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哪个老丈人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了一样被人宠着爱着?
    江学凤则面皮抽了抽,有些戒备和害怕的盯着站在旁边的成煜东。
    成煜东虽然没动手,可一米八的高个子,往江学凤面前一站,那种强大的压迫力,还是让老白莲很有压迫感。
    “愣着干啥?”成煜东开口:“取镯子啊。”
    林海义也盯着江学凤的手,也催促道:“快点取,取完了镯子好回家。”
    江学凤能拒绝吗?
    不能。
    她在林海义面前,维持了那么久善解人意,一心为林秀的好后妈形象。
    如果现在不取镯子,那她形象就完全毁掉了。
    于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江学凤只能慢慢的把手放在翠绿的镯子上。
    可是她真的不想取,于是就装作很用力,很难取的说:“不行,镯子太小了,取不下来……”
    她又装作使劲取了几下,然后很为难的对林秀说:“秀儿,实在很难取下来,要不算了?”
    “不行。”林秀说:“你当我瞎?那个镯子那么大,戴在你手上空荡荡的,你还取不下来?”
    她就算生气,也是漂亮骄傲的:“爸,你取一下试试。”
    “好,爸给你取……”
    林海义瞬间动手,然后江学凤一直取不下来的镯子,一下子就取下来。
    林海义怪罪的看了眼江学凤,他是就算年纪大了,也有种清癯的书卷气,原本就英俊的五官,随着时间的沉淀,显得更加迷人。
    江学凤被他看的心虚,老脸都臊红了。
    “秀儿,给,戴上看看。”林海义笑眯眯的把手镯递给林秀。
    林秀有些嫌弃的对成煜东招手:“成煜东。”
    成煜东立马大步上前,从老丈人林海义手里拿过镯子,用水仔细的洗过后,再用干净的手帕擦干净,这才双手捧给林秀:“好了。”
    林秀这才拿起手镯,她手指修长白皙,拿着翠玉的玉镯子时,就好像冰绿上的一抹雅白,别提多好看了。
    这镯子是上好的冰种翡翠,温润细腻的色泽,衬着林秀雪白的手腕,美的成煜东都收不回目光。
    江学凤一脸羡慕的看着林秀白皙圆润的手腕,忽然生出了这个翡翠镯子戴在她手上,是糟蹋了好东西的自卑感。
    要是林冬芹长的这么漂亮,有这么好看白皙的手腕多好啊?
    怎么偏偏就让娇气做作的林秀,长得这么好看,让人怪嫉妒的。
    就像当初江学凤在林秀亲妈-李静秋家里,当丫鬟的时候,江学凤也打从心底嫉妒着从小生在富裕家庭的李静秋。
    当时江学凤可是亲眼看着林秀外公李半城,大张旗鼓的把很多珍珠、钻石还是翡翠首饰,摆放在漂亮的盒子里,送到李静秋面前,哄李静秋这个千金大小姐。
    然后李静秋在当时读大学,兼职给她当家教老师的林海义的介绍下,选中了这个翡翠手镯的。
    那还是民国晚年的事情,当时的千金大小姐李静秋,就像现在的林秀这样,笑盈盈的戴着玉手镯,问身边的人好不好看?
    “好看。”
    成煜东和林海义异口同声的点头。
    成煜东是觉得媳妇儿戴啥都好看。
    林海义则想起了前妻,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结婚的。
    如果不是后来那艰苦充满磨难的十年,他们也许不会离婚,前妻也不会跳海自杀。
    想起前妻,林海义眼眶有点红,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前妻。
    江学凤一看林海义,就知道他在想李静秋那个死女人,心里不住的往外冒酸水。
    当初,她给李静秋当丫鬟的时候,就偷偷喜欢林海义这个年轻俊朗的大学生。
    所以她后来,才会主动嫁给自己偷偷仰慕了半辈子的男人。
    可是她和林海义都过了大半辈子了,咋还能想起那个死鬼前妻?
    江学凤再一看林秀那娇娇滴滴的样子,和她妈李静秋年轻时,简直一模一样,就恨当初放在床上的大蜈蚣,咋没把林秀毒死呢?
    老白莲心里嫉妒,但也没忘记正事儿:“秀儿,你说把多出来的红木家具给冬芹,我现在就让冬芹找人来搬家具……”
    林秀看着往外冲,生怕自己反悔的江学凤,眼睛里浮现一抹嘲讽的笑意。
    林海义叹了口气,说:“秀儿,你就是太心软了。”
    秀儿这孩子,从小就心软,随了她妈!
    而从江学凤嘴里,得知要去拿红木家具的林冬芹,高兴的合不拢嘴:“妈,我就知道我想要啥,你都能给我弄来。”
    否则她干啥写江学凤这个老白莲呢?
    爽文里的配角,都该为她服务。
    林冬芹特自豪的说:“我现在就去叫人,帮我弄红木家具。
    ”林冬芹喜出望外的跑出去,找了村子里几个年轻有力气的村民。
    在走到林秀院子门口的时候,还拿牛角梳了梳自己的空气刘海,又涂了口红,整舊獨理了衣服后,这才带着人走进院子里。
    “爸,秀儿,我来拿红木家具。”林冬芹笑着说:“这下好了,我那个房子里终于有家具了,以后爸和妈来城里,就有住的地方了。”
    林冬芹在林海义这个继父面前,也很装。
    因为这个当高中老师的继父,在县城很有人脉。
    以前的工农兵大学都是林海义举荐,恢复高考后,很多大学生,也都是林海义教出来的。
    这县城里,有点权势的人,可以说都是林海义教出来的。
    桃李满天下的林海义,对林冬芹点了点头。
    对这个继女,他不会苛责虐待,但心里肯定是偏向林秀这个亲生女儿的。
    “秀儿,我过两天会在新家请客,到时候你和成煜东带着孩子来吃饭啊。”只要一想到,自己能拿到价值连城的红木家具,林冬芹嘴角都咧到耳根子了。
    【雕花架子床、带八宝格的柜子和梳妆台,还有太师椅和整套的红木桌椅板凳……我该拿哪样好呢?】
    林冬芹双眼贪婪的望着屋里的红木家具时,她的心里话全都钻进了林秀耳朵里。
    【哈哈哈,爽文女主果然爽,踩着林秀上位,真的太爽了!】
    林冬芹兴奋的脸颊发热:“来,先把雕花架子床给我拆了。”
    【这床在以后可是能拍卖上亿的。】
    【发财了!发财了!】
    林冬芹那贪婪的心里话,砸的林秀脑子难受。
    她有些生气的说:“谁说我要把红木家具给你了?”
    她盯着林冬芹的时候,成煜东就朝那几个准备拆架子床的年轻人走了过去。
    那几个年轻人一看大队长冷着脸,全都不敢动手了。
    林冬芹愣住:“你不把红木家具给我,那你给我啥?”
    第7章 读心术的作用
    在林冬芹看来,这个世界的东西,都应该是她这个爽文女主角的。
    所以在面对林秀的时候,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傲气,和理所当然的得意!
    林秀眼神在她脸上转了一圈,林冬芹在写小说的时候,把自己美化了一下,在五官上努力朝林秀靠过去。
    单看林冬芹,五官清秀好看,和林秀还有三分像,像个瓷娃娃。
    可每次和林秀站在一起,瓷娃娃就变成了丑陋的泥娃娃。
    林冬芹原本不错的眉眼,顿时被精致娇艳的林秀比的,就跟个假冒伪劣的残次品一样。处处都透露出模仿林秀,还模仿失败的那种缺陷和瑕疵。
    原本得意洋洋的林冬芹,对上林秀那双好看的双眼。
    顿时感觉精心打扮的自己,在连妆都没化的林秀面前,感到自卑和羞辱。
    让她心虚的不敢和林秀对视!
    “你问我给你啥?”林秀林秀指着院子里,那缺腿的长板凳说:“那给你,本来放在猪圈里,我嫌占地方,你要,我就给你了。”
    林秀这施舍的语气,让林冬芹感觉自己瞬间成了个要饭的叫花子。
    “林秀!”林冬芹生气:“你这是欺负人。”
    她还挺委屈的:“我怎么说也是个大学生,你就当着爸妈和全村的面,这么欺辱我?”
    “欺辱你?”林秀轻轻笑起来:“你来我家要东西,可不是我给你啥,你就接着啥?”
    林冬芹在心里骂她是个作精?
    那她就让林冬芹看看,她这个作精有多折磨人!
    不像林冬芹那样用虚伪的假面,去面对大家,做自己的林秀,想发脾气就发脾气的林秀就是这么爽:“你要是不想要,那就趁早滚出去。”
    她拿手揉着眼睛:“哭的这么丑,让人怪恶心的。”
    翘起来的兰花指,把高傲的姿态拿捏的死死的。
    村民们哪见过这阵势?
    【别说,林秀虽然作,但是真好看。】
    【林冬芹和林秀一比,哭的确实丑。】
    【忽然有点羡慕大队长是咋回事儿?】
    【林秀是真的好看!】
    ……
    来帮林冬芹搬东西的年轻村民,全都目光惊艳的望着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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