俟天齐这个身份,独自一人去游遍这大好山河。
人生就该有这样的觉悟,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奋不顾身的恋爱。
一下子小清新起来的boss刚要露出一个跟人设极其不符合的蠢萌笑容,就听到外头响起了几下敲门声,于是连忙放下了搁在扶手上的腿,从椅子上起身,迅速地整理好长袍下摆之后,广袖一拂,从姿势到仪态都无可挑剔地坐在了城主的位子上,神情冷淡地等着来人出现。
万俟天齐待在聚贤厅的时候,大厅的门永远开着,只有一个人来的时候才会像这样敲门。
他向来只敲三下,不长不短,不轻不重。
很快,一个修长的身影便从门外出现,穿着墨绿色长袍的青年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慢慢地走过来,在阶前停下,躬身对上首的人行了一礼:“属下见过城主。”
一身黑色的男人坐在黄金打造而成的宝座上,随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起来。”
独木难成林,要做成雄霸一方的霸主,手下自然不能缺少能干的人。
眼前站着的这一个,就是他最得力也是最忠诚的手下——墨夷。
在原著中,万俟天齐身边有着十七个他从小调`教起来
作者:纳兰十七
内容简介:
我叫万俟天齐。
我有点不太高兴。
作为一个女尊文里的小boss,女主居然还没过来刷我。
不高兴。
第三人称,原谅作者一生放纵爱主受,二十万字小短篇。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万俟天齐 ┃ 配角:伶舟珩 ┃ 其它:1v1,穿书,生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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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我叫万俟天齐。
我有点不太高兴。
作为一个女尊文里的小boss,女主居然还没过来刷我。
不高兴。
穿得一身黑的男人坐在一张酷炫得能够闪瞎狗眼的宝座上,面无表情地望着门所在的方向,修长的五指扣着掌下的黄金扶手,指尖轻抚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
他的手没有一点瑕疵,指甲也修剪得十分平整,坐在这张座椅上,一身浑然天成的贵气硬生生将黄金和宝石的光芒给压了下去。
他身上穿的黑色衣袍也极其讲究,每一寸都用暗金色的丝线镶嵌了花纹,从腰带到衣扣,处处透着低调又奢靡的气息。
他的皮肤很白,叫这身样式繁复而华贵的黑衣一衬,越发显得肤白如玉,简直要放出莹润的光来。
他的眼睛是深沉的黑色,头发也像黑色的锦缎一般,与身后的衣物融为一体,唯有一张脸和两只手还是白色,越发显出那种逼人的俊美来。
这样一个俊美而尊贵,强大又冷情的男人,哪怕只是个前期boss,在书里也是抢尽了人气,一度成为女主的后宫人选之一。
神秘,优雅,这就是万俟天齐的代名词。
……如果他没面无表情地把左腿架在扶手上,歪着身子,两腿大敞地对着大门的话。
啊啊,天天呆在城里等待女主刷boss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
女主你再不来我就要爬墙了。
冷酷的城主维持着脸上标准的万俟天齐式表情,把左腿从扶手拿下来,调整一下坐姿,把右腿放了上去,这样想道。
前来打扫聚贤厅的下人看到这一幕,默默地退了出去。
城主又犯病了,腿张得那么开,脸上的表情再正经也没用啊。
宽敞华丽的大厅里坐着的人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想到他ooc的样子已经被人看到了——甚至对他ooc的表现都习以为常了。
在这本女主升级流爽文中,万俟天齐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男配,虽然在第二卷之后,文中就没有再出现他的影子,但他的孩子依旧承担起了这个责任,继续跟女主的孩子纠缠不清,推动整个世界的剧情。
这孩子继承了他爹的全部优点,长大之后活脱脱是万俟天齐的洗白翻版,顺理成章地跟女主的女儿结为伴侣,也算是变相补偿了人气男配没有跟女主角在一起的遗憾。
这个壳子真正的主人去了哪里,他已经无从得知,而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他又是什么人,也已经无从考据。
那么,姑且就管他自己叫万俟天齐吧,反正也没别的名字可以叫。
二十七年前,像每一个穿越梗的开头一样,他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睁开了眼睛,然后成了一个有着万俟天齐这样酷炫狂霸拽的名字的小婴儿。
事实证明反派也是有婴幼儿期的,反派的婴幼儿期跟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每天就是吃吃睡睡,谁也不知道这么软软的一小团将来会成为雄霸一方、情人无数、名字说出去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大boss。
未来的第一男配、《天姝》第一卷中的终极boss在一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没有记忆——准确来说,是没有关于这本书以外的记忆。
他记得这本书里的所有出场人物,记得里面的每一场打斗细节,记得女主在什么时候会突破到什么境界,在哪个秘境里会得到什么宝物,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当时她心里是如何慌乱,等等。
他记得关于这本书的所有细节,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的身份,也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结束的,怎么就穿到了这本书里。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黄金宝座上的美男子维持着狂放的坐姿,继续回忆自己的前半生。
虽然没有前世的记忆,只剩下一点关于另一个世界的常识,但万俟天齐可以肯定,他绝对追过《天姝》这本书,而且还是一个骨灰级读者。
他可以想象出自己每一次等待作者更新的痛苦,等到更新的狂喜,情绪随着书中人的喜怒而起伏,为他们的生死而开怀大笑或痛哭流涕。
每一个老缠粉儿啊,都是稀罕的物种啊,他甚至想过自己会不会刚好就是个心脏病患者,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激动过头,一不小心就过去了。
万俟天齐默默地给自己点了根蜡烛,这还真是死得其所呢。
总之,既然穿到了这本明显是他心头好的书里,他就不能辜负命运的安排。
作为第一卷中最大的boss,他一定会做好本职工作,该冷酷的时候冷酷,该邪魅狂狷的时候邪魅狂狷,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努力推动剧情,让整个世界朝着设定好的轨道上发展。
等到第一卷结束,功成身退,他再摆脱万俟天齐这个身份,独自一人去游遍这大好山河。
人生就该有这样的觉悟,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奋不顾身的恋爱。
一下子小清新起来的boss刚要露出一个跟人设极其不符合的蠢萌笑容,就听到外头响起了几下敲门声,于是连忙放下了搁在扶手上的腿,从椅子上起身,迅速地整理好长袍下摆之后,广袖一拂,从姿势到仪态都无可挑剔地坐在了城主的位子上,神情冷淡地等着来人出现。
万俟天齐待在聚贤厅的时候,大厅的门永远开着,只有一个人来的时候才会像这样敲门。
他向来只敲三下,不长不短,不轻不重。
很快,一个修长的身影便从门外出现,穿着墨绿色长袍的青年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慢慢地走过来,在阶前停下,躬身对上首的人行了一礼:“属下见过城主。”
一身黑色的男人坐在黄金打造而成的宝座上,随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起来。”
独木难成林,要做成雄霸一方的霸主,手下自然不能缺少能干的人。
眼前站着的这一个,就是他最得力也是最忠诚的手下——墨夷。
在原著中,万俟天齐身边有着十七个他从小调`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