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L:我靠,细思极恐……被你们这么一说,我突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该不会纪然跟神树是一伙的吧?
19L:???不是,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笑哭.jpg)虽然说人类的脑洞是自由的,但是这也开太大了吧!虽然感觉暗黑救世主也有点好嗑,咳咳。不过重归正题,大家也别想得太复杂了,我觉得晏河清在结局想表达的意思其实真的很简单,就是老子不是不办你,而是不想让你得逞,要办你也要等我把地表之城那帮混蛋搞定了,到时候再带着人马回来,光明正大地弄死你俩。也不知道为啥会被发散成这样,还吵得天翻地覆……唉,现在很多人真的很喜欢自己脑补各种情节,我刚才居然还在星网上看到有人骂晏河清是不是对Z有那种想法的,我:???人家有男朋友的好吧?
20L:这么一说我就懂了嘛,楼主好人一生平安!
21L:从评论来的,从头到尾看完了,觉得楼主讲得挺有道理的。
22L:我也。现在想想,要是真一枪把Z弄死了,反而是正如了这家伙的意,真的很让人不爽。但是不弄死他我又心有不甘,感谢楼主,今晚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23L:我跟你们不一样,普通人还在为了结局吵架,而像我这样的大聪明,已经开始蹲守晏河清的新文了——所以晏老贼下本准备写什么啊!好想知道!
24L:这个……一看就是这本才入坑的吧?你可真是大聪明啊,按照晏河清的连载习惯,这本结束之后,还不知道要多久才发新文呢。乖乖等着吧。
25L:我不信!我和晏老贼比命长!
看到这一条时,乔镜的唇角忍不住扬了扬。
那恐怕你是比不过了,他想。
他们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回到自己的家乡。
“真的好久没回去了啊,”景星阑感叹道,“我都快忘记我的电脑密码了。”
乔镜刚酝酿好的情绪顿时被这一番话给打散了,他无奈地看了餐桌旁在对着白纸苦思冥想各种软件密码的景星阑,觉得这人真是忒煞风景了,什么阳春白雪到他那儿都变成了厨房的柴米油盐。
不过,这样也挺好。
青年的脸上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收回目光,低下头,继续写起了自己的信。
“听闻程先生最近与叶小姐喜结连理。唐先生发来了照片,叶夫人的确是花容月貌,才学兼备。还未恭喜您得此良人,虽不知两位何时举办婚礼,但我与景星阑恐怕不能到场参加了。稍备薄礼,恭贺新婚,望程先生勿怪……”
他把一沓厚厚的份子钱装进红包里,随着那本《凡人》,一起寄给了程流。
但乔镜并没有在信中提到太多关于这本书的事情,只说这是自己之前写的一本书,作为新婚礼物送给了程流。但至于是出版还是自己收藏在家里,都由他自己来决定。
之所以选择《凡人》这本书,乔镜也是深思熟虑过的。
他虽然经常鸽更新,一本书完结之后还动不动就会陷入漫长的贤者时间,但是这些年来也的确是笔耕不辍,虽还未达到著作等身的程度,算下来也差不多有二十来本了。
如果单纯作为新婚礼物的话,其实送其他题材的书或许会更好,但乔镜终究还是夹杂了一点私心。
他不希望这个世界的人们忘记那段历史。
即使地球都已经湮灭在了漫漫时间长河之中,但是属于凡人们的勇气、理想、信念与家国情怀,和对于苦难的感同身受,即使是几千年后的人类,应该也会产生深深的共鸣。
文学最大的魅力,正是来源于它跨越了漫长时光,依然能够引起人们的共情。即使他们无法想象几千年前人们的生活状态,但是人类丰富的情感却是能够共通的。
等到了晚上,大概是因为想到要回家太兴奋了,乔镜竟然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儿,在发现景星阑也一样睡不着后,两人干脆在黑暗中聊起了天。
“今天学校的毕业典礼上,我看到了下一届的新生名单。”景星阑说,他今年也跳级毕业了,“学文的虽然占比不大,但是也有一百来号人,对于军校来说简直是奇迹。”
“而且你知道吗,”他笑了一声,“校方费了好大劲,终于说动程流给他们当客座教授了。程流跟他们谈条件的时候我也在场,他别的都没有要求,只有两点:工资必须比卢笙乐的高,办公室也要比他的大。”
乔镜控制不住地咳嗽起来:“程先生还真是……小孩子脾气啊。”
“是啊,”景星阑道,“也算他走运,否则就他那水平,别说教授了,就连当学生都不合格。”
这句话说完,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第一次去听程流演讲时,男人一本正经地在台上说着什么“可再生眼角膜”的场景,顿时忍俊不禁起来。
“我应该在信里提醒他一句的,”作为在程流出名前就了解他底细的人,乔镜很钦佩对方的品行,但是对程流的学术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教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备课,千万别误人子弟了。”
“那应该不会,”景星阑想了想自己看到过的新生课表,“他下学期要教的也是那种类似于人生漫谈的课程,你也知道的,程流的人生经历还是很丰富的,就算是吹牛,都足够他吹一个学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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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L:???不是,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笑哭.jpg)虽然说人类的脑洞是自由的,但是这也开太大了吧!虽然感觉暗黑救世主也有点好嗑,咳咳。不过重归正题,大家也别想得太复杂了,我觉得晏河清在结局想表达的意思其实真的很简单,就是老子不是不办你,而是不想让你得逞,要办你也要等我把地表之城那帮混蛋搞定了,到时候再带着人马回来,光明正大地弄死你俩。也不知道为啥会被发散成这样,还吵得天翻地覆……唉,现在很多人真的很喜欢自己脑补各种情节,我刚才居然还在星网上看到有人骂晏河清是不是对Z有那种想法的,我:???人家有男朋友的好吧?
20L:这么一说我就懂了嘛,楼主好人一生平安!
21L:从评论来的,从头到尾看完了,觉得楼主讲得挺有道理的。
22L:我也。现在想想,要是真一枪把Z弄死了,反而是正如了这家伙的意,真的很让人不爽。但是不弄死他我又心有不甘,感谢楼主,今晚我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23L:我跟你们不一样,普通人还在为了结局吵架,而像我这样的大聪明,已经开始蹲守晏河清的新文了——所以晏老贼下本准备写什么啊!好想知道!
24L:这个……一看就是这本才入坑的吧?你可真是大聪明啊,按照晏河清的连载习惯,这本结束之后,还不知道要多久才发新文呢。乖乖等着吧。
25L:我不信!我和晏老贼比命长!
看到这一条时,乔镜的唇角忍不住扬了扬。
那恐怕你是比不过了,他想。
他们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回到自己的家乡。
“真的好久没回去了啊,”景星阑感叹道,“我都快忘记我的电脑密码了。”
乔镜刚酝酿好的情绪顿时被这一番话给打散了,他无奈地看了餐桌旁在对着白纸苦思冥想各种软件密码的景星阑,觉得这人真是忒煞风景了,什么阳春白雪到他那儿都变成了厨房的柴米油盐。
不过,这样也挺好。
青年的脸上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笑意,收回目光,低下头,继续写起了自己的信。
“听闻程先生最近与叶小姐喜结连理。唐先生发来了照片,叶夫人的确是花容月貌,才学兼备。还未恭喜您得此良人,虽不知两位何时举办婚礼,但我与景星阑恐怕不能到场参加了。稍备薄礼,恭贺新婚,望程先生勿怪……”
他把一沓厚厚的份子钱装进红包里,随着那本《凡人》,一起寄给了程流。
但乔镜并没有在信中提到太多关于这本书的事情,只说这是自己之前写的一本书,作为新婚礼物送给了程流。但至于是出版还是自己收藏在家里,都由他自己来决定。
之所以选择《凡人》这本书,乔镜也是深思熟虑过的。
他虽然经常鸽更新,一本书完结之后还动不动就会陷入漫长的贤者时间,但是这些年来也的确是笔耕不辍,虽还未达到著作等身的程度,算下来也差不多有二十来本了。
如果单纯作为新婚礼物的话,其实送其他题材的书或许会更好,但乔镜终究还是夹杂了一点私心。
他不希望这个世界的人们忘记那段历史。
即使地球都已经湮灭在了漫漫时间长河之中,但是属于凡人们的勇气、理想、信念与家国情怀,和对于苦难的感同身受,即使是几千年后的人类,应该也会产生深深的共鸣。
文学最大的魅力,正是来源于它跨越了漫长时光,依然能够引起人们的共情。即使他们无法想象几千年前人们的生活状态,但是人类丰富的情感却是能够共通的。
等到了晚上,大概是因为想到要回家太兴奋了,乔镜竟然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儿,在发现景星阑也一样睡不着后,两人干脆在黑暗中聊起了天。
“今天学校的毕业典礼上,我看到了下一届的新生名单。”景星阑说,他今年也跳级毕业了,“学文的虽然占比不大,但是也有一百来号人,对于军校来说简直是奇迹。”
“而且你知道吗,”他笑了一声,“校方费了好大劲,终于说动程流给他们当客座教授了。程流跟他们谈条件的时候我也在场,他别的都没有要求,只有两点:工资必须比卢笙乐的高,办公室也要比他的大。”
乔镜控制不住地咳嗽起来:“程先生还真是……小孩子脾气啊。”
“是啊,”景星阑道,“也算他走运,否则就他那水平,别说教授了,就连当学生都不合格。”
这句话说完,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第一次去听程流演讲时,男人一本正经地在台上说着什么“可再生眼角膜”的场景,顿时忍俊不禁起来。
“我应该在信里提醒他一句的,”作为在程流出名前就了解他底细的人,乔镜很钦佩对方的品行,但是对程流的学术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教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备课,千万别误人子弟了。”
“那应该不会,”景星阑想了想自己看到过的新生课表,“他下学期要教的也是那种类似于人生漫谈的课程,你也知道的,程流的人生经历还是很丰富的,就算是吹牛,都足够他吹一个学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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