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凌松的这惊世骇俗的一句话,现场顿时就哑了数秒,当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后,目光便齐刷刷地转向了仿佛还在梦幻中的王耀,目光中充满着期待,甚至迫不及待。
王耀怔怔地看着所有人期待的眼光,随即回过神来,装模作样地挺了挺胸脯,收了收眼光,略镇定了一些。
见所有人都充满着期待地望着自己,继而想到:自己好不容易筑起的台子,没道理自己反而不敢上台吧?再者说,身边有一帮子跟随自己的人,此刻如果不答应凌松这小子的话,以后还怎么做他们的头儿,以后还怎么在部队里混呢?老子一直以来就是第一,这个土头土脑的凌松,也未必就能撼动自己第一的位置,好,一万米就一万米,比就比,谁怕谁呀?
想到这里的王耀,随即壮起了胆子,硬着头皮,死鸭子般硬着嘴巴说道:“好!比,比就比,谁,谁怕谁呀?不就是一万米吗?老子之前经常跑着玩儿呢。不过,你要是输了怎么办?”
“对!对!你输了怎么办?无论如何,得下点赌注!可不能便宜了你这小子。我们耀哥可不是随便跟人比试的。”跟随王耀的人随即反应过来,再次纷纷起哄,胡乱叫嚣。
凌松那冷峻的目光冷冷地扫了眼前这群人一眼,脸色一肃,郑重地说道:“谁他娘的要是输了,谁就跪下来给对方磕三个响头,要是没种应战,那就趁早退出,不丢人!”
“好!磕三个响头就磕三个响头,这可是你自个说的,一口唾沫一颗钉,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数,别他娘的到时候赖账。”王耀随即接招,同样说得格外郑重,并且掷地有声。
此刻的他以为自己赢定了,故而表现得十分自信,就差要当场签字画押,找律师公证了。
“不行!还得唱三遍《征服》,就这样被你征服,跪着唱,还要大声唱,唱出感情来……”跟随王耀的人再次纷纷闹腾起来,这些人,当真是唯恐天下不乱,越乱他们越兴奋,越乱他们越激动,越乱他们越有激情。
无理取闹,浑水摸鱼是他们的强项。
“好,就这么办,但是,谁要是输了,做不到,那怎么办呢?有些话儿还是提前说清楚的好。”毫无畏惧的凌松爽快地答应了,并且不依不饶地问道。
“谁要是做不到,谁就是对方的孙子,这总行吧?”同样争强好胜,且绝不轻易服输的王耀,同样爽快地答应了。
“呵!”凌松冷哼一声,做出一个请的姿势:“那就请吧!”
心里同时想到:王耀这厮还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也算是条响当当的汉子,比那些混吃等死的二代们,不知强了多少倍。如果不是他向来颐指气使,飞扬跋扈喜欢欺负人的话,老子真愿意跟他拜把子结为生死兄弟,而且是一辈子的那种。
只可惜呀!这小子身上毛病太多,总是一副唯我独尊咄咄逼人,老子天下第一的操行。其实,真的有那个必要吗?真是搞不懂这小子,脑子里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犯得着吗?
真是可惜了!
当下,两人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了训练场上的环形跑道上。
这是一个有些特别的环形跑道,绕跑道一圈,刚好是一千米。而比赛一万米,看起来好像很遥远似的,实际上,在这个巨大的环形跑道上,也只不过是区区十圈而已。
起跑线上,王耀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时拿眼偷偷地瞟向凌松。他是一个自小就经历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从小就被家族当成是一个优秀士兵来培养的军人后代,自信要胜过一个刚刚入伍的新兵,还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凌松却神光内敛,淡然自若,表现得轻松自然,这是强大的实力做支撑而展现出来的自信。他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不就是跑个步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在家的时候,经常跑,只是没人去测量估算跑了多远而已,有时候还跟野兽比拼过呢!这算什么?
在距离训练场不远处,有个人假装若无其事,却又密切的关注着这里的一举一动。这人正是新兵连连长高云峰,说实话,他也很想知道这个才来的新兵的实力究竟如何,检验检验自己看兵的眼光是不是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辣。
徒手一万米比赛就是在这一大群士兵的热捧中开始了。
一向争强好胜唯我独尊的王耀,为了率先压制住凌松,一开始就向前猛冲,超过凌松,给凌松当起了领跑者。
别的且不说,最起码要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哪怕是装出来的呢!
所以,他边跑还边与四周围观的士兵们挥手打招呼,表现得十分轻松自若,一副胜券在握成竹在胸的操行,嚣张得简直不可一世。
见此情况,凌松暗自冷笑,不禁窃喜在心,心想此刻的你如此张狂,待会儿看你如何下得了台,让你尝尝什么叫做冰火两重天,叫你不知天高地厚的嚣张跋扈,叫你嘚瑟得几乎上天。
你咋不飞上天,跟太阳肩并肩呢?
凌松不亢不卑,努力将自己的心态放平和,他心里清楚明白,一万米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算得上是个考验人毅力和耐力的长跑。而根据自己长跑的经验来看,心急不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欲速则不达,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道理。需要把握好步幅与频率,并调整好呼吸,一身轻松地持续向前,并且持之以恒。接下来便是源源不断地消耗体能以及逐步考验个人意志的时候了。
哪怕自己的体能再强悍,也不能胡乱地糟蹋。
凌松暂时没有表现出自己那超强的实力,而是默默地紧跟在王耀的背后,甘心当起了他的跟随者,同时一脸轻松地看着眼前这个嚣张跋扈的公子哥如何表演,心里的那种感觉,甭提有多爽,那酸爽,简直不敢相信。
跟舒坦地坐在舞台下,欣赏小丑表演,有得一拼。
跑完两圈之后,王耀不经意地回头,猛然发现自己如此卖力地跑这么久,居然没把这个凌松这个土鳖远远地抛在背后,而他仿佛像子一般,如影相随,自己快,他便快,自己慢,他也跟着慢,仿佛故意气自己似的。
饶是王耀修养再好,一时情绪也有点不淡定了,他娘的!这是搞什么?这个土鳖难道是磁铁,拥有看不见摸不着的吸引力不成?
王耀怔怔地看着所有人期待的眼光,随即回过神来,装模作样地挺了挺胸脯,收了收眼光,略镇定了一些。
见所有人都充满着期待地望着自己,继而想到:自己好不容易筑起的台子,没道理自己反而不敢上台吧?再者说,身边有一帮子跟随自己的人,此刻如果不答应凌松这小子的话,以后还怎么做他们的头儿,以后还怎么在部队里混呢?老子一直以来就是第一,这个土头土脑的凌松,也未必就能撼动自己第一的位置,好,一万米就一万米,比就比,谁怕谁呀?
想到这里的王耀,随即壮起了胆子,硬着头皮,死鸭子般硬着嘴巴说道:“好!比,比就比,谁,谁怕谁呀?不就是一万米吗?老子之前经常跑着玩儿呢。不过,你要是输了怎么办?”
“对!对!你输了怎么办?无论如何,得下点赌注!可不能便宜了你这小子。我们耀哥可不是随便跟人比试的。”跟随王耀的人随即反应过来,再次纷纷起哄,胡乱叫嚣。
凌松那冷峻的目光冷冷地扫了眼前这群人一眼,脸色一肃,郑重地说道:“谁他娘的要是输了,谁就跪下来给对方磕三个响头,要是没种应战,那就趁早退出,不丢人!”
“好!磕三个响头就磕三个响头,这可是你自个说的,一口唾沫一颗钉,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数,别他娘的到时候赖账。”王耀随即接招,同样说得格外郑重,并且掷地有声。
此刻的他以为自己赢定了,故而表现得十分自信,就差要当场签字画押,找律师公证了。
“不行!还得唱三遍《征服》,就这样被你征服,跪着唱,还要大声唱,唱出感情来……”跟随王耀的人再次纷纷闹腾起来,这些人,当真是唯恐天下不乱,越乱他们越兴奋,越乱他们越激动,越乱他们越有激情。
无理取闹,浑水摸鱼是他们的强项。
“好,就这么办,但是,谁要是输了,做不到,那怎么办呢?有些话儿还是提前说清楚的好。”毫无畏惧的凌松爽快地答应了,并且不依不饶地问道。
“谁要是做不到,谁就是对方的孙子,这总行吧?”同样争强好胜,且绝不轻易服输的王耀,同样爽快地答应了。
“呵!”凌松冷哼一声,做出一个请的姿势:“那就请吧!”
心里同时想到:王耀这厮还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也算是条响当当的汉子,比那些混吃等死的二代们,不知强了多少倍。如果不是他向来颐指气使,飞扬跋扈喜欢欺负人的话,老子真愿意跟他拜把子结为生死兄弟,而且是一辈子的那种。
只可惜呀!这小子身上毛病太多,总是一副唯我独尊咄咄逼人,老子天下第一的操行。其实,真的有那个必要吗?真是搞不懂这小子,脑子里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犯得着吗?
真是可惜了!
当下,两人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了训练场上的环形跑道上。
这是一个有些特别的环形跑道,绕跑道一圈,刚好是一千米。而比赛一万米,看起来好像很遥远似的,实际上,在这个巨大的环形跑道上,也只不过是区区十圈而已。
起跑线上,王耀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时拿眼偷偷地瞟向凌松。他是一个自小就经历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从小就被家族当成是一个优秀士兵来培养的军人后代,自信要胜过一个刚刚入伍的新兵,还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凌松却神光内敛,淡然自若,表现得轻松自然,这是强大的实力做支撑而展现出来的自信。他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不就是跑个步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在家的时候,经常跑,只是没人去测量估算跑了多远而已,有时候还跟野兽比拼过呢!这算什么?
在距离训练场不远处,有个人假装若无其事,却又密切的关注着这里的一举一动。这人正是新兵连连长高云峰,说实话,他也很想知道这个才来的新兵的实力究竟如何,检验检验自己看兵的眼光是不是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辣。
徒手一万米比赛就是在这一大群士兵的热捧中开始了。
一向争强好胜唯我独尊的王耀,为了率先压制住凌松,一开始就向前猛冲,超过凌松,给凌松当起了领跑者。
别的且不说,最起码要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哪怕是装出来的呢!
所以,他边跑还边与四周围观的士兵们挥手打招呼,表现得十分轻松自若,一副胜券在握成竹在胸的操行,嚣张得简直不可一世。
见此情况,凌松暗自冷笑,不禁窃喜在心,心想此刻的你如此张狂,待会儿看你如何下得了台,让你尝尝什么叫做冰火两重天,叫你不知天高地厚的嚣张跋扈,叫你嘚瑟得几乎上天。
你咋不飞上天,跟太阳肩并肩呢?
凌松不亢不卑,努力将自己的心态放平和,他心里清楚明白,一万米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算得上是个考验人毅力和耐力的长跑。而根据自己长跑的经验来看,心急不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欲速则不达,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道理。需要把握好步幅与频率,并调整好呼吸,一身轻松地持续向前,并且持之以恒。接下来便是源源不断地消耗体能以及逐步考验个人意志的时候了。
哪怕自己的体能再强悍,也不能胡乱地糟蹋。
凌松暂时没有表现出自己那超强的实力,而是默默地紧跟在王耀的背后,甘心当起了他的跟随者,同时一脸轻松地看着眼前这个嚣张跋扈的公子哥如何表演,心里的那种感觉,甭提有多爽,那酸爽,简直不敢相信。
跟舒坦地坐在舞台下,欣赏小丑表演,有得一拼。
跑完两圈之后,王耀不经意地回头,猛然发现自己如此卖力地跑这么久,居然没把这个凌松这个土鳖远远地抛在背后,而他仿佛像子一般,如影相随,自己快,他便快,自己慢,他也跟着慢,仿佛故意气自己似的。
饶是王耀修养再好,一时情绪也有点不淡定了,他娘的!这是搞什么?这个土鳖难道是磁铁,拥有看不见摸不着的吸引力不成?