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秋有些忐忑了。
晚上曲同秋本来都定好了自己请客,去以前陪客户去过的中等餐厅,结果最后还是去了任宁远订的酒楼。
曲同秋虽然很重视这个朋友,但其实是有些畏惧,或者说敬畏任宁远的。这种敬畏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宁远说什么他都「是」,要么就是「好」、「对」、「行」,加上不停陪笑,自发降了两等,连点菜买单都不敢抢。
曲珂倒是和任宁远相处得更自然,她活泼聪明,长得又乖巧可爱,一直都讨长辈喜欢,也有本事逗得任宁远频频露出微笑。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任宁远对曲珂说:「对了,叔叔有礼物给妳。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学校里总用得着的,妳好好念书,别让妳爸担心。」一般而言,家里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学,熟人亲戚之间都会有这类实用的礼物。长辈们给个一百两百元的红包,说是买文具用,或者几本书,或者学习相关的用品,公司里的女同事还送了终于告别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装,说是要当大姑娘了。
对于任宁远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谢,而后收下。礼物是一个包装得仔细的大盒子,拿着有点沉也不是特别沉。
那重量,让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么分量结实的糕点。反正任宁远绝对不会送让人苦笑不得的怪异东西就是了。
回到家,将盒子一拆,里面的东西把曲同秋吓一跳,曲珂则开心地嚷嚷:「啊,小白……」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个苹果笔记型计算机当小孩子的入学礼物,实在太重了。
「老爸……」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扑上去抱住 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给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为难。无功不受禄。但看女儿那么乖巧地眼巴巴,作父亲的没几个能泼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这个我以后画图肯定要用到的。」曲同秋唉了一声。曲珂够懂事了,从小都不会跟别的孩子一样撒娇说要这个要那个,连想吃个棒冰零食,都会先做家事来换零用钱。她在大学里确实该有一个配备好一点的计算机。
而任宁远那种性格的人,也不喜欢别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来了就是送出来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说什么「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类的客套话,点头哈腰地退回去,那只会得到一个轻视的冷脸。
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计算机留下是可以,但妳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后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着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 laptop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
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 laptop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备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服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再说。
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机器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
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么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
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
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着揍着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着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
时候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后父女俩道了晚安,隔着布帘入睡。
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着,转着头两边吹,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么了?热吗?」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着,但t城毕竟不同于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
于是逗她:「我让妳选个离咱家最近的大学,妳又不念。」「可我想念好大学嘛。」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
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没事,会习惯的。妳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妳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妳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真的吗?」「真的。」把女儿哄得睡着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
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着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身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么都好,只不过校风剽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么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着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学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文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
晚上曲同秋本来都定好了自己请客,去以前陪客户去过的中等餐厅,结果最后还是去了任宁远订的酒楼。
曲同秋虽然很重视这个朋友,但其实是有些畏惧,或者说敬畏任宁远的。这种敬畏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宁远说什么他都「是」,要么就是「好」、「对」、「行」,加上不停陪笑,自发降了两等,连点菜买单都不敢抢。
曲珂倒是和任宁远相处得更自然,她活泼聪明,长得又乖巧可爱,一直都讨长辈喜欢,也有本事逗得任宁远频频露出微笑。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任宁远对曲珂说:「对了,叔叔有礼物给妳。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学校里总用得着的,妳好好念书,别让妳爸担心。」一般而言,家里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学,熟人亲戚之间都会有这类实用的礼物。长辈们给个一百两百元的红包,说是买文具用,或者几本书,或者学习相关的用品,公司里的女同事还送了终于告别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装,说是要当大姑娘了。
对于任宁远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谢,而后收下。礼物是一个包装得仔细的大盒子,拿着有点沉也不是特别沉。
那重量,让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么分量结实的糕点。反正任宁远绝对不会送让人苦笑不得的怪异东西就是了。
回到家,将盒子一拆,里面的东西把曲同秋吓一跳,曲珂则开心地嚷嚷:「啊,小白……」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个苹果笔记型计算机当小孩子的入学礼物,实在太重了。
「老爸……」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扑上去抱住 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给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为难。无功不受禄。但看女儿那么乖巧地眼巴巴,作父亲的没几个能泼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这个我以后画图肯定要用到的。」曲同秋唉了一声。曲珂够懂事了,从小都不会跟别的孩子一样撒娇说要这个要那个,连想吃个棒冰零食,都会先做家事来换零用钱。她在大学里确实该有一个配备好一点的计算机。
而任宁远那种性格的人,也不喜欢别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来了就是送出来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说什么「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类的客套话,点头哈腰地退回去,那只会得到一个轻视的冷脸。
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计算机留下是可以,但妳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后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着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 laptop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
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 laptop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备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服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再说。
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机器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
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么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
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
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着揍着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着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
时候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后父女俩道了晚安,隔着布帘入睡。
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着,转着头两边吹,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么了?热吗?」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着,但t城毕竟不同于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
于是逗她:「我让妳选个离咱家最近的大学,妳又不念。」「可我想念好大学嘛。」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
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没事,会习惯的。妳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妳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妳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真的吗?」「真的。」把女儿哄得睡着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
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着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身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么都好,只不过校风剽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么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着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学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文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