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乒乓乓……”
一连串的兵器对砍发出的响声,二十几个蓝sè妖姬佣兵团的雇佣兵,被这三十几充满羡慕嫉妒恨的士兵狠狠压制住了。
这些士兵,乃是罗格里斯镇伯爵府当中的卫兵,因而这些雇佣兵不敢下狠手,尽管他们比这些人厉害,但是太多的顾及让他们束手束脚,反观这些士兵,却是一个个提着雪亮的大剑长枪雨点似地劈砍下去,要不是他们身上的圣衣,手臂上的大盾,手中的武器并非柜台上中看不中用的豆腐渣货sè,这二十几个雇佣兵现在早就被乱刀砍成肉酱了。
但饶是如此,只见一个小队长对着一个手握屠龙大刀的雇佣兵,一记重剑对砍,屠龙刀还是因为材质问题和偷工减料,被蹦出一个缺口。
“嗷唔!!我的屠龙刀,该死,生儿子没屁眼的大兵蛋子,我们和你拼了!!!!”
鲜花赠美人,宝剑送英雄。
这些人手中的家伙,一来都是做工还算良好的兵刃,二来都是由林曦一把一把亲手送给这些人的,对他们而言,意义之大,简直超乎想象,这单纯从他们每天睡觉兵器铠甲都不离手就能看出来。
林曦为了拉拢这些雇佣兵的心可谓是花了一番心思,打造上等兵刃,并且一把一把送出去,在林曦看来,这叫做礼贤下士,记得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当中不就有一个豫让,只是因为智伯一次“以国士待之”,而最终不惜毁容吞碳,不惜xìng命的去刺杀赵襄子,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千古美名。
林曦还不指望这些人能够为她“士为知己者死”,但是凭着颠倒众生的可爱与魅力,加上超凡脱俗的智慧和手腕,她其实早已经赢得了众人无以伦比的尊敬,尽管两年下来这些人都已经觉着林曦很可能就是男人,但是这也不妨碍他们对于林曦产生拳拳的感激与死心塌地的崇拜。
嗷唔!!!
目睹兵器铠甲上出现的崩口裂缝,众人一下子眼睛绿了,然后山崩海啸一样冲过去,狠狠的和这些士兵厮杀起来,一个个宛如看到强了女儿,拐卖了儿子的坏蛋,竟然招招致命,绝不留情,甚至一剑刺来,不拦不架,同归于尽。
这群士兵都被打傻了一般,明明不过一群雇佣兵,花钱保护主人的护卫,又不是保护亲儿子,干嘛这么卖力!!
“你们这些佣兵,赶快给我让开,这可是罗格里斯伯爵大人的抓捕令,你们胆敢违抗罗格里斯伯爵大人的命令!!!”
这些士兵的队长百忙之中抽出一张扣着鲜红印章的抓捕令,但是被一个倚天剑搅成了碎片,队长傻楞一下之后,急忙抽出刀子,继续拼杀,场面越发混乱。
断腿的贵族青年和断手的青年已经出奇的愤怒了,因为购买了这家店铺的水货商品,豆腐渣兵器,他们在于铁甲荆棘龙的大战当中,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滑铁卢,一步步霜之哀伤如同火柴棍一样被荆棘龙的铁甲震断,一件件华丽掉渣的黄金圣衣如同纸片一样被无情撕碎,那是一个可怕的夜晚……
那一天,他们跟随**的王子大人,来到战神之锤,一人一身的黄金圣衣,人手一把的霜之哀伤,镜子跟前一照,那一个个华丽威武的POSS已经让这些无知的孩子感觉自己足以挑衅巨龙了,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不要说巨龙,区区一条亚龙,就让这些贵族的自信飞到了九天之外,永远也捡不回来。
现在就是打死他们两个,也不敢说去屠龙了,骑士当中的屠龙勇士都是他妈的骗子!!!
“把这个店铺给我烧了!!”
久攻不下,几人都怒了,他们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发出残酷的命令,而一个士兵听到,毫不犹豫就要去执行,但是就在他刚刚拿出火石要膨胀点燃的时候,一个雪白的身影出现眼前,顿时,打火石敲打到了手指头上,一下子将手指打的肿大如肥肠。
“等一下,我倒是看看,是那条猛龙过江,敢烧我的店铺!!”
此时此刻,林曦换上一身白衣,浑身王霸之气的走出来。
————————————————————————————————————————————————————————————
林曦身上洋溢了庞大的王者之气,慑服了所有人。
这是她自己这么认为的,其实,要是换了别人,就是出来一个秦始皇,汉武帝他们也照打不误,照烧不误,绝不会出现一丝王者之气影响下的慑服。
但是出来的是林曦,一身朴素,白衣白发,素面朝天,打扮如同青葱美少年的林曦显然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杀伤力。
她是雪狐族的狐女,这是一个很特殊的种族。
就好像人类当中的贵族一样,兽人当中也有贵族,只不过兽人当中的贵族,是名副其实的天生贵族,不同于人类帝国里面的贵族传承,一代不如一代,他们的血统高贵,天生的高贵。
据说雪狐族的先祖,乃是创世神的仆人,是与天使一样高贵的种族,具有神秘的力量。
林曦不知道自己身上具体有什么神秘的力量,也不知道她一副含苞未放的样子秒杀了无数的人,她还不知道一个倾国倾城的丽人突然以浑身散发王霸气势出场时候会给人带来何等反差的萌。
因为他已经做了男人好多年了。
若是一个女人,一个美丽多彩,青未艾的小丫头,林曦也许会像一个怀的小姑娘一样,很羞涩,很腼腆,被人一看就感到害羞但是内心又十分渴望他人关注,但是林曦不是,她虽然这一世成了一个娇滴滴的小狐狸jīng,但是本质上还是那个胆大包天而勇往直前的江湖豪杰。
想当年,林曦前世的光景,曾经在功夫还未大成之际,就手握一把八一军刺,一个老掉牙的三八大盖,为了一个好朋友就敢一个人单枪匹马杀人黑帮群雄的聚集地,以一挑十的放到一群高手,当着无数**枭雄的面捞出他那朋友,然后大笑当中,从容而去,那种胆量,那股豪气,简直就是李太白《侠客行》当中的“事了弗衣去,飒沓如流星”,就是转生之后,她依旧没有失去这一份热血与豪情,只不过随着功夫越发的提升,收敛了起来。
好似一把锋利的刀,不能时时刻刻都保留出来,要懂得收入刀鞘当中,平rì里面保养,等到杀人一刻,爆发出最为巅峰的力量。
林曦一步步走出来,微微活动肩膀脊椎,将身体的力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内家斗气的锋芒,已经打算第一次出现在人世间。
(有人问我怎么也开始恶俗的走卖萌路线,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只能说这样写感觉很开心,很好玩,能够写的下去,要是非要按着以前的来,一场悲剧上演,估计还没完我就太监了,好了,今天增加了十几个收藏,开心啊,明天争取五更,多多支持。)
一连串的兵器对砍发出的响声,二十几个蓝sè妖姬佣兵团的雇佣兵,被这三十几充满羡慕嫉妒恨的士兵狠狠压制住了。
这些士兵,乃是罗格里斯镇伯爵府当中的卫兵,因而这些雇佣兵不敢下狠手,尽管他们比这些人厉害,但是太多的顾及让他们束手束脚,反观这些士兵,却是一个个提着雪亮的大剑长枪雨点似地劈砍下去,要不是他们身上的圣衣,手臂上的大盾,手中的武器并非柜台上中看不中用的豆腐渣货sè,这二十几个雇佣兵现在早就被乱刀砍成肉酱了。
但饶是如此,只见一个小队长对着一个手握屠龙大刀的雇佣兵,一记重剑对砍,屠龙刀还是因为材质问题和偷工减料,被蹦出一个缺口。
“嗷唔!!我的屠龙刀,该死,生儿子没屁眼的大兵蛋子,我们和你拼了!!!!”
鲜花赠美人,宝剑送英雄。
这些人手中的家伙,一来都是做工还算良好的兵刃,二来都是由林曦一把一把亲手送给这些人的,对他们而言,意义之大,简直超乎想象,这单纯从他们每天睡觉兵器铠甲都不离手就能看出来。
林曦为了拉拢这些雇佣兵的心可谓是花了一番心思,打造上等兵刃,并且一把一把送出去,在林曦看来,这叫做礼贤下士,记得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当中不就有一个豫让,只是因为智伯一次“以国士待之”,而最终不惜毁容吞碳,不惜xìng命的去刺杀赵襄子,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千古美名。
林曦还不指望这些人能够为她“士为知己者死”,但是凭着颠倒众生的可爱与魅力,加上超凡脱俗的智慧和手腕,她其实早已经赢得了众人无以伦比的尊敬,尽管两年下来这些人都已经觉着林曦很可能就是男人,但是这也不妨碍他们对于林曦产生拳拳的感激与死心塌地的崇拜。
嗷唔!!!
目睹兵器铠甲上出现的崩口裂缝,众人一下子眼睛绿了,然后山崩海啸一样冲过去,狠狠的和这些士兵厮杀起来,一个个宛如看到强了女儿,拐卖了儿子的坏蛋,竟然招招致命,绝不留情,甚至一剑刺来,不拦不架,同归于尽。
这群士兵都被打傻了一般,明明不过一群雇佣兵,花钱保护主人的护卫,又不是保护亲儿子,干嘛这么卖力!!
“你们这些佣兵,赶快给我让开,这可是罗格里斯伯爵大人的抓捕令,你们胆敢违抗罗格里斯伯爵大人的命令!!!”
这些士兵的队长百忙之中抽出一张扣着鲜红印章的抓捕令,但是被一个倚天剑搅成了碎片,队长傻楞一下之后,急忙抽出刀子,继续拼杀,场面越发混乱。
断腿的贵族青年和断手的青年已经出奇的愤怒了,因为购买了这家店铺的水货商品,豆腐渣兵器,他们在于铁甲荆棘龙的大战当中,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滑铁卢,一步步霜之哀伤如同火柴棍一样被荆棘龙的铁甲震断,一件件华丽掉渣的黄金圣衣如同纸片一样被无情撕碎,那是一个可怕的夜晚……
那一天,他们跟随**的王子大人,来到战神之锤,一人一身的黄金圣衣,人手一把的霜之哀伤,镜子跟前一照,那一个个华丽威武的POSS已经让这些无知的孩子感觉自己足以挑衅巨龙了,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不要说巨龙,区区一条亚龙,就让这些贵族的自信飞到了九天之外,永远也捡不回来。
现在就是打死他们两个,也不敢说去屠龙了,骑士当中的屠龙勇士都是他妈的骗子!!!
“把这个店铺给我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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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我倒是看看,是那条猛龙过江,敢烧我的店铺!!”
此时此刻,林曦换上一身白衣,浑身王霸之气的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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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自己这么认为的,其实,要是换了别人,就是出来一个秦始皇,汉武帝他们也照打不误,照烧不误,绝不会出现一丝王者之气影响下的慑服。
但是出来的是林曦,一身朴素,白衣白发,素面朝天,打扮如同青葱美少年的林曦显然还是低估了自己的杀伤力。
她是雪狐族的狐女,这是一个很特殊的种族。
就好像人类当中的贵族一样,兽人当中也有贵族,只不过兽人当中的贵族,是名副其实的天生贵族,不同于人类帝国里面的贵族传承,一代不如一代,他们的血统高贵,天生的高贵。
据说雪狐族的先祖,乃是创世神的仆人,是与天使一样高贵的种族,具有神秘的力量。
林曦不知道自己身上具体有什么神秘的力量,也不知道她一副含苞未放的样子秒杀了无数的人,她还不知道一个倾国倾城的丽人突然以浑身散发王霸气势出场时候会给人带来何等反差的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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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林曦前世的光景,曾经在功夫还未大成之际,就手握一把八一军刺,一个老掉牙的三八大盖,为了一个好朋友就敢一个人单枪匹马杀人黑帮群雄的聚集地,以一挑十的放到一群高手,当着无数**枭雄的面捞出他那朋友,然后大笑当中,从容而去,那种胆量,那股豪气,简直就是李太白《侠客行》当中的“事了弗衣去,飒沓如流星”,就是转生之后,她依旧没有失去这一份热血与豪情,只不过随着功夫越发的提升,收敛了起来。
好似一把锋利的刀,不能时时刻刻都保留出来,要懂得收入刀鞘当中,平rì里面保养,等到杀人一刻,爆发出最为巅峰的力量。
林曦一步步走出来,微微活动肩膀脊椎,将身体的力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内家斗气的锋芒,已经打算第一次出现在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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